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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3】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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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打车没坐公交,也没扫共享单车,何眠徒步走了两个多小时到家,刚到小区路口,离着老远就能听见对面施工场地锣鼓喧天的轰鸣声。

    老城区动迁的消息这几年一直就没停过,隔壁城区动迁三十平米的房子得了八十多万,他这套五十多平怎么说也能得一百多万吧,搞得他也心潮澎湃,跃跃欲试。自从买了这套房子之后,他一直都在等着动迁的那一天,以前觉得有盼头也不着急,现在竟有点急不可待了。

    脚刚迈上一楼台阶,水就从楼上滑了下来,一直蜿蜒到他脚底。

    他家在二楼,下水道总返水,今天也不例外,水已经流到一楼门口了,他赶紧回家取了拖布,先把一楼邻居门口擦干净。

    关上门才发现妹妹和奶奶都在家,奶奶正在茶几那儿摆纸牌,妹妹躺在床上刷着短视频,下水道返水,水流了一地,从厨房流到了客厅都没人擦一下。

    何眠没说什么,脱下鞋,小心摆放在鞋架最上一层,然后去洗手间拧干拖布,把家里的水里里外外擦个干净。

    “你不是上午返校吗?”

    何眠的妹妹何芷今年马上毕业,正在准备毕业答辩,因为大学离家近所以没事儿总往家跑。

    “大一军训占用场地,下午体育课没上我就回来了。”

    “你选的体育课不是瑜伽吗?还用得着操场?”

    何芷瞥了眼老哥,发现向来愚笨的人突然机智了真就让人无法招架,敷衍道:“我们瑜伽课都在室外上,讲求的都是人与自然的和谐。”

    扫了眼妹妹桌子上的各种化妆品,何眠没再继续拆穿她,就当自己被糊弄过去了,问道:“想好毕业去哪儿工作了吗?”

    何芷翻个面,脸冲着墙,墙上贴满了明星海报,后背对着何眠:“不知道!四处撒网呗。”

    “那别人呢?”

    “我们寝室有几个准备考研。”说完,何芷嗖一下坐起来,认真的盯着何眠,“哥!要不我也考研吧!”

    何眠看着妹妹期待的目光,有口难言。

    十四岁那年,父亲车祸离世,母亲扔下襁褓的妹妹离开了家,他十五岁辍学,照顾奶奶供养妹妹一直到现在,前几年牙缝里攒的钱终于买了这套五十平的房子,现在妹妹考研要他拿出一大笔学费,的确是太勉强了。

    好不容易供妹妹读完大学,考研——又一块无形石头狠狠砸在了他的胸口差点窒息:“先找找工作吧。”

    何眠受不了妹妹失望的眼睛,逃回房间,关上门,重重叹口气。

    脱掉衬衫,换上居家的短袖,走向了厨房。

    看了眼洗水池里堆砌的碗上还挂着一根方便面,他知道这丫头中午就逃课回家了。

    奶奶拄着拐杖晃晃悠悠走了过来,往锅里瞅了一眼,笑呵呵道:“大孙子,晚上做啥吃啊?”

    何眠拉开冰箱门,里面有昨天剩下的半块柿子:“一个鸡蛋炒柿子,一个紫菜汤。”

    七十六岁的奶奶立即脸色大变样,收回一脸的笑容道:“不行啊,我这贫血不能总吃素啊!你不会心疼心疼奶奶吗?”

    贫血?一米五的个儿,一百四十八的体重,贫什么血呢?

    当然,何眠也不是不让她吃肉,老人么,还是轻淡点好,要对她的健康负责,但以他的性格又不会当面忤逆:“还有一根火腿肠我切了吧。”

    奶奶道:“你看你这孩子!也不想想是谁把拉扯大的,你妈那个骚`货除了跟男人乱搞啥时候管过你?”

    何眠合上冰箱,无奈道:“奶,我不是说给你弄火腿肠吗?你怎么又往我妈身上扯?”

    老太太立即急了,拐杖往地上咣咣地敲:“她抛弃了你兄妹俩,现在她成好人了!”

