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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任侠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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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笑声,初听仿若无力鹅毛,钻进耳朵却像放雷,震得人头眼发麻。

    崔恪被惊得坐起身,与崔命对视一眼后,草草收拾一番出门。

    就见客栈门口,一名红衣女子神色悠闲地自斟自酌,不是迟三娘是谁?

    “幸亏没讲她坏话。”崔命尴尬一笑,拉着崔恪下楼。

    主仆三人一起来到桌边,迟三娘请他们坐下,“还有什么想知道的,一并问了,也就不必再向旁人打听了!”

    崔恪状似不经意地看了迟三娘一眼,只见她长着一张鹅蛋脸,容貌艳丽,皮肤白皙,眉不画而翠,唇不点而朱。

    最吸引人的,是她那双水杏一样的眼睛,清澈明亮,与耳垂上那对滴露似的红玉耳坠相得益彰,远不似一般失明之人那样浑浊。

    以崔恪的学识,光是从书里,就能找出不下三句形容她美貌的诗句。

    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头发不似寻常人那样乌黑,反而有些泛黄,还有眉间那道一寸长的疤痕,着实有些碍眼。

    “你还要看多久?”迟三娘骤然回头,目光灼灼地“审视”过来。

    崔恪尴尬低头,不禁怀疑,她的眼睛是真看不见?还是假看不见?

    “外面传的都是真的?”崔命向来无所顾忌,话问得也很直接。

    “怎么?被个瞎子救了觉得丢人?”迟三娘自承眼瞎,似乎对流言不甚在意。

    “那倒不是,”崔命朗声笑道,“就是觉得厉害,我老崔佩服得紧!”

    他笑了两声又问:“‘迟三娘’不是你的本名吧?”

    迟三娘不答反问:“你们拿了我两枚鹊尾针,就没看到上面有我的名字?”

    “两枚?”崔恪疑惑,从怀中拿出丝帕包裹着的鹊尾针,“姑娘就留了一枚,在这里。”

    “我一共发出去六枚。”迟三娘沉声道,她堂堂红衣迟三娘,不至于为了一枚针去讹别人。

    “公子你……”崔命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心中不由腹诽:公子什么时候有这种爱好了?竟然还偷藏姑娘东西。

    十以内的数字,崔恪自信不会数错,如今被迟三娘一问,又有崔命在一旁煽风点火,倒好像真是他藏起来了一样,一时有口难辩。

    “算了,鹊尾针我多的是。”对面半天不说话,迟三娘只好自认倒霉。

    崔命“啧啧”两声,闷头给迟三娘倒酒,只有崔恪哑巴吃黄连,手指在鹊尾针上来回搓磨,已然没有了辩解的欲望。

    针身平整,临到针尾的地方有几处硌手,崔恪低头,发现是一个小小的“贞”字,被磨得光滑可鉴,不细加辨认还真看不出来。

    “迟贞”,崔恪默念,一双眼睛又看向旁边。

    桌上,崔命正在向迟贞请教练武技巧,一张阔嘴喋喋不休,而迟贞也很大方,但有所问,知无不言。

    二人有来有往,崔恪看了一会儿,没来由生出一丝嫉妒来。

    闷热了一天,客栈外面黑压压的一片。

    没过多久,暴雨倾泻而下,坑坑洼洼的地面,转眼就被积水覆盖。暴雨冲刷着街市,人们四散逃离,纷纷寻找避雨之所。

    归州城迟贞再熟悉不过,这所客栈是她常来的,要是一直下雨,她也不怕无处留宿。

    雨声嘈杂,有马蹄声自远处响起,踢踏踢踏,奔着客栈方向而来。

    蹄声渐近,水坑里的泥水被溅起一人多高,混乱中,来不及收起的菜摊横在大路中间,领头的马人立而起,一个小孩子躲避不及,眼看就要葬身蹄下。

    倏地,一阵红风拂过,马匹嘶鸣倒地,马上之人被带得连滚数下,摔落进泥水里。

    外面喧闹异常,客栈内安静如初,崔命侃侃而谈,一眨眼,对座竟多出来一个孩子,险些让他闪了舌头。

    别说是崔命,崔恪也被吓了一跳,他一直看着迟贞,也没看清楚孩子是怎么来的?

    惊讶之余,客栈外一声粗野的喧哗,“哪个晦气的狗东西敢消遣你爷爷?看我不逮到你!”

    紧接着,一个满身泥水的大汉走了进来。

    此人五大三粗,膀阔腰圆,唇上却留了两撇不甚协调的老鼠须,看起来十分滑稽。

    “小二,快来给爷爷——”大汉刚要叫水沐浴,就见路中间那个杀千刀的小东西,此刻竟安安稳稳地坐在一名红衣女子的怀中。

    这身红衣,让他想起了一个时辰之前,一个人称“刀爷”的路匪,把他们的财物搜刮得干干净净。

    当时,树上就坐了这样一位红衣女子,不仅见死不救,还跟着刀爷煽风点火,让他们吃尽苦头。

    事后,他躲在暗处,亲眼看到女子与刀爷坐地分赃,那对红玉耳坠就是最好的证据!

    俗话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一想到刚才的遭遇,大汉不禁怒火中烧。

    “好啊,你个臭娘们儿,抢爷爷的钱财,还敢杀爷爷的马,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说着几步窜过来,就要抓迟贞的胳膊。

    美人有难,崔恪岂能坐视?他挥开崭新的象牙折扇,“唰”的一下,挡在大汉面前。

    门外有大汉的随从牵马过来,崔恪扫视一眼,冷声道:“我瞧这匹马有些眼熟,倒像是我们刚才丢的!”

