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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张老头 张诡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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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张诡义,我没有家,没有亲人,甚至连我自己的名字,都是在我认识她后取的。

    记事之起,我就在打架。为什么能活下来?可能真有善人愿意来到我们这里的烂巷子里,在我们这个破地方,开一家慈善中心吧。

    不管他是镀金也好,还是圣人也好,我都很感谢他,没有他,我也没办法活到能自力更生的时候。

    在我知道那家慈善中心后,我想去感谢,但到了地方才发现,慈善中心早已倒闭多年。后来我四处打听,才得知原来圣人被当地的一个小孩杀了,所以慈善中心才就此关闭。

    原因是什么?没有原因,单纯地将每个人视为敌人,这就是当地小孩想要活下来的手段。

    而那一年,我刚好七岁。

    为了填饱自己的肚子,我又开始在那又脏又臭的巷子里四处谋生。

    为了活下去,我不择手段。

    背叛,欺骗,出卖……

    我本以为我的一生会一直这样持续下去,然后等到某一天被人夺走了性命。

    但在十一岁的时候,我的人生出现了转折。

    那条肮脏的巷子被轰炸了,除了我没有人活下来。

    幸运吗?不觉得。我为什么没有在那场轰炸中死去?这是我当时的想法。

    轰炸的人来了,他们全副武装,手中拿的枪是我在巷子里看到的枪不能比的。

    他们也没想到会有人活下来,不过他们不在乎,继续朝前走去。

    我被无视了,这也很正常,被无视,我才能更好地活下去。

    但四处都是荒野,我不知道能去哪里,所以跟在了他们的身后。

    他们也不在乎。

    从那以后,我成为了他们饭后消遣的乐子,戏弄我,嘲笑我。

    但我也不在乎。

    至少,把他们逗开心了,我还能吃到他们不要的饭菜。那是远比我在巷子里吃到的好吃一百倍,一万倍。

    只是在某一天,他们遭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出现了严重的减员。

    而就在当天晚上,我第一次接触到了他们的头目。

    那是一个中年人,见到我后,他只做了一件事。

    名字,他给了我一个名字,准确地说,应该是给了我一个代号。

    鬣狗。

    他把我收编了。

    但不只我一个人,首领还收编了许多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陌生人,他们有的跟我年龄相仿,有的则远比我小。

    那一年,我十四岁。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吃过他们吃剩的饭菜,反而是和他们上同一张餐桌。而他们,也不再捉弄我。

    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要拿起枪上战场了,而且我要做的,远比他们更危险。

    因为我被收编进入的队伍,是一支敢死队。

    他们下派了一群士官过来以此训练我们,但说是训练,也只是教我们如何开枪,如何拉开手榴弹的保险栓。毕竟我们不需要学什么战术,只要懂得听指挥,他们说哪里,就冲哪里就可以了。

    训练两个月后,我们就被派往了战场。

    我还记得当时的我们,刚上战区就与他们失去了联系,于是全都躲进了一所荒废的医院里。看着身旁那些胆小鬼们,他们每一个人死死握着枪颤抖,事到今日我都觉得好笑。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都是第一次上战场,但我却感觉不到害怕。

    不出意外,在死亡率几乎达到百分百的队伍里,我又一次幸运地活下来了。

    当然,还有个幸运的人也活了下来。

    嗯,应该算不上幸运吧,毕竟我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所以就活了下来。

    我不在乎他是否跟在我的身后,也不在乎他会不会拖累我,因为我一直都是一个人,所以我没有顾虑。

    但他却厚着脸皮贴了上来。

    “我叫星连。”

    “你是不是觉得我的姓氏很奇怪?”

    “你要是好奇,就收我当小弟,我会告诉你。”

    “你真不好奇吗?你有没有听过六大家族?”

