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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猫喜欢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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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大早宋知则就被一只狸花猫扑了一个满怀。

    隐世六家没有很悲的风没吹到博古街,少了贺敬宇的被窝要自己动手铺,宋知则略有些不爽。

    要不还是把贺敬宇叫回来洗衣做饭铺床好了。

    出于对于自己动手铺床的怨念,宋知则在床上撸了两个小时狸花猫才起床换衣服。

    这只狸花猫是狐狸的手下,今年十九岁,在宋知则起床换衣服的时候化成人形坐在床上用手捂着眼睛。

    华洲狸花猫生来强运,如果它们想把这种强运作用在自己身上的话十五岁成年以后就可以化成人形。

    不过大部分狸花猫都不喜欢化成人形,做人有什么好的,还是当只自由自在的狸花猫快乐,树是它的,树结的果实是它的,树上歇脚的鸟也是它的,它们平静的和森林度过自己属于狸花猫的生命,然后再变成新的狸花猫,继续过狸花猫的日子而不是狸花猫妖的日子。

    受森林保护,所有的狸花猫都会度过也许会曲折但一定幸福的时光。

    “有苏老大说,那个混账的消息她已经查到了,等手头的麻烦处理完她就过来杀人。”狸花猫飞白坐在床头柜上晃荡着腿,“还有还有,这个月的账单过几天发给你,最近自由洲那边出了一个天才赛车手,我们的生意有点受损,金毛想把你诓回去开两场。”

    宋知则换了一套宽松的国风套装,她记得今天是鬼市庙会向外人开放的日子,出去逛逛庙会倒是不错。

    “吃午饭了吗,一起吃点?”

    午饭是黎月明做的,茶楼顾名思义只提供茶没有饭,而黎月明做为小学六年级就开始和锅碗瓢盆打交道的人当仁不让地充上了大厨的职位。

    黎月明的手艺好的让飞白考虑了一下要不要把他绑回去给自己做厨师。

    出乎宋知则意料的,飞白很喜欢黎月明。身为狐狸手下第一能干的狸花猫,飞白不说是高岭之花也不是随便一个愚蠢的人类都能摸到的,更何况拥有能给飞白按摩的殊荣。

    狸花猫舒舒服服地在竹制沙发上摆成一滩猫猫饼,黎月明出去打了一个电话,宋知则在沙发上坐下,伸出手把猫猫饼捞到自己怀里捏狸花猫的肉垫,做为一只自由的小花猫,飞白每只爪子上都有尖锐的爪子。

    “他身上有老大的气息。”狸花猫有一下没一下地把自己的爪子露出来,“但是闻着还有一种泥土味道,不好闻。”

    对于嗅觉灵敏的小妖怪来说,普通人类都是泥巴味儿的,她喜欢的人类会有别的味道,例如宋知则是白酒味道的,程惑是牛奶冻干味道的,之前每天都给她带饭的女高中生是小鱼干味道的。

    每只妖怪都有属于自己的味道,就像世界上不会有两片同样的雪花,从来没有两只妖怪会具有一样的味道。

    宋知则挑挑眉:“半妖?”

    但是和肉食一样,半妖应该也不存在了才是。

    半妖并不是像聊斋故事一样狐妖与书生相爱就能突破生殖隔离诞生爱情结晶,而是人造物品。

    宋知则忽然想起谢厌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就像马和驴会生出骡子一样,好听点来说就是狮虎兽吧。”

    “姐,还有飞白也在啊。”程惑从楼梯口下来,他昨晚补作业补到太晚刚醒,“你好像又胖了,飞白。”

    狸花猫得意洋洋地抬起猫猫头。

    和追求骨感美的人类不同,在妖怪的世界里,越圆润说明这只妖怪越有能力,不光能吃饱肚子,还能吃胖,吃撑!

    猫胖,猫厉害,猫好。

    人夸猫胖,人有眼光,人也好。

    少年半弯腰,十六斤的狸花猫一个飞扑进他怀里被稳稳当当的抱住。

    “你这次会在这里呆多久,我买了新猫条和罐头,不过全都邮到雀城去了。”程惑抱着猫,小心翼翼地抱紧双臂以防它掉下去,“还有冻干。”

    狸花猫的眼睛亮了一下。

    虽然她是自由的狸花猫,但是,但是猫条好吃,罐头好吃,冻干更好吃!

    所以她最喜欢程惑啦!

    程惑也最喜欢飞白。

    他在医院不能离开病床的那段时间,宋知则很忙,也很疲惫,那边的时间流速和现实并不一样,程惑看着宋知则以几百倍的速度从活泼灵动变的心事重重,在他在病床上盯着天花板的短暂时间里,宋知则经历了无数次分别。

    那时候他自己一个人在病房,生活在下一秒就要死了的恐惧感里,每天唯一的期待就是看窗外的野猫今天叼的是什么零食。

    后来他的病好了,那只猫也不见了。

    飞白并不是那只狸花猫,但是这不耽误他最喜欢飞白。

    “叫他们俩先去睡一觉吧,我们十二点去庙会玩。”宋知则站起身伸了个懒腰,“鬼市的庙会可是很有意思的。”

    岳媛留在沈家不回来,小姑娘想多和朋友在一起,宋知则了解,楼上关着的方徵,他作为一个全球通缉犯还是老实在屋里待着吧。

    程惑听过博古街的鬼市。

    那是鬼魂与人间界的重叠点,只有鬼修能够带人进入鬼市,但是由于修真界衰败,修士总共就没多少,鬼修早就没了,博古街鬼市也只是写在程家万卷书藏里的传闻。

    宋知则神色狡黠:“鬼市的主人打麻将打的非常好。”

    好久没打麻将了,有点手痒。

    她在自由洲的时候可是麻将之神,靠打麻将赢的钱都能盖一座角斗场了。

    要不是去打麻将她也不会认识棕熊,这小子砸自由洲城角斗场的时候,她正好在角斗场观赏厅上跟角斗场主人打麻将。

    棕熊在底下带着贫民窟的人发动反叛,用拳头砸碎拿他们命来赚钱的角斗场的墙,宋知则在上面掀了麻将桌,把一张九饼塞进角斗场主人菲洛克男爵的头盖骨里。

    最烦出老千的人了。

    菲洛克男爵是贵族,宋知则弄死了他需要坐牢子,狐狸远渡重洋来捞人的时候顺便棕熊也捞了出来,宋知则客套地问了问他后续打算,但是没想到半个月后听见他加入了鼠疫并且成了角斗场的新主人。

    城是自由洲最为落后的城市,这里手上人命不超过十的人都算得上是胆小懦弱的普通人,真正的普通人则生活在拥挤的贫民镇,靠着给城中居住的贵族做事来勉强糊口。

    角斗场就是最受人欢迎的地方,进入角斗场的人都会花一笔足以掏空他们积蓄的钱签订生死契约,表明在场上死亡和角斗场毫无关系,死在角斗场的选手家人会获得一笔赔偿金。

    在角斗场上战死是荣誉的事情。

    菲洛克男爵靠角斗场赚的盆满钵满,不过他太贪婪,每年给城城主的分成逐年降低,以至于城城主又砸了一张白板进去,把菲洛克男爵弄死了。

    菲洛克男爵是狼人,自愈能力很强。

    不过她是城主,连去牢子走个过场都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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