    说来说去老太太只是不想吃火腿肠,想吃点纯肉,要是以前何眠一定在回家的时候就顺带捎点肉回来了,可是今天他没那么好的心情,晚饭只想对付对付。

    一个头两个大,何眠咬了咬牙说道:“火腿肠怎么了?”

    “火腿肠都是粉面子哪有肉!我七十六岁了!我这哪天说不定人就没了,走路都直晃悠!就想吃块肉咋这么难呢?你这孙子就这么对待亲奶奶的吗!”

    他奶说话快,就跟机关枪似的哒哒哒,何眠感到自己快被打成筛子了,深吸一口气:“知道了,我去买排骨给你炖豆角吧。”说完,回到卧室随便拿起一件外套就走。

    他奶奶这才有了笑容,脸上的褶子都撑开了:“乖孙!”

    在奶奶的反复催促下,排骨炖豆角很快端上了桌。

    饭做好的时候已经傍晚七点了,他把一家三口的筷子饭碗一一摆放在餐桌上,奶奶早已经在桌边等着了。

    他瞄了眼妹妹的房间,门紧紧闭合着。

    他知道妹妹这是生自己气了,按照以往他肯定是要在门边低声下气的哄她,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他就当没什么都不知道,闷头给奶奶盛好饭,给自己也盛了满满一大碗,端起碗就吃。

    “叫你妹吃饭啊!”奶奶诧异。

    “她饿了自己会出来吃,二十二岁的人了不用人喂。”

    他言语的冷硬让奶奶大吃一惊,老太太虽然诧异孙子今天的不寻常但也没深想,挑了一块肉最多的骨头放进了自己的碗里。

    就像何眠说得一样,过了一会,熬不住饥饿的何芷走出了房间,垮着一张脸,不情不愿的坐在桌子边,看见自己碗是空的没盛米饭,脸色更差了,对何眠说道:“做饭之前好好洗手了吗?”

    何眠闻到了妹妹身上浓重的指甲油味儿,呛得鼻子疼。

    他看向何芷,亲妹妹嫌弃的眼神让他喘不过气,血气不断翻涌:“嫌弃就别吃!”

    何眠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拍,站起身:“把碗洗了!”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屋里,门重重摔上了。

    扔下游手好闲的祖孙二人大眼瞪小眼,都不知道何眠今天是怎么了,这么反常。

    “有病!”何芷骂道。

    老太太狠狠道:“跟你们那个死妈一个样儿!不招人喜欢!”

    一进屋,何眠就扑倒进床里,脸深深地埋进了床褥。

    为了这个家,他背负了太多,以前他从不觉得累也不觉得苦,但现在,疲倦一层一层的袭来,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能让他失去控制,明明耐受力超强的,怎么突然之间就脆弱不堪了呢?

    他不是这样的。

    是不是睡一觉就好了?

    他问着自己,翻过身望向天花板,看着看着就想起了屈昂。

    回想起来自己和屈昂的认识其实还挺迷的——

    五年前他一时好奇下载了探探,无聊时会在上面一张张划过千奇百怪的照片,各式各样的面孔从眼前一一闪过,难得的是很多人用得都是自己的真实照片,各种滤镜各种美颜齐上阵,只有屈昂是用了动漫《银魂》里那只宠物定春的图片,他觉得那只猫很可爱就加了屈昂为好友。

    ‘定春是狗不是猫。’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屈昂提起定春时对方一脸吃惊的表情,让他很心动,第一眼就很心动,虽然那时候屈昂已经二十二岁了但一直保留着少年气,冷冷清清的,也不拿正眼看人,那份冷眉冷眼的姿态让他说不出的悸动。