    “算了,那你呢大哥,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鬣狗?啊……我明白了,你没有名字。”

    “我叫你张大哥吧。为什么要说你张?那是因为我曾经有个好朋友也姓张,所以我觉得,张能拉近我们彼此间的距离。”

    “我知道你不在乎,可多一个朋友并不是什么坏事的。”

    于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就这样出现了。

    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找我做朋友。

    星连的年龄虽然小我两岁,但他比我高,比我壮,也比我好看得多。

    他是最不该出现在那支敢死队里的人,因为他气质不像,容貌不像,他跟我,跟队伍里的所有人都格格不入。

    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看人很准的,以后跟着你,我会活下来。”

    “你是说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哈哈,当初,我不想困在名为家族的牢笼里,所以自己就逃出来了。”

    “逃出来之后呢,我四处流浪,然后某天早晨醒来,我就在这里了。”

    我没有过多地询问星连的身世,因为看样子,他在这里的每时每刻都是高兴的模样。

    而也如他所说,我们两人一次次从死神手中逃了出来,敢死队也每天换着新面孔。

    就这么持续到我十七岁的那天,敢死队就再也没有来新面孔了,只有我和星连两个人。

    我被首领赏识,真正地属于他们的一员了。

    不仅如此,我还得到了一支编队,星连更是成为了我的辅佐,我的副队长。

    只不过,编队的人还是由一群可怜的孤儿组成,他们有的跟曾经的我一样,有的跟星连一样,也有的只是被买来的。

    看着他们麻木、无措的眼神,一种莫名的情绪涌上心头,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后来我才知道,那是责任,我想让他们活下来。

    在我和星连的教导下,他们一天天的长大,一天天的强大。

    我的队伍也渐渐地在整个兵团里脱颖而出。

    甚至在一次大战后,我还被推崇成为了兵团的英雄。

    也得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当时的我,并不清楚在我这个年纪,其他人获得的人生第一笔工资有多少。

    我只记得,在营地的帐篷里,我坐在椅子上,茫然地看着下面大把被铺在地上的纸币。

    堆积如山的纸币,只需要抽出一张,就是小时候的我,一辈子都没有想过的巨额。

    手下在狂欢,在金钱的海洋里游泳。

    而我则朝星连看了一眼,他却是一脸平淡地望着这一幕。

    我问他为什么这么淡定,他告诉我钱不是一切,人拥有了大量的财富后,只会逐渐感觉到空虚。

    我不理解他说的话。

    但在很多年后,我明白了他的第一句话,钱的确不是一切,有些东西我没法买到。

    从那以后,我的人生就像是开挂了一般,一发不可收拾。

    我成为首领的左膀右臂,成为了兵团里举足轻重的人。

    我的部队越来越庞大,对兵团来说我们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这或许是上天对我的弥补吧,但我从不认为自己的过去是有多么的糟糕,是那些过去,铸成了现在的我,现在的一切。

    只是如日中天的我,也会有走背的时候。

    那一年我二十岁,受了有生以来最严重的伤,几乎只剩半口气吊着。

    “让开都让开!”

    “医生呢!医生去哪了!”

    当时的我半醒半昏,强撑着自己不睡过去。

    我能听见,星连在耳边着急地吆喝,可能我的伤真的很严重吧。

    朦胧中,我被抬到手术灯下,看到一群医生护士围着我,再然后,我便昏迷不醒了。

    醒来后已经过去了三天,这几天整个营地里的人都急成了一锅粥,特别是星连,我听别人说,他甚至向家里人打电话,求助最好的医生过来。

    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暖,这或许就是家人吧。

    在那之后,我还需要在床上长休一段时间,所以我被转移到了兵团基地的医院里,而星连则替我去处理前线的事情。

    我很庆幸那次转院,因为那是我与她故事的开始。

    第一次见面时,她正坐在医院门口的椅子上等我,她是被安排来照顾我起居的护士。

    那天是下午,阳光明媚,又处深秋时节,暖风拂过,片片红叶散漫于天。她坐在红叶雨中,一手摁着飞舞的秀发,怔怔地望着蓝天白云。

    她看到了我,走到了我的面前,让我彻底看清了这个从今往后我魂牵梦绕一辈子的女人。

    她个子不高,很娇小,而且外表也很单纯,五官也谈不上精致,但胜在干干净净,与我经常光顾的浓妆艳抹的女人不同。

    她就像微微绽开的花苞,内敛又令人充满好奇。

    我一见钟情了,那是我此生唯一一次的心动。

    或许是纯真的容颜,或许是其他的东西,反正她的一切都在拨动我的心弦。

    “名字。”

    她开口了,声音倒是很成熟,很冷淡,也很无礼。

    她难道不知道我是兵团的英雄吗?就算没听说过,她作为一名护士,对一个病人有最简单的礼貌也是应该的吧。

    但我没有生气,反而加重了我对她的好奇。

    “鬣,呃,张,张诡义。”

    我口中胡乱吐出一个名字,这是前不久星连给我取的名字。

    他说诡,是因为我能在战场上出其不意,总能带大家活下来。

    他说义,是因为我对他,对手下的人都很好,很讲义气。

    其实我并不喜欢这个名字,从来没用过,感觉像乱取的。但在那一刻,我却很感谢星连帮我取了这个名字。凭我自己想,只会烂得不能再烂。

    “张诡义……行吧。”

    她来到我的身后,自顾自地推着我的轮椅朝医院走去。

    我有点不知所措,想跟她拉近关系,但不知道该怎么和她开口。

    “那,那个……”

    “嗯?”

