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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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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瑰在挖掘司徒的记忆时,恍然发觉这个人她曾见过,在泓之的记忆里。

    以泓之做诱饵杀死的贵人,不知是前朝哪一个皇子,不怪尤老夫人说前朝的皇子挑挑拣拣出不来个好的,一丘之貉,难分上下。

    这种人谈爱意着实是可笑的。

    泓之不记得那是自己的仇人,兴致勃勃地用手指挡着脸,看完了恶人斩首的落幕,和自家姑娘回了青林河的家。

    出门几天,画舫没人打扫,泓之全副武装地开始扫尘。

    魏瑰换了件衣服,拿个蒲团坐在画舫顶上,四六窝在她旁边。

    两次长尾巴都要用到的东西,可以找到共同点——妖灵、怨气,还有人类的情感,这便是天狐的修炼方法吗?

    魏瑰心想。

    也可能是鬼天狐才需要怨气。

    这只狐狸本来该有多少尾巴?它还活着的时候,一定是灵力充沛的吧,修炼是不是不用这么麻烦?

    魏瑰还没见过狐狸长尾巴,心说这次必须要亲眼见证一下。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是妖市的屏障最薄的时候,过了这个时辰,浓雾就会合拢。

    金色的光芒穿过轻纱似的薄雾,洒在妖市的水道上,浮光跃金。雾气削弱了阳光,不会刺眼,倒更加明亮,像蒙上了蝉翼的灯笼。

    四六的毛是红色的,余晖下染上金橙色,像火烧云。

    这云逐渐膨胀起来,光芒一张一翕,像是狐狸流动的呼吸。

    魏瑰试探着把手放到四六的背上,有一些温热,不似其他鬼类,触手寒凉。它真是个奇怪的鬼狐狸,不惧日光,还有活着的体温。

    盯了一会儿,魏瑰才意识到那应该是狐狸的屁股,她扭过头抚了抚自己的额角,没化人还好,化人了就有些尴尬。

    打了个滚,再翻个身,四六这一觉睡醒,魏瑰觉得它似乎变长了一些。

    狐狸长尾巴的过程十分流畅,毛绒绒的尾巴尖从两条尾巴根处探出来,像快速拔节的竹笋,“蹭蹭蹭”地,在那毛屁股上挤占一席之地,蓬松地垂落。

    那快活的尾巴冲她摇了摇,听说狐狸尾巴具有独立意识,也不知是不是真的。

    魏瑰有些心痒。

    四六扭捏地放任魏瑰观赏了一会,随后坐起来,把尾巴背过去藏起来:“别看了,我要变了,你准备一下。”

    魏瑰困惑道:“准备什么?会有天雷吗?”

    她四处查看地形,想找个不会影响其他人和妖怪的地方去。

    “当然是赞美的话!”四六心道,“难道要我说出来你才知道吗?”

    见魏瑰全然没有想到,四六怏怏不乐,木然道:“没有天雷,你放心吧。”

    狐狸的第三条尾巴神气地一抖,一点银光从尾巴尖上浮起,依次覆盖过它身上的其他皮毛。

    光团蠕动了一下,散去银光,平日里长睫阖住的懒洋洋的眼睛闪着星子,四六张嘴就道:“怎么样!本狐是不是钟灵毓秀、美不胜收?”

    简直天上有地下无!

    狐狸变了人,脾气和脑子还是没变。

    这张脸粉雕玉琢的,手臂藕节似的,白嫩新鲜。

    魏瑰站了起来,左看右看,这一小团怎么看都是一小团。

    还是少年模样,和她齐胸高。

    四六正要抬步走上前,给魏瑰展示一下自己灵动的身姿,忽然觉得肚皮一凉。

    “你们大妖啊,不愧是一个品类的。”总有点共通的习性。

    魏瑰的叹息声幽幽传来。

    四六已经把自己缩成一团:“你快别说了,给我件衣服!”

    魏瑰不禁怀疑:难道四六之前没变过人形?

    最终,他裹上了魏瑰的红斗篷,把自己包成一卷腊肉,让魏瑰抱了回去。

    “泓之,我可以进来了吗?”

