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尸检报告
“呼!新鲜空气真是让人怀念!”医生摘下一次性橡胶手套, 丢进杂物桶里,然后向格蕾丝人走去。
他的上还带死者尸体上的臭味,只不过比较淡, 让人勉强能够忍受。
“尸检结果怎么样?”弗格斯探立刻追问起来。
医生掏出手帕擦了擦汗,说道:“这只是初步检查,不过话说回来,那个孕妇,也就是卡丽莎,乎用不特意做解剖了,您白我的意思吧?”
想起那具惨不忍睹的尸体, 弗格斯探不在地点了点。
“我主要检查了卡丽莎的尸体, 另外两个,要等尸体送到我的解剖室再说。卡丽莎的嘴角比嘴唇其他地方腐烂得严,这说她的嘴角是有伤的, 应该是凶手在行凶之前,用手帕一类的东西堵住了她的嘴。”
也就是说,邻居们听不见是情有可原的,因卡丽莎根本没办呼救。
至于八个月的婴儿被从母亲的肚子里取出来之后, 其虚弱程度是怎样的,格蕾丝也猜测不出来。
也许根本哭不出声。
而且孩子的哭声本算不上是特引人注意的事。
医生停顿了一下, 看了看格蕾丝人的神色,“接下来的话,可能会让你们更加吃惊。”
“无论多么吃惊,该道的还是要道的。”弗格斯探摆摆手, 示意他赶紧说。
“咳,卡丽莎的肾脏和肝脏不见了。”医生用平淡的语气说出了这个极可怕的事实。
“该死的混蛋!”弗格斯探忍不住破骂,“可是, 该死的!他拿走那些东西干嘛?”
医生后退了一步,“这一点我也说不清楚,但是,我怀疑凶手受过特殊的训练,解剖一类的。卡丽莎肚子上的伤非常平整,乎是一刀垂直向下划开的,没有二次切割的痕迹,而且婴儿的上没有那种的划痕,只有被杀死时的刺伤和一个奇怪的伤。”
“你是说,他可能是个医生?”弗格斯探满脸狐疑。
“我认有这个可能,当然,我也不能这么断定,有些经验老到的屠夫也能做到类似的事,总之我不认普通人能做到这种事。”医生摸了摸鼻尖。
对于凶手拿走死者内脏的事,格蕾丝有种不同的推测。
第一种假设,他可能是个尸体和器官的贩卖者,时间进行此类工作,让他变得心理扭曲,杀死卡丽莎的同时,他仍旧没忘了老本行,所以把内脏拿走了。
但是这个假设,解释不了凶手什么只拿走了卡丽莎的内脏。
因尸体很久都没人发现,说凶手有足够的时间,把罗伯特开膛破肚。
但他并没有这样做。
第二种假设,这个人是黑魔的狂热信徒,这些从女人上取走的器官,对他来说有特殊的作用。
虽然十九世纪很多人都开始信科,但是直到二十一世纪,仍有一部分臭名昭著的罪犯,对经证伪的黑魔深信不疑。
格蕾丝在梦中,就曾听说过一个俄罗斯老太太,因此杀过不少人,其中包括她的任丈夫和一个好朋友,不仅如此,她还取走了尸体上的一部分肉块和器官,用以“修习”黑魔。
警察在搜索她的住处的时候,还找到了记录这些无稽之谈的魔日记。
这种人往往极端邪恶,人类的感情对他们来说不值一提。
因他们坚信,完成某个黑魔的阵,他们就可以成超脱人类的存在。
正因如此,这些人往往会选择熟人下手。
第三种假设,凶手是个恋物癖或者异食癖,他拿走那些器官,是了收集或者食用。
这种人在日常生活中,会对特定的物品有特的迷恋。
而且他可能也喜欢食用动物的肝脏和肾脏。
格蕾丝把这些猜想写在纸上,给公爵人过目。
这时候,医生提起了死者的死亡时间。
“我能够非常确定的一点是,卡丽莎应该是在十五号那天的白天去世的。”
“那么她不可能是上午十一点前死的。”弗格斯探笃定地说道:“十五号那天上午十点多的时候,有人看见卡丽莎的邻居和她一起在集市出现过。因卡丽莎怀孕了,没办己一个人走过去,她的邻居有一辆轻便马车,所以就带她去了集市。那个邻居把她送回的时候,时间是十一点。”
“男邻居?”格蕾丝问道。
“当然了,轻便马车只能坐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车夫,我可没见过女人赶马车。”弗格斯探说完之后,脸色逐渐变得凝,“啊,你怀疑……”
“不,我只是要把所有可能犯案的人都记下来。”格蕾丝转向医生,问道:“不过,您是怎么确定她是白天死亡的呢?”
