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第63章
结婚前夕在家里吃火锅,余可喝得半醉,自恋又自大地指着许期下战书,“到时候别因为娶我太激动,哭得致辞都说不清楚。”
许期静静地看着余可耍酒疯,和风细雨地笑,“我对你有同样的担心。”
余可挑衅地冷哼一声,手腕向下吊着,小玻璃杯在指尖摇摇欲坠,“我才不会,我如此英武一个人。”
a大聘许期为教授,在附近的公寓为他安排了住所,宽敞的现代风复式,离a大东校门走路只需十五分钟,无论是任职的许期还是读研的余可出行都十分方便。
他们已经在这间公寓住了三年,每逢周末开车两小时回泓城看望父母,两家人一如往常地亲密。
婚礼如期而至,著名婚礼圣地朗雅酒店,夜莺礼堂。
高朋满座,旧友重聚。
余可穿着大裙摆曳地婚纱,像盛放的白色蔷薇,步履轻缓地踏着锦鲤往来的水面,走向早就等在前方的许期。
朦胧的光彩恰似时空的回溯,昔日少年已不见踪影,如今站在面前的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他一身笔挺俊逸的黑色礼服,手上是庄重的白手套,笔直地站在玫瑰拱门下,背后是梦幻的粼光。
自那厅门敞开的刹那,许期便回首注视,白色的缩影在他眼中越来越近,他紧绷着面容,压抑着说不出的情绪。
身边的大宝兄已经哭得满脸都是泪,穿过耀眼的光,余可又望见了许期眼底蓄积的绯红,如熔岩般滚烫炙热。
她的心情便也有些绷不住。
互相打赌暗暗较劲,扬言说婚礼绝不掉眼泪的两人此时都有些认输的念头。
司仪说的什么,余可好像都有点听不清了,后面的流程全然是跟着之前排练的顺序走,神圣而优雅。
直到最后一个环节。
余可跟司仪悄悄约定,说最后要送新郎一个礼物。
那时她还记挂着“战书”的事情,要在这上面狠做文章,把许期给弄哭。
然而——
【来自新郎送给新娘的礼物——】
当大屏幕出现这句话的时候,余可怀疑自己的眼睛不对劲。
但当她看向许期的时候,一切就都懂了。
他们想一块去了。
第一张照片,是两位妈妈挺着大肚子,面对面站在一起的画面。
这是许期和余可第一次相见。
后来是他们出生,两个小婴儿红彤彤软乎乎地,被卷在襁褓中,放在床铺上,一个哭得五官拧到一块,一个安静地吃着手指。
慢慢地,等照片里的孩子长大,里面的人物就由两个,变成了一个。
【四岁零65天,我庄严地在乔妈妈和余爸爸的手里接过了‘兜兜成长记录手册’。】
看到这段话,余可诧异极了,眼中凝聚的泪水,在她捂住嘴不可思议的神色中,啪嗒啪嗒地掉落下来。
这些都是许期为她拍的,她之前从未见到过。
照片虽是平面的,静止的,却在余可的脑海了成了一段段影像。
她突然记起了许多许多,小时候被她遗忘在角落的事情。
【关于昵称】
许期其实要比余可大几个月。
炎热的盛夏,两位妈妈把孩子放到床上玩,指着对面教说话。
宣蝶:“小期呀,这是妹妹,来,跟妈妈学,妹~妹~”
许期:“歪~歪~”
众人:“……”
乔婷:“小可呀,这是哥~哥~。“
余可:“兜~兜~”
他们总是教不会,叫哥哥和妹妹,出声无一例外的歪歪和兜兜,两家大人最开始很是无奈,后来余可的外公假意生气,指着两位的小脑袋瓜大声笑骂,宣蝶突发奇想,“不如以后就叫你们兜兜和歪歪算了。”
大家都觉得特别可爱,这两个名字一叫就是二十多年。
【我的同桌】
都说男孩更像妈妈,女孩更像爸爸。
许期很长一段时间的性格便恰如他妈妈宣蝶,说话轻声细语,做事慢条斯理,看见人首先就露出八瓣牙齿,甜丝丝地打招呼,个性温柔,像个发光的白月亮,不开心了也不会说,独自坐在床边抹眼泪。
而余可就完全是大宝兄年轻时候的样子,狂放不羁爱自由,看到许期柔柔弱弱的样子,时常忍不住揪一揪他,捏一捏他,他被欺负惨了,蹲在后面哭,她还恶劣地在旁边大声嘲笑。
吃零食的时候也特别强势,好吃的留给自己,不好吃的就丢给许期,玩游戏时也次次出老千坑他,家里的遥控板长期霸占在手,逼得许期只能夜夜和她看韩剧,错过了爱上奥特曼的年纪。
大人们有时候也会主持公道。
然后——
许小期:“妈妈,我想要跟妹妹坐在一起!”
