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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将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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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日子裴寂得空,在紫竹轩歇了一晚、正院里歇了一晚、林氏的清音阁歇了一晚,而后第四晚又想起姜蘅来了。

    想到娇娇柔柔的人看着胆小,白日里那样怕他,床第之间却娇气得很,渐入佳境后,胆子便大了,上回最末时竟还敢咬他!

    裴寂又是想笑,又想到豆腐一样的手感,心里好似被谁点了把邪火,吩咐道:“接姜氏过来吧。”

    他前天、昨天和裘氏跟林氏什么也没做,好似在一起太久了,生儿育女,又经历了丧子之痛,看着她们略带伤怀的眼神就有些抵触。

    倒不是抵触她们有情绪,裴寂没那么变态,是人都会有情绪。

    只是抵触和她们做这事。

    孩子也是他的,他也会遗憾、难过,再不想经历了。

    所以对裘氏跟林氏,他是有些怜惜她们,也给她们足够的体面和尊重。

    大前天被胡氏撩拨了一番,倒是遂了她的愿。

    但也就那一次,对于每天挤也要挤出一个时辰习武的裴寂来说,那肯定是不够数的。

    姜蘅接到通传,照例打赏了小唐子,小唐子笑呵呵地收了。

    除去第一回给的多,这后面每次都是二两,虽然不多,但对通房来说,已经是大方了。

    更何况这东西重在日积月累,不是一蹴而就的。

    到了前院之后,裴寂正奋笔疾书呢,看样子也没吃饭。

    果然,见了她就道:“点膳吧。”

    姜蘅先问:“爷有什么想吃的。”

    裴寂想了想,吐出两个字:“随便。”

    姜蘅就按着自己的喜好来安排了。今儿她特想吃锅子,但是想着,冬天呢,五爷肯定到哪都吃锅子。

    这时候,羊肉锅子最多了,清汤骨汤的汤底,放整盘肥瘦相间的羊肉下去涮,蘸芝麻酱,就是后世老北京铜锅涮肉的前身嘛!

    好吃是好吃,但吃多了腻。

    于是姜蘅就道:“拿菌子鸡汤做底,撇去层油,但也别全给撇了。菜的话,看着牛羊肉上一盘,再上个鱼肉丸子,其余的菜要豆腐、粉丝有绿叶菜么?”

    这会大棚种植已经逐渐推广了,皇子府上,肯定也是能吃上些的,只是规模不大,种类不多。

    但还是有。

    于是姜蘅高兴了:“嗯,小白菜和茼蒿菜各来一碟吧!茼蒿只要叶子。其余的,膳房看着安排就行,主要是吃个鲜味。蘸碟要辣的,这样冷的天,吃些辣的暖和呢。”

    裴寂在一边听着,听她说的竟饿了,有些满意地抬起头来看她。

    姜氏,很懂吃。

    膳房那个果然上了锅子,但不止一种,除了她要的鸡汤菌子锅,还有照常的羊肉锅,估计是揣摩着裴寂到了冬天每次吃锅子都是羊肉的,怕他吃不惯别的。

    但裴寂只是懒得安排饭食,到了后院里,也是随女人们安排。她们若只知道点羊肉的,裴寂不就只能跟着吃么?

    再好吃的东西,天天吃也会腻了。

    姜蘅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竟没人去动那羊肉锅子。

    另外,牛羊肉也不止上了一盘,除了雪花,还有上脑、腱子,红花花的足足四五盘,现切的,很是新鲜。

    姜蘅自己吃爽了不忘给裴寂涮肉夹菜,一会儿:“爷,您尝尝这茼蒿,清香着呢。”

    “爷,这豆腐嫩。”

    “爷”

    吃东西的时候,吃到好吃的了,又跟麻雀一样,叽叽喳喳的。

    裴寂失笑,哪有这样给他布菜的?人家都是小心着,看她喜欢吃什么,才给他夹过来,她倒好,自己尝了好吃非要给他尝尝。

    但他不可否认这样吃得开心多了。

    姜氏长了条好舌头,会吃。吃相也下饭,利利索索的,碗底都给你扒干净。

    吃过晚膳,洗漱沐浴后,趁裴寂起邪念之前,姜蘅忙打商量道:“爷,能不能不这么早歇着啊?”

    裴寂没明白,站在那皱眉看她。

    “那个就是现在还早呢,要不妾伺候爷写字吧?”方才进来之前,她看见裴寂在桌前奋笔疾书来的。

    裴寂对着女人也不是就知道那档子事,只是这后院里的女人见了他基本都只想着那档子事,渐渐的,他也就习惯直奔主题了。

    姜蘅尴尬地笑笑。

    裴寂来了兴趣:“会写字?”

    姜蘅点头,可不会么!原身就不说了,她上辈子,琴棋书画,也就学了个书法,从小学开始,练了十多年。

    起初在兴趣班对着字帖有老师教,临摹练习,后面长大了,在家时不时也会拿出纸笔墨砚写一两张。

    最主要还是过年的时候了,亲戚排起长队,让她给他们家写春联

    姜蘅野路子,什么体都学了点,风格杂糅。

    提笔悬腕,想了想,写的是李白的诗,《将进酒》。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李白还没什么,看到《将进酒》,又看到这两句,裴寂挑眉,盯着她的脸看了好一会,觉得奇怪。

    小姑娘家,怎么会喜欢这样的诗呢?

    “请爷点评。”姜蘅笑道。

    姜蘅写完,才发现裴寂几乎站到她跟前来了,怪不得她说这灯怎么越写越暗呢。

    她自然是有足够自信,才把这特长给拿出来。

    裴寂端详后问:“学了多久了?”

    这一笔字,很有风骨,甚至有一点点的不羁。

    哪里就像个小姑娘写的字了?

    还是个这么娇这么媚的小姑娘。

    看她扬着下巴,眼里发亮,带着些小女儿家得意的样子,就知道她自己也觉得写得好。

    让他点评?等着挨夸呢?

    裴寂再度失笑,这样还怪可爱的,比那些明明费心又要故作谦虚说自己“做得不好”的讨喜多了。

    裴寂嗯了声,故弄玄虚:“这个‘欢’字”

    故意不说下半句,看着小姑娘有些着急了,催问道:“爷,怎么了呀?”

    “写得最好。”

    话音落,眼前的小姑娘就忍不住高兴了起来,又拼命压着嘴角,守府里“喜怒不形于色”的规矩。

    裴寂看了,摇头失笑,彻底没脾气了。

    姜蘅是故意让他知道自己是有特长的。

    如果她只打算做个侍妾,一辈子做个侍妾,那么只靠皮相就可以了。

    但她想让自己在这位爷心中的分量慢慢加重,不只是一个侍妾的话,那就得再加些共鸣进去,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点事,而是精神上、兴趣上的。

    于是她给自己捏了个人设,喜欢李白、会写一手好字,和她的外表相比可以说是反差极大。

    至于姜蘅为什么写这李白的两句?当然是她刚刚无意间瞟到了书架上李白最多。而结合裴寂现在的处境,她觉得,多少都是有些不得志的吧?

    裴寂如果记住她了,下回一读李白,心里刚有那么点空虚,就会想起这后院里有个跟他一样喜欢李白的人来。

    那么,带着诗和分享欲来找她,这就是一个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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