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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人,小孩子长大,总是要带来一些麻烦,但我可以包容,因为可可是我的女儿,我很珍惜她。yishuangme
他脸色发白,坐在我的对面,两手抓皱了膝盖处的布料。
我转着手上的戒指,没有看他。
詹韦清说,我们都知道,她不是你的孩子,明生哥,你包死胎的毯子,我还留着。
他总是这样,听不进我讲话。
我说,你总是留着一些没有用的东西,总是这样,你姓詹,再好的保镖都可以请到,假如没有钱,我还可以再借给你,没用的东西,我会帮你清理掉。
另外一个房间里,有一声尖叫声传来。看来是还不够痛,还有力气尖叫。这次出来没带阿海,他卸人手臂的本事,别人再磨练十年也学不来。
我看着詹韦清,对他讲,阿清,我的耐心有限,我对你的感激,已经远远小于你带给我的麻烦,说吧,另一个人在哪里。
通常,我不喜欢说这么多话,但对方笨一些,你的声音就要放轻一点,说的字要多一些,姿态要故作一些。像小孩子爱看的动画片,角色通常没有关节,只挥舞着粗短的四肢,颜色鲜亮,以便抓住他们的注意力。
又一声嚎叫传来,很吵,人的关节太多,要挨着来。
在家里,有太多响动,他就会皱眉头。因此有一周,我都纵容张小元乱弹钢琴,直到他真的生气,重重地瞪过来。他讲,假如小孩子不喜欢,就不要逼迫他学。我说,他喜欢,所以才会乱弹。他的眉头又紧了一分多钟,渐渐松下来,没再提过这件事。张小元也很快回复正常的练习,单调,可以预测下一个音。
我等詹韦清的回话,婚戒在无名指上又转三个半圈。
他犹豫了很久,直到隔壁房间那边不再发出声音,才说,那两个东西是双胞胎兄弟,另一个见我抓走了他的手足,一定会报复。
报复?我问,具体指什么?
詹韦清抬起头,他脸上有汗水,一颗一颗,像透明的瓢虫,显得他整张脸都有些局促。我在他故作出的抱歉神情里看出了一些异样。待到他说出那个家伙或许已经赶到我家里,我才明白,原来是挑衅。
我的没讲话,掀起眼皮望他。
他们兄弟情深,明生哥,我,我也没办法。詹韦清的眼眶红了。他站起来,摆出一副央求的姿态,像小孩子动了不该动的东西。
我往旁边扫了一眼,阿山将我的大衣展开。
我们要离开了。
我从沙发上起身,穿好外套,准备往前走,临行前路过詹韦清讲,阿清,你不是孩子了,不能每次都盼着我帮你收拾烂摊子,我已经成家了。
至于你刚刚说的。
我看着他的眼睛,发现他的睫毛在抖。
很好笑,也很恶心。我朝他笑了一下,拍了拍他的肩膀。
赶回家不需要太久,还没到门口,我就听见枪响。第一声枪响,继而第二枪。难道是因为柳妈最近做的通心粉太好吃,阿海的枪法逊了不少。我脱掉外套甩进阿山怀里,直接迎进一路畅通的大门。我对詹韦清还是仁慈,让他来了太多趟,搬家以后,我保证他连门前地毯都踩不到。
客厅的灯灭了亮盏,沙发后面,两个人正在扭打。
格斗水平也下降了。
我走过去,一把拎住那人的后衣领,把他从阿海身上拖起来,随手抄起一个花瓶。
每个人的脑袋都可以被砸碎,就看工具和力道。
他挨了一下,忽然吼叫,然后慢慢转了过来。
我不迷信,不介意他死前看到我。
他倒在地上时,阿海刚好爬了起来,气喘吁吁。
于sir总觉得我亏待他和阿山,让他们跟我出生入死,看他这个样子,大多时候只能是我出生再入死。
我对阿海说,没有枪,还有别的东西,客厅这么多东西,难道我怕你砸?你死了,我还要想办法交代证明你不是我杀的。
阿海喘着气,讲不上话,他点了点头。
在几楼。我问他。
他吞咽一下才答。二楼,少爷的房间。
什么少爷不少爷,张小元听了一定会不耐烦地撇嘴。
报警,说有人非法入侵私人住宅,我们正当防卫,记得收拾子弹,告诉来查的人,让他们看清楚死的人是谁,再考虑找不找我们的麻烦。
我走过他,径直上楼,直奔目的地。阿山跟在我后面。
灯都灭了,所有门都紧闭,除了可可的卧房。
我转动门把手,拧不动。
反锁了。
又转几下,确定这个事实,我开口呼唤:
“阿余。”
“把门打开。”
门是慢慢打开的,起先是一条缝,它慢慢变宽。
阿山这个扑街,不知道为什么开手电筒,直往里面照。
难道我娶了白素贞,会忽然变大蟒蛇?
我伸手压下他的灯,嘱咐他进去抱小孩:“应该在浴室,去把他们抱走。”
等到他们都走了,我才走进来,反手关注了门。
刚刚手电筒扫过的一瞬间,他完全没有眯眼睛。很漂亮,野生动物一样的漂亮,但他生病太多,拿着那根棒球棍,发着不自知的抖。他和以前看起来不大一样了,但不可能逃避的眼睛却从没变过。
隐藏在草丛里,或者是房间里。
这些年,他总是追问我,问我究竟想要什么。他善于给我带来难题。我给不了他答案。假如我们之间真的只有索取和给予这么简单,我不会把他留在这里。
张小元最近喜欢翻字典,寻找背叛和屈服的反义词。
很简单的,是忠贞和不屈。
但谁也不知道它们究竟怎样存在。
我猜,我也想亲眼见一见。
我告诉他,我们要搬家了。他没什么反应,过了很久,他才从我身边离开。
打开门的一瞬间,他说,你记得洗脸。
我脸上有血,我知道。
明明是被提醒自己心里有数的事,明明是这样。
为什么我还要回答他,好。
我说过,他带给我的一切,比别人带来的都要新奇。买合适的衣服不太容易,让他自然地变成另外一个人也很艰难,我只能从表面做起,把他塞进他从未尝试过的衣服里,这费了我一番力气。我知道,无法彻底改变他。这对想留下他的我,是一种挑战。
其实我大可做出更多尝试,将他改变成各种样子,给予不同身份,然后再将他安置在我身边。
但搬家那天,他微微掀起帽檐往外看的样子,很有趣。
红寓也有落地窗,正好赶上黄昏,火烧云染得天边一片金红。
他坐在沙发上,低下头,注视茶几上的花瓶。
我忽然发现,他翘起的几根碎发是金色的。
我想,他暂时只能做我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