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窗外
落地窗外那抹半晴半雨的天色,合该就着半明半暗的灯光仔细阅览。书桌上摆着的那本半开半合的书,尽数铺陈他似去若留的心事。他忽然记起很多很多年前,有一个女孩在落地窗前认真同他讲,法式的浪漫是一杯红酒一颗香烟,一条毛毯一双赤足,一罐久用不厌的指甲油和一支香街新上的口红,一张刻满欲望的脸和一颗毫不隐藏的心。
那也是他第一次敢目不转睛地看一个女孩,他的目光抚过她恰好圆润的脸庞,她泛红的双颊,她小巧的鼻尖,她微翘的上唇,她耳后那缕褐黄的碎发。良久他才鼓起勇气将目光向上探索,于是他的羞怯小心和她的率真大胆似命中注定般撞了个满怀。
彼时,他哪里买得起红酒口红。香烟也只抽最便宜的散装杂牌,更是闻所未闻香榭丽舍,只当是与香樟树类似的某种植物。哦或许仔细找找翻翻,他的大衣柜底下还压着一条陈旧的毛毯,是上个租户没有带走的,他不舍得扔便洗了自己收着,只是久也不用未免生灰。他也未曾知道什么指甲油,在他的家乡爱美的女孩子多是用凤仙花染指甲,常年的洗衣劳作让10个指头只留下一层浅浅的红。只有几里外有个打扮时尚的女人,她的指甲会随着旗袍的颜色变,那些桃色杏色、深色浅色在她削葱根般的手指上漂浮着显得格外耀眼。但他早已记不清那个女人的脸了,他不敢靠近她,大概因为母亲和婶娘们都不喜欢她,她们喊她脏东西。
学堂放课,赶上镇里有集会的时候他总会被母亲催到舅舅家的摊位上帮忙看货。远远地他听见那个女人来了,她高跟鞋嗒嗒的踩地声是他童年记忆中最悦耳的响动。他用余光瞟住她,心在腔子里一阵狂跳,直到高跟鞋的鼓点渐止,心也未曾停下。
隔壁卖鱼的胖婶不是个好人,她总是故意刁难将女人递过来的钱用秤盘接下,还要阴阳怪气上一句:“又是和哪家男人睡来的铜板?”女人也不生气,至少面子上不见愠色,她拎起鱼走出几步远才用不大不小的声音回上一句,“那今晚就和你家男人试试。”言语一出,引商贩纷纷侧目,惹男人坏笑女人跺脚。卖河蟹的王姨骂了一句娘,卖桂花头油的马姐啐了一口痰,而她听不见也看不见,依旧扭着屁股哒哒地走远。
这时候,他总会莫名暗爽,暗爽终于有人在那些只会婆妈着家长里短,气人有笑人无的长舌妇脸上甩了个巴掌。想着那个通红的巴掌印,他偷笑起来,也不知胖婶的男人今晚是享了福还是遭了殃。
那时的他一无所有,对世界的无知缩减了他的欲望,在所谓的法式浪漫面前,他是既浪又漫的,他赤着脚漫无目的地浪迹着,浑身上下只剩那颗值不了几个钱的真心。
他仍站在窗边,等雨霁云销,等一个放晴,又或者彻底的晦暗。无论如何,请至少给他一个答案。他早就厌倦了的,是终的尔虞我诈,派系纷争,是虚与委蛇着的交易奉承,还有那些对于人心不古的终日抱怨和关于自怨自艾的自我沉沦。他早知道人是不能随意扯谎的,整日欺骗他人以为能瞒天过海的人最终都逃不过失足落入荒芜的莽原,粉身碎骨的命运。没错,人终有一死,可以死国,亦可以老死病死,但不能不明不白地被这个吃人的社会悄无声息地吞噬。他家乡的老人最讲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他不怕声名狼藉,却恐到最后一刻亦不清楚自己是谁,从何处来,归何方去,曾怎样活过,又为何离去?
