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藤蟒尸舞篇(十三)
雨前空气潮湿,雾气很快凝聚成了肉眼可见的灰白眼障。
这片湖泊面积大概有两个篮球场那么大,成群结队的人形黑影飘在水面上方,一动不动,就像一大群皮影人偶被线吊着。白榆估摸有一百来个。
紧接着,黑影群里接二连三窜起火光,那些火光的颜色接近矢车菊蓝,但比矢车菊蓝更加幽森。幽蓝色的火光被倒映在条纹闪动的波光里,但仔细看,破碎的水面镜子根本看不到人形黑影。
白榆在看到毫无预兆闪现出来的黑影后,愣了几秒,立即加快脚步,那些火光他太熟悉了,即使在月黑风高的大晚上,他还是一下就看出了那是什么。
窜动在雾气里一簇簇的蓝色火焰,正是魂灯。
“哎,兄弟,别着急走啊!”一道恶意很明显的声音愈来愈近。
白榆没走出多远,脚底不知踩到了什么东西,一打滑失去重心,直接后仰摔了个四脚朝天,他鲤鱼打挺翻起来,就看到脚跟前一条锦鲤半死不活地扑腾。
“我跟你们这些孤魂野鬼不熟。”他瞥了眼飘到堤岸上的人影,把锦鲤捡起来抛进湖水,“你们怎么死的跟我没关系,阴阳两隔,别仗着没人管你们就到处撒疯。”
“秩序是给你们大活人量身定制的。”这是个跟白榆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穿着前几年流行过的衣服,一副地痞流氓样,只是他的两只脚松垮垮地下垂,离地半米。窜动的幽蓝色火焰就漂浮在他头顶。
边上的路灯灯光照过来,地上竟然没有他的影子。
“啧,臭鱼也太腥了。”这个飘着的“人”嗅了嗅自己的手,飘到白榆前面挡住路,瞅着他,眼神上下乱飘,“你身上有阴阳区的气息?我去兄弟,你一个大活人看着弱了吧唧的,竟然活着从那地方出来了?”
白榆看着眼前一脸吃惊的非同类,这个非同类两手揣在裤兜里,趾高气昂地俾睨看他,神情动作有点像许三。想到许三此刻也变成了鬼,他多少还是感觉到了仅仅三秒的惋惜。
他忍住想抽这鬼的冲动,再看这个鬼时,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白榆记得自己小时候的印象里,所谓“鬼”,要么诸如恐怖片里骇人的模样,要么无形无影,再要么根本不存在。
直到几年前那场大病初愈,他在医院里睁开眼,看到病房里飘来飘去的穿着病号服的一大群病患时,固有的世界观才开始崩塌。
那些病患是逗留在活人世界不肯撒手的魂,那些魂,用了整整一周时间,告诉他这个世界是如何运行的。
他曾经一度认为那很荒唐,后来那些原本神秘莫测的事物见得多了,等察觉时,竟然早就习以为常,就像人生来不用教,就会吃饭一样。
那些阿飘们告诉他,人是由肉|体和精神组成的统一体,肉|体相对于精神体来说,老化的速度比较快,外壳停止生命的维系后逐渐腐烂,脱离得精神体成为单独个体,被称作魂。
人死,魂生,将魂冠以“鬼”之名,这就变得愈加神秘莫测了,但无论怎么说,他们的样貌却与生前没多大差别,就像开水变成冷水,这个过程相对来说缓慢,但本质上那还是水。
先前说,活人生存之地为正空间,与之相对的负空间就是属于魂的归宿。医院那些老老少少的亡魂们告诉白榆,人试图进入负空间的话,其中困难重重;魂一旦选择进入负空间,除非百年之久,否则是没办法出来瞎晃悠的。
很多魂诞生后,因为放不下正空间的诸事,不愿进入负空间,但他们是全阴之物,逗留在正空间太久,是会被折寿的。
魂与人相较,他们的生命期限都是一百年,从第一天到第一百零一天的黎明破晓,那些百岁之魂,就会从整个世界上烟消云散,成为过去存在过、未来与之无关的生命。
所以选择留下来的魂,时常就在阴阳区和人间来回穿梭,魂进入阴阳区就像开个门回家那么简单,但是人只能通过裂缝进入。