    “护,护士小姐,你的名字是……”

    “王大花。”

    我愣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的反应我已经见怪不怪了,可惜很抱歉,就是这样的名字,而且我不讨厌,我很喜欢。”

    “哦是,是吗,我,我也很喜欢,我不讨厌。”

    僵硬地讨好引得她一声嗤笑,却让我心花怒放。

    我开始期待今后的日子了。

    在那之后,我住在战地医院最好的房间里,也渐渐与大花熟络。

    她并不是外表那样单纯的人,她的内心很丰富,也很冷淡。

    她过去跟我一样,也是一个孤儿。在很小的时候,被这个医院的副院长捡到,而这名副院长在当时是一名战地医生。

    她是在战场上被捡到的。

    从那以后,她一直跟着副院长。副院长走哪里,她就走哪里。她说她在成年后,才离开战场跟着副院长来到医院就职。

    对了,她跟我同年,所以我实在不敢想象她这么弱小的女人,是怎么在流弹乱飞的战场里活下来的。

    我问过她的名字的由来,但她只是微微一笑闭口不谈,不过我也猜得出大概。从医院里的一些护士那里打听到,那位副院长是一名姓王的中年女人,而且经常光顾花店。

    所以我想要么是副院长给她取的名字,要么是她自己取的。

    不过我想应该是她自己取的,我觉得在创造力方面,她应该和我不相上下。

    其实大花也有很可爱的一点,她喜欢我给她讲故事,特别是童话故事。

    我想,她的内心,终究还是有小女孩的一部分吧。

    于是,在每天夜里,她都会拿着一本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童话本来拜托我念给她听。

    虽然我会的字并不多,还都是星连教给我的,但她只会写自己的名字。

    没办法,我只能依靠着一张纸的知识量和脑海中的自由发挥,给她念着全新的童话故事。

    她没有觉得奇怪,我也没有觉得奇怪,我们都没有听过童话故事,但我们却又都深陷在故事的美好之中。

    还记得有一次,她发表听后感言,说公主实在离普通人太过遥远,也不会有傻乎乎的骑士去救公主,王子只会和另一位公主相爱结婚。

    “骑士的天职就是保护公主吧?”我问道。

    “那只是服从命令罢了,就像士兵服从长官,不是吗?”

    “真正关心公主的,只有国王一人。”

    只有国王一个人吗?

    我不由得想,是不是我扭曲了故事的本来面貌,让她产生了误解。

    日子过去得很快,算得上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一段时光。

    但她要离开我了,应该说,她要离开医院了。

    那天晚上的天气并不好,我记忆犹新。窗外大雨滂沱,室内冷风呼啸。

    我拖着一瘸一瘸的腿,在医院里焦急地寻找她。

    终于在好久,我在医院的应急通道里看见了她。

    只是她与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状态大大不同,那时候的她,整个人都十分地萎靡不振。

    她一个人坐在台阶上,看着外面倾盆而下的暴雨,有些出神。

    雷光闪过,照亮了昏暗的楼梯间,照亮了她的脸。

    我看到她的泪水,无法抑制地流淌在她的脸上。但她依然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我不敢坐在她的身旁安慰她,只是居高临下地站在她的身后,望着她的背影。

    “听胡医生说你要走。”

    “嗯。”

    “为什么要走,还是今晚,怎么这么着急?”

    我一连串地问了许多,再也掩饰不了自己的担忧和心急。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抛出了一个更奇怪的问题。

    “张先生,国王死了,而我也不是公主,你是一位骑士,王子?还是一名农夫?”

