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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二十一话:一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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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外号外!烂柯客《异仙录》今日完结!”

    “采薇飞升!皎月复活!”

    “朝阳书肆同步出售第五册!购买精装版五件套立打六折!”

    天刚刚亮,京城就热闹起来。报童们大声地呼喊着拉揽着生意。

    京城的百姓们在这一年里习惯了这样的叫卖声,每日晨间大街小巷都是如此热闹的,也习惯了先买点茶叶蛋豆腐脑之类的早点,再花上两文钱买上一张报纸,边吃边看,那早晨真是疲惫皆消、舒服极了。

    他们也不嫌贵,和家人甚至街坊邻居一起看的话,这点儿支出就可以忽略不计了。何况对于百姓而言,报纸看完了也有用处呢。

    以灵舒的《异仙录》为例,一本不到三十万字,报纸上每日连载三千字,大约不到三个月就能连载一册。对于这种分好几本的书而言,已经看过一两册就却不能马上看接下来的内容,简直让人挠心挠肺。连载总归是好一点的——虽然更加挠心挠肺了,但是起码还记得以前的剧情,而且每日都有的看,有什么讨论也更愉快些。

    不信你看,这早点摊子上都是一手啃油条,一手看《异仙录》的人。即使大家素不相识,也能聊到一起去,感觉就热热闹闹的,甚是和谐。

    蔺怡宁算是《异仙录》的超级忠实粉丝了,她也拿着份潇湘报在看,徐静就坐在她对面,专心致志的吃着豆腐脑。对于她这样的头一批读者来说,烂柯客的书改为登报一日一更发是件大好事儿,每天都能看到《异仙录》,那是什么幸福的事情呀!他们并不会为此就不买随后出的实体书了,不仅要买,还要买精装本呢。

    蔺怡宁最喜欢的是第一二册,主角在缥缈派的生活温暖又美好,而徐静则最喜欢第三册,因为在她看来,第三册凡世篇里拔高了整本书的立意和深度。

    第三册总体而言是讲女主采薇灵根破碎后重新修炼的生活,这还要有赖采薇居然有天生灵骨,因祸得福,修炼速度更快了。

    同时第三册也是正魔之战的开端,灵犀秘境之后,魔气泄露,魔族突破了封印,却并非像以往一样针对修真界,而是屠戮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

    修真之人的魅力恐怕就在此了,修真界一般是默认不会干涉凡间俗事的,否则恐怕一个炼气期的修士也能对王朝新衰产生决定影响。而此次正魔之战,修真界并非是修道者在仙山避世,凡人在世间受苦。而是不怕死不怕难的保护着凡人们。采薇这一代的修真者们也迅速扛起了肩头的重担,他们救人、浴血奋战,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一个有灵根的修真者,和一个凡夫俗子,谁轻谁重呢?在这时,原来他们一样重。

    如果说第一部讲述的修真界,颇有一种,有了灵根可以修仙的人更高贵、拥有更长的寿命和更广阔的天地,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句话放在后世的英雄电影里就是绝对的至理名言,永恒不变的主旋律。灵舒则完美将这种内核写了出来,她笔下的修真者们有了血肉,有了温情的时候。

    修真者们并非生而高贵,她们会肩负起责任感。灵舒在这里描绘了很多具体的事迹,出现了不少可歌可泣的人气角色。

    还没养好伤就要上战场的妙音回到了家里,跪着请求父母门派的增援。随后在奔走相告之下,四海八荒修真门派都达成了共识——奋力对抗魔族。不论是法修还是佛修,是剑修还是丹修,都努力发挥自己的作用。妙音只能一边思念着她的好搭档采薇,一边奋勇杀敌。