    “马上好,姑娘。”泓之的声音远远传来。

    四六的脸半埋在红斗篷里,和天边的红霞映成了一个颜色,闷声闷气道:“你不许笑话我,也不能告诉泓之。”

    “嗯。”魏瑰莞尔。

    她难得这么好说话,四六提要求:“嗯……要给我穿衣服。”好不容易化人形,不想变狐狸。

    “行。”

    他光溜溜的脚丫子得意地翘了翘:“跟你做一样的。”

    “话多。”

    魏瑰把他放在坐垫上,从衣柜里掏出几件,让他换了。她的衣服是妖市里买的,蜘蛛妖吐的丝,坚韧不易损坏,她不需要经常换。

    四六其实不是很喜欢,他好歹是个狐妖,对其他妖的气味敏感,不乐意它们侵入自己的地盘。

    但魏瑰穿过了,会好一点。

    “你怎么给我黑色的?”

    因为其他颜色太显眼了,不好带出去,魏瑰沉默片刻,搪塞过去:“意见少提。”

    “哦。”

    打扫完毕的泓之提着水桶进来的时候,正撞见四六换衣服,“哎呀!”

    四六“砰”地一下往桌案底下钻,显然是忘了自己已经不是狐狸样子了。

    后脑勺撞得不轻,“呜——”

    “她出去了吗?”

    魏瑰对着泓之挥挥手,泓之拼命忍着笑退出去。

    “可以了。”

    四六顶着块黑布一点点倒着挪出来。

    他的头发倒是不乱,只长到肩膀,不用费劲梳理,魏瑰找了根发绳给他绑了个鱼骨辫。

    收拾完也是个美少年,魏瑰问道:“你没有成年的样子吗?”

    “天狐寿命长,我还不到两百岁,”四六郑重其事道,“你喜欢成年的样子吗?我可以再变一下,我的第三条尾巴能力就是变化。”

    狐狸眨了眨眼,凑近了循循善诱:“你想要怎么样的都可以哦。”

    魏瑰道:“那我的璎珞呢?”

    简直当头一棒,四六顿时结巴了,他光顾着高兴,忘了再想个借口。

    “这个,可能,是出现了问题……我错了!”他五体投地,虔诚认错。

    璎珞取不出来。

    魏瑰也不是那么迟钝,她能猜到,麒麟的金钏、蝴蝶银钗,这些看似没有联系的替代品让四六长出尾巴,按照他鲜活的身体来看,原本起作用的该是她的璎珞。

    若是狐狸狠心用了,没准一下就能恢复全盛时期,把她踩在脚下了吧?

    四六不说,也许是不好意思邀功,她便也承了这个人情。

    诶?东西是她的,算起来她还是亏了。

    魏瑰思忖了片刻:“你变个凳子我看看。”

    敢情你酝酿了这么久,就只是要变个凳子?

    四六心里被泼了盆冷水,委委屈屈地变了,凳子上还有小狐狸浮雕。

    魏瑰有些雀跃:“我可以坐下吗?”

    四六呼哧几声,无奈道:“坐你的!”

    魏瑰坐下,感叹一声:“你还是很有用的。”

    “那是。”笨蛋狐狸很骄傲,被欺负了还不打算还手。

    这个问题便算过去了。

    化形了的狐狸开始不着家,四六还记得泓之曾经提过的岸上的食肆酒楼,整日鸟儿出笼一般眨眼没影,还不肯穿鞋。

    烟雨楼乐子丰富,与世隔绝多年的狐狸看这也新奇,看那也有趣,上蹿下跳,乐不思蜀。

    魏瑰好奇问道:“你哪来的钱?”

    四六甚是豪迈地拍了拍胸脯道:“小妖给大妖上供,你没有吧?”

    它能完全化形,同人类一般无二,这是多少妖怪做不到的事。青林河的底层小妖怪,现在不够四六一巴掌的,都很愿意讨好这位主儿。

    魏瑰:“……你最好不要得意忘形,也别在凡人面前动用法术。”

    “我知道的,”狐狸没放在心上,“我都转过了,没闻到大妖的味道,那几个凡人我跑还跑不过吗?”

