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强
莫利从小就不是学习的料,她喜欢跳舞,且非常优秀。但是她的父亲不这么想,他觉得成绩虽不代表一切,但是好的成绩是先行者的底气。莫利喜欢的那些,在其父亲眼里,都是附庸风雅、锦上添花的东西,不足以是用来谋生的手段。
父亲心中对“完美好学生”的定义,让莫利和高璟成了朋友。但父亲的偏见,让这份原本惺惺相惜的友谊,慢慢在女儿心中失衡。世俗往往只认可那些社会普遍认可的价值观,莫利觉得不公平。
和高璟比较一切的优越感,自此成了莫利平衡这份友谊的唯一出口。
暑假,莫利漫步在伦敦街头,感受英格兰东南部与家乡差不多的温度和气候。
“感觉这和家里也差不多,并没太多不同。”莫利想,“不知道高璟为什么如此执着的想要来。”
按照高璟的旅行笔记,去她想去的地方,寻找她心心念念的中世纪原版书籍,听她喜欢歌手的演唱会,看她期待的风景,遍访她密密麻麻的一个又一个手绘的目的地,图书馆、博物馆、画展……研究文艺复兴、罗马入侵,泰晤士河、大教堂、巨石阵、福尔摩斯……
莫利沉浸在这场别人累积了多年筹备的旅行中,体会着“偷到别人快乐”的快感。更让她一点点沦陷的,是在那些笔记上标注着“星星”的一个又一个陌生的目的地,一次又一次的重复偶遇着同一个男孩儿。这让她本带着有些鄙夷的猎奇心,感受到强烈的宿命感。
那天,莫利坐在谢菲尔德演唱会现场,听着高璟梦寐以求的演唱会,台上西城男孩正在纵情演唱《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虽然很经典,但莫利却喜欢不起来。可能自己不喜欢和别人喜欢同样的东西,或者说不想和高璟喜欢同样的东西。
浑浑噩噩的听完演唱会往外走,拥挤的人流中,她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优雅稚气又潇洒不羁的男孩儿。
景由每年都会来英国的俱乐部踢球,顺便看望久居英国的母亲。
这些年,景由的母亲兰青冉以身体需要静养为由,一直躲在英国,其实是不想回国面对丈夫景泽楷。心结难解,在英国躲个清净自由。
多年来,无论景由问多少次,得到的答案都是,不知归期。
景由得到的母爱很少,很小的时候母亲就离开了他。所以他们每次见面,总感觉有些莫名的客套,就像英国虽然有和家乡差不多的海洋性气候,却总是有拒人千里之外的异乡感。
景由喜欢西城男孩,是因为一部电影《廊桥遗梦》。女主弗朗西斯卡,遇到男主罗伯特·金凯的时候,已经有了家庭和孩子,即便爱情是无法阻挡的,但依旧是用一生错过。每次看《廊桥遗梦》,他都感到惋惜。内心深处,他渴望自由,向往那种足以冲破世俗观念的爱情。然而,纲常伦理像一把锁,锁住了电影里面的角色,也禁锢着景由自己。
印象中,父亲一贯威严,母亲习惯性冷淡。他极度渴望被爱,却不懂得该如何去爱人。小小年纪,已经是经验老道的恋爱老手,却没有一次交付过真心。景由一直向往“向阳而生”,希望有束光照亮自己的世界,可以让自己有机会,真实的表达自己、表达爱,却从小都被禁忌着这种自由。
他不断被告诫,要克制、要懂得隐藏自己,要赢。所以,他很勤勉,无论是生活、学习,还是爱好、追求,无一懈怠。唯一放纵的,就是情感。他和形形色色的人纠缠,从未在意过任何一个人的出身、背景,或者是性格、喜好,合则来,不合则散。
这个暑假,对景由而言,最重要的事,就是西城男孩的谢菲尔德演唱会。
西城男孩儿的歌声,总是像讲故事一样,把情绪里面的起伏,娓娓道来。
景由举着摄像机,录着现场。透过摄像机,他留意到,前排坐着一个亚洲姑娘。扎着黑色马尾,马尾除了黑色还有星星点点的彩色发扣,黑色的流苏罩衫在灯光的印衬下,泛着时隐时现的微光,水蓝色的牛仔马甲和短裙,配上铆钉高靴,显得有点朋克。和自己一样,一个人来听演唱会,还是个亚洲姑娘,景由心中多了一丝人在他乡的温暖。
散场的人潮拥挤,女孩的钱包落在地上,景由和女孩同时俯下身去捡,一张照片从钱包里掉落。
照片在昏暗的灯光下,景由隐约看到了一个少女从容自信的笑脸,她眉目如星辰,仿佛可以驱散黑暗,照亮整个世界。那种安全感,让人心生依恋。景由捡起照片,背面有一行小字:“十年后还有好酒,十年后还是朋友。高璟。”瘦金体,挥洒隽永。
景由抬起头,眼前的女孩眼神霸道犀利,是刚刚坐在前排的姑娘,却并不是照片中的女孩。
莫利看到景由的第一眼就沦陷了。
