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在舆论中二审开庭!
“现在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姜生和苏酥听到书记员的声音,随即提着自己的公文包走进了法庭。
姜生还有苏酥站在辩护席上等待着审判人员的入庭。
“好,大家坐下吧。”
审判长蒋川看了眼姜生,将自己面前的卷宗打开着,前几天还在为姜生叫着好,没想到现在居然轮到自己来审姜生的案子了。
“郑笛过失杀人案二审正式开庭!”
蒋川敲了敲法槌,随即介绍起了双方的身份。
“本案由蒋川也就是我本人担任审判长,陈龙、冯嘉担任审判员,襄市人民检察院指派程志麟、黎虹两名检察官代表公诉人出庭,司正律师事务所姜生还有苏酥两名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信息是否有误?”
“没有。”
“无异议。”
蒋川点着头,“带被告人郑笛出庭!”
法警将郑笛带到被告席后,蒋川核对完郑笛的身份信息后,按照程序询问着蒋川是否收到了起诉书副本等相关文书,文书内容是否一致,最后问着郑笛是否对公诉人所起诉的罪名有异议。
“被告人郑笛,针对公诉人所指控你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你是否有异议?”
“我有异议。”
“好,被告人你可以就你的理由向本庭陈述。”
“我在开车的过程中,不可能预料得到周梅会主动跳车,是她主动跳车的,当时我在开车我完全无法阻止她个人的行动,我不应该对周梅的死亡负责。”
“好,本庭知道了。”
“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申请回避,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是否申请?”
“不申请。”
“辩护人没有异议。”
“下面进入法庭调查,公诉人可以宣读起诉书及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谢谢法庭。”
程志麟向法庭宣读起了公诉书,“被告人郑笛于2021年9月24日与深圳依时货运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货运运司机信息服务协议》(线上接单),并开始通过货运运司机用户手机app接单。
在2023年1月17日下午三点本案被害人周梅在货运运平台上面发布了订单,货运运平台将订单分配给了本案被告人郑笛。
在周梅上车后,郑笛并未提醒周梅系好安全带,并且在随后行驶途中并未按照系统原有线路行驶,偏离了原有的路线,并且在途中多次与周梅发生口角。
根据《货运运司机用户行为规范和服务承诺》第2章第5条第6点规定:“(司机应当)按照导航规定路线行驶。”《货运运平台安全规则》第3条规定:“平台不建议跟车,如确需跟车,跟车人数不得超过2人;”第26条规定:“司机在接单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同时应尽到保障跟车人安全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醒跟车人系安全带、确保安全带可用、开车不分心、不疲劳驾驶等。
在偏离路线后,被害人周梅询问被告人郑笛为什么绕远路时,被告人郑笛回答说系统规划的线路中有一段路正在维修,不好走,车上都是一些贵重物品,到时候你又要找我们赔偿。
其中郑笛特别的强调了不会多收周梅的车费,随后双方围绕其发生争吵,在上车后第四十五分钟即当晚九点二十七分周梅让郑笛停车,这已经是周梅第四次要求郑笛停车或者是回到系统所规划的线路上面去,但是面对周梅的要求被告人郑笛没有回答而是继续开着,随即周梅便在汽车驾驶途中打开右侧车窗,身体离开座位,双手抓住货车右侧窗户下沿,上身已经探出车外。当时车速约为40公里/小时。
见此情形,被告人郑笛只是打开双闪灯,并未立即停车制止,和有效降低车速。随后,被告人郑笛再观察副驾驶位情况,发现被害人周梅已经从车窗坠落。此时被告人郑笛才制动停车,时间约为当日21时30分许。下车后,被告人郑笛发现被害人车某躺在地上,头部出血,随即拨打120、110报警。当日21时45分许,救护车到达现场,将被害人周梅送襄市中心医院救治。2023年1月18日,被害人周梅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周梅符合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这是本案的事实经过。”
“本院认为,被告人郑笛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郑笛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姜生在起诉书上面画着笔迹,接下就是要看公诉人如何讯问被告人了。
“公诉人可以就本案对被告人进行讯问了。”
“郑笛,公诉人问你,你知道货运运平台对司机的这些规则和要求吗?或者说你们是否在上岗前经过了相关的培训?”
“知道。”
“那为何在周梅上车后,你没有提醒着周梅要系好安全带呢?”
“最开始我们还提醒,但是后面顾客说我多管闲事后,我就没有开口提醒了。”郑笛也很委屈,提醒不是,不提醒也不是,人难做啊!
“那上车后,为什么你会在路上偏离系统所规划的路线呢?是为了节约时间还是什么?”程志麟的话刚刚说完就被姜生打断了。
“法庭,刚才公诉人使用了诱导性发问,我方要求驳回。”
“公诉人警告一次。”
程志麟笑了一下,重新发问。
“郑笛为什么你会不按照软件所规划的路线走呢?你说你接受过平台的相关培训,那你应该对相关规则很清楚才是。”
“因为平台软件所规划的路当时正在施工,很不好走所以我就绕路了,因为当时车上都是一些易碎物品,我怕在运输途中给损坏了。”
“被告人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就好了,不需要多余的回答。”程志麟见郑笛还有想说下去的趋势,提醒着他。
“周梅在车上数次要求你停车或者是重新回到系统规划的路线,特别是在第四次时你为什么不回答。”
“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觉得她只是害怕我会多收她的钱,我也回答了不会多收她的钱,就觉得到地方就好了,我也不知道她会跳车如果她说她要跳车的话,我肯定会第一时间停车的。”
“当时最后一次周梅的情绪明显比较激动,你是否察觉到了?”
“我没有发现周梅的情绪有什么从激动的。”
公诉人程志麟听着郑笛的回答,这一番发问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啊。
“法庭我的讯问完毕。”
“辩护人可以就本案的相关问题向被告人发问。”
接下来就是姜生的登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