第22章 女人眼角的鱼尾纹
天色渐渐的亮了起来,两个人赶着驴车到了县城。大街上行人稀少,拦住几个晨练的老人三问两问的,他们终于找到了建筑公司的门口。
这是一座位于城北的六层高的白色楼房,墙上镶嵌着银白色的瓷砖。红色的移动铁栅栏门里,一个五十多岁的保安正在伸胳膊踢腿的活动着。
“大叔您好”,李大青拉住了车闸,隔着大栅栏门跟他打着招呼。
“啥事儿?”保安溜达过来,皱着眉问道。
“我是马家庄过来送菜的,能不能开一下大门?”李大青回身指指自己的驴车。
那保安看了一眼问道:“谁让你送菜的?”
“是这里的曹……曹董事长”,李大青想了想,没喊出胖董事长的大名,他掏出那张名片递给了保安,“他让我们来的”。
“是这样啊,这次给你们开一下大门,记着下次走侧门啊。这是员工上下班的门”,保安给驴车开了大门,顺便把侧门指给他们。
赶着驴车进了大院的西北角,一栋两层高的小楼挂着“后保部”的牌子,胖胖的吃的油光粉面的张经理接待了他俩。
“昨天董事长吩咐了,今天后厨先收了你们的菜。明天接着送菜过来,三天结一次账。这是规矩,你们要想干,就得坚持下去。这是合同和这月的菜谱,你们看一下,同意就签字”,张经理说着话,从抽屉里拿出打印好的几张纸。
李大青把合同文本详细看完,在上面签了字,按了手印,和二凤赶着驴车从侧门出来。
到了僻静处,他靠边停车,拿出自己的那份合同对二凤说:“咱们这是签了合同,入冬之前的菜没问题,冬天有些不好办。”
“那你怎么就跟他签合同啊?”女人听了有点儿急了,到了冬天送不上来菜,可是个麻烦事儿。
“这一路上我是在想这个问题。青菜就是这一季子,到了秋后就是大白菜和青萝卜。可城里人不爱吃这个,咱要想继续干下去,就得弄暖棚”,李大青沉思着说。
“到哪里去学啊?”二凤发了愁。
“伟大领袖毛主席说,向书本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咱俩这就去新华书店买书去。种菜的技术咱们会,其他的,不就是怎么搭起大棚、怎么供暖,保持水分和温度吗?”
二凤就看好李大青这股不服输的劲头儿。他回身跑了一段路,跟建筑公司侧门的保安打听了去新华书店怎么走。
两个人把驴车拴进建筑公司后院的小树林里,打了一辆摩的,往城里开去。
其实问路就问摩的司机。他们长期的走街串巷,红灯敢闯、随时逆行。
不管你是去高档酒楼,亦或是红灯小巷,没有他们不知道的地方。
比起商场,书店便显得冷清了许多。刚开大门营业,只有三三两两的家长领着孩子,在琳琅满目的教学辅导书架前浏览翻找。
几个身穿白色半袖、蓝色短裙、好像是工作人员的女孩子打着哈欠,聊着闲天儿。
按照一个女孩儿的指引,他们俩在书店最靠西北角的地方找到了“农业种植”类书目,架上新书旧书大大小小参差不齐。
旧书已经贴上了“打折”的标签,封面的书角已经翻卷,书脊开始泛黄。
李大青站着一本本的查找,二凤有些累了,直接坐在了他的脚下,翻看着最底层的书。
终于她找到两本盖上了“打折”标签的《大温室大棚蔬菜栽培技术》和《棚室蔬菜病虫害防治》,惊喜的拍着李大青的小腿,好像见到了金元宝一样,“找到了,找到了!”
静悄悄的书店里,翻书的人们扭过头来,寻找着这个坐在地上发出声音的女人。
李大青把食指放到嘴边,做了个“嘘”的噤声动作,笑着接过了她手里的书。
“买哪本儿书啊?”她急切的问着翻书的男人。他是念过初中的,自己连小学都没念完。
“两本都买下”,李大青说,“这两本书内容不同,一个偏重栽培技术,另一个偏重病虫害防治。温室大棚的病虫害防治跟我们以前的露天种植不一样,都要重新学习。”
“那就都买了”,她嘻嘻一笑,看着他的眼睛说,“现在咱也是有钱人!”
回到家里连着几天,李大青把自己沉到了书本里。
吃饭的时候,他右手拿着筷子,左手拿着书在看。给院里蔬菜浇水的时候,右手上下按动压水机,左手还是拿着书在看,简直像着了魔一样。
二凤看他着魔的样子,笑着说,“小时候你要是天天都这么看书,一准儿能考上清华北大。”
“我上学那时候,天天琢磨着去坟地里捉壁虎,烤干了给我爹磨粉成药,救他的命,没想到……”,李大青叹息着说。
两本书,不到三天他就反复的看了又看,在两家的后院反复丈量。遇到不认识的字,就找小东升借了本《新华字典》,必须查清楚它的念法和具体的意思表示。
马云娇看他念书挺费劲的,便笑着说,“大青哥,我来当你的老师吧”,毕竟她也是初中毕业,接收新知识还是快一些。
两个人便坐到了一张旧书桌儿上,有时头挨头,有时手碰手。
他读错了或者理解错了的时候,马云娇还会笑着捶捶他,小粉拳打在他结实的肩膀上。
二凤看着嘻嘻哈哈的两个人,脑子里突然蹦出个念头——自己不能嫁给他,难道不能把闺女嫁给他吗?
几年的光景飞逝而去,自己已经过了四十岁的年纪,大青二十八岁,闺女也到了十八岁,也是成年人了。
这想法如同电闪雷鸣,着实吓到了她自己。此时的她,如同新婚之夜进洞房,亦或是第一次两人相约,心跳到了嗓子眼儿。
她不能不盘算以后的光景。
照现在这个速度挣钱,如果两个人再盖上大棚,不出三年,两家都会成为马家庄数一数二的富裕户。
等富裕了,翻盖老房子,甚至买辆农用车,都不是难题。老马治病、儿子娶媳妇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闺女要是嫁给他,也是吃香喝辣的好日子。往好处想,她认为应该是这样。
再看看自己,她不得不承认,自己一天天的老了。闲下来照照镜子,那眼角的鱼尾纹清晰可见。
自己,还能这样和他搭几年的伙计?他要是娶了媳妇,两家还能一起种菜卖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