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牵丝戏
三支喷火部队轮番实施火攻,几乎把岩石都熔化了,但血腥残酷的战斗远未停止。
主峰至高点周围五个暗堡依然掌握在“孤儿营”残部手里。
解放军发出政治攻势喊话根本无效,还白白牺牲了一个政工干事。
盛怒之下,突击队不顾伤亡,集中烈性炸药,崩开暗堡工事入口。
解放军老兵们人人不畏死,踏着敌我双方的尸体前进,一口口蚕食掉守军愈发狭小的防区。
两军士兵的交火距离缩近到五至十米以内,到处是冲锋枪嘶吼和中弹者的惨叫。
九点钟方向的敌堡,勃朗宁通用机枪不停喷吐火舌,扇形弹雨打退了解放军两次冲锋。
两名战士将临时写好的入党申请书塞进教导员的怀中,胸前绑满手榴弹,顶着拆下来的坦克装甲板一路推进。他们的手掌骨被子弹震得粉碎,最后用牙咬开手榴弹拉环,纵身跃入工事内部。
硝烟吞没了敌人的机枪,蒋军的“孤儿营”也打疯了,机枪被摧毁,后续的士兵架着m3盖德冲锋枪充当火力点。
李念兰领着五个老兵迂回接近敌堡,途中被相邻的敌人支援火力点打倒了三人。
他摸不清堡内还有多少残敌,身侧跳进敌人工事里,老鹰捉小鸡般将一名敌人挟持在胸前当盾牌,五四式冲锋枪口顶在敌人胸膛上,贴着血肉冲进工事内部。
残余的敌人只剩下三个,打背包似的将炸药包裹在身后。
解放军庆华兵工厂设计制造的五四式冲锋枪威力可观,他单手持枪,五发子弹一组,将三颗敌人的肉弹全部打倒。
堡内的发电机不慎被他打灭了,黄澄澄的灯炮黯淡下来,暗堡里除了硝烟和血腥,再也感受不到人类活动的痕迹了。
敌堡一个接一个陷落,血染的红旗从射击孔伸了出来,像是报春的红梅。
子夜时分,最后一座敌堡陷落,死守弹药库的敌军一个班引爆了剩余弹药。
东海茫茫暮色之中燃起爆点,像黑绒布上绽开出的红色水晶花,瞬间在地球表面形成一小块微不道足的耀斑。
顽敌就歼,但郑方成仍没有露面。
“营长同志,可以向登岛作战指挥部发捷报了。”教导员摘下烧出窟窿的军帽,抹去眼角泪花,既是为胜利,也是为逝去的同袍哀悼。
“你来起草捷报电文吧,我还要去会一个熟人。”李念兰并不相信老仇人会在自我殉爆中化为灰烬,就算是刨尸,也要在碎石堆里挖出一条胳膊来。
当年张源牺牲在荆门岛上的深仇犹记于心,岂能不报?
战斗结束二十分钟后,有打扫战场的战士来报告,说在山峰悬崖边上发现一座石制建筑,似乎并不设防。
在相隔极远的地方看去,那间石头屋子与主峰阵地不算同一体系,甚至没有通电,屋中燃着的,应该是烛光。
侦察排长提议用一个班的兵力包围建筑物,但被李念兰拒绝了。
他像是感应到了些什么,一人一枪朝屋子独步而去。
刚接近铁皮门,扎疼鼻孔的酒精味便透过门缝飘了出来。
咦,有人在打点滴?这是伤兵收容所么?
推门而入,只见一个肩胛瘦削的女人正蹲伏在铁架床边伺候病患,稍远些的木质小饭桌边上,立着一个看起来不过四岁左右的小男娃。
男娃流着清鼻涕,豆大的眼珠对闯入者充满戒备。
“赤……匪到哪了?”床上躺着的人无疑是郑方成,但只剩下半口气了。
李念兰万万料想不到,筹划多年的决斗并未发生,此时的他,更像是在探望病人。
女人手中的药碗“哐”得一下落地而碎,一对朱唇像是寒风中萧瑟的花瓣:“虎……虎巍哥……”
“如意……”他放低枪口,努力让声音变得平静。
五年了,金如意芳华仍在,但面目憔悴许多,眼神中的灵性被折磨殆尽,魂魄像是被阴间的风吹得七零八落,不再完整。
男孩一下扑到她身边,面带敌意叫道:“不许你欺负妈妈!”
