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鲜花着锦的重生路却是一条黄泉路
“苔丝是该去看看俺们那个亲戚,”昭安刹时感到惋惜,又很快振作起来,“她一定会讨老太太的欢心,苔丝一定会的,这样她就很有可能嫁给一个高贵的绅士。反正,俺是知道这事一定会按照这样办。”
她似乎在无尽的倾诉中找到了属于她的归宿,她不应该终日为照料孩子所拖累,而她的操劳终究会使她得偿所愿。
“怎么知道的?”
“命书里就是这样说的,她是个好姑娘,如果就此找到一桩好婚事,那她肯定也是愿意的。”
“那姑娘愿不愿意去啊?她脾气可古怪哩!”
“不过她本性还是听话的孩子。这事交给俺来办吧。”
旁边几人当然明白这对夫妇谈话的重要意义,德伯维尔家的漂亮闺女苔丝在他们精心的谋划下会有一桩好婚事,到时候什么困难就迎刃而解了,顿时他们的笑声浅浅地萦绕在周围庆祝这一伟大的血脉亲情。
“俺那天看到苔丝时,魂都被勾了半截,不过,昭安可得留心才是,可不能让麦儿在地里发出青芽呀。”
苔丝听到这句俗语时愣在原地。
她面无表情地看过去时,这对夫妇脸上的神情如出一辙地坍塌,又随着对未来的畅想后重新修复起来。
是的,她缓缓抬手摸向腹部,这里曾经孕育了一个生命。
这对夫妇看见苔丝时急切地站了起来,他们尚且一致认为如同苔丝这般优雅的身段不该出现在这些酒鬼当中,杰克一股脑儿地喝干杯里的酒后俩人在众人眼中齐齐走向了这位有远大前程的姑娘,几人面对面时没有说出话来,只有后面的老板娘发出声来,轻声说话时声音里带着急迫与警觉,“劳驾别出声,要不然俺执照被没收,俺也会被传讯,谁知道接下来会怎样,再见!”
约翰爵士一出酒馆就破功了,他浑身瘫软着被母女俩搀扶回家,本来平时不会这样,说真的,他喝的算起来比哪天都少,还不及当地老酒鬼礼拜天下午上教堂前所喝酒量的四分之一,那些酒鬼在教堂里礼拜时照样能够转身向东,或屈膝下跪,酒气盈天,却一点也不显得蹒跚。然而,约翰爵士身体羸弱,又患得有一点心包的病,今天得知姓名的真相,大喜大悲后只喝一点显得过量,支撑不住了。
风轻轻地吹过苔丝的耳畔时,她终于完整地记起来一件事。
她家的老马会死在明天。
快到家时,已更名为杰克·德伯维尔的一家之长突然又一次陷入想象中,他哼起小调,按照他今晚上的历程,他已经在挥手指点间去了伦敦,还去了与伦敦相反的巴斯,他蓦地在俩人的扶持下挺胸抬头,站在家门前看着简陋渺小的外屋开始叫嚣起来,“俺在金斯伯尔有家族的大墓!”
“俺家的豪宅成千上万!”
“嘘,可别这么说,杰克,从古时候有名的可不止你家,那比如胡塞,安特……”昭安的语调渐渐变低,可在苔丝的耳里越发清晰,她默默在脑海里重复着她母亲的话语,悲哀地如同前世一般岔开话题,说出了另外一件事。
“恐怕俺爸明儿个不能起早去赶集送蜂窝了。”
“俺吗?个把钟头以后俺就好端端的了。”约翰爵士说道,他也知道这是维持家庭生计的大事儿。
十一点的时候,几人才上了床。
而最迟明天早上两点就得带着蜂窝动身,因为要在礼拜六的集会开始前将蜂窝交给卡斯特桥的零售商。
毕竟到那儿的路程有二三十英里,布莱克姆山谷的路况并不咋地,到处都是泥泞,而家里只有一匹老马,速度也不咋地。
凌晨一点半的时候,昭安走进六弟妹睡觉的房间。
“你那可怜的爸去不成了。”她期期艾艾地说出苔丝已经预料到的答案,苔丝睁着一双大眼从老朽的天花板看到衣着单薄的母亲,静静地听她说完后爬起身来。
“可是一定要有人去呀。”
苔丝用手摸摸整齐的头发,心脏就像那时钟一样摇摆着分针直到它定时的发出声响,“这事本来就已经晚了,今年蜜蜂分窝的时节很快就要过去了。若是拖到下个礼拜赶集的时候,没人买的话,就得搁在自家里了。”
昭安嗫嚅着干结的嘴唇,神情慌张,显然是没有充分考量过这件事的后果,她咂咂嘴道,“或许,找个年轻的小伙也是行的。”
能帮上村里最漂亮的苔丝,就算是搭个话,谁不想……
苔丝马上出口打断,她很厌烦这样的事情,出众的外貌从上辈子到现在都一直在给她带来麻烦,“不成!无论如何俺也不会这样做,要是有亚伯拉罕做伴,俺,俺和他去也能成!”