不过活人当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到魂,白榆至今对自己能看到魂这件事情还是无法理解,他之前问过他师父,老家伙嫌解释起来麻烦,他每次想发设法套话时,都被他师父棱模两可的话打发掉。
白榆不知道这些个鬼挡住他的路几个意思,看他们一个个地痞样,觉得可能整日无聊至极,看他落了单打算惹个事生个非。
他想了想,说:“越是穷凶恶极的地方,说实话,越能体会到活着的幸运,但这种幸运是给活人享受的,跟你们无关。”
话音刚落,湖面上方的鬼一个接一个飘落到白榆四周,四堵墙似的把他包围起来。
白榆扫了眼他们头上光泽璀璨的幽蓝色火光,一个恶意的念头油然而生——杀主夺之,带着这一百来盏魂灯拜访孙老板,以后就不必过断水断电的穷酸日子。
念头仅仅只是一瞬之间,就被他在心里碾碎,抛出脑海。他往前迈了一步,也不抬头,冷声说:“让个道,我没空跟你们闹。”
围住他的鬼群开始起哄,大概是因为没有人能管住他们,为非作歹起来胆子更大了。
“这种事情你其实经常碰到吧?三天两头就会有我的同类找你麻烦。”年轻男鬼落到地面,走到白榆跟前,“其实他们是被你吸引来的,你身上的气息,很特殊。”
白榆抬眼盯着他,口吻坚决:“我只对我的同类感兴趣,你最好别打我主意。”
男鬼愣了一下:“别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这么多年来,你应该一直生活在被我的同类骚扰得生活里,他们不能让你死,但他们会想方设法让你跟他们走,难道你不觉得奇怪吗?怎么那么多人,偏偏就你倒霉呢?”
这件事情年轻男鬼倒是猜得不错,白榆记得,自从医院醒来的那天开始,就有很多批次的鬼接近他,他们确实没想要弄死他,而是用各种方式引诱他,试图带他去一个地方。他这人凡事都要多想一步,很快察觉到事情不对,半路设法脱了身。
他不知道那些鬼究竟要带他去什么地方,后来诸如此类的事情,他就再也没相信过任何一个鬼,就像他不会轻易相信人,鬼生前也是人,除了存在方式不同,他们的想法跟活着的时候一样难琢磨。
“你要是想说什么,劳烦别藏着掖着,不是所有人都有足够旺盛的好奇心让你消磨。”白榆半个多月没睡过一个安稳觉了,他缺乏睡眠的时候,脾气不太好。
“兄弟,我今天来,是要带你去个地方,证实一件事情。”男鬼的表情开始狰狞起来,他道:“即使你不跟我走,以后也还是会有很多鬼,包括你的同类,他们带着不纯动机,一个接一个接近你的。”
白榆没有任何表示。
年轻男鬼用一种过来人的口吻说:“如果这个世界只有黑夜,你就是一颗夜明珠,你的光泽足够引起黑夜里猎者的注意,夜明珠只有百年一颗,但是猎者有很多,猎者会为了争夺夜明珠产生内讧,退出猎群的猎者给夜明珠挡住危险,但恰恰这是最危险的。兄弟,你身边的朋友们,希望他们是真的对你报以最纯真的善意。”
“”白榆不想去思考,他现在就想回家睡觉,人在大脑疲惫的状态下,容易犯浑。
白榆看着男鬼,差点没忍住一脚踹上去,好在最后一丝理智牵制住了冲动的魔鬼。
他打了个哈欠,随口说:“你有病。”
年轻男鬼以为这个看上去天真的年轻人会中圈套,没想到他竟然真的一点好奇心也不表示一下,当下也是怒火中烧,眼神跟他的同类一对视,围在白榆周围的鬼开始谨慎地逼近他。
这些鬼死的时候都很年轻,即使都是鬼,但这个年纪该有的胆怯还是存在着。
“你既然不识趣,我们就只能想点不太人道的办法带你走了。”男鬼说话的瞬间提膝就要踹他。
白榆半垂得眼皮一下子瞪大,几乎同时往左|倾斜身子,薅住男鬼的头发把他脑袋夹到自己腋下,旋即甩出藏在袖筒里的折叠刀,丝毫不犹豫,一刀捅到他心脏。
“大爷不是你能惹得起的,”白榆把刀拔|出来,刀柄滴血未沾。
他薅着男鬼的头发把他脑袋提到跟前,刀尖抵到这鬼的下巴上,拍了两下,说:“你们这些人啊鬼啊的,怎么都喜欢以貌取人呢?大爷我就长了这么一张看上去好欺负的小白脸,刚才我实在没心思理你们,你们蹬鼻子上脸的本事还真不小,是不是欠抽?”
