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权力的滋味
城门狭小,别说是三个方阵,便是一个方阵想要整齐通过也是困难。故而在攻破城门之后,三大方阵就化整为零,以二十人为一组,