昭安在房屋的拐角上将小亚伯拉罕从深沉的睡梦中唤醒,他神志恍惚,还在梦乡徘徊的时候,昭安就要他穿好衣服。
苔丝早就打理好了,姐弟俩把蜡烛把儿放进灯笼,点亮后上了马棚。
苔丝把老马‘王子’牵出来安好破旧的货车板,‘王子’摇摇晃晃地站立在姐弟面前望着夜色,看看灯笼,它始终不能相信在这个时刻,万物休憩,它却被唤起来出去劳作。
苔丝在老马沉重的呼吸声中看向它,只要它不死,它不死……
它不能死。
他们把灯笼挂到马车的右边,牵着老马往前走。
在上坡的路上,亚伯拉罕走在马的旁边,苔丝则跟在后面拊掌向前推,为这匹力气单薄的马儿减轻负担。苔丝尽力使自己镇定下来,灯笼摇摇晃晃地照向前方,俩人吃着面包和黄油,谈着话,就好像时间能快点过去一样。
但时间依旧慢慢走着,天色要等到天蒙蒙亮还早着呢。
苔丝看向宁静的周围,动荡不安的心神似乎也在此刻平静下来,她看向不再睡眼惺忪的亚伯拉罕,张嘴开始呼吸新鲜空气。
亚伯拉罕看向路旁的树干,“你仔细看看,这棵树看起来像一只从兽穴跳出来的发怒的老虎,”他徐徐念叨着,做出古怪的扮相,似乎这样能够提神醒脑,“那棵树很像一个巨人的脑袋。”
他们沿路经过斯图尔堡小镇和南温塞克斯的最高点——公牛冢,经过山丘与坡地后,从这儿开始,这一段路会相当平坦,也是从这儿开始,老马的生命进入了倒计时。
他们上车后又不约而同地陷入沉思。
“苔丝!”亚伯拉罕沉默了一会儿开口打破寂静,而一旁喘不过气的苔丝神色紧张又悲怆地看向前路。
她不能分心。
“嗯,亚伯拉罕。”
“你不高兴俺们成贵人了吗?”
“……”苔丝疑惑地看向他,“高兴,又不是特别高兴。你为什么会这样问?”
亚伯拉罕问出早就准备好的下一句,“那你高兴嫁给贵人吗?”
“什么?”苔丝仰起脸来。
“俺们的阔亲戚能帮你嫁给贵人。”
“俺?”苔丝讥笑了一下,“俺们家可没有什么阔亲戚,你是从哪儿知道的?”
“俺早知道了,妈翻书的时候就提起过,这事本来就能在书里查到,你的命可好着哩!特里兰奇有位阔太太,妈说如果你去和那阔太太认亲,你跟贵人结婚就是肯定的了。”
亚伯拉罕话语不停,事实上他觉得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他把这事吐露出来,就立刻觉得苔丝会带着他们坐上大马车,穿上昂贵的好衣裳。
苔丝被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她抬头往天上看,她希望现在出来的是太阳,可现在的星星格外明亮。
亚伯拉罕背倚着蜂窝,也仰脸朝天上看去,他稚气地问着那些眨着眼的星星有多远,上帝和太阳是不是在它们的另一边。
他的想象在这个夜晚带给了他无穷的力量,他举手似乎伸手就能抓住那些星星。
“假如苔丝嫁给一个贵人富裕了,能有足够的钱买一个大望远镜,大到能把星星拉到她跟前吗?”
苔丝漠然看向漆黑的前路,如她的前途一般,只有阳光才能照亮。
她看向老马,上辈子的时候老马在这条路上死去时就宣告了她凄惨的命运。
她觉得只要老马不死,她的家庭还是走在正轨上。
“永远别再惦记那个!”她愤愤说道,怒火渐起,当问题显现出来时,谁都知道问题后面还有问题。
那老旧的摇篮压在地板上的声响即使再加上怎样动听的小曲都依旧刺耳,那柄有着她们家徽饰的勺子被母亲用来搅豌豆汤,他们的衣服改来改去,舍不得扔掉一块布,苔丝的袜子不止脚后跟有个破洞,缝缝补补地已经不知道有过多少个了,她家就连烤肉沥下来的油都涂不起,而那咸猪肉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吃到的了。
因为他们家能买得起的只有内脏。
苔丝攥紧拳头,可她更加明白她要看清前路。
“你说那些星星都是一个完整的世界吗,苔丝?”亚伯拉罕神神叨叨地犹如将命书看成至宝的昭安。
她看书的时候不会避讳家里的任何一个小孩,当她告诉家里最大的孩子苔丝——她有一段好姻缘时,亚伯拉罕和莉莎以及其他的孩子总是在旁边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