兴奋与激动只在她眼中闪了一小下,接着便恢复平静,安慰孩子说:“叔叔不是坏人。”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老长官来了,也好,终归躲不过去的,这里不见,黄泉路上也要见的。”郑方成惨笑几声,然后演变成剧烈的咳嗽。
“是肺癌……”没等李念兰发问,金如意提前一步解开疑问。
“这岛,谁留谁死,我这个在阎王那里挂过号的人……最合适不过了。”好不容易压下咳嗽,郑方成边喘边答。
床下丢满了带血的棉球和纸巾,可想而知,他咳了多少肺血出来。
千算万算,谁也没算到,郑方成会以这种方式结束生命。
李念兰友善地伸手摸了摸那男孩的脑袋,坐在饭桌边上,冲锋枪一直抱在怀里。
手边的搪瓷小碗盛着菜汤面糊,碗边还有一枚未剥开的鸡蛋。
“你们……”他猜想,金如意也许是迫于生计,委身嫁予当初劫持她的郑方成。
金如意一声不吭,收拾起地上的碎瓷片。
离死不远,郑方成仍得意于抢到了如意这样的老婆。
“这是我抢来的……抢来的老婆,不属于你的东西,却意外占有了她,这感觉……真好啊。”
李念兰打量了这副被病魔反复折磨的身子:“你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算是抢走别人幸福的报应吧。”
郑方成面露惨笑:“哪有什么报应!不过是成王败寇……”
“在徐州那一晚,你就走错路了。如今沦为丧家犬,一点都不奇怪。”李念兰对他并不同情,却为国家丧失人才而痛心。
“错?要是步步都对,哪来的宝贝儿子?”郑方成伸出手臂,想将儿子揽进臂弯,但金如意突然抽泣一声,意欲阻止。
“给我!”郑方成另一只手扬起,发出悉碎的金属丝线磨擦声。
先前烛光昏暗,室内只瞧得清面貌轮廓。
待双眼适应室内的亮度,李念兰这才发现,如意的左手腕上绑着一颗破片手榴弹!引信拉环用钢丝缠住,钢丝的另一头栓在郑方成手腕上。
“牧羊人需要鞭子,这就是我的鞭子。老长官,别见怪啊。”不时响起的嘶嘶声,说不清是钢丝摩擦,还是他阴惨惨的笑。
这是一幕疯狂的牵丝戏,如意,还有他俩不更事的小娃儿,是牵在郑方成手中的木偶。
“你他娘的疯了?这是你老婆,你儿子!”李念兰下意识地抬起枪口,但他深知郑方成的本事,在子弹爆头之前,手榴弹引信必会被崩开。
“我郑家的种,不能留给红党分子糟塌!”他有些歇斯底里,攥住钢丝的那只手不住地摇晃颤抖。
李念兰生怕激怒他,不得不再次放低枪口。
男孩被送回到郑方成怀中,这娃儿根本不害怕他野兽般的生父,却始终将不友善的目光落在李念兰身上。
“你有什么资格剥夺他们母子的幸福。”大颗汗珠从李念兰脑门渗出,他不时观察那根牵引手榴弹引信的钢丝,像是地狱大厅里的竖琴弦。
“哼哼,你又有什么资格坐在这里教训老子?凭外面的千军万马吗?”郑方成一边冷笑,手腕扭了几扭,将钢丝绷到最紧。
面对早已笼在头顶的死亡,如意反倒异常平静,劝道:“虎哥,你出去吧,没必要为我陪葬。”
“可是,老白还等着你呢。”
“啊!徐大哥!”她眉梢一扬,眼中闪过火花。
七年了,那个有些木讷的,浑身总是脏兮兮的技术军人,居然还为她保持着独身。
“你还有大把好日子在后头呢,如意!”李念兰一边劝着如意,一边时刻关注郑方成的细微动作。