所有的爱情,开始的时候都有些无厘头,但大部分的一见钟情,都是被对方的外表吸引,无论是颜值、还是气质,莫利也难于幸免。她第一次感受到真正的“公子世无双”是什么样子,棱角分明里的不羁和率性,有些不屑,又有些忧郁。嘴角浅浅一弯,却又可以让人如沐春风。看起来,可狼可奶,可遇不可求。
那一刻,莫利觉得她找到了此行的意义。
他们一起吃了宵夜。
第二天,他们又在另一个地方遇见。
第三天,他们再次遇见。
莫利于是内心笃定,这个人就是自己要直在一起的人。直到,生命尽头。
她告诉他,他是她旅行笔记里意料之外的惊喜。
景由第一次感叹命运的神奇,他一而再的和同一个女孩偶遇,让他觉得是某种注定的相遇。
他于是第一次带女孩子去看他踢球,看着看台上疯狂卖力给他加油助威的她,他接受了她的告白,他们在一起了。
相比那些相处永远超不过一个月的女孩子,这一次,他觉得有些特别。
而那个照片中的女孩儿,却总能时不时的侵入他的梦里,让他有着莫名的熟悉感。
因为景由,莫利十几天的旅行无限期延长,几乎整个暑假都泡在英国。除了和父母必要的报平安,几乎没和国内没有什么联系。她甚至申请了学校,准备继续留在英国求学。因为从景由的队友那里知道,英国一家俱乐部一直在邀请他,景由明年就会加入。所以,即便知道景由也是即将开学的三中校友,她也没有任何犹豫的选择更长久的相伴。她想要留在英国,赌一个他们的长远未来。
除此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高璟。莫利单纯的认为,“我来到你无法到达的地方,我提前感受你渴望看到的风景。未来,以东道主的身份,带领你感受你梦想之地的优越感,就是胜利者的姿态。”她所有的嫉妒,都赌在了“先人一步”的优越感上。她太想要,走在高璟的前面。
一个下午,莫利约了景由一起去大英图书馆,找中世纪的原版小说,准备送给高璟做礼物,这也是高璟“旅行笔记”里的一部分。
到了图书馆,看莫利根本没有在看书,而是疯狂的找书,景由觉得很搞笑,说莫利像一只上蹿下跳的猴子。莫利立刻不高兴起来,说:“我明明是一只在跳舞的性感泥鳅,这可是高璟的中肯评价。”逗得景由不由得笑了。笑莫利,也笑那个形容的恰到其分的高璟。
在得知莫利并非在看书,而是在给好友高璟找一本原版书籍的时候,景由竟有一丝动容,“竟然有人有着和他相同的嗜好”!他拿出了自己收藏的《呼啸山庄》孤本,割爱送给了莫利,或者说,是给了那个素未谋面、却冥冥中牵引着他的女孩儿,高璟。
在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景由提前离开了,他想去印尼看日出已经很久。他在莫利的那本“旅行笔记”背面,看到了小王子在b-612星球上的涂鸦,就想到小王子的活火山,准备刚好可以送给莫利一块火山岩。
景由走了,莫利百无聊赖,她又看到那本自从认识了景由就不在翻看的旅行笔记。她看到了高璟标注的“只有都去过才敢死一死”的12间酒吧,想起了前几天高璟给她打电话生气的咆哮不要让她去酒吧。
她来了兴致,孤身一人去了酒吧。
莫利是在一个街角被警察发现,送到医院的时候,浑身都是隐约的伤,警察问她有没有被侵犯,莫利沉默。良久,表情复杂的摇了摇头。
她刚刚经历了人生的至暗时刻,那一刻,她恨透了所有人,也包括自己。但这一刻,她并没有像经历过厄运的人那样颓败,她从不肯认输。
从小到大,对于得不到的东西,一定要得到为止。不愿意做的事情,也必然反抗到底。如今,受到了奇耻大辱,让她痛苦,更让她愤恨,她不想做一个弱者,她要报复!
莫利离开警局去了一家私人医院,她提取了那几个人的□□获取了dna。同时,找了私家侦探,查到了那几个人的行踪。接着,在暗网找到了同dna的需求帖子,把几个人的资料挂了上去。
莫利,睚眦必报。
“放开我!不要!不要!let me go!don‘t touch me!please!please!”
漫无边际的黑夜中,莫利丝毫感觉不到穿透骨头的寒冷,她绝望地呼喊,从愤怒的呵斥,到无助的求饶,从一只拼了命的猎豹,变成一只待宰的羔羊……剧烈的疼痛感从嚣张跋扈,变得麻木不仁。
泪水的汹涌,晕染了她浓重的妆容。莫利的心,开始了永无止境的流浪。那些陌生的面孔、疯狂的侵犯、鄙夷的谩骂……带给她前所未有屈辱感,成了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
2005年的夏天,对于一些人来说,绝望且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