    我没有听明白她在说什么,直到她拖着行李走进大雨,坐在车上,我也没有搞懂那句问题的含义。

    看着红色的尾灯消失在黑暗之中,我陷入了迷茫。

    我开始后悔,后悔我是不是在刚才就不应该什么都不说,哪怕随便回答下她就好。可我却固执地陷入那道不知所云的问题之中,我为我的胆怯付出了代价。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她离去的那天上午,那位副院长去世了。

    没有了她的存在,我在几天后就离开了医院。

    虽然伤还没有好得彻底,但我还是重返了战场,因为我迫切地需要转移注意力。

    我开始变得嗜血,杀戮渐渐地成为了我的乐趣。

    似乎在某一时刻,我失去了善恶的观念,眼中只有猩红的鲜血。

    可没有人觉得这样有错,我的手下甚至更崇拜我了,认为我够冷酷,够阴险,够残忍。对待敌人,就应该像一头恶狼一样。

    于是在浑浑噩噩地杀戮之中,我熬过了首领的死去,熬过了我成为兵团之主,熬到了我解甲归田。

    我离开了兵团,是我自己申请的,那一年,我五十岁。

    走到基地门口的时候,我没有让任何人来送我,但星连还是来了。

    他站在我的面前,我看着他,岁月在我们两人的脸上留下痕迹,曾经跟在身后的高小孩也变成了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

    我不禁感叹,时间过去得真快,而我与她也快将近三十年未见了吧。

    “出去后会去哪里?”

    “我不知道,走一步看一步。”

    “你依旧要打算去找她吗?”

    “嗯。”

    “好吧。再过两年,我把这里的事情处理完了,就来找你。”

    “好。”

    离开了基地后,我坐上了大巴。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她在哪里,想找到她,无异于大海捞针。

    我先是去拜访了那些她曾经的同事,又去过她以前住过的住所。

    过程比较艰辛,但结果来得很快。

    凭借着零星的线索我得知她去了一个地方,那是一个大国里的一座城市,城市名字叫做岭城。

    知道了她在哪里后,我好几天兴奋得睡不着觉。我在想要不要去找她,找到她后,她还会认得出我是谁吗?如今的她,又在过怎么样的生活呢?

    可能她说不定已经有了一个家庭,也或许她还是孤身一人。

    心中胡乱的猜测终于让我按捺不住,坐上了前往岭城的飞机。

    不得不说,岭城是座特别的城市。

    这里高楼大厦林立,人口错综复杂,车流密集繁忙,晚上更是有灯光璀璨的夜景。

    而且岭城一听这个名字就知道当地的地势山峦居多,所以对于常年奔波在大平原环境下的我,还一时半会儿没法习惯。

    又加上这里的楼梯多,坡道多,建筑物还彼此交错,不仅看得我眼花缭乱,更让我这双老腿受了大罪。

    不过,在刚下飞机的那一刻,看到这座超前的城市,我就下定了决心,以后就在这里养老了。

    当然,定居的事情我还得往后挪一挪,找到她才是我来到岭城的首要目的。

    可是线索到了这里就断了,她与她以前的同事早就在那一晚断了联系,所以没办法,我又开始像只无头苍蝇乱撞起来。

    这一找,就是五年。

    五年的时间,我也并不只是单纯地找她。期间,我注册创建了一家射击俱乐部,毕竟凭我的本事,就只会开枪和保养枪了。

    说实话,以我的资产,完全足够我后半辈子的丰衣足食了,根本不需要所谓的工作。但我还是始终闲不下来,总想着要做点什么好,可能我的一生就注定着不该停下来吧。

    当然了,我创建的还是岭城第一家枪械射击俱乐部,所以为了让她看见,让她知道我在这里,我取了一个醒目张扬的名字——“王大花射击俱乐部”

    嗯,很满意,王大花我也越来越觉得耳顺了,真是个好名字。

    于是,我在一边经营着王大花射击俱乐部的同时,一边寻找着她。

    终于在我的射击俱乐部五周年纪念活动的时候,让我再次见到了她。

    那天来我店里的人特别多,一部分是以前的老会员,一部分是被周年活动吸引来注册新会员的人,忙得不可开交。

    我雇的那几个小伙子去招呼络绎不绝的顾客,而我则继续装扮着俱乐部五周年的场景。

    要是星连也在就好了,这几个年轻人实在是靠不住。

    我就这么想着,又叹了一口气。星连说过两年后会来找我,可如今五年过去了,我也没有他一点的消息。中途有联系过他,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让我严重怀疑,他是不是出事了。

    周年庆过去后,就回基地找他。

    我在心中又拟定了一个计划,但耳边突然传来的谈话让我打断了思绪。

    “哇,好热闹,没想到这个地方的店名居然跟你的名字一样,真是好有缘呀。”

    “我的名字满大街都是,有什么好有缘的。”

    “是是,不过老婆子,你今天怎么突然想来这里了。”

    “还不是跟你待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太无聊了。”

    “嘿嘿,你老爱开玩笑。只是俺没想到姑妈教你医术,还教了你开枪,真的好厉害啊。”

    “身不由己罢了。”

    名字,一样……?

