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执子之手和你一起上西天
经历那场突如其来的落水风波之后,曲闪闪的情绪一落千丈,仿佛落水的那个人不是陈默,而变成了她。
区别之处是陈默落水被林灿救上来了。
可是她落水之后,无人可帮、无人可救、无尽沉沦、无限可怜。
杜小雷还是一如既往地表现得很殷勤,一天能绞尽脑汁想出七八十个笑话讲给她听,然而,他的笑话如同石子投入深潭,没有激起一丝涟漪。他望着曲闪闪那冷漠的脸庞,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无力感,“我欲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他的付出,似乎永远得不到回应。
他是一个情感的迷宫里迷了路的孩子,撞得头破血流也找不到出口。
他很困惑,为什么男孩和女孩的情感不能像接电路一样简单,导线把正负两极一连就能通电呢?
故事像是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我喜欢你,你不喜欢我却喜欢他。而他又不喜欢你,因为他还有喜欢的人。绕来绕去就是绕不到一块去,这可咋整?
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总是伴随着各种困惑,情感上的困惑是必不可少的一种。
喜欢一个人会情窦初开,关注关于他或她的一切。有的会羞于启齿,把喜欢藏在心里。有的会把喜欢挂在嘴边,但是看到一个更漂亮的马上就会见异思迁,迅速把原来喜欢的那个抛之脑后。
苦追无果后,杜小雷的意志有点动摇了。
他一直认为曲闪闪是除了林灿之外的第三漂亮的,排在第一位的是那个年轻漂亮,刚毕业的数学老师,可惜数学老师已经名花有主了。
林灿在他心中一直是好哥们,他下不了手。
曲闪闪是开飞碟的外星女孩,他乘坐地球的交通工具根本追不上。
就在他心灰意冷,以为自己要孤独终老时,突然眼睛发亮,就像司马老贼觊觎王位一样贼亮贼亮。因为他在做操时发现了初一的方队中有个特别特别漂亮的女生。
那个女生弯弯的睫毛,一笑起来脸上就出出现两个浅浅的小酒窝。身材小巧玲珑,说话悦耳动听,杜小雷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觉得她像一只百灵鸟一般可爱。
爱意翻涌,各种按耐不住的心思翻涌而来:
奇怪,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她?
心动不如行动,我要追她!马不停地追她!
可是怎样能追到心仪的女生呢?靠近她,讨好她,讲笑话哄她开心?
不行,这些常规的方法我在曲闪闪身上实验过,通通失效。人家根本不仅不搭理我,还嫌我聒噪无聊惹人烦。
也许这怪不得曲闪闪,自己只是一味对她好,却从没有真正吐露心迹。
杜小雷是担心贸然表白后会产生两种后果。第一种是曲闪闪直接拒绝他,从此他们连朋友也做不成,关系变得无比尴尬;第二种是曲闪闪先把他爆捶一顿,然后再拒绝他,让他遍体鳞伤加无比尴尬。
反正两种结局没有一个好的。
既然这只老虎屁股摸不得,那我就换只老虎摸摸看。
说不定这次选的对象不是老虎,而是一只温顺乖巧的小绵羊呢?
这一次我要大胆一点,直接送花、送礼物、写情书。情书内容要大胆泼辣,什么喜欢啊,爱慕啊,共度一生之类的肉麻词汇全用上。
对就这么干!
可是,我大小作文得分从来没有超过20,情书这种高难度的东西该咋写啊?
杜小雷苦思冥想,眉头紧锁,他几乎耗尽了两节课的宝贵时间,从历史的尘埃中挖掘,从地理的广袤中寻觅,就连那本厚重的语文书也被他翻了个底朝天,只为寻找一句能够打动人心的情话。
铃声响起,下课了。陈默见状,好奇地凑近他,调侃道:“你这是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便秘了?”
杜小雷无奈地叹了口气,说:“不是便秘,是愁啊,愁着写不出东西来。”
陈默揶揄道:“你不是一直写不出东西吗?”
杜小雷认真地说道:“这次不一样,我要写情书。”
“啊?”陈默闻言一愣,“你要给谁写情书?”
“给……”杜小雷更尴尬了,他这才想到自己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反正就是其他班级的,一个很漂亮很漂亮的女生。你是我哥们,能不能帮我写?”
陈默摇了摇头,说:“我连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怎么帮你写?”
杜小雷一拍脑门,急忙说:“那我带你去看看她。”说着,他便拉着陈默急匆匆地往楼上走去。
初一年级的教室在三楼,年龄和个头偏小,还是一副稚气未脱的模样。当杜小雷和陈默两根大竹竿子出现在三楼走廊的时候,瞬间引起了学生们的注意。
女生们挤在窗口叽叽喳喳地讨论起来:
“快来看啊,有帅哥。”
“哪儿呢,哇,他们好高啊。”
“也很帅哟,尤其是那个头上带月牙印记的,好酷啊。”
“他们是来检查卫生的吗?”
“不像,他们没有戴学生会的袖章。”
“看样子是来找人的。”
“是来找你的吧。”
“哎呀,要死啦,你别胡说八道。”
杜小雷在做操的时候就已经记下了女生的班级,初一(4)班,带着陈默顺着班级牌来到了女生的班级前门。
杜小雷站在门外,没敢贸然闯入,只是偷偷地探出头去,目光在教室里穿梭,最终定格在一个女生身上。他轻轻靠在陈默耳边,声音压得极低,仿佛怕惊扰了那个女生:“就是那个像百灵鸟一样的女生。”
陈默翻了个白眼,疑惑地问:“她们又没长羽毛,我怎么知道哪只是你要找的百灵鸟”
杜小雷说道:“你怎么那么笨呢?就是那个浅浅一笑很迷人的女生啊。”他眼睛一亮,像是寻宝的人发现了宝藏 一样,盯着那个女孩的同桌说道:“哇,我去,她的同桌好像也很漂亮呀。你说我该追哪一个好呢?陈默,陈默?”
陈默早已忍无可忍,他脸色一沉,甩袖下楼而去。他本就对杜小雷带他来这种地方找初一的女生感到十分抵触,心中早已有万般不情愿,现在看到杜小雷这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花心模样,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这不是帮忙,这简直就是造孽。
杜小雷不知道陈默会一声不吭地离开,他也没时间去琢磨陈默为什么会离开。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个可爱女生的样子,恨不得马上就可以拉上女生的小手,和她一起赏花赏月赏流水。
既然没有援军,那就亲自动手。他回家后熬了一个通宵在网上东拼西凑了一篇一百多字的情书。
尊敬的王女士,你好:
见字如面。
我叫杜小雷,标准的帅哥一枚。虽然初三的很多女生都很喜欢我,爱我,羡慕我的外表,仰慕我的才华。但是我洁身自好,将她们统统拒之班级之外,有时候也拒之校门之外。
再厉害的英雄也有一颗寂寞温柔的心,万花丛中我只对你一见钟情,一见倾心。为了你,我愿意拱手奉献出我的王国,我的城堡,我的骑士荣誉,以及我这颗滚烫的、真诚的、爱意浓浓的心。
此生唯一希望就是执子之手,与子一起上西天。
万分焦急等待你的回复。
i love you
情书的末尾,杜小雷还非常浪漫地画了丘比特一箭射穿两颗爱心的美好画面。可惜的是缺少艺术细胞的他把爱心画得跟两片猪肝一样。看起来不像丘比特拿着爱情之箭穿爱心,更像烧烤摊老板拿着铁签烤猪肝。
画风粗糙,实在惨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