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救火队长
“挚友:
许久未见,近来安好?
咆哮山林是个好地方,人鱼族小姐的妖娆、羽蛇族少女的妩媚、巨角族姑娘的豪放、暗灵族女士的冷傲、醒魂族修女的纯真,不知不觉,兄弟我在这个天堂一样的地方已经拼搏快七年了。
但咆哮山林也是个让人头疼的地方,
人鱼族的族主就是个贪婪鬼,她对于和平的价码越开越高,你知道的,进了水里,我们不好对付他们;
醒魂族的魂魁更麻烦,在我眼里他就是个骗子,他手下的族人都是一群疯子,骗子带着一群疯子会惹出什么大祸,真让人不敢想;
至于暗灵族,都说他们和精灵族同源,但我感觉他们比精灵族要好相处太多了,除了族内的姑娘有些看不上外族人,其他都挺好。
说来说去,还是羽蛇族和巨角族最有意思,只不过他们的族长太野蛮了,老是喜欢用拳头说话,这让我很头疼……”
看到这里,迪安登不禁笑了一下,自言自语道:
“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人的拳头比你还硬,有趣啊……”
信件作者是血牛旅队的旅队长——“大力拳魔”,兰宙·恭兹,一个可以一拳打散百年榕树的狠角色。除此之外,他出身豪门,文字水平也相当不错,不大的羊皮信上密密麻麻写了上万字,韵脚、比喻、事例、推理,各种用语都相当讲究,字里行间满是真情流露。
这位老朋友的习惯迪安登非常了解,他直接跳过前面几千字,将目光聚焦在信件最尾端:
“挚友啊,兄弟我现在经常失眠,整日里晕晕乎乎,常感到手脚冰凉,四肢乏力,年龄虽仅长你四岁,却总觉自己大限将至,圣主的呼唤一直回荡耳边。原因无他,实在是手头拮据……”
看到这里,迪安登直接将信卷了起来,信尾还有几百个字他猜都能猜到是写的什么,在梁谦坞替他解决财政危机之前,火枭旅队资金情况同样非常很糟糕,因此相当一部分军需物资是他从两位好友的手中赊过来的,兰宙这封信后面的内容肯定是在催债。
“行了,拿回去吧。”
第二封信的作者是巴比特群山的王都特使——“寡言者”,因罗,可迪安登却并没有看这封信的意思,而是直接将两卷羊皮信都还给了金吉,这不禁让对方有些好奇:
“怎么?旅队,你就不好奇因罗先生的信上面写了什么吗?”
“肯定是骂我的呗,猪猡、坏胚、混蛋、恶棍、异端、小渣滓、吝啬鬼,他骂来骂去不就这几个词嘛。”
“哈哈哈哈,旅队,你可真聪明啊,所以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兰宙旅队长和因罗先生,他们那边的账我们还没结清呢,你可不能这样乱花钱啊。”
说来说去,金吉还是心疼改造窝棚区的这笔钱,作为火枭旅队的后勤一号人物,他每一笔账都算得很清楚。然而,偏偏这一笔账,他没算到位……
“这是命令!”
看着旅队长态度坚决的样子,金吉无奈点了点头,他提起账本,正准备继续去监工,迪安登却又出声叫住了他:
“等等……”
“怎么了?”
“你派两个机灵的兄弟,再去他们俩那赊点货过来,到了9月底一起算账。”
“还赊!!!!”金吉的脸上写满了震惊,他三两下解开迪安登没拆开的那封信,拎在手里抖了又抖:“好心的旅队长大人,我劝您还是看一看因罗先生写了什么吧,因为赊账,他把您骂得很难听啊!”
“我了解他们,兰宙还能给我们赊3车柠檬。至于因罗那里,至少还能赊10车山楂。”
“你这是在透支自己的信用和人格啊!”