    教你医术……

    我以为我耳背了,但我还是不愿意放过任何一个不可能。

    我转过身去,看到的是跟我年龄相差无几的一男一女。

    老男人握着步枪,老妇人则不耐烦地教他怎么握,怎么扣动扳机。

    会是她吗?

    我好像认不出来了。

    那个老妇人也是满脸皱纹,但相比于作为男性的我,要少很多。

    她看起来也比较矮,跟我差不了多少,而另一个老男人要比我高一点,但却对老妇人是百依百顺。

    我觉得不太可能是她,但我真的是这么想的吗?可能或许在那时,我只是在逃避,无法面对她跟别人在一起的事实罢了。

    “嘭!!”

    老男人握着的枪开火了,打断了我惆怅不安的情绪,我准备转过身去,继续忙我手头上的事情。

    “……张,诡义?”

    那个老妇人开口了,在我要转身的那一刻,她注意到了我,然后用不太确定的语气念出了我的名字。

    她,还认得我,而且第一眼就认出我来了……

    真好,真好……

    “大……王大花,好久不见。”

    我本想用更亲密的称呼,但看见她身旁更亲密的老男人,我改口了。

    “诶,老婆子,这是你的朋友吗?”

    “是啊,我还在医院的时候就认识了张先生,只不过后面就没有联系了。”

    她笑着脸对那个老男人说道,同时又朝着我走过来,一脸的风轻云淡。

    “张先生,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到了你,真是好巧。”

    她走在我的面前,看起来既惊喜又意外。

    三十五年过去了,我终于也能看清她现在的样子了。

    她的脸,依旧是一副清丽脱俗的模样,虽然抵不过岁月的风霜,但那份纯净,依然能一眼看出来。

    “是啊,太巧了……”

    “你过来,站那里干嘛。来,张先生,介绍一下,这是我的伴侣,王志诚。”

    伴侣么……

    果然啊。

    名为王志诚的老男人走了过来,憨厚地摸了摸头,对我一阵弯腰点头。

    我看见,他的皮肤黝黑,肩膀宽又结实,身上的衣服看上去像是地摊货,脚上的劳保鞋边缘,还残留着干掉的泥巴。

    “王志诚……王老兄,你好,你好。”

    “诶诶,张先生,直接叫俺名字就好,你是俺老伴的朋友,可别这么客气啊。”

    “唉你这个傻子,人家张先生哪是在跟你客气啊,还不快跟张先生握手,你要让他等多久!”

    “哦哦,好好好。”

    王志诚双手擦了擦身上的衣服,然后伸出双手和我握手。刚触碰到他的手掌的那一瞬,我能感觉到他手心上厚厚的老茧,看样子这个男人,像是长期干农活的人或者搬砖的人。

    当初她说的农夫,就是这个意思么……

    可是,这个男人有什么资格娶她……

    他看起来又脏又土,他配不上她吧……

    她当初离开,就是因为这样的一个男人吗?她当初一直拒绝我的暗示,就是因为这样一个男人?

    不,不对,她,她一定是因为某种原因,某种特殊情况被迫嫁给了他。

    我绝不认同,我绝不认同……

    那一刻,名为嫉妒的种子深深埋在我的心里。

    “张先生,张先生?”

    “嗯,啊,怎么了。”

    “我们好不容易遇见一次,要不晚上来我们家吃个饭吧。”

    “是呀是呀,俺会好多拿手好菜,保证让张先生的胃服服帖帖的。”

    “瞧你这话说的。”

    她轻轻拍了下那个男人,看似是在斥责,可在我的眼里,却是恩爱。

    好羡慕……

    她转过头看向我,微笑着:“张先生,你要是不嫌弃,就让我们夫妻俩好好招待下你。”

    我本来想不去的,我已经够伤心了,但还是被她的那一笑感染,情不自禁地答应了他们。

    “好。”

    在那之后,我们交换了电话,只不过是一个座机电话,原来他们连手机都没有。然后他们又给了我一个地址,约在明晚去他们家。

    那个地址是一个很偏的地方,好像是在郊区。

    不过我没有多想这些,我只考虑着到底去不去,她已经结婚了,她已经有家庭了,为什么还要去跟她吃饭?就因为她还把我当成朋友?

