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招财进宝
第二天江云华不用做卤肉,才想起还欠家里五只母鸡一个夫婿,难怪最近都不好好下蛋。
于是上了山,今天没让陆霁礼跟着,这几日他在陆执的指点下开始习武,每天运动量够多了。
江云华直接去了之前遇到垂耳兔的地方,毕竟在这儿猎到过母野鸡,或许也有公的,这次她一定看清楚了再绑回去。
上次的母野鸡没什么肉,柴乎乎干巴巴的,不好吃。
这次就专注公野鸡。
来到埋葬垂耳兔妈妈的地方,小土堆只剩一个平平的弧度了,上面覆盖了一层落叶。
幸好没有被其他野兽挖走,江云华蹲下,交代了一些小兔子们的近况,又去了斜后方的树下,遇到那个臭美男的地方。
这里同样是一层落叶,只是似乎有被翻过的痕迹,江云华没多想,毕竟是在山里,飞禽走兽不少。
把落叶扒拉到一边,银面男人的血迹还在,给他备水的大叶子已经枯黄,蔫搭搭地趴在一边,用布包着的葱花饼也还在,被打开过,已经腐烂发霉,应该是人为,如果是动物,多半就直接吃掉了。
这人和他的随从们真是谨慎。
唯一没留下的是塞进袖筒的药方,也可能是他们不知道,若知道袖筒里还有东西,肯定也会立刻扔掉吧。
可惜了,那个药方真的很对症,别说脸部痤疮,就算是菊部痔疮都能治。
接着江云华就专心去围猎了,手握着搭上木箭的弓弩,放轻脚步,寻找着野鸡的身影,时刻准备着射击。
这片山头鲜有人迹,所以动物们不怎么怕人,即使江云华没有轻功,只是轻轻走路,也不会轻易惊到它们。
只是不知为何,江云华总能看到树叶簌簌落地,江云华以为有人,可抬头去看,又什么都看不到。
奇怪,山里的飞鸟动静也太大了吧?
江云华心有疑虑,干脆换了个地方,一抓到野鸡就立刻回了陆家。
山里的黑衣人松了口气,摸了摸怀里的平安符,这可是主子最宝贵的东西,前几天只顾着救主子,竟给丢在了这里,今儿主子醒了发现平安符不在,差点儿把他们几个都给砍了,幸好还在这里,不然他们几个暗卫小命危矣。
不过这女子一个村妇,怎么正好在主子藏身待过的地方扒拉半天,幸好在她来之前就先一步取走了平安符,若是来迟一刻钟,搞不好就被这村妇拿走了,不知道又得兜多大圈子四处寻找。
确定山林又恢复一片寂静后,黑衣人才小心地施轻功离去,毕竟一个村妇都差点儿发现他,说明他功夫还不到位,得再小心些才是。
回了陆家的江云华,将公鸡往鸡棚一扔,叉腰道:“这次是真的大公鸡,年轻力壮,给我多生几个小鸡仔啊!”
五只小母鸡仿佛听懂了,‘咯咯咯’地飞身扑向大公鸡,一脸迫不及待,争先恐后。
江云华没眼看这不值钱的样,转身去了相反方向。
“小兔子,你们的妈妈很好,我刚才去看她了,等你们再长大一点,有了自保能力后就放你们回山上”。
这四只小兔子窝在一起,瞪着无辜的大眼睛看着江云华,也不知道听明白没有。
突然一只胆子大的向前蹦了两步,正好把头靠在蹲着的江云华膝盖上,低头蹭了蹭。
江云华心软软的,现代的朋友家里也养过一只垂耳兔,十分温顺可爱,很是粘人。
伸出手摸了摸小兔子的头,“既然你们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那我给你们起个名字吧”。
其他三只也慢慢围了过来。
这只最先靠近江云华的是只小母兔,也最白白胖胖,叫招财,另外一只小母兔叫进宝。
其他两只公兔子叫致富和兴隆。
从陆执口中得知,大朔常见的都是灰毛的野兔,也有少数白色的会被富家夫人小姐拿去家养,总之能在大朔捡到垂耳兔可以说是非常小概率事件了。
可能这片山头的兔子恰巧发生了基因突变,又恰巧被江云华遇到,不过垂耳兔繁殖率比较低,不知道还能不能遇到了。
吃过午饭,江云华去了陆家的另一亩地,当时没开这块地是因为江云华发现这边挨着山脚,地里长了不少艾草,有一些已经生长了一两年需要收割,而那几天急着春种,便只先开了一亩地去种菜。
虽然用来种地的那亩地也有些艾草,但比起这边来说,损失不大,何况清理出来的草木都直接焚烧后用作肥料了,有艾叶在其中还能消毒杀菌。
现在正好有时间,江云华便带上陆执编的草帽来了地里。
江云华计划在这亩地种满艾草,一来是艾草本身用途很多,除了焚烧,还能煮水、食用等,药用价值非常高,二来据江云华和阿飘陆执对大朔现有医疗水平的了解,虽然已经出现了艾灸,但此法似乎只掌握在百药谷手里,而且疗法还没完全研究透彻。
当初九鱼神医就曾建议陆执去百药谷求医,但陆执心系刘家村的陆霁礼便没去。
有了这亩地,江云华便想着自己种艾草,收割保存,三年后的陈艾就可以给陆执做艾灸了。
虽然等待时间长,但三年陈艾不好寻,这些日子江云华没少在镇上打听,村民们似乎都把艾草当寻常野草处置了。
想想也是,知道艾草的人有很多,可真正能认出来的却不多,何况还是在以种粮为生的村子上。
求人不如求己,反正腿疼的不是自己和陆霁礼,让陆执等个两三年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