    一开始,他以为屈昂只是想和自己交朋友,当屈昂第五句话说到要和他开房的时候,他才明白事情并没有那么单纯。

    他也不知道屈昂是怎么认为自己是gay的,明明聊天的时候都是用平实的口吻,动态的字里行间也没有半点gay里gay气的,就很奇怪。

    活了三十六年,他没好好喜欢过一个人,屈昂是第一个。

    屈昂没回家赴晚餐,他家一共四个人,围着一张几十米长的桌子吃三十多样菜,仿佛被当做客人招待了,偶尔会聊一两句没用的废话,他也无话可说只能哼哈过去,仿佛参加了什么神秘仪式一般,他嫌烦。

    其实按他的计划,今天是一定要跟何眠睡一觉的,哪知道对方会突然昏倒呢。

    一切从计划被打乱开始,每一样都不顺他的心。

    他给张乃宝拨去了电话,电话响了三次,最后一次他都打算放弃了,张乃宝才接起来。

    为什么要为了何眠那种人而得罪了张乃宝呢?

    现在后悔已经晚了,张乃宝第一句劈头盖脸的骂过来:“你混蛋!屈昂!你背着我找哪个野鸡了?”

    他把手机拿得远点,防止这个大分贝伤耳朵,面无表情的来了一句:“七点半,文森特酒店708,我等你。”

    再次毫不留情的挂掉电话,看了看表,离七点半还有二十分钟,他也不急着开车,把车往路边随便一停,下了车,往车身一靠,随手点了根烟。

    白衬衫黑西裤,咖色呢大衣,流畅的身材线条,飞扬嚣张的气质,夹带着一张生人勿近的少年面孔,谁从他身边路过都会多看两眼。

    他竖着背头,每一根发丝都保证恰到好处的直立往后梳,用来彰显他无可挑剔的外表。

    脸巴掌大,和一米八四的个头形成黄金比例的九头身,大而圆的眼睛,细直高挺的鼻梁,五官深刻但不浓郁,不笑的时候拽到天际,一笑,便一定会有人沦陷在这该死的暖风里。

    屈昂倒也挺享受别人对他外貌不吝赞美的视线,他觉得自己这个颜值理所应当受到顶礼膜拜。

    也不知怎么就想起了与何眠的初见,看起来他约何眠见面像是偶然的心血来潮,其实在那之前他和何眠已经互加好友一年了,他也观察了何眠一年的动态。

    在其他人丰富多彩的动态对比下,何眠的动态很枯燥,就像写着流水账日记,没有精修的唯美照片,也没有矫情的文艺词藻,全是千篇一律的——我现在干吗了,即将要去干吗了的干巴巴文字,连图都不配的,一开始以为他不会添加图片,还嘲笑过他老气横秋,直到有一天他拍了一张伞下猫咪的照片,忽的心里一动。

    照片很简单,就是何眠手里的伞遮挡在猫咪的头顶,他伸出细白、骨节分明的手指在猫的脑袋上摸了摸,构图简单,甚至人还没露脸。

    何眠给这张照片的配文是:冷么?

    就两个字。

    那天屈昂的心情很怪,他也不知道自己被这个动态哪里打动了,也许是那个雨点落得好看,也或者是伞的花纹有意思,还可能是猫咪太可爱了,无论是什么反正屈昂就是产生了兴致。

    随即就迫不及待的给何眠发信息:我想见你。

    他还记得自己见到何眠的第一句话是:‘猫呢?’

    何眠还一脸懵的傻傻答道:‘跑开了。’

    后来的事他记不清了,也忘了跟何眠说过什么。

    依稀想起那天何眠穿了一件灰绿色的毛衣,一条深灰色的运动裤,整个人看起来不会显眼,但很温柔,还很治愈,和当时的秋季很配。

    迄今为止,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能把这样一个人留了五年,怎么想都足够离奇。

    火一点一点消了,他才把烟头弹到垃圾箱里,掏出自己的车钥匙,按了半天车没反应,这才想起来这是杨灿的车,火又拱上来,往车轱辘狠踢一脚,谁成想轱辘太硬直接挫到脚趾盖了,扎心的疼,人行道上人来人往,他也不好意思抱住脚丫子喊疼,只能钻回车里,启动汽车灰溜溜地走了。

    这个逼,他实在装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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