宣蝶:“可妹妹要打你啊呀。你不怕疼吗?”
许小期思考了一阵子,两相权衡里做出艰难的选择,“还是想跟妹妹坐一起。”
余可:“许期我想捏你了!快来让我捏呀!”
许期:“来了!”
公交车还在开,孩子差掉磕碎牙。
两家人:“……”
【我的同桌】
班上老师让学生写作文,作文题目为——我的同桌。
许期——
我的同桌是个可爱的女生,头上扎着两颗羊角辫,脸肉肉的很好摸,像一只被嫩绿的草叶喂饱的肥羊羔,早上的时候在牧场周围溜达几圈,中午的时候在河边喝水,下午的时候躺在草地上晒太阳,露着圆滚滚的肚皮,馋哭了山坡上的狼。她的性格也跟小羊羔一样,横冲直撞,有点憨憨傻傻的好胜心。我和她,也如同小羊羔和牧羊犬,正是有了我的守护,那些觊觎她的饿狼才无从下手。
老师批语:“优秀!比喻形象,恭喜你积累到了‘觊觎’这个新词!”
内心:不过是跟小姑娘说了两句话而已,就把其他小男生比作饿狼真的好吗?
余可——
我的同桌有着光滑黑亮的毛发,浓厚茂密,一看就吃的很好,营养充足。一口好牙啃什么都啃得动,晚上磨牙也十分有劲,超市大法棍面包直到现在还没有下架有他一份功劳。他的嗅觉也分外灵敏,我在房间偷吃辣条,他闻着味就找过来了,我吃什么都瞒不过他的鼻子。但有一次他说我的床单很不好闻,我有点生气,因为我用的洗衣液很香甜,这点他就有点不通人性了。
老师批语:特点分明,辨识度强,一读就知道是许期。
内心:这形容的是人吗,怕不是条狗吧。
……
【有时候我也会出现在镜头里。】
小时候家里经济条件并没有现在好,父母忙于工作常常不在家,两个小孩子不得不互相照顾。
若不是照片的提醒,余可差点忘了,好长一段时间,许期都会准时在六点半点的时候过来敲她的窗户,等她洗漱完,两个小豆丁就一起去买早餐。
画面中的许期和余可才五岁,两个小矮子走得很慢,姿势也歪歪扭扭的,小手抓着塑料袋子,里面各歪着一个包子。
后来,照片里的豆丁上小学了。
小女孩背着书包,低头狡黠地啃了小男孩的面包,小男孩表情有点责怪,怕她呛着,把水壶递到她的面前。
男孩和女孩上中学了。
少女喝着豆浆,把手机递出去,呵呵直笑,清秀的少年眉目淡然,伸着头去瞧,温柔的阳光从背后照过来,在白皙的后颈勾着一圈细腻的晕。
虽然后面还有成熟后的画面,但余可的视线却定格在了此处。
她想起了那年青春,他们相爱的日子。
不同此时日渐浓烈的甜蜜,那时的恋情,是木架子上垂着的绿葡萄,手指一捻,里头的香甜便汹涌而出,刹那浸进心田,青涩的酸甜带起一阵惊颤,并不强烈与极致,却久久萦绕在记忆深处,像墨滴在水里,散开成一对身穿校服的少年少女,走在清晨第一束阳光里,尚还不会懂得人间情爱,只知眼前欢喜,心中摇晃。
如此葱翠,横亘过岁月的潮流,时至今日,仍鲜活地跳跃在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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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结束后,三五好友聚在夜场。
梁小宜正在江边吹风。
身后有人走近。
孟令骁眉眼明亮,不似包房里酩酊大醉的新郎与伴郎。
“余可的妈妈可真聪明。”
梁小宜:“嗯?”
“从小就知道找聪明好看的人做朋友,好朋友结婚生子,聪明好看的女婿也齐了。”
梁小宜:“然后?”
孟令骁,“我觉得咱俩也该以余可妈妈作为榜样。”语气逐渐讳莫如深,“搞快点说不定还能当哥哥!”
梁小宜愣了几秒,看他眼神望后面望,随着答案浮现,脸颊爆红。
“滚,谁、谁、谁、谁和你生哥哥!”
被揍得疯狂护头的孟令骁:“那生妹妹也可以!”
【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