“你安排人去办就是了,我这张脸还能值多少钱,我心里清楚。”
听了这话,金吉僵在原地,明显能看到他脸部的肌肉抽搐了好几下,一段时间后,他长长地吐了一口闷气,耷拉着两条胳膊,有气无力地说道:
“诶……好吧,反正到时候被骂的是你,不是我……”
……………………
城堡实验室内依旧是那副热火朝天的繁忙样子,从这两天的工作来看,梁谦坞再次确定了一个事实——毫无疑问,大学士霍恩是天才!绝对的天才!
望着眼前大大小小几十个齿轮和外设构成的离心机,梁谦坞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仅仅是告诉了霍恩大体的操作要求,对方居然能在三天之内就设计出如此巧妙的木质机器!
“梁,看好了,这东西虽然需要两头牛才能拉动,但是……”
“按照省力杠杆和费力杠杆的原理,想让离心端高速转起来,必须得在动力端下大力气。”
“嘿!咱俩想一块去了!离心端和动力端,我也是想这样命名的!”
“只可惜木头的使用寿命太短啊。”
“额……确实是这样,时间比较紧,法鲁城周围又没什么好木头,所以凑合着来吧。”
按照梁谦坞的工作计划,先用离心机从大量的老面头中提取酵母菌,然后将提取的酵母菌加入剥了皮的葡萄中,再然后开始恒温发酵,这样一来,要不了十五天就能得到清葡萄酒了。当然,花香精油的批量生产也没耽误,仪器已经全部采购完毕,等霍恩把工人培训好之后就能正式开始。
就在两人交流下一步的实验计划时,一阵轻轻的咳嗽声传了过来:
“咳咳咳……请问,梁谦坞先生在吗?”
听到有人叫自己,梁谦坞转头朝门口望了过去,只见门前站着一位身穿米黄色长袍,头戴牛皮三角帽的男人,那男人提着一根手杖,但不同于大部分作秀的贵族,他是实打实地将相当一部分体重压在了手杖上,抵着杖头部分的掌心都有些发白,看起来他是大病初愈,还不能稳稳当当地走路。
“你是?”
“诶?弗斯家的少爷?你怎么有空来这了?”
不等梁谦坞开口,霍恩就认出了来客是谁。
“弗斯”?听着很耳熟,突然间,梁谦坞想到火枭旅队第三旗的旗队长姓名就叫——普米安·弗斯,“弗斯”应该是三旗队的姓氏。
果然,对方很快就印证了他的想法。
普米安走到霍恩面前,他将手杖捧起,放在一旁的桌子上,然后脱下帽子,托在右手中,左手下垂紧贴裤管缝线,朝着霍恩缓缓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末了两手捧着帽子,端端正正地戴回了头顶。
“霍恩大学士,好久不见。”
“是有些日子了,大概两个多月吧,听说你生病了,现在呢?病好了吗?”
“嗯,真是拖了梁先生的福啊。”
说完,普米安走到梁谦坞面前,他先是整理好刚才行礼时打皱的部分衣褶,然后两手捏住帽檐、摘下帽子,将帽子放在一旁的桌子上,而且还特意挑了个比较高的桌面,确保帽子的位置高过自己的头顶。摘下帽子后,他左手轻按右胯,右手轻抓左手手腕,向后退了三步,同样恭恭敬敬地朝梁谦坞鞠了一躬。
“梁,感谢您的酒精,不然我还得在病床上躺着呢。”
“哦,没事,您客气了。”
这莫名其妙的礼节在梁谦坞看来既繁琐又莫名其妙,但实际上大有讲究。对霍恩,普米安行的是上下级礼仪;而对于梁谦坞,他行的则是最高级别的朋友间礼仪。虽然出身没落贵族家庭,但普米安对自己的要求一直非常严格,任何时候他都能以无可挑剔的面貌示人。
当然,三旗队普米安今天过来肯定不是单纯地为了道谢,火枭旅队又遇到了麻烦,想来想去,还是得找梁谦坞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