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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习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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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质问的人反而把自己弄了个大红脸,先一步移开目光缴械投降,强撑着最后一丝硬气:“嘁,骗人。”

    回答那么快,一看就是随口敷衍,这死小孩终于长大了,学会了成年人虚伪的客套。

    时安逸却不依不饶,他长臂一揽,将人像小鸡仔一样圈到自己胸前,用另一只手揪了一下她露在外面的耳垂:“啧,骗你给钱啊?”

    两人不小的动静吸引了不少人伸长了脖子张望,严与时无意当人形猴子供人赏乐,她将刚刚为了防止摔倒撑在时安逸大腿上的手逐渐移向内侧。

    然后拇指食指用力,死死掐住一圈软肉,在对方吸气时不解气地狠狠一拧。

    时安逸咬牙趴在桌子上,左手捏住大腿内侧那只作乱的手,因为疼痛过于锥心,再抬头时居然有了些小说男主常有的表现:额头泛起青筋,眼眶通红,目光里流露出三分痛苦五分隐忍八分疯狂。

    严与时被自己的脑补笑到,收回手趴到自己桌子上继续写英语试卷,没搭理旁边捂着大腿扭成蚯蚓的同桌。

    旁边那人消停了没一会儿又开始旧态复萌,右手撑着头,侧过身目光灼灼地望过来:“有哪里不会吗?我教你?”

    严与时查字典的手一顿,抽空看了一眼对方放在桌面上的试卷,果不其然,就这么会儿功夫,连作文那块都被写得密密麻麻。

    这人与人之间该死的差距!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

    说完后继续和完形填空那一堆生僻单词作斗争,查字典的手几乎翻出残影,时安逸一时竟有些不知对方是在写作业还是学着火影忍者结印。

    但既然对方拒绝帮助,他也不好打着为你好的旗号上赶着教人,只能无所事事坐在一旁,期间跑去翻了翻华阳高中部的帖子,忽然发现自己刚入学这么会儿就能独占一个板块——《惊!昔日学霸沦落学渣班,是为爱堕落还是天才陨落!》。

    评论区有头有眼开始分析他和十二班现有女生的爱恨情仇,他看了几眼,发现那些据说和他一起吃过晚饭、学过奥数、考过倒数、打过地鼠的女生名字,完全可以说是一个都不认识。

    “艹!哪个崽种把我帖子举报了?!”

    教室前排忽然传来一声怒吼。

    时安逸若无其事地收起手机,在心里给贴吧管理员点了个赞,工作效率值得表扬。

    葛葛那边也收到了时安逸重回华阳的消息,这会儿正像病毒一样不停轰炸着严与时的微信,她就查了个单词的功夫,未读信息被累积到99+,而且大多都是奇形怪状的表情包。

    “你最好有事说。”

    消息发过去之后,对方的表情包轰炸终于停歇。

    “听说他为了你才去的12班!!严儿啊,你熬出头啦!”

    ?

    再年轻几岁严与时可能会被这一句话加三个感叹号搞得面红耳赤,但她不是,所以她直接转身问旁边趴在桌子上发呆的人:“听说你来12班是因为我?”

    “听谁说的?”

    严与时没回话,她怎么知道听谁说的,估计葛葛那厮都不知道,一般来说,“听人说”和“我有一个朋友”这两个开头,并列世界第四大未解之谜。

    时安逸也不是一定需要一个答案,看见对方准备重新低头查字典后,他伸手把那本碍事的字典拿走,收手时还装作不经意地捏了捏对方手指。

    “我是插班生,没参加分班考,只能分到12班了呀。”

    嗯,但是……

    严与时搓了下刚刚被捏的手指,不知是不是错觉,总觉得身边这人怎么忽然有点骚里骚气?

    她将手伸到对方面前,敲了两下桌子然后手心朝上:

    “字典还我。”

    时安逸将胳膊下压着的字典塞回书桌,然后左手环过严与时伸出的胳膊,稳稳趴在三八线上,右手指了指她本来打算查的单词:“plete完成,我比字典好用。”

    严与时胳膊被人圈在怀里,透过薄薄的校服料子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对方微热的体温,还有扑通扑通逐渐变快的心跳。

    她抽出有些发麻的右手,在时安逸诧异的眼神里拽着对方领口,将其拉到自己身前,然后盯着对方逐渐泛红的耳垂一字一句:“时安逸,再耍流氓就把你钉在墙上。”

    “耍流氓?我什么时候耍你流氓了?”

    可严与时直接拒绝继续和他交流,撂了笔之后示意后排同学往后移一下课桌,抬腿走出了教室。

    祝阳察觉到身后的动静,啧啧了两声然后继续打自己游戏。

    仿佛上课期间有人光明正大跑出去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时安逸忽然觉得自己有些不正常。

    今天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有些出乎他预期,他开始有些明白自己妈妈说的那句: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按照你计划好的轨迹发展。

    严与时跑出教室后没地方去,七拐八拐还是转回了操场边那条绿化带,没有人知道,其实暑假那会儿经常出入时安逸家那个女孩子曾私下找过她。

    出口第一句就是:“我知道你,安逸手机屏保上的妹妹!”

    严与时问她:“你来让我叫嫂子吗?”

    对面的姑娘起初愣了几秒,随后笑得格外好看:“你确实蛮有趣的,他说他喜欢你,但是我知道是妹妹的那种喜欢,你们从小认识,习惯了做什么都在一起,但是小说里竹马永远打不过天降,竹马是习惯,天降才会一见面就心脏怦怦跳。”

    严与时很想说,一见面就开始怦怦跳也可能是有心脏病,但对面的姑娘眼睛太亮,她从里边看见了深不见底的喜欢,也不得不承认,她对着时安逸时从来都不会有这种“像盛满了一整条银河”的眼神。

    谁会忍心拒绝一个用这种眼神看着自己的女孩子呢?

    就像那个女生说的:“你们只是先我很多年认识而已,换作是谁都可以,那不是喜欢。”

    严与时不知道自己对时安逸的占有欲是不是喜欢,也不知道偶尔控制不住的心跳是不是悸动,但也不想无耻的当一个因为和他早认识很多年就要独占他的坏人。

    也不想再被任何人站在身前义正言辞地教她什么是习惯,什么是喜欢。

    她的感情,再懵懂也不该被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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