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走向共和——宪政“共和”
昌乾律,一个修了三代的律法,现在他的地位将会得到空前的提升。
昌乾律在一个考生手上列出了三部分,宪法,民法,律法。宪法是国家立国的原则,民法是规定民间各个阶级都要遵守的底线,律法是针对各个地区,各个组织活动的规则或法律条款,如商业法,版权法,税法
让人眼前一亮的同时也让乾帝大开眼界。
脑袋里的记忆碎片播放出了它的影像,眼前是高楼大厦,手里捧着一本红底白字的《劳动法》跑东跑西在给自己的工作维权。
记忆戛然而止。
律法他没有什么实感,因为天朝很多律法的制定他几乎都是在他听政的时候就参与到过的。
但是,记忆里对法律透露出的情感却是透露出无奈和落寞。
这种感受很奇怪,明明自身没有经历过,却有种说不上的感同身受。
在这样的情绪影响下,乾帝招来莫离。
“你觉得昌奎律好还是昌乾律好?”
“帝下。”
“不用顾及,你都是我父亲那一辈的人了,你说我听。”
“臣以为,昌奎律在执行上虽说很多都是一刀切或严刑峻法,但到了地方后昌奎律的执行效率是远高于昌乾律的,有人犯了死罪可以冒名顶罪。”
“听你的意思,这还是好处不成?”
“是好事,因为律法在执行。杀的是谁都不重要,只要还律法在,等到朝廷清算时,他们这就是洗不清的罪。褒弘业在一次案件的审理中,主犯罪行恶劣,数罪并罚。判罚从杀他一人到杀他和妻子两人,其后地方案卷中找到了,他曾经被判过一次死刑,却没死。判罚就从杀他夫妻二人到杀一家四人,但清算家产时名下的田产又出了问题,核查后是霸占的垦殖田。涉及到田地,昌奎律中这事儿就大了。诛三族罚没钱财归公,垦殖田归原农户,这案才算结束。如果这个案件出现在昌乾律,对事不对人,可能就是杀他一个人。”
听到这里,乾帝也想明白了,昌奎律的立法思想和自己的昌乾律根本就是两种思路,或者说,自己太仁慈了,明明是对人立的法却保护了罪犯,连坐和诛族做的不到位。(食指敲着桌子)缓缓闭上双眼,也不去看那位学子了。
“去,让首辅和委员代表,在殿试后,到问心殿等我。”
问心殿。
“帝下,您想让昌乾律分开?”房太岁搓了搓手,似是在想着要怎么分。
“帝下,律法适用地方的方法确实不错,但是这与乡约有何差异?”汤洛阳说出这段话后,摊开双手,自己的太爷爷汤谶武后期就是辅佐天奎帝推倒地方乡约,前人的功绩到自己这儿要走回老路?做梦!
议长和委员长却觉得这个政策不错。
只有文府巩甫煦猜到了:乾帝这是要把法律和皇权绑定在一起,给地方一些立法权,让地方不再抵触全面依法治国这件事,这是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