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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无礼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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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高氏大宅出来,高蕤摇响了那古朴的铃铛,不多时,原本热闹的大街很快就安静了下来,他驱马快步穿过,径直出了寨子大门。

    “叮——”

    在一声极悠扬悦耳的铃声中,往来的行人都一脸恭敬地垂首闭目退到路旁,甚至连驴子和牛也低头止步。

    高蕤骑着一匹矫俊的大白马,一身绛色缀金的行头,在夏日午后的阳光中熠熠生辉,如同一轮行走在大地上的太阳。

    清川神巫遇到重要的法事,都要着大氅持神铃出行。

    传说,从神巫穿好法氅,摇起神铃的那一刻起,直到登上祭坛,其间必有仙神祖魂相伴,山精木灵追随。这全是为了守护神巫的圣洁之身,避免凡尘俗事的玷污,使其顺利与上天相接。

    所以,一般人在路上遇到行头完备的神巫,皆要退行回避,若果真避无可避,也当低头垂目,不可注视。否则,将会被仙神惩罚,抑或精灵戏耍,一年的好福气都没有了就罢,还要倒大霉的。

    高蕤右手牵着缰绳,左手握着的铃铛,每走几百米,便摇一次。

    神巫之铃名为锁妖铃,传言是第一任三眼神巫的信物,历届神巫代代相传。就像中原皇帝们的传国玉玺,清川的母亲给出嫁的女儿戴上的银镯子,以及水田的地契一样,若是少了,也只是空有名号,大家是不认的。

    纵然锁妖铃有此显赫身世,然而历经三千年时光洗刷,厚重的锈迹早已模糊了上面的雕刻和文字,就如同人们无法从一个耄耋老人那层层叠叠的皱纹中,窥见其青春年华的激昂模样。

    高蕤隔着轻纱望见了清水江岸旁的一个小码头,知道此番路程已然行了半数。

    “老大,先歇一歇吧,我们实在是不行了。”

    “对啊,老大,我要死了。”

    清水江边的小码头上,两个小伙子气喘吁吁地对旁边一个长脚族的男子说道。

    “这就不行了?那你们俩先歇会儿。”

    “你也歇会儿吧,都干了大半天了。”

    “这批稻谷要赶在日落前运到的,不然那铁公鸡又要扣钱了。”

    “我们不管你了,再干下去,小命都要给那铁公鸡了。”

    长脚族的男子没有减慢搬运的速度,脚步稳健,一麻袋一麻袋往船上扛去。

    “不愧是老大。”

    两个小伙子一面喝水,一面称赞道。

    虽然称呼为老大,其实男子也不过刚二十岁。一头短发,浓眉大眼,身体颀长健壮,赤裸着上半身,下身是一条透气的素色麻布长裤和一双草鞋。

    他弯着的臂膀,肌肉起伏,像一座小山丘;挺实的胸膛是青春与汗水的完美造化;八块腹肌的分布是那么均匀,展示着人体的对称之美。

    就连清川最有学识的沈老爷子,亦曾因此打趣过他:

    “莫非你的爹娘都参加过东君神像的雕刻,因而把这力与美的模子牢记于心中,还一五一十地都给了你!”

    东君即是太阳神,是清川九大神明之一,是阳刚之美的代表,他的神像,大多赤裸上身,以展示其纯粹的男性肉体之美。

    清川十四寨是好几个部族组成的,比如高氏土司是花帕族的,坛泽寨半数以上是白耳族的,覃嘉树则是长脚族的,还有乌婆族、白脸族等等。

    论容貌,花帕一族最为人称赞。花帕一名不光是他们的祖辈擅长刺绣和生产帕子,更因为他们无论男女大多肤白貌美,如同他们做的帕子一样。但,花帕族一般个子比较矮小,与之相对的是长脚族。他们大都外形粗犷,肤色是各族中最深的,身材高大,尤其腿长,善跑善猎,争强好胜。