    朋友,我才不想跟她当什么朋友,我跟她,只有爱人和陌生人的两种选择……

    可事实是,当天晚上我都没有睡好,一整晚都在挑好看的衣服,虽然之前我对衣物没有什么要求,但在第二天早上,我就去东区去购物了,那里有岭城最大的商圈。

    挑了很多好看的衣服,买了很多不菲的礼物,当然,都只是给她一个人准备的,那个男人没必要得到我的礼物。

    嗯没错,说不定她看见我现在如此阔绰后,会不会跟我旧情重燃呢?呵呵,虽然还没有过旧情,不过上天总会补偿我的吧?

    于是,我租了一辆豪车,满怀期待地开往那个地址。

    开了很久,甚至上了高速,到了地方才发现,这里竟然是乡下。

    勉强地开了一段泥路后,看到他们拿着手电筒在路边等我。而在他们后面的不远处,就是灯火通明的村子。不过他们却没带我进去,而是选择走了另一条路。

    “张先生,车子就停在这里吧,村门口会有人守的,这里更安全一点。”

    于是,下了车的我,就沿着一条田间小路去他们家里。

    几乎走了半小时的路程,没想到他们居住的位置挺偏僻的。

    到了地方后,是一栋典型的农村复式楼,看起来挺旧。没有院墙的水泥墙院子,一条老土狗被链子拴在楼的门口。

    门并没有关,所以我远远地就看见了那客厅里的白灯。

    “来,张先生,来这边,慢点走,小心脚下。”

    我走进屋内后,一张木方桌摆在中央,上面摆着一盘盘家常菜。我又朝四下看去,左右两边有扇门,大门正对左方是通往二楼的阶梯。这个客厅房间里的陈设很简陋,一台大头电视摆在墙角,一张烂沙发放在墙边,沙发前面放着一个茶几,上面放着很多杂物。

    唯一的装饰品,可能就是放在客厅正前方的遗像了。那下面摆着一个小凳子,上面放了一些贡品。

    遗像的主人是一个老太太,我并不认识。

    “张先生,家里简陋,别嫌弃,别嫌弃。”

    她对我礼貌地赔笑道,身旁的那个男人也跟着照做。

    我摇了摇头,微笑一下,什么都没说,坐在了桌前的板凳上。

    “张先生,要喝酒吗?”

    “对哦,张先生,喝酒不,俺酿的酒棒得很呢!”

    本来我是不想喝酒的,看到她居住在这么一个地方,我心里极其心疼和不平衡,根本没心思喝酒,但随后又觉得喝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那就来一点吧。”

    “诶诶,好,好。”

    那个男人屁颠屁颠地跑去侧屋去了,只留我和她在房间里。

    好久没有单独相处过了,我就这么木讷的坐在椅子上,望着面前的冒着热气的家常菜。

    “张先生,吃呀,凉了就不好吃了,不用等他。”

    “嗯,好。”

    我拿起筷子,夹起一把菜送入嘴中。

    挺好吃的。

    可我一想到是那个男人做的菜,我就觉得好咸,好苦,好恶心,但我还是强咽了下去。

    “那个,大……”

    “幺爷,幺爷!”

    屋外传来一阵稚嫩的呼喊,打断了我的话。

    伴随着声音的接近,一个少年走进门内。

    “哎哟,你小子怎么来了。”

    “幺婆好哇。”

    我侧过头去,看向走进来的少年。

    穿着一身背心短裤,提着一条腊肉,看上去有点娃娃脸,应该有个十几岁吧,不过头上棕色的卷发倒是有些显眼,跟那个男人一样。

    “我爹说幺婆家来客人了,所以让我给你们送肉过来,怕你们不够吃。”

    “你爹真是的,瞎操心什么。”

    我看见她嘴是这么说,却是笑嘻嘻地接过递来的腊肉。看来,她也变成了世俗的模样了。不,她本来就是普通人,只是我从来没有真正地了解过她吧。

    “来来,宁小子,给你张爷爷打声招呼,你张爷爷可是幺婆我的贵人呢。”

    贵人么……

    “张爷爷好哇!”