郑方成拨开枯黄的发梢,露出灰黑的牙齿,像一头张开利爪护食的老癞皮狗:“她的好日子已经享受完了,就是和我在一起的这六年!老长官,我们夫妻俩的事,你就别掺和了。要是打算黄泉路上做个伴,学生我也不赶你走。”
这时,屋外传来嘈杂的脚步与人声,有战士在呼唤李营长的名字。
“看来……时辰已到。”郑方成对他凄惨一笑。
“姓郑的,有大路你不走,为什么偏偏要走绝路?”李念兰强压火气,眼前的敌人,曾是这个国家最宝贵的人才,却糊里胡涂落到今天的下场。
“我活着,就是为了证明给你看,你在缅甸八莫那晚的决定是错误的!老子不但是个军人,还是个让敌人胆寒的军人。”郑方成开始咳嗽吐血,但手中的钢丝跟着肺部一道痉挛。
李念兰悄悄将手背向身后,指尖触到秦培邦赠给他的五一式手枪。
海上晨光尚未照进屋内,能见度依然很低。
“好吧,我承认,你是个合格且杰出的军人,在八莫那会儿错判了你。”他口是心非地想要稳住疯癫的对手。
“嘿嘿,这辈子是听不到老长官的真心话了,”郑方成轻抚儿子柔软的发梢,口中轻轻哼唱,“万里长征,辞却了五朝宫阙,暂驻足衡山湘水,又成离别……”
这旋律,竟然是西南联大的校歌。
毕业自这所名校的郑方成,自然对词曲无比熟悉。
李念兰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这首激昂奋进的校歌,竟在此时此地,由眼前这个疯子吟唱出来。
在他心底深处,那副原本善良勇毅的人格,是否还留下片许灵魂呢?
也许,每个人对“正义”的理解,是不同的。
“虎哥,你走吧。如意这辈子只爱过一人,那便是你。死前能再见一面,老天算是有眼了。”如意呜呜落着眼泪,一手抓住儿子细嫩的脚踝。
远处海平面上泛出一抹红亮色,太阳在视野以外跃跃欲试。
李念兰悄悄握住手枪托,随时准备射击。他努力让目光锁定那根钢丝线,盘算着该如何一枪射断它。
“是这样吗?原来,我还抢走了你的爱情,老长官,这可是学生死前最大的荣幸了。”郑方成又一次嘿嘿狞笑,眼中尽是报复的快意。
李念兰突然噗通跪在地上:“方成,放过她,我可以陪你去死。”
“哈哈,老长官也算是条情种,不过,学生已经看穿了您的伎俩……只要光线够亮,一枪射断这根钢丝不算难事。可惜,这道光,您等不来!”
话音刚落,郑方成手腕一抖,手榴弹拉环应声而落。
如意被吓傻了,呆呆望着悬挂爆炸物的左腕不知所措。
男娃儿却不知害怕,想伸手去够那颗摇摇晃晃的铁疙瘩。
李念兰不知何时已抽出刺刀在手,白光一闪,如意手腕连带手掌被齐刷刷切了下来。
“走!”他大喝一声,接着伸手去抢郑方成怀中的男孩。
如意一时竟感觉不到痛,凭着求生本能,洒出一路鲜血跌跌撞撞摔出小屋。
“妈的,放手!”李念兰拎住孩子后背,双目喷火。
血光飞溅,孩子吓得哇哇大哭。
郑方成眼中的光芒消失了,轻叹一声,松开了五指……
如意感觉自己像是耳聋了,儿子的哭声,甚至手榴弹的炸响都听闻不见。
头戴红五星帽、臂缠红十字的士兵把她强行抬上担架,一层层止血纱布将光秃秃的手腕切口包扎严实。
“娃儿没事,娃儿没事……”她似乎听到持续不断的安慰声,儿子还在人间。
一瞬间,火山熔岩般涌出的痛感吞没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