    人傻钱多的小少爷黎白死掉了,因为要救被魔族俘虏的凡间小女孩,他用了剩下的唯一一张传送符,被魔族折磨而死。

    还有更多不知名的人,死在了战场上,死在了魔族人手里。而采薇醒来后,已经半年过去了。她在龙族的居住地里,是龙族长辈感应到了她濒临死亡时散发出来的龙族气息。

    是的,采薇是一条半妖白龙,生来便可以呼风唤雨的雷属性白龙,她的母亲是龙,父亲是早已身陨的天才剑修。

    母亲给了采薇龙族强大的血脉和天雷灵根,父亲给了她天生灵骨。这段描写是双线进行,一方面是龙族见闻和采薇费力的重新修炼,一方面是修真界浴血奋战。

    采薇筑基后才从龙族长辈中偷听到,现在修真界乱成一团,她不顾前辈阻拦,同样也来到凡人界,即使凡人界给她年幼时带来许多痛苦。

    在徐静看来,凡世篇实在是最好不过的小说了,因为《异仙录》从此开始不再是消遣时间的话本子。如果让灵舒评价的话,那就是后世没有内核的网文和有内核的网文的区别,有灵魂的网文不仅能成为行业翘楚,同时让读者看了之后能收获什么。

    以灵舒最爱的克苏鲁巅峰之作某小说为例,从某种角度来看,称之为文学丝毫不过分。它完全跳脱了小说单纯起承转合带来爽感的常规模式,忠实粉丝非常多,影响力也非常深远,起码灵舒就不止阅读了两遍三遍。

    当时潇湘报的来稿便评价道:“悲情却不悲凄,出世却又入世,常使人酣畅淋漓又涕泪盈眶”。

    灵舒对此评价当然是喜出望外,虽然潇湘报她是创办人,但是平日里审稿投报等等事宜都有专门的编辑部运营,这些人也并不晓得自家东家就是烂柯客,刚创办时还因为要发烂柯客的文章诚惶诚恐——他们还挺害怕得罪朝阳书社。

    所以这也并非潇湘报等人迎合吹捧之意。灵舒心里美美地想,可见我写作确实有进步呢。

    潇湘报创办于一年前,灵舒当时和楚揽月脑袋想名字都要想破了,既不能太俗,也不能太雅。还是灵舒突然想到了她最喜欢的红楼梦角色林黛玉,于是就起名为潇湘报了。

    一份平平无奇的报纸自然是不会火,可是如果是开局就登载了两个多月的烂柯客《异仙录》呢?异仙录能够吸引那么多读者自然是有一定保证的,同样也吸引了大量的平民百姓阶级,扩宽了读者群体。

    再加上编辑等人勤勤恳恳和灵舒的好点子,八卦言之有物,政策解释清晰明了,笑话令人捧腹大笑,短篇故事脍炙人口

    潇湘报一经发行就让京城数家八卦小报如临大敌。但很快就远远超越了它们,这就好似一条鲨鱼投进了原本平静无波的民俗报业里,各大书局第一个月过去发现居然很是有利可图,于是连忙都开始做面向市民阶级的小报。

    京城的报业蓬勃发展,市民们几乎每天早上买报。当然了,潇湘报因为时间红利和内容领先,仍然属于绝对的头部位置,市场占有率根据统计足足还有百分之五十。

    灵舒对此结果是很是喜悦的,因为她的小金库不断丰实,看她书的人也越来越多。报纸的先一步连载并没有影响到书籍发行时的购买量,第一二批死忠读者必然还是会买书,有看过报纸连载的人也有不少会买书留作纪念。加上实体书层出不穷的营销套路优惠政策,读者们买实体书的反而更多了。

    对于灵舒而言这很好理解嘛,蛋糕变大了,实际上利益自然更多了。

    昀帝对此现象也很开心,因为报纸行业的兴起,看报纸的市场变大了,老百姓们更愿意认字了。要知道在前朝,不知道多少老百姓到死都是目不识丁。话本子对于百姓而言吸引力很大,就像是戏曲对百姓的吸引力一样,田间地头听听故事是生活里再好不过的消遣。

    文字以锐不可当的气势向下普及了,认字不再是读书人和达官贵人特有的专属,平民百姓也得认字呢,不然总不能总是去大酒楼里蹭人家说书先生的故事或是请求识字的人讲给他们听吧。总之,报业兴起是自下而上皆大欢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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