    少年眨了眨眼睛对我问好道,好像对我很好奇。

    “张先生,这是我伴侣侄子的孩子,宁雨。”

    “这样吗,你好。”我露出微笑。

    “你好!!”

    “好了好了,赶紧回家去,你爹腿又不好,乱跑什么个劲。”

    “嗯嗯哇。”

    那少年使劲点点头,便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室外。就在快要跨出门槛时,她又喊住了那少年。

    “等下,你过来。”

    “哦哦。”

    我见她在茶几的二层下面,拿出一个圆形的饼干盒。打开后,里面全是些零零碎碎的小钱,没有一张大金额的纸币。

    她在里面挑了挑后,选了几张里面金额最大的一张纸币,递给了那少年。

    “呜哇,幺婆,我不能要,我爹跟我说了不能要。”

    她手指节敲在少年的脑袋上,“收下,然后回去偷偷地放到你爹的钱包里,明白不?”

    “不行,我爹说……”

    她又是一手指节敲在少年的脑袋上,“不听幺婆的话了?”

    少年捂着脑袋,“好,好嘛。”说完后,便攥紧那几张旧旧的纸币离开了。

    “张先生,不好意思哈,你继续吃,继续吃。”

    “嗯。”

    我重新夹菜,把心中数不尽的话压了回去。

    “诶,老婆子,刚才宁小子来过吗,俺听到他声音了。”

    那个男人从侧屋钻了出来,手里拿着一瓶大号塑料瓶,里面装满了一种黄色的液体。

    “是呀,他爹让他提了把腊肉过来。”

    “嗨,这小崽子,自己一年两头都没什么肉吃,还提肉过来,晚点给他家还回去。”

    那个男人骂骂咧咧地坐到了位置上,将塑料瓶的瓶盖拧开。

    “张先生,来尝尝,俺这蜜汁小酿酒。”

    他把这奇怪的液体倒入了我面前的一只碗里。

    “我给了宁小子钱的。”

    “那就好。”

    听着他们一字一句地聊着,我却心如刀绞。

    于是,我端起面前这一大碗酒干了起来。

    “诶诶,张先生要不得要不得,这么多劲很大!”

    我没有听那个男人的话,只是一个劲地喝,最后被我一口喝完。

    “啊,爽快。”

    我闭上眼长吐一口气,然后再睁开眼,却发现他们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怎么了?”

    “不,没什么,哈哈哈,没想到张先生这么豁达。”

    “是,是吗。”面对那个男人的夸赞,不胜酒力的我,被感性支配,竟然有点不好意思。

    接下来,我没有跟她说多少话,却跟这个男人说了很多的话,像是知心朋友一样,无话不谈。

    也是,自从与星连告别后,我就再也没有跟别人好好这么聊天过了。

    可为什么,偏偏是这样的男人,我能跟他聊得这么好!我拥有他没有的一切,他却拥有我唯一没有的东西!!

    凭什么?!!

    我觉得我恶心,我觉得我龌龊,我居然能跟这样一个什么都不如我的男人,如此相谈甚欢!!

    我到底怎么了……

    菜吃完后,我被灌得烂醉,而那个男人也直接趴在了桌上睡觉。

    我就这么坐在那里,看着她收拾碗筷。

    “……”

    “对了,大花,我给你们带了礼物,陪我去拿吧。”

    “现在吗?太晚了吧张先生,要不你今晚在这里休息,明早再去。”

    她收拾着碗筷,也没有看我,就这么回复。

    “现在去拿吧。”

    “那好吧。”耐不住我的硬磨,她还是去洗了个手,拿着手电筒和我走了出去。

    田间的小路并不好走,还比较狭窄。

    她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

    四周很安静,只有夜晚的虫叫。

    “你当初为什么要离开。”

    我看着她瘦小的背影,问出了困在我心底几十年的疑问。

    她就这么走着,听到这话后也没有任何反应。我们就这么沉默了一会儿,她才缓缓开口。

    “当年我走的时候王医生去世了,你知道吗?”

    “我知道,客厅里放的遗像就是那个王医生吗?”

    “嗯。”

    “……”

    “她去世了,你就要离开?”

