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犯罪心理
道格拉斯的家, 位于巴斯路,是横贯整雷丁镇西的一条主要街道,这条路是从雷丁的主干道卡弗沙姆街上的一条长长的岔路, 格蕾丝三人从火车上下的时候是顺着主路拐进巴斯路,又前进了两英里左右,才到了案发现场附近。
道格拉斯家附近之所以邻居稀少,还有一地势上的特殊原因。
巴斯路的北侧,有一公园,名叫展望公园,而道格拉斯家就在公园东侧一百多码的距离, 所以他家的西侧没有邻居, 再加上公园附近一般都相对荒凉,人们虽然礼拜日的时候喜欢到公园附近游玩,但多数人不喜欢长期住在附近, 因这里比较偏僻,不太适合和自己的亲戚朋友保持联系。
但是在道格拉斯家的东侧,有一条南北走向的小巷,也有一些住户, 勉强也算是附近的邻居。
警察在调查十五号是否有疑人士在周围徘徊的时候,邻居们都给出了一乎一致的回答——“我们没办法判断这件事”。
原因是十五号那天是礼拜日, 住在雷丁镇西侧的镇民,大概有一万多人,其中有很大一分都在下午的时候展望公园度过难得的闲暇时光。
因雷丁是一工业小镇,人口不算特别稀疏, 只是工人们通常住在交通方便的地方,不居住在这种远离工厂的地段。
也就是说,十五号下午, 有非常多的人路过巴斯路,去往展望公园,因此很难有人注意到有没有人在道格拉斯家附近停留。
弗格斯探长对此非常失望,格蕾丝倒是觉得,这件事在意料之中。
因她怀疑凶手不是硬闯进的。
即使夏天的时候,各家各户的窗户都开着,卡丽莎作一成年人,也不在看见不认识的歹徒闯进之后,还一声都不叫。
格蕾丝更倾向于凶手欺骗卡丽莎,以某种狡猾的理由骗她开了,然后再趁她没防备,控制住了她。
这人要么就是和卡丽莎认识,要么就是某些特殊的职业,比如医生、小商贩或者上送货物的店员一类的人。
由于没有很多的证据,格蕾丝只通过推测凶手的犯罪心理,刻画凶手的形象。
这方法对于弗格斯探长说简直是闻所未闻,但在后世倒是非常常。
“首先,我们以确定一件事,那就是凶手仇视女性,或者仇视有某种特定特征的女性——孕妇。”格蕾丝询问其他人,“我这么说,你们应该不反对吧?”
“这确实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弗格斯探长承认道。
公爵大人也头,说道:“一般这样的人,平日里应该经常被女人看不起,所以才格外仇恨女人。”
“只欺负女人的混蛋!”弗格斯探长轻蔑地骂了一句。
格蕾丝了自己的记事本,“凶手在事业上不太成功,又或者他有些才,但不被主流欣赏。
一般说,这类男人都有一不太好相处的女性长辈,比如做事严苛的母亲、姨妈、亲姐姐一类的。
当然,还有一种,凶手曾经有过一未婚妻,但是这未婚妻因他事业不成功或者某些其他原因,总之她背叛了他,甚至还怀了别人的孩子,导致凶手一度非常仇恨孕妇。
他有一定的精神疾病,比如妄想症、偏执狂,把自己臆测成受害者,觉得世界的女人都是罪人,都想要加害他,诸如此类。
又或者他把卡丽莎幻想成背叛他的妻子,因此决定残忍的手段惩罚她,且觉得她的孩子不应该出生,所以杀死那孩子,对他说是一件神圣的事。”
格蕾丝对凶手的看法细致得让弗格斯探长感到惊奇。
“还有。”格蕾丝伸出食指,左右晃了晃,“凶手应该是独居,性格比较孤僻,或者是喜欢讨好别人的边缘人物,平时别人不去关注这种人。”
格蕾丝又列举了诸多凶手身上有的特,比如性格古怪、居住的地方比较杂乱、不是很有钱或者金钱上受人管制、女人缘很差等等。
其中缺钱这一,是因警察在搜索过程中,发现了卡丽莎的账本。
这位惨死的孕妇是家里管钱的人,她的丈夫罗伯特把每周的薪水交给她,由她权支配。
在账本的记录里,道格拉斯家应该还有三十五英镑十二先令六便士的现金。
但是警察搜遍了道格拉斯的家,也只发现了三十英镑的纸钞,这些纸钞就藏在床下的一小块地砖下,一小木盒装着,所以才躲过了凶手的搜索。
但是除了这三十英镑纸钞之外,所有的零钱都不见了。
而且从凶手没有拿走那三十英镑纸钞看,他应该没有逼问过卡丽莎藏钱的位置。
这说明他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杀人,而不是了抢劫而杀人。
毕竟卡丽莎不了三十英镑而舍弃自己的生命。
卡丽莎的账本上还有一血手印,手印虽然不完整,但还是推测出凶手原本手掌的大小。
这人的手不算太大,而且相对纤细,不太像是那种干粗活的中年人的手。
即使凶手不是中产阶层,也极有非常年轻,骨骼还没有完长开,所以不像成年多年的工人那样,骨节粗大。
最后,格蕾丝说了最让人感到害怕的一,凶手直接或间接认识道格拉斯一家。
有关这一,格蕾丝给出的解释是,凶手太过淡然了。
“弗格斯探长,如果你是凶手,让你留在死者家里,有哪些理由呢?是‘我什么都不怕,一我就杀一’,还是‘我道短时间内不有人回,如果有,那也不过是死者的丈夫’呢?”