“胃里的残留物。”医生说道:“她的胃里还有没消化的食物,这说她刚吃过饭没多久,但是劳工庭的人食物种类比较单一,面包、马铃薯、一点点肉和蔬菜、汤什么的,所以我原本也没办判断那是早餐还是午餐。”
他话锋一转,“不过,既然弗格斯探说有人看到过她十点多出现在集市,那么她就应该是吃过午饭之后被杀的。劳工庭因里的男人通常七点多或者八点钟就要上班,所以吃早餐的时间和我们不一样,他们恐怕七点钟就吃早饭了,到了十点多的时候,她胃里的食物应该早就进了肠道了。”
“那么那个男邻居作案的可能性就很多了。”格蕾丝说道。
至少按照之前那位老人的说,卡丽莎是一个在男女关系上非常谨慎的女人,她不太可能会在买完菜回之后,还留下男邻居,一直到烹饪过午餐再吃完午餐。
这中间的停留时间有些太了,即使当天是礼拜日,这一切也不符合常理。
“凶手应该非常痛恨女人,或者孕妇,他在卡丽莎的上捅了很多刀,而且我怀疑……这个人曾经侵犯过卡丽莎。”医生的语气逐渐变得沉痛。
即使见惯了尸体,医生也不得不承认,凶手的残忍是他生平仅见,卡丽莎的命运也太过凄惨了。
医生隐晦地表示,卡丽莎的衣服乎都被扯烂了,而且下半也有一些不可言说的伤痕。
因死亡现场太过可怕,格蕾丝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毕竟尸体经开膛破肚,第一眼的时候,人的注意力很难放在其他地方。
说完了卡丽莎的尸检问题,剩下的内容对于医生来说,反而轻松了不少。
因另外两名死者虽然也死于谋杀,但他们死前并未遭受过多的折磨。
这也许是这场不幸当中唯一的安慰了。
其中罗伯特的死因非常确定,就是被人猛击后脑导致的脑出血。
了确定他不会再醒来,凶手在他的后脑连续击打了多次。
凶器也被留在了凶案现场,是一把磨损严的扳手。
警察曾去道格拉斯的杂物间翻找过,在和其他工具做过对比之后,他们最终确定那把旧扳手应该是出杂物间,也就是道格拉斯己的里。
这说凶手是先杀死了卡丽莎,然后在她的中逗留了很一段时间,期间罗伯特回到了里,发现了卡丽莎的尸体,之后就被听见动静的凶手从背后袭击了。
据本地警方调查,罗伯特十五号当天在肉铺工作了一天,六点钟的时候才离开肉铺,往的方向走。
有关这一点,肉铺的老板和其他雇员都能作证。
他三天没来上班的事,肉铺老板也很纳闷,第一天的时候,他还派一个年轻人去敲过门,但是当时道格拉斯里门窗紧闭,那个年轻人敲门也没人应答,所以他只好又回去了。
实际上这个年轻人没注意,道格拉斯的厨房,有一个窗户是开的,只是那扇窗户很,不能供人翻越。
也就是说,凶手在下午一两点钟的时候杀死了卡丽莎,期间居然在道格拉斯的房子里逗留了五个时左右,一直等到罗伯特回来,然后杀死了他。
“这个人会不会是和罗伯特有仇呢?”弗格斯探怀疑地说道:“他先让罗伯特看到妻子的惨状,之后才动手,这也许是出于报复心理。虽然那位老先生认罗伯特没有仇人,但这只是他己的看,每个人对仇恨的定义都是不一样的,心胸狭隘的人,也许会仅仅因你瞪了他一眼,就怀恨在心。”
“也有这个可能,不过这个人的心理素质一定很强,很少有人能在杀人后不立刻逃离现场。他和尸体共处了个时,还能淡然地在房子里处翻东西,说他根本不把杀人的事放在心上。”公爵人说道。
随后,他问医生,“那个婴儿呢?”
“嗯……那个婴儿上有一个奇怪的伤。”医生面色古怪,“凶手在他的胸前划了一个十字形的伤,这不致命,但是我怀疑这可能有什么宗教含义。”
医生瞥了格蕾丝一眼,认己的话驳斥了格蕾丝之前所说的“黑魔”假设。
事实确实如此,如果一个人是个基督徒,那么他干嘛要同时信仰邪恶的黑魔呢?
这两者乎不可能共存。
“婴儿的心脏位置被刺穿,但是凶手没有虐待他,只是一刀杀死了他。再加上那个伤,没准凶手认杀死那个孩子,是一件神圣的事。”
这个凶手对男人比对女人宽容,对孩子比对人宽容,或者说对男婴比对成年男人宽容。
无论怎么讲,他似乎都逃不开仇视女性这一特征。
“扯了!神圣?他以这是但丁的《神曲》吗?”弗格斯探烦躁地摘下帽子,“真不白英国现在是怎么了!经济越繁荣,罪犯反而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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