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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我方认为,张晨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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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各方均无异议,审判长刘国平开始宣读一审判决书。

    “京都第一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晨故意伤害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晨在驾驶电动车时,因陈三虎驾车与其发生碰撞事故,陈三虎及其同车乘客赵四狗与被告人张晨发生冲突。”

    “后陈三虎及赵四狗从车中拿出管制刀具和钢管,对被告人张晨实施殴打行为。随后,张晨使用便利店柜台上水果刀,将陈三虎及赵四狗捅伤!”

    “捅伤二人后,被告人张晨离开案发现场,处警民警闻讯后到场,并在案发现场附近公园找到张晨,将张晨控制。”

    “后被告人陈三虎及赵四狗被送往医院抢救,陈三虎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赵四狗因肝脏、脾脏破裂,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以上查明事实,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晨犯故意伤害罪,致二人死亡,情节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书宣读完毕,对以上事实,上诉方是否存在异议?”审判长刘国平用征询的目光看向方旭。

    “有异议!”方旭扣上西装纽扣,起身说道:“一审判决遗漏了重要的案件事实,我方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查明!”

    “其一,陈三虎、赵四狗在对我委托人张晨实施殴打行为时,我委托人张晨曾欲离开现场,被陈三虎、赵四狗二人阻止而未果,一审判决未予查明!”

    “其二,陈三虎、赵四狗对我委托人实施言语辱骂,并首先对我委托人进行殴打,手段恶劣,这部分一审判决没有查明!”

    没有查明吗?审判长刘国平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低头看了看判决书,再三确认一审判决书上已经载明后,说道:“对辩护人所主张事实,一审法院已经查明。辩护人主张没有审查的必要。”

    旁听席传来了窃窃私语。

    “这不是浪费时间么……”

    “这些内容有什么必要重复吗?”

    谁知道,方旭露出大白牙,高兴地说道:“好的审判长,那我就放心了!”

    这次异议是浪费时间吗?当然不是!

    方旭主张的这两点,是为了在在场所有人的心中再次明确一个事实!那就是张晨是在两社会人威逼到无可奈何的情况下,被迫反击的。

    刘国平再次说道:“下面,请上诉方陈述上诉的申请和依据。”

    方旭简单整理了手中的材料,随后开口陈述:

    “我方对于此次庭审的诉求非常简单,希望合议庭能够按照法律依据,对我委托人进行合理的判决。主要事实理由如下:”

    “第一,我委托人在案发时的行为,并非故意伤人,而是在进行正当防卫的举措!在对方两人对我委托人手持开山刀和棍棒进行攻击殴打的情况下,我委托人并非加害者,而是一名妥妥的受害者,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我方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处我委托人无罪!”

    “第二,对于检方一审时对我方提起的控诉,造成了我方遭受羁押,产生了不必要的损害,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我方要求检方对我委托人按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赔偿我方六万七千三百二十八块五毛七分!”

    “第三,要求检方对我委托人的名誉损失,进行公开的发文澄清,以避免后续对我委托人声誉造成损失!”

    “总而言之,我方认为,张晨无罪!”

    方旭的诉讼请求陈述完后,庭审现场一片哗然。

    就连场外观看直播的人都觉得离谱。

    你申请无罪也就算了,你还要检方赔偿,出澄清声明?

    你这想得也太多了吧?!

    庭审现场,陈三虎和赵四狗的家属听到方旭的话,拳头都硬了。

    “姓方的,你出门小心点!”

    “敢这么搞,活腻歪了吧你?”

    听到现场的喧哗,被告人席位上的张晨,佝偻着的背抖了个寒颤,似乎被吓得不轻。

    审判长刘国平重重地敲了敲法槌,厉声喝止道:“肃静!这里是京都高级法院!不是你家门口的菜市场!庭审现场严禁违反法庭纪律,警告一次,再喧哗请出去!”

    方旭瞥了旁听席一眼,没有多看。

    古话说得好,会咬人的狗不叫,这几个人,多看一眼都算他输!

    倒是旁听席上不少记者,暗暗记住了陈三虎和赵四狗家属的模样,打算出去就怼着他们拍,搞一波大新闻。

    题目他们都想好了,“张晨反杀案家属长这样,五大三粗不是好人,速看!”

    现场稍稍平静后,审判长刘国平再次敲响了法槌。

    咚咚!

    “上诉方上诉请求陈述完毕,现由公诉方进行陈述。”

    刘国平的话音落下,便将目光转向了公诉方席位的杨志身上。

    杨志淡淡地朝着方旭的方向看了一眼,鼻孔微不可察的耸动了一下,脸色平淡,接着开始低头陈述自己一方的诉讼意见。

    “审判长,我方请求驳回上诉方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主要理由如下!”

    “上诉方提出被告人张晨系正当防卫,但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表明当时的张晨是处在一个正当防卫的状态。”

    “根据当时张晨的情况,他手持刀具,完全足以保护自己的安全,但是却使用刀具连杀二人,存在故意伤人的明确主观故意,不具有正当防卫的意识前提,因此,我方主张驳回上诉方的诉讼请求。”

    “在正当防卫不成立的前提下,被告人张晨不应无罪释放,也就不存在对上诉方主张的对被告人张晨的赔偿问题。”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针对方旭提出来的问题,杨志进行了一一的反驳。

    很明显,杨志很清楚方旭的意图!因此他围绕本案的关键点——即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直接对方旭的主张进行了反驳。

    见杨志已经陈述完毕,审判长刘国平“咚咚”的敲响法槌,开始总结本案的争议焦点。

    “双方均已陈述完毕,根据双方的意见,下面法庭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被告人张晨行为是否系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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