弗格斯探长当然要选择二条。
如果凶手真是那种“一杀一”的暴徒,那么这种人至少不一动静也不弄出,反而这么遮遮掩掩,像无的窝囊废。
既然是这样,凶手肯定对道格拉斯一家有所了解。
至少他道白天的时候,罗伯特不中途回家,也道道格拉斯家很少有访客。
这样说,他至少也应该是偶尔听到别人提起这对夫妇的。
这样的人,要么就是本身工作以走街串巷,所以对这一带的住户有所了解,要么就是道格拉斯家附近的邻居,再或者他是道格拉斯的熟人,或者他邻居的熟人。
这范围或许依旧不小,但至少不排查十五号那天到过附近的上千名游客了。
范围直接缩小到了原的十分之一。
“我要提醒你,弗格斯探长,你最好安排人手,保护附近的孕妇,附近条街的孕妇,最好都保护起。”格蕾丝严肃地警告弗格斯探长,“不要让他们穿制服,要便衣出行,不然凶手有去更远的地方犯罪。”
弗格斯探长把本地的那位梅因探长叫了过,两人在一棵大树下交谈了好一儿,最终他们得出结论,以目前的警力,恐怕只覆盖周围五英里范围的土地。
虽然格蕾丝不希望警察们暴露自己,但是这些警察还是要以官方身份,先行统计附近的孕妇数量,然后才分配人手。
信息还是有泄露的风险。
即使格蕾丝已经建议他们去那种家庭幸福的家庭,集中询问,而不是挨家挨户询问,但难保凶手不察觉。
当天,格蕾丝暗示弗格斯探长放松对凶案现场的看守,让周围的居民有机进行围观。
而她自己,则做出一副被尸体吓病了的样子,一次又一次地使唤那帮她买水的小男孩。
这小男孩是值得信任的,因他本身才九岁,而且家里没有成年男人,母亲是寡妇。他们家最近年才搬过,在附近没有亲戚也没什么朋友,这样的人家不和凶手有什么关系。
但这小男孩因要贴补家,因此总是在附近找零活儿干,对附近的人家都很熟悉,附近条街的人他基本都认识。
小男孩名叫埃勒里,是机灵的小家伙。
格蕾丝委派他当自己的小哨兵,且承诺破案之后给他五英镑,这对孩子说是一笔巨款。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埃勒里必须对两人的“秘密生意”做好保密工作。
于是当天下午,格蕾丝在道格拉斯家附近,是一儿头疼,一儿胃疼,一儿口渴,一儿又非常疲劳需要一杯白兰地。
总之,她和小男孩埃勒里有很多的时间碰。
在碰的时候,埃勒里趁机告诉她,都有什么人过围观了。
这么做的原因,是因格蕾丝怀疑,凶手回到现场,探听警方的破案进展。
甚至这变态装成热心市民,在假装提供线索的同时,误导警方的破案方向。
公爵大人一开始还非常担心,结果却发现格蕾丝“吃药”的时候,那些小药丸就一直黏在她的手掌心里,压根就没吞下肚子。
一下午的时间,格蕾丝就统计出了疑人士的名单。
这些人分别是,附近诊所的一名年轻医生爱德华·科兹莫、因身体状况不佳而被迫退学的医学生特本·库珀、从前也是屠夫的肉铺老板大卫·查尔斯、肉铺的两名学徒卢卡斯和拉瑞。
其中医生科兹莫先生经常给周围条街的居民看病,但是他很年轻,开的诊所显然没什么名气,因此也谈不上事业有成。
而且科兹莫医生在卡丽莎怀孕后,确实给她做过次孕期检查。
二位嫌疑人库珀先生也很年轻,和科兹莫医生原本是同学,只是他自己身体不太好,所以中途休学了,以至于现在也没有拿到学位证书,因此也没有一份经工作,总是靠姐姐接济。
肉铺老板查尔斯先生今天打听过情况,不过这也许只是出于对自己雇员的关心。
学徒卢卡斯在十六号的时候过找过死者罗伯特,声称窗都是关着的,但难保这不是他自己回收拾现场。
学徒拉瑞今天下班后向警察询问过情况,似乎对道格拉斯一家的凶案很关心。
这些人,既有作案力,也都直接或间接认识道格拉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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