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
窗外的紫荆花早早地就开了。其实一年四季,会坐在窗边的位置许多次,永远看着落花瓣不停。我也数不清,一年四季中,我的笔下出现了多少次“紫荆花”。我好像是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自己的心里,总会有这样一片风景。然而我也说不上她们到底美好在哪里。兴许是小学里去食堂的路上和学校后面的人工湖边,种满了紫荆花树。后来毕业,我的小学也被拆了卖给对面的人民医院,那些紫荆花树,也随之没落在我那六年的记忆里了。而如今再次见到可以离我这么近的美好,即使隔了许久才又重新坐到窗边,这些生灵也依旧在我身边。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我回过神来,小乔初嫁了……周公瑾,小乔,我心中最喜欢的一对璧人。想想,就是觉得很幸福,历史上的许多诗词几乎不拆开来讲述周瑜小乔。他们的人生也有遗憾,但想来那些陪伴的年华,是不留遗憾地吧。
这时感觉到手臂上的酥痒,偏过头去,是杨柳。也许是表姨帮忙交代的原因,班主任把我的座位安排回杨柳的身边。她是我的死党,闺蜜。刚坐回她身边的那一刻,好像是回到了从前的时光,两个人在“老巫婆”的课上依旧嬉嬉笑笑,巴不得天天腻在一起;爱斗嘴,离得远又万分想念。杨柳一头披肩发,黑亮黑亮的,是一片黑漆漆的夜空。她的眼睛也亮亮的,从里面可以看到我的微笑。
“怎么了?”实际上我对她也心存愧疚。我很舍不得她啊,也真的忍下心来一直都不和她联系。我忍下心决定抛弃的人很多,日后,也会一个个再跟他们介绍一个叫做夏冬的女孩。我真的,有一点点残忍不是吗?可是我的心,在孤独的两年多里也不曾得到寂静的安慰。所以到现在我才发现原来这样的离开不过是用更残忍的方式让自己冷静下来。
“没有……就是很害怕你又离开了,而且,不会和我说一声,也不会和我联系。你可以抛下一切走得远远的,可是我不能。”她定定的看着我,一把无形的锁,牢牢的拷在我的心上,让我不再留恋一个人的自由。“很多人都不能,我,洋流,白秦,甚至是蓝衫,林影……很多人直到你离开,才发现本不应该让你离开。而白秦,他又跟我们都不同。还有杜雪弦,你以前宿舍的……”
“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杨柳 ,所以,你和洋流怎么样了呢?”谢谢你,杨柳,我们两个都不会舍得真正的抛下对方。
“你别故意转移话题混蛋!”她的脸微微泛红,看来也只有洋流那小子可以让她心跳加速了。洋流是个好男生,我很遗憾不能有一个哥哥,洋流弥补了我的这种遗憾。洋流能和杨柳在一起,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幸福。
“好吧,我不会再走的,就算我真的要走了,也会和你说一声的,然后你就等着我就好。”我不禁伸手将她因为有些激动而蹦出来的一缕刘海别在她的耳后。
“你又是怎么知道我会等你的。”
“那你不用等了,反正,我也可以不回来的,对吗。”
“你……白秦!”她急忙拍了拍白秦的肩膀。我一怔,这丫头什么时候学会这一招了。白秦转过身来,眼神里满是玩世不恭。这样的隐藏的老狐狸,我还是不要惹他了。只能不再多说些什么,倒是便宜了杨柳。我瞪了她一眼,她反而冲我做了个鬼脸。
杨柳在我心里,形成了一道很美丽的风景。站在远处荒芜的地带,偶尔望望触手可及的绿洲,也能让我再多坚持一会自己的固执。这片美丽的绿洲不会移动,所以我跑得再远,也可以找得回来。
那白秦呢?
“啪嗒,”一团白色的东西砸在我的手臂上。
“蓝衫的纸条?”
“连你都这么说了。”我静静地打开纸团,龙飞凤舞的字体。我们两个人的字体放在一起,经常会被人弄混,我居然还把这样微不足道的细节放在心里觉得为之感到幸福。我的书桌下面有一个箱子,里面放满了初中阶段的收藏品,本子,相片,同学录,或者像是我和蓝衫的纸条。厚厚一叠,就算我曾经想摆脱对他的依恋,却还是没能狠下心来让它们一片一片。(不小心押韵了不好意思)
“今天下午放学一起吃个饭吧,洋流也会赶回来。”
“还有谁?”
“白秦,林影,杨柳,和你以前宿舍的。”我又看看杨柳,她只是笑了笑。我只不过是好奇,白秦可以和蓝衫在一个饭桌上吃饭。没有我,或者我永远也不回来,白秦和蓝衫会是很好的兄弟吧。
刚刚相处的日子,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看他们一群人在篮球场上,明明不小心被篮球砸到了,还能乱作一团。蓝衫没有林影的时候,我喜欢在蓝衫的身边,蓝衫的身边不是林影的时候,我刚刚喜欢待在蓝衫的身边。他的要求,对我来说是珍贵的。因为他还有要求,我也觉得我有对他重要的资本。我们自己一次次自欺欺人,满足了他人的安全感,却慢慢失去了真正的自我。到头来,我自己也并不遗憾,没有和蓝衫在一起过,毕竟那个时候,我还什么都不懂不是吗?却很懂得逃避自己。待在那么温暖的南城,连天空都那么澄澈的宣誓着蓝色。我曾经因为与蓝衫疏远了距离,而哭得不可自抑。现在想想,原来自己也有那么傻的时候。
南城是美的,总是满溢着阳光,踩在万物的影子上,把自己的影子也踩了几脚。看不到脸的人们,依旧也是美的。穿着长长的裙子披着长长的头发,就可以想象自己是个公主,穿着漂亮的公主裙。
算了,我怎么可能成为公主呢?连太阳的光辉都可以爱上与我同行。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难得穿一次淡粉色的裙子。那两年中鲜艳的颜色都与我绝缘,似乎贯彻了黑白灰的经典。脚上乳白色的低跟鞋还是这次很少能见上面的舅妈送的16岁的生日礼物,看来是能少女一会了。唯一让我骄傲的是我的及腰长发,这是我坚持的象征。
刚打开大门,便看见那个愈渐高大的身影。他没有再穿白衬衫,换了一件白色的短袖,健硕的臂膀是我的钟爱。这样的癖好早就形成了。因为打球的原因,他的手臂,仿佛可以撑起一片天的带来强大力量。
“不好意思,是我来接你,让你失望了。”这样磁性的声音,我现在才发现是可以久久的萦绕在我的心间并且时时挥之不散,仿佛真的带有磁性,把我的肉做的心也牢牢吸住。我只好咬咬嘴唇,走到他的身边,“白秦,之前的我一定会失望的,可是,已经是两年后了。”他的视线仿佛穿透了天边的晚霞,不再停留在眼下的时空。他的眼中有着过去,现在,和未来。
“你确定?”他转过头来,或许,他的眼中,还有一个叫夏冬的人。我笑了笑,用手拨了拨刘海。他的眼神让我紧张到指尖发麻,他身上的一点点茉莉花的味道,伴着暖暖的阳光,我只能努力告诉自己心脏不要跳得再快了。我来回晃动自己的眼珠,慌乱的让我有点意外,但是转眼间,我变得不那么的慌乱了。因为下一刻,我已经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不知道。
白秦吻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