很神奇,窗户是紧闭的,但他却结结实实打了个寒颤。他几乎要为这种生理反应热泪盈眶了,他仍能觉得害怕,这真是太好了,好到让他甚至从惊恐中生出几分惊喜来。像是挣脱了命运的桎梏,他为数不多地意识到自己还有选择的机会,而非放任肌肉记忆排挤他原生的理性与感性。他依旧是个人,而非局中那些自以为滑头的机器。或许这场游戏早该停了,是他上紧的发条阻碍他发现大幕落下的信号灯,而独自在空荡的剧场中徘徊了这么久。幸好幸好,打更的老人亦走了神,恩赐他半日喘息,使他能够在下一拨观众入场前小心翼翼地溜走,而不至被命运戏耍得更加难堪。
鞠躬下场前,势必要说声感谢。如果尚有必要的话,他如今倒是十分感谢娘生爹给的这副好皮囊,使他不费吹灰之力,便力排众人,拿到了出演这场年度巨制的资格券。怎么说呢,客观点,他的脸的确算不上惊艳。微凸的颧骨,单薄的嘴唇,甚至被天生爱给人看相的叔伯们指点过人生多舛,该娶个胖胖的媳妇来填平命中的沟壑。他身量不低,却也实在不必强称高大,若穿得松垮,他便会藏于人群,若西装皮艇,他也能气质如松,衬上还算白白皙的皮肤,倒是有几分贵公子的模样。“到底还是这身衣服抬人吧。”这是他第一次穿这身行头时,对镜子里那个还算看得过去的自己说的话,可惜镜子里头,那人只笑了笑,什么也没回答。
有的人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协调,而有些人天生就是部分大于整体之和的突出。他的傲人资本全仰仗那双深情的眼睛,不大,但形状极为顺畅,像是女娲造人的灵感之作,寥寥数笔便将一个人的神韵描绘到了极致。女娲说眼尾要向上,这是人的精神,女娲说眼睑要下至,这是人的娇憨。女娲说双瞳要清凛,这是人的气度。女娲说两睫要浓密,这是人的心事。女娲说,这双眼笑要取人魂,哭要惹人怜,定要引人惧,动要乱人心。女娲还说,这双眼望着你的时候,你的目光不敢乱看,甚至注意不到眼前这个男人酒红色的领带上,粘了一粒白色的米饭。
他想起落地窗前那个女孩曾大胆又略显莽撞地望向他后说的那句醉话:“你的眼睛比葛丽泰嘉宝的眼睛还要漂亮。”“谁是葛丽泰嘉宝?”他倒是不懂就问,只是在夕阳的光影里摇曳的睫毛似乎有些跃跃欲试的不安分。可他的确是虚心请教的,他尽力让自己的语调谦卑些以示真诚。“一个西洋拍电影的女明星,很好看的。”他撇撇嘴,什么时候人们能不把他和女人放在一起比美,他可能会更高兴些。“要这么好看的眼睛有个鬼的用处,我就是穷得叮当响总也不能用它来钓男人,我又不是那个女那种女人。”想着,他摇摇头,干嘛偏在这种暧昧的时刻想这样奇怪的事。他是羞怯,是紧张,是生平第一次拥有真正的约会,可他还没傻到要因为一点点微小的不快就推开他憧憬的爱情。于是借着她的那份醉意,他问道:“那么你愿意让他们今生都只注视你吗?”寂静中,谁的心跳纵身一跃,接住了谁下一秒绽放在眉梢嘴角的浅笑。
这也是他第一次说出这种腻歪得不堪入耳的情话,却无师自通地相当顺利。“男人都是天生的流氓!”他学着母亲骂父亲的语气在心中狠狠啐了自己一口。好在对面的女孩并不介意,欣然收下了他其实□□裸得毫无保留的心意。他有的他都给了,没有的若是能借来的他也给了,那些实在无能为力的法式浪漫云云,将成为他日后奋力为她争取的。相比于她为他乏善可陈的青春岁月带来的灵动与光,他实在是一无所有除去那身皮囊。他在码头上作工一天刨去饭钱是剩不下几个铜板的,但他打算托发小去镇上的饭店打听打听那里还要不要人。他一向讨厌伺候人的活计,从小时候跟着舅舅学做生意开始就讨厌,但为了给心爱的女孩攒学杂费,他已经认真和自己决断过了。面子和尊严这种可进可退的身外物如果是为了做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而舍的,那也不算不值得。更何况她实在是个难得的好女孩,聪明得体大方开朗,又不因读书多了而显得木讷无趣。她从未要求他什么,成为怎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说哪些圆滑的话,也不曾伸手向他要钱大概是因为家里富裕不缺钱吧。她可以不要,他却不可以不给。男人长大了要自己赚钱养家,不靠祖上荫庇,更不能吃媳妇家的软饭。他虽生长在小镇,却有着大男子的气概,他为自己这份大男子主义狠狠骄傲过。
就这样,彼时尚幼稚的他迎来了自己这份贵重的唯一的爱,在他还爱将永远挂在嘴边的年纪便欣然接下了这份沉甸甸的责任,固执又严肃地规划着他和她必至的未来。那时真好,他当真相信永远不会只是个永远的伪命题,他真的做好准备,一生只活她的名字了。他点了支三炮台,烟雾缭绕间又见那个多雨的江南。一个梳着双马尾穿着长裙皮鞋的姑娘背着小布包站在码头对岸的街上等他下工,他的她可真好看,比那个叫什么葛什么宝的女明星还要好看,即使他从没看过那场电影,即使他从不认识这个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