    这世上有些话不能提前说。

    果不其然,狐狸踢到了铁板。

    四六心想:其实也不算他的问题。

    他当时正在等他的每日一只冰糖肘子,一个没注意让人掏了兜,珍珠换了石子,一点障眼法,他没细看便大手一挥给出去了。

    “我哪知道我的钱被调换了。”少年垂头丧气,和他对面的尖嘴妖怪唠嗑。

    烟雨楼的老板竟然是一只貔貅,姓皮,圆肚,有点官场文人的气质。

    也是个神兽啦,比麒麟的名头小点,但欺负一下三条尾巴的天狐,那就是动动手指的事。

    而且这家伙明显比谷澍那个麒麟在人间的时间长。见多识广,经验丰富,老谋深算……总之就是不好蒙混。他还叼着肘子,就被揪住了尾巴。

    皮老板不仅开了烟雨楼,还有赌坊,这是暗面的生意,所以还有专门关人的地方。

    和他同一个牢房的还有几只不成气候的小妖,都是因为赖账被抓的。

    “大人,您朋友真的回来吗?”尖嘴妖怪忐忑地问。

    “当然会!”四六语气坚定,内心翻腾:“也不知道魏瑰能不能发现他不见了,只要把他从这破地方赎走,什么都好说,他以后再不乱跑了,求不挨骂。”

    “那能不能顺手把我们也捞出去?”驴妖搓了搓手,笑得露白牙,可难看了。

    四六拿几粒假珍珠扔他:“你想得、想得美!”

    他百无聊赖地拖着下巴看小窗外,突然一愣,立刻扒拉着两根栅栏,把头趴到窗子上,艰难喊道:“魏瑰!——”

    魏瑰跟在皮老板的身后迈进了天赐赌坊。

    此来是应了杯不满的请求,这小家伙因为钱不够让赌坊老板扣下了,她没想到在这见到四六。

    魏瑰登时就沉了脸:“

    你来赌钱了?”赌乃万恶之源,若是四六碰了,她绝不姑息。

    四六把脑袋晃出了残影:“没没没没,绝对没有。”

    皮老板好心帮腔:“确实没有,他和小酒杯一样,是因为钱不够,还要跑。”

    魏瑰松了一口气,请皮老板一并把人放出来。

    皮老板收了钱,也没计较小狐狸之前的不当言语,反倒和魏瑰聊起来:“最近我收到的珍珠混了石子,许多不是故意,像这位这样被调换了的不少,但我是做生意的,没道理他们疏忽我吃亏,你是生意人应该懂。”

    魏瑰瞥了缩头缩脑的四六一眼,认同地点点头。

    杯不满和四六的情况相似。

    “你不是去投奔义弟了吗?”魏瑰打量它的模样,怎么看起来更萎靡不振了?

    杯不满泪雨滂沱:“你还说!都怪你……要不是你,我也不会背井离乡,要不是你,我也不会来这个地方,要不是你,我怎么会吃不到美梦,嘤嘤嘤……”

    “停!”四六堵住了他的嘴,“说正经的。”

    “哦。”杯不满哭腔饱满。

    杯不满的义弟是一柄玉如意,晶莹剔透,白璧无瑕,被人类的信仰供奉的金贵小妖怪,除了日常被人亲近抚摸,过得十分滋润。

    多年未见的义兄来投奔,玉如意热心地大包大揽,它住的地方是有钱人家的珍宝库,杯不满作为一只青铜宝器,白天躲在里面毫无破绽。就连杯不满的员工,它也介绍了富人家产出丰厚、油水很多的庄子。

    关于义兄吃不好的问题,玉如意也急人所急。

    玉如意相当自信地对杯不满道:“穷人难,贫贱夫妻百事哀,他们整天担心钱不够,当然睡不好,做不了美梦。有钱人的日子比穷人过得好,他们的梦肯定是美梦。”

    杯不满:“然后我就又吃吐了。”

    魏瑰、四六:“……”不知人间疾苦的小少爷妖怪。

    “那怎么会来赌坊呢?”

    杯不满理所当然道:“赌徒们梦想天上掉馅饼,地上捡黄金,搏一搏全家发达,那才是白日美梦。”

    这话颇有道理。

    “这赌坊开得漂亮,我就也想见识见识,结果你给我的那几个珍珠都被调换了,就被扣下了。”杯不满苦恼地拍了拍自己的青铜脑袋。

    “你不是有义弟,为什么叫我?”魏瑰问道。

    杯不满心虚地清了清嗓子:“咳……这不是以为你给我的是假的嘛。”它当时怒火中烧,气得要找魏瑰理论,又怕打不过,正好有貔貅在这,祸水东引,多棒的计策。

    但在这里听了一耳朵,才发现是遇上惯偷了。

    “这石子吧,还挺圆润,摸黑时感觉能以假乱真,也不知是什么妖怪搞出来的事。”皮老板捏着胡子道,“我只抓住了几个用假珍珠的,人和妖都有,他们都说是捡来的,一直没找到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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