    覃嘉树把最后一个麻袋放在船上,拍拍手,伸了个腰。

    恰好,江风骤起,将午后的闷热吹散许多。

    他闭着眼睛,张展双臂,任由清风拂过那猿猴一样的手臂,野狼一样的腰身,以及年轻的汗津津的乌黑额发。

    “叮——”

    一声清脆悠扬的铃声传来,三人不约而同回头望去。

    江岸的柳树,垂着浓绿的枝条,柔而直,一排排的,宛如含羞的处子的面纱。

    一人身穿绛色华服,骑着一匹白色的高头大马,从绿柳中不紧不慢地走了出来,江风撩起了他帷帽的轻纱。

    只见他皮肤白皙细腻,更胜过天寒时节凝于溪兰之上的秋霜。双眉如剑,一对清眸,黑白分明,明亮得像晴朗夏夜的天星,幽深则如山林之中的古泉。他的五官是如此的恰到好处,好像一切都依了那绝色的眉目而生成,多一分则略带粗鲁,少一分便显露娇柔。

    两个小伙一眼就认出了高蕤的那身着装,于是他们急忙一面低头,一面小声地招呼覃嘉树:

    “老大,别看了,快低头。”

    “老大——”

    覃嘉树愣了好一会儿,才发觉二人在叫自己。

    “干嘛?”

    “神巫出行啊!”

    “啊?”

    覃嘉树又看了一眼高蕤手中的铃铛,以及那身华贵艳丽的行头,这才反应过来。

    “哦——”

    但,那又如何,他覃嘉树是谁啊?天不怕地不怕的主。

    “老早就听说要传给这小子,没想到这么快啊!竟然长这么大了,看身量在他们部族也算十分高了,但还是,怎么说呢漂亮,对就是漂亮!”

    覃嘉树就这样自顾自在地想着,仍旧没有使目光有所回避,一些儿时的记忆犹如江上清风,自远而来。

    十多年前的三月三盛会,覃嘉树与爸妈一起去衙署外的清水江之畔赶集,看龙舟。在他往下游走去准备嘘嘘的时候,看到一个留着长发的漂亮小孩独自在树下哭泣,于是他便上前询问:

    “小妹妹,你怎么了?”

    小孩看了他一眼,没有理会他。

    “是不是找不到爸爸妈妈了?”

    覃嘉树又问了几次,对方还是不理会他。

    他猜想这小孩一定是哑巴或者脑袋不太好,于是,不由分说就把对方扛了起来,送到衙署去。

    一路上小孩闹个不停。

    “我不是坏人,你别闹了。”

    刚准备过桥,就有穿着衙服的人走来,他急忙喊住,交给对方。

    衙役几人看到小孩,大喜过望,他们正四处寻人呢。为奖励覃嘉树钱,便从兜里掏了点钱给他,让他买点集上的玩具或小吃。

    衙役对还在挣扎的漂亮小孩说:

    “快给这位哥哥道谢。”

    正当覃嘉树准备说不用谢的时候,一记小小的耳光打在了他的嘴巴上。

    过后,他才知道那个“小妹妹”是土司大人的小儿子,那一天他正筹备着离家出走,却被覃嘉树强行扭送回家了。

    “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覃嘉树这样想着,然后朝高蕤的吹了一个口哨,又扬了一下下巴,问道:“去哪啊?”

    “老大,你要死可别拉上我们啊!”

    “怕什么?这是我哥们儿。”明明只有一面之缘,覃嘉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这么顺口而出了,“我们有过命的交情,算起来,也算相识十多年了!”

    “啊?”

    两小伙面面相觑,不敢相信,毕竟老大常常说大话,或者说画大饼。

    高蕤觉得这种朝人吹口哨,抬下巴的行为,实在是粗俗。常听人说,长脚族的男人,大多力壮而无脑。原本他对这种刻板印象是很反对的,但这次有了一丝丝松动。

    即便如此,高蕤也并不打算理他。

    可是,当他说到“相识十多年”的时候,高蕤微微转了一下头,透过面纱,看到那汉子的模样,一些似有若无的童年之事立刻涌上心头。

    于是,他将双指竖立在唇前,喃喃数语,念了一个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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