    “不,我只是按她的遗嘱,选择离开的。”

    “大花,你果然是被迫的吗!”

    我的声音一下激动起来,我感觉我抓到了机会,我知道了我想要的真相。

    “也不叫被迫吧,只是还情而已。”

    “当时她去世前,跟我说有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在这边,请求我过去寻找他,并且好好照顾他,如果可以,她会把她的所有遗产给我。”

    “她的孩子就是王志诚吗?”

    “嗯。”

    “那她干嘛不把遗产留给他的孩子。”

    “她可能更不想亏欠我吧。”

    “这么说,你是因为遗产才留在这里的吗?太好了,太好了,大花,你现在根本没必要留在这里,我有钱,我有很多的钱,你可以跟我一起走,你可以买想要的任何东西!”

    我的声音越来越激动,我感觉我快要抓住那条连接我们的线了。

    她停了下来。

    “的确,最初我的确是因为遗产去找志诚的。”

    志诚……

    她转过身来,面对我。

    “但他对我很好,我想跟他生活下去。”

    我听到了最不想听的话,这句话像一把刀子插入了我的心中。

    我再也忍不住嘶吼起来。

    “凭什么!他哪点比我好!当初我给过你这么多的暗示,你为什么就不同意我!!我现在有钱,我的资产也绝对比那笔遗产要多,更多,绝对多得多!”

    可她还是平静地看着我,没有一丝所动。好像她能理解我的心情,任我发泄。

    “遗产我已经给了别人了,你也看见了我现在的生活了吧。”

    “虽然不富裕,但能温饱,每天和他在一起,我很幸福,很开心,不需要操心这么多的事情,不需要在战场上奔波。”

    “而我拒绝你,是因为我一直把张先生你当作朋友,一个很好的朋友。”

    “朋友?很好的朋友?!那当初为什么临走前你要跟我说那样的话!”

    ……

    “张先生,国王死了,而我也不是公主,你是一位骑士,王子?还是一名农夫?”

    ……

    “呵呵。”

    她苦笑了一声。

    “也许是当初的我真的以为你可以吧,可惜,当初的你只是一个懦夫,不敢接受我。而现在的你,也更加肯定了我之前的选择,我的确该离开,没跟你在一起,是我做出的最好的决定。”

    我的世界坍塌了,我顿时感觉到天旋地转,有无数的热血直冲脑顶,让我心脏疯狂地轰跳。

    我看到了她说出最后一句话时,她眼中的坚定,和嫌弃。

    “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

    “啊啊啊啊!!”

    我发狂般地冲了上去,扑在了她的身上。我失去了理智,听不到她的呼喊,看不见她的挣扎,在那一刻,我只想占据她的所有,她,只属于我一个人!

    “我的,你是我的!!”

    可是为什么,我却看见了她的眼泪,明明所有都看不见,唯独看见了那一滴滴流下来的眼泪。

    我恍惚了一下,接着头部感受到一记重击,然后摔在了田里。

    我爬起来抬头看去,看见了两个人站在那里。一个是之前的那个少年,手中攥着那几张纸币,另一个是一个中年男人,他手中提着电筒,而在他另一只手上,却覆盖着某种奇怪的东西。

    我看不清楚,天太黑了,我被光照着,像只老鼠。

    那个男人想走过来继续打我,但他速度并不快,腿一瘸一瘸的,让我有了逃跑的机会。

    可我为什么要逃跑?像这样的普通人,我根本就不会害怕,我杀过好多像他们这种的人,我为什么要跑?

    是了,我到底做了什么事情,我居然伤害她,居然……

    我落荒而逃,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

    我是兵团的英雄,手下爱戴的首领,却在一片田园里像一条夹尾巴狗一样逃跑。

    最后,我不知道我跑了多久,便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在一座山上,太阳已经日上三竿。

    我拖着我衰老的身体,漫无目的地走着。

    走了很久后,我看到那辆租来的豪车。本以为他们会叫很多人在那里等着我,打我,但却空无一人。

    我四处看了看,慌忙上了车,逃也似的离开了那个村子。

    回到俱乐部后,我跑进了自己的房间,躲在了墙角。

    就这么一天,两天,三天地过去。

    我开始不修边幅,开始变得邋里邋遢,也不开门营业,也不做任何事情,每天都陶醉在自己的生活中。

    这样的日子,又是持续了好几年,直到星连找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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