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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梦依旧,往事难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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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春,就像一高跟酒杯,雅致而艺术,高贵而灵光,酒的浓烈而香醇,直教人性情开阔,飘飘欲仙。

    正因为青春,那小小的考试算得了什么,又不是没考过倒数第一。爱咋咋地,快乐着自己的快乐,生活着自己的生活。

    秦子歌已经把考试的事儿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继续看他的《盗墓笔记》。

    凌文不骄不躁,依然散散懒懒地听着歌曲,他已经在小学初中考第一考到有点不好意思,奖拿得有些手软,这也就算不了啥了。

    雨志心安理得,自己问心无愧,自己的几斤几两心知肚明,知足常乐。

    张晓及格万岁,继续没完没了的梳理着自己珍爱如命的发型。

    这个夜晚来得很安静,宿舍的人儿除了凌文听音乐,秦子歌看小说之外,其他的人都睡了。

    皓月当空,月华透过窗门,在屋子里缓缓流动,流过地上的每一双鞋子,流过雨志沉睡的脸颊。

    雨志做着上一次的同一个梦。

    他一个人走在白茫茫的雪地里,树木全都是白色的,大地都是白色的,整个世界都是白色的,一片无垠的白色,一眼望不到头的白色。

    他使劲的走着,走着,突然从树林里走出一只狼,两只狼,三只狼……一群狼,个个面目狰狞,贪婪的目光里透露着凶残,鲜红的嘴角挂着唾液,一步步向他逼近。

    雨志不停的奔跑,不停的叫喊。可是,除了白茫茫的雪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影,雨志害怕极了。雨志在绝望的时候,他看到了爸爸。

    爸爸依旧穿着那身军绿的衣服走在前面,雨志使劲的叫喊,爸爸却始终没有回头,一个劲儿的往前走。

    雨志跑啊跑,眼看就要追上爸爸了,可爸爸突然消失在茫茫雪海里。雨志哭喊着……

    “雨志,雨志,醒醒雨志,……”凌文听到雨志在哭喊,赶紧叫雨志。

    雨志被凌文叫醒了。

    雨志醒来后,才知道自己做梦了,泪水已经浸湿了半个枕头,心里依然憋屈,难受得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样从脸上滑落。

    这时,宿舍里其他的都被吵醒了,雨志结巴而沙哑地说:“对,对不起,……,对不起大家,打扰你们了!”

    接着又是啜泣,嗓子里发出轻轻的“呜呜”的哭声。

    “雨志,不要这样,咱们都是弟兄,难受了就哭出来吧,哭出来或许好受点!”秦子歌安慰道。

    “雨志,我知道你有心事,可是你总不给别人说,自己一个人默默承受着,这样你会很累,会累垮你的,说出来可能会好受一点,你说吧,这是咱们弟兄们的秘密,外人不会知道哩!”凌文扶着雨志的肩说道。

    雨志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心事,家事,告诉任何一个人,只因为那颗年轻而敏感的心。

    多少年了,自他懂事那时起,已经多少年了,这个被一些人知道的不是秘密的秘密,他从来不曾向任何人提及,一是他怕被别人说长道短,二是他怕忆起当年的不堪回首的往事……

    雨志在泪光中看到了八年前的人和往事。

    北国之春的大地和万物,迎来了一片复苏。

    大地回春,余寒渐褪,一场春雨过后,清风徐来,草长莺飞,新燕呢喃,世界呈现一片清新、欣欣向荣的景象。

    晨雾笼罩着整个大地,从低矮的山峦到幽深的河谷,白濛濛的一片,好似蒸笼里升腾的雾气。透过晨雾,只能听见从山坡上或者山谷道道里传来的喊牲口声音,“吆喝喝,吆喝喝,……”,悠悠的破开晨雾,在山坡上,在河谷中荡漾开来,那种空灵的感觉,足以让一个身心疲惫的旅客流连忘返,心旷神怡。

    爸爸在田地里扶着耕犁,一对肥硕的黄牛在前面卖力的拉着耕犁,新鲜的土壤哗哗地被翻到另一边,土壤冒着淡淡的热气,从热气里散发出浓浓的泥土的清新味。

    妈妈跟在爸爸后面,娴熟的撒子着种子,一粒粒小麦种子被扬在犁渠里,被埋在土壤里,生根发芽。

    雨志跟在妈妈身后,使劲地踩着妈妈走过的脚印,不时被松软的土壤或掩藏在地下的老鼠洞给绊倒,打个滚滚,弄得全身都是渍泥,被妈妈骂一通,撅着嘴巴走开,找雨琼去了。

    雨琼拿着一个破瓶瓶,在满地找刚翻出的大白虫子,自娱自乐,在雨志到来之后,又跟着哥哥雨志到田畔的埂子上挖“辣辣草”、拔“甜根根”去了。

    太阳出来了,大地上的雾气逐渐退去。

    一隆隆的麦地,宛若一行行骈丽的诗文,对面的河谷像一只张着大口的蟒蛇,吞云驾雾。晴朗的村庄里,各家各户的烟囱里冒着炊烟,青烟徐徐升起,被微风吹散在穹宇。村子里的公鸡站在土墙上,不住地打鸣,黄嘴唇的新燕,眼看要碰到马路上疾驰的汽车身上了,可它来了一个“鹞子翻身”,离弦之箭一般飞出去了……

    百花盛开的时节,爸爸背着包裹去了离家很远的景城。爸爸到景城并不是去旅游,而是被生活所迫,为了养家糊口的打工之行。

    景城距离家很远,很远,远的让让人没有念想。

    爸爸走了,姐姐雨燕也上学去了,家里就剩妈妈,雨志和雨琼。

    妈妈每天既要操劳家务,又要下地干活,忙得焦头烂额,雨琼只有雨志照看了。

    绿油油的麦田包裹着整个阳湾的村庄;雨志家门前的老杏树依旧开满粉红色的小花,一团团,一簇簇,好不沁人心脾;羊儿在田埂地头细嚼慢咽着青草;公鸡领着几只母鸡在村庄后的苜蓿地里嬉戏;几只野兔在苜蓿地里贼头贼脑的偷吃苜蓿;蜜蜂儿忙着采撷花粉;蝴蝶儿在苜蓿花间徜徉。

    雨志带着雨琼在苜蓿地里捕捉“梁山伯与祝英台”,抓蜜蜂,掏野蜂蜜吃,追赶野兔……

    烂漫无邪的笑脸比自己的脸蛋还红,那时的太阳是绿色的,黄色的,……

    人生的幸福,总是那么短暂,还没有来得及你细细品尝,它已经变质变味,没有以前的香醇可口,而是苦涩的,霉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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