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偶遇
人只要一出草丛不管是哪种野兽根本没办法从背后偷袭,而它只要一露头就会被击毙。
乱石堆上都是干燥的石头和沙子,地势平坦,阿布站立四下查看,其余三人坐在地上从三面建立防御。
等了一会儿,林正瞥见李哲言对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眼神越过他的肩头看向身后。
林正见他神情专注似乎有所发现,也跟着转头去看,就见身后的草丛中起了一股骚动,有东西径直朝这边过来了。
紧接着,眼前一处草丛慢慢从两边分开,从中探出一张大脸盘,一双黄膜黑瞳的大眼睛瞪着几人,看起来有点吓人。
这只动物耳朵竖起,耳尖尖上有着一撮宛如天线般迎风飘逸的黑毛,一身黄底黑斑如豹纹一样,似豹非豹,像猫非猫。
林正认出了这是什么东西,这竟然是一只猞猁。
猞猁是一种大猫,比豹子小,比猫大得多,以凶猛和弹跳力强著称。据说一只猞猁可以杀死一匹成年孤狼。
区洲、北部湾洲地区,乃至非洲的一部分地区,都有猞猁的遍布。
在区洲中世纪的一段时间里,西方人觉得猞猁是害兽,不但损害牲畜,还会围攻儿童。再加上一些虔诚的宗教教徒认为猞猁是“魔鬼”的化身,曾一度对它们使用各种残酷的方式赶尽杀绝。后来又因为毛皮深得一些富人的喜爱不幸被偷猎者捕杀。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人们的干预保护下,猞猁的种群数量才逐渐一点一点地恢复。
猞猁喜欢独居,但在交配后,它们会照顾母兽和幼崽。
与别的动物不同的是,猞猁非常恋家,很多幼崽在出生后,会长期与母兽待在一起生活直到母兽死去,正是这种习性赋予了它们不同寻常的‘灵性’。
林正心念转动之间,看见在大猞猁的脚下,两只小猞猁探出头来,只有三周大的小猞猁,浑身毛茸茸的,宛如肉团般紧贴在大猞猁身旁。
这只大猞猁显然没有预料到猎人留在原地等着它,惊呆在原地,眼睛中露出畏惧之色,耳朵微垂,不敢前进也不敢后退。
李哲言见此情形,把手指放在了扳机上,毫不怀疑他已经瞄准了那只大猫的心脏,随时准备扣动扳机。
“我们放他走吧。”林正说。
他的猎物是狮子,不想伤害其他动物,心想:“你千万别扑过来,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吧。”
接着林正伸出一只手,拍了拍李哲言的手臂,那意思是不要开枪。
阿布转头shiyi说现在开枪的话,会把附近的狮群吓跑,今天的辛苦搞不好会白费。
人和猞猁在发现对方那一刻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时间瞬间静止。现场所有人都没有动,当然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想放走它。
猞猁是一种猫科动物,和其他猫科动物一样最喜欢从背后攻击猎物的咽喉和后颈。此刻猎人全都面向着它,互相瞪着对方,它毫无机会偷袭。
同时猞猁也是一种高智商动物,目前的情况对它来说明显不利,它竖起耳朵立在那里如临大敌。一双大眼警惕盯紧前方,防备猎人突然袭击,连在它身边蹭着的肉球也没能让它分心。
双方就这样僵持了差不多两分钟左右,期间一直保持静默,维持着敌不动我不动的状态。小猞猁出生不久,没见过猎人,不知道这种场面是九死一生,嘴里发出轻微的嘤咛声,伸出爪子挠了挠全神贯注戒备的大猞猁,似乎对它突然停下来的行为非常不满。
大猞猁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毛茸茸的肉团,那一眼饱含无奈,随即更加坚定的抬头虎起眼睛盯紧猎人,也仅仅只是虚张声势。
又过了一会儿,大猞猁发现猎人还是没有动作,它决定转身离开,不跟这些人耗下去了,刚转身不到半秒就猛然一个回头,警惕的向后瞄了一眼,担心猎人从背后偷袭。
林正在心中失笑:“真机警,快走吧。”
确定猎人没有威胁后,它默默带着崽子们钻入草丛中离去。
草丛里又快速泛起一股波纹,猞猁一家子转瞬间没入其中不见踪影。
直到听不见任何动静,林正放下枪长出一口气,诧异道:“没想到非洲也有这种生活在寒冷地带的欧亚猞猁。”
李哲言接话说:“就像有人把老虎引进非洲一样,这地方足够大,见怪不怪了。”
林正嗯了一声:
“它在带着它的孩子出游,探索这个全新的世界。它们已经可以在新的环境中繁衍生息,有不可思议的适应能力。”
李哲言把枪收好,站起身给出自己的见解:“猞猁被引进到这里来的目的可能并不单纯,或许只是为了给猎人多提供一种可以捕猎的猎物。”
李哲言的说法很残酷,林正也承认这是事件合理的一种可能性。这不是某人的突发奇想,这种现象必然有其原因,物有本末,事有始终。
林正喃喃出声道:“它为什么要跟在我们后面?这样对它来说风险很大。”
李哲言想了想,“或许是为了让崽子们看看对它们威胁最大的猎人长什么样子,以后学会避开吧。”
林正莞尔,“这么说它是为了它的孩子们在冒险。”
“我胡乱猜的,实际的情况可能也不是这样,哈哈。”
李哲言又补充了一句:“如果出现的是一只花豹,近距离接触说不定就会扑上来,那只猞猁非常聪明,还懂察言观色,见势不妙,走位闪避。”
“哈哈哈,”这句话把林正逗笑了。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那时,李哲言意味深长地迸出一句:“正是因为太过聪明才被人们冠以污名,称为林间恶魔。”
在阿布的催促下,几人没过多停留,而是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