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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栀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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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红玉留下三十两银子的货款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江家村。

    江大林得知若兰做的那个香皂竟然卖得这么好,也不得不停下帮她,江大林采买材料,再请了桃花母女俩帮忙。这事暂时只能保密,虽然江若兰也很想带着乡亲们共同致富,但目前真不是时候。

    好在江若兰家住村尾,来往行人不多,也没人得知她们忙什么。只是这需要大量的鲜花提取花露,可不好办。

    桃花提议,那日也有不少人见胭脂铺的老板娘来过,只能借她的名头一用了。江若兰请王氏放出话去,红妆阁要做香露,栀子花五文一斤,茉莉花十文一斤,有多少要多少!

    谁能想到这野花还能卖钱,一时之间全村的妇女老少都出动,山上的栀子花一下就摘光了,这栀子花、茉莉花在乡下人家院里也不少种,各家都巴巴的送到王氏这。

    乡下妇女一年都难捞着两个钱,脑子灵泛些的人家便来问江若兰,如果自家地里种上各色鲜花,她这以后都能包采买不?江若兰表示只管送来,有多少要多少!

    王氏婆家的人看着王氏搭着江大林这姻亲关系,在村里越来越受欢迎,恨得牙痒痒。造谣说王氏在外勾搭野男人还揽了这生意,王氏不急也不恼,只管帮若兰忙活赚钱,现在的王氏就是村里的香饽饽,谣言没两天就被大娘大婶们怼回去了。江若兰暗叹这也算是古代的钞能力吧!她算是看透了,这谣言只要自己不上心就伤不着她,有这心思努力搞钱才是王道。

    天气好,这香皂做起来也快,几个人日夜赶工,300块香皂很快就做好了。江若兰细细的算了账,除掉成本和人工费,一块至少净赚50文,有这十五两银子哥哥办喜酒的钱就有了。

    江大林和张桃花的喜酒定在五月二十八,离大喜之日也不过五天,下一步就是该好好筹备喜酒的事了,桃花和大林的意思是简单办就行了,请亲戚和村里的邻居吃个酒就行了,也用不了多少银钱。

    王氏也拿到了自己的酬劳银子,心里也放下心来,眼看桃花就要出嫁,自己像样的嫁妆都拿不出来,总得给她添点像样的被褥和嫁衣。这工钱就解了她的燃眉之急,从心底里是对江大林一百二十个满意。思及此,又觉得有些对不住桃花,自己娘家婆家关系都绝了来往,也没个至亲送嫁,便有些心事重重。

    江若兰得知王氏的顾虑,想了想道“婶子,卫所的郑青云那里,你不打算请他来喝杯喜酒吗?”

    王氏有些迟疑“小郑已对我家多有关照,请他来喝酒,他们肯定又要破费,会不会不太好?”

    “您多想了,桃花既然叫他一声郑叔叔,我们就要尽了晚辈的礼数!您只管请,他来不来是他的事,咱们却不能丢了礼数。”若兰一脸正义道。

    王氏听江若兰说的在理,便同意了,请江若兰写了请帖,待明日去红妆阁送货时与江若兰一道去镇上,由她亲自带去给郑青云。

    江若兰见她听劝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其实江若兰心里还是有点虎假虎威的心态,只要在桃花和哥哥的喜宴上有龙山卫所的人出现做靠山,以后那些喜欢搞小动作的人也要掂量掂量。若兰心里默念:郑青云,你就当报答当日的一饭之恩吧!

    走在回家路上的郑青云连打了几个喷嚏,陆千峰嫌弃的瞥了他一眼,郑青云也不恼,笑嘻嘻的同迎面而来的卫氏打了招呼“婶子,你这大老远的是来迎接我的吗?”

    “可不就是来迎接你的,好久没见你,你陪婶子好好说说话。”卫氏一把拖住郑青云,又朝陆千峰喊道“你回去管管你弟弟,他在书院又惹祸了。”陆千峰皱了皱眉头,嗯了一声独自朝家走去。

    卫氏笑得让郑青云感到不妙,正想拔腿就逃。卫氏却不放手拉住他的衣裳,两人拉扯间郑青云求饶道“婶子饶命,小侄好歹也是堂堂龙山所总旗大人,让人看到不好!”

    “那你还跑什么?我不过是有话问问你。你小子,我看着你光腚长大的,别给我扯什么虎皮大旗!”

    “婶子你说!”郑青云从小就怕卫氏,泼辣能干还让人挑不了理。

    卫氏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问道“最近我们家老大在外面可遇着什么喜欢的姑娘了……”

    “老大那千年不近女色的冰块脸,你又不是不知道!别说姑娘,只要是母的,都不靠近!”郑青云想笑。

    卫氏讪讪的放开他的衣角“我就知道是陆千安那小子胡说八道。”

    “千安说什么了?”陆千云有些好奇。

    卫氏没好气的朝路边的栀子花努了努嘴,扔下一句话“上家里吃饭去,我做了你们爱吃的菜。”径自走了。

    郑青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关栀子花什么事?

    有饭蹭当然跟上才是,郑青云三两步追上卫氏。

    “婶子放心,明日各地的未婚女子就送上来了,我负责登记造册,到时让老陆头一个挑,包你满意!”

    卫氏被他哄得眉开眼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笑道“婶子没白疼你!”

    陆家院里,陆千安被罚面壁蹲马步,见母亲和郑青云来了也不敢吱声。

    郑青云大步跨进屋中,果然已经卫婶已整治了一桌酒菜。卫氏嘴上虽嫌弃着两个不着家的,但手脚不停的给二人夹菜,孩子难得回来一趟,瞧着又累瘦了,她总归是心疼的!

    郑青云夹起一块红烧肉,以前总觉得卫婶子做菜不错,今日却总回味那日在回春堂吃到的那碗红烧肉。见卫氏转身去了厨房,悄悄瞅了眼陆千峰正低头默默吃饭,便小声道“什么时候去回春堂吃餐饭,上次吃了一次我就觉得其他饭菜都不香了!”

    郑青云这性子,在外人面前勉强装个正经,私下里却是个爱说爱闹的主。陆千峰没理他,自顾自的吃着碗里的,他一向对饭食不讲究,能吃饱就行。

    “若兰姑娘做的红烧肉,肥而不腻,色泽诱人,真的是人间绝品。听高小春说她每隔半个月来回春堂送药材,还会给老王带好吃的,下次来时我定要准时过去蹭饭。”郑青云自顾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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