    他们出发时一共五匹马,被劫匪砍死一匹,掉进江里一匹,现在只剩下崔命的马还活着,加上大汉的这两匹刚好够数。

    牵马的人一听,顿在门外,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大汉不为所动,两根手指在胡须上一按,嘻嘻笑道:“马是爷爷捡的不假,但是你叫它,它答应吗?”

    迟贞从未见过如此脸厚的人,她听在耳中,只觉得手痒难耐。

    大汉耍了一回嘴皮子,也不管崔恪阻挡,猛地向前一步,伸出两指向迟贞双眼插去,“臭娘们儿,看爷爷今天不收拾了你!”

    他笑得猖狂,手指直取迟贞双眼,恍惚间,不知哪里窜出来一双竹筷,迅捷异常,等反应过来,他的手指已经被竹筷自下而上夹住,然后“噔”的一下,竹筷扎进桌子,他的手也被卡住。

    竹筷夹得很紧,他挣扎了几下,也没能把手抽出来,脸上笑意顿去。

    “红衣娘娘好厉害呀!”小孩子坐在迟贞腿上拍手叫好。

    崔命有心见识迟贞的手段,所以一直没出手,见大汉被擒,他特意把头低到桌子底下查看。

    只见厚实的硬木桌板上透出两根筷子,与桌板严丝合缝,就像是新长出来的一样。

    “妙得很!妙得很!”崔命不住赞叹。

    借力洞穿桌面,崔命自问,隔个几步远他也能做到,但若像迟贞那样,短距离间仅靠自身的爆发力,他觉得再练十年也难。

    崔恪同样震惊,他面色微红,觉得刚才贸然出手,简直就是关公面前耍大刀。

    这边,各人有各人的反应,那边,大汉和他的随从腿都已经吓软。

    大汉苦着一张脸,两撇胡子也跟着耷拉下来,“女侠饶命!小的有眼不识泰山!”

    迟贞意在威慑,并不想杀人,她松了筷子,声若寒冰,“你的本事如何?你知我也知,你以为你躲在一边偷看,我就不知道吗?”

    “是,是,女侠说的是。”大汉心有余悸,庆幸女子当时没有杀他,连忙点头哈腰,屁滚尿流地躲到后间去了。

    “呸,白长了那么大个子,一点骨气都没有!”崔命啐了一口,对迟贞说,“这家伙叫赵人杰,我们刚进归州地界就碰到了,是从荆州来的客商。”

    “荆州?来做什么?”迟贞疑惑,她听得清楚,这些人分明是汴梁来的。

    崔命回道:“路上聊过几句,原是想贩些货物,听别人说硖州要办试剑大会,跟我们一样,就想去看个热闹。你看他这水平,也就只能看个热闹了。”

    说完嘻嘻一笑,眼神里满是鄙夷。

    “荆州来的,要去硖州看试剑大会直接过去不就好了,何必绕道归州?”迟贞不解道,对赵人杰的说法表示怀疑。

    “难道和我们一样,也去南边玩了?”崔命亦是不解。

    迟贞说不上来,崔恪也在思考这个巧合的可能性,陈四上了一回茶,手捏着衣角,又站回到边上。

    三人闲谈一会儿,有妇人冒雨过来,嘴里叫着“红衣娘娘”,千恩万谢地领走了自家孩子。

    孩子一走,迟贞立刻问起正事:“我在归州,对外面的事不甚了解,不知试剑大会试的是什么剑?”

    崔命见问,立刻打开了话匣子,“听说是关羽的武圣剑重现江湖,关二爷神功盖世,被尊为‘武圣’。传闻说,只要参透武圣剑的秘密,就可以得到关二爷的绝学,从而号令江湖。说起来,硖州百里阁已经得到此剑好些年了,却一直参详不透,这次邀天下豪杰共襄盛会,也是为了参透谜题。”

    江湖儿女,任谁都对神兵利刃有兴趣,迟贞虽然不用剑,却也免不了俗,好奇问道:“武圣剑是何模样?你们见过吗?”

    江湖上传闻颇多,崔命也只是嘴皮子利索,要说真品,他也无从得知。

    他摸了一把大胡子,转而说起另外一件事:“这次试剑大会不仅是看剑,还有另外两件事。第一件呢,就是阁主的人选。”

    见迟贞兴趣不减,崔命喝了一杯茶,接着说道:“说起百里阁啊,本来有三大弟子。大弟子覃雅山本是上任阁主,却在二十年前下落不明;三弟子望鹤轩,也于五年前失去踪迹;阁中只剩下二弟子向从阳一人。因覃雅山失踪前,并没有留言说把位置传给谁,所以阁主之位一直悬而未决。这次百里阁办试剑大会,也是有意向武林公开,由向从阳继任阁主之位。”

    “这第二件事嘛,向从阳有一独女,本来五年前就要嫁人的,谁知成亲当日,新郎突然得了急症暴毙身亡,连堂都没来得及拜。向小姐做了几年望门寡,寂寞难耐,听说又看上了自家师兄。向从阳一看女儿都二十了,再不嫁人就成老姑娘了,于是做主,让他俩借着试剑大会之机,一道把亲成了,也算是给自己女儿一个交待。”

    说完意识到不对,赶紧补上一句:“我没说二十都是老姑娘啊!”

    “嗯?”迟贞愣了一下,没意识到自己也是二十岁,接话道,“原来是这样,一个试剑大会竟然有这么多门道,这个叫向从阳的,何不把葬礼也一并办了?也免得下次再邀请宾客。”

    崔命、崔恪与迟贞头一次相交,不成想迟贞是这样一个心直口快的人,好笑之余,三人的关系也更近了一步。

    崔恪见状心喜,犹豫道:“迟姑娘如果去试剑大会,可否赏脸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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