飘在男鬼脑袋上的魂灯色泽黯淡了很多,他见周围的同伙愣住,气得大吼:“你们他妈傻愣着干嘛!区区一个人类怕什么?咱们以百对一,今天必须把这小白脸弄走!”
话出头,白榆也下了杀心,他没想过杀自己的同类,但弄死一个要害他的鬼,还是不用顾忌什么的。
但就在他刀起刀落下死手时,背上被猛地踹了一脚,灼伤部位立马钻心疼。
就迟疑了那么一下,离他最近的一个鬼勒住他脖子,白榆反手拿刀捅束缚脖子的胳膊,被那个半死半残的男鬼一脚踹到腹部。
他反应也是迅速,男鬼还没来得及收回脚,就被他一只手攥住脚脖子往自己的方向拽,另一只攥着刀的手往前甩出去要刺男鬼的喉咙,边上另外一个鬼快速飘上来踹他肩膀,力道极大,他前臂惯性打弯,行此路径一歪,刀擦着他耳朵飞出去。
白榆即使会点打架斗殴的本事,但以一敌百很快就占居下风。
男鬼受了挫,捡起刀要在他脸上刻王八,这时,一道声音从后面传来,像支利剑似的,所有鬼都一愣。
“狗东西们!你们竟然又背着我为非作歹!上次深更半夜恐吓路人,我好心好意教育了你们从良,都没顾上吃晚饭,这次是强抢良家妇妇男?!”鬼群退到两边,露出一个穿着短袖短裤的大美女。
大美女看清楚被几个男鬼又勒又抱的人后,顿了一下,接着怒道:“不管是女是男,你们伤了人,就该受罚!”
攥着刀的男鬼咽了口唾沫,麻溜把刀塞到边上一个同伙手里,慌张地说:“没,没,我们闹着玩呢,这兄弟是我生前一好哥们,我们平常就爱这么玩。”
“去你的闹着玩!大爷不认你们这帮不肖子孙!”白榆挣脱开束缚,一看巧了,大美女是那家古董店铺店老板的妹子,前阵子还警告他不许去打扰她哥清净。
传闻中老妖怪的身边大红人,也怪不得这帮鬼会突然跟见了阎王似的。
白榆打算先到大美女身后避一避设法脱身,男鬼拦住他,眼神一瞟同伙,立即有两个鬼左右勾肩搭背的挟持住他。
“姑奶奶,您跟太爷爷出来赏景啊?”男鬼往前迈了一步,瞟大美女身后,“怎么看不到太爷爷过来?”
“狗东西,辈分分不明白别乱叫。”大美女知道男鬼这话里头的深意,她翻了个白眼直接绕过他,站到白榆跟前,说:“你们太|祖宗跟我闹脾气,晚上没吃饭,这个小白脸正好是他的口味,他比较喜欢剥了皮剃了骨头吃。你们两个,把他抬回去。”
挟持着白榆的两个男鬼立马撒手,麻溜退到边上。白榆心里咯噔一下,莫非传闻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