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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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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衡,我带人来了,他们都是有经验的老人,对这林子很熟悉。”萧白觉得自己的喉咙有些干,清了清发紧的嗓子,柔声说道,“他们还带了火把和猎犬,想必很快就能找到了。”

    沈清衡微微垂着头,一句话也没有说,径自从萧白面前走了过去。

    “阿衡……”

    萧白瞥见他的侧脸,心头突地一跳。

    只见少年的眉头锁得死紧,眼底氤氲着一层潮湿的雾气。他隽秀的眉宇间满是沧桑和疲倦,仿佛一夕之间失去了很多很多。

    他怎么了?

    “阿衡,你是不是找到什么了?”

    沈清衡的脚步没有停,他根本无法停止行走,因为只要他一停下来,方才看到的画面就会涌入他的脑海,一帧一帧将他刺得快要心脏骤停。

    当沈清衡意识到沈清溪没有往那个方向走,立刻朝着反方向追了过去。果然,在另一个方向找到了她的痕迹。

    但那个方向,没有路。

    那里只有一面陡峭的悬崖。

    扒开灌木,沈清衡的眼前是万丈深渊。在那绝壁边缘,他瞧见了一道惨烈的刀痕,从痕迹判断,她们应该是不小心坠崖,仓促间沈清溪挥动手中的匕首,试图插进石缝中,但最终只是在崖旁的石头上狠狠刮了一道。沈清衡蹲下身仔细观察,只见脚边的碎石松散,有长长的一道灰尘拖痕,甚至还有三个小小的手指印。那三个指头印看得沈清衡心中一恸,手中紧攥着的灌木不知不觉间越抓越紧,就连锋利的木刺扎破掌心也丝毫不觉。

    将随身携带的长绳系在腰间,另一头系在树上,沈清衡数次尝试向崖下探索,但悬崖太高太陡,几乎无处落脚。沈清衡整个人悬吊在半空中,直到绳子的长度放尽,脚下也依旧只是白茫茫一片。

    理性告诉他,沈清溪受了严重的外伤,又坠下这么高的山崖,几乎不可能活下来。

    但感性上,他只觉得烦躁,心头像是有一团烈火在灼烧,这火烧得他的心脏都紧缩起来,疼得他直不起腰。

    沈清溪,沈清溪……

    上辈子,这辈子……

    为什么我总是,总是……

    “阿衡,你说句话好不好?”

    萧白见沈清衡垂着头一言不发,忙拦在他面前,急得声音都嘶哑起来。

    下一秒,沈清衡抬起眼。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

    凝着墨一般的黑,聚着滚烫的愤怒,搅进了九天之上的风雷。清贵的少年此刻没有任何表情,将所有的悲伤与怒气都锁在眼底,冷冷启唇道:“走吧。”

    萧白怔住了。

    沈清衡的实在态度太明显,他是在明明白白地告诉萧白,沈清溪和沈清辉,出事了。

    “嘶……”

    随着一声喑哑的□□,沈清辉迷迷糊糊从半昏迷中醒了过来。他只觉得大腿疼得厉害,但整个人又很昏沉,仿佛很困似的,眼皮有千斤重。

    勉强睁开眼,他瞧见旁边躺着的沈清溪,顿时清醒了几分:“阿姐……”

    眼前的阿姐浑身是血,一动也不动。她的呼吸轻极了,好像即将要死去一样。

    他想起来了。

    他们为了躲避追杀而钻进树林,明明阿姐已经找准了方向的,是他,是他被一只野猪吓到,慌不择路跑向另一边。谁知道另一边竟然是悬崖绝壁,阿姐扑过来拉住他,但由于左臂脱臼使不上力,反而自己也被他拽了下去。坠崖之后,阿姐更是将自己护在他身下,他们就这样一路翻滚着坠下山崖,幸好中途被几棵横生的大树挡了几下,得以苟活。

    可阿姐……

    沈清辉泪流满面。

    他哽咽着,小心翼翼地呼唤着姐姐:“阿姐,阿姐……”

    “小兔……崽子……”

    沈清溪的眼睛睁开一条缝,她的脑袋很晕,很想昏过去。但身上好痛,痛得连每一次呼吸都像是要抽干所有的力气。可恶,这小孩哭什么哭,害她还要强打精神跟他说话。

    “阿姐,对不起,对不起……”

    沈清辉颤抖着手想要擦掉姐姐脸上的血迹,可姐姐一直在流血,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别哭……”沈清溪只觉得累,特别的累,连眼睛也睁不开的累。

    小孩,别哭了,我还没死呢……

    别说对不起,快去找人救我,等我好了才有力气骂你……

    小孩,我好困,我先睡一会,就睡一小会……

    长宁,沈府。芳园遍绿,竹影婆娑。炎炎夏日里,几竿修竹摇曳在窗前,丫鬟云珠一边给老爷打扇子,一边秀气地打了个呵欠。

    “爹,好消息,听说在大宛训练的那几百匹军马已经可以上战场了。”

    御史沈聪正在书房写折子,大儿子沈直兴冲冲地跑来书房门口,在瞧见云珠时,面上喜色更甚,盯着她看了好几眼。

    沈聪头也没抬,开口便是训斥:“这点事也值得亲自来说,都快四十的人了,怎么还是这般不稳重。”

    沈直不以为然:“爹,你明知道儿子的来意,何苦又借机发作。”

    “你什么来意,我可不知道!”沈聪冷哼一声。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沈聪心里清楚,自己这个大儿子不学无术,每日只是招猫逗狗,好结交些狐朋狗友,并没有什么正经营生。今天特意来说这些,无非是想讨个差事。自从大历打下大宛国之后,就在大宛最肥沃的草原上圈了一块地,抓了大宛最会养马的牧民为大历养马。大宛马矫健善驰,并且身材高大,能载货拉车,比马背上长大的北崇人所骑的北崇马还要好。先帝正是出于战略眼光,才会率先拿下大宛,用以充实大历的军备。

    也正是在攻下大宛之后,得到了大宛的马和铁,他们大历才逐渐富强起来,令四方臣服。

    如今新一批的军马准备服役,正是需要人将它们运到北疆战场的时候,自己这个儿子多半是打这个差事的主意。

    护送军马不比护送粮草,马儿拴在一起,又有牧民专门赶马,送马官只需随行即可,又轻省又有油水。前往北疆路途遥远,途中若有损耗也属正常,因此常有送马官偷卖军马。

    想到这里,沈聪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沈直啊沈直,我聪明一世,怎么会有你这么个眼光短浅又贪财奸猾的长子,真是冤孽。

    也不知是不是“长子”这两个字触动了沈聪的神经,他竟久违地想起自己的幼子来。那个孩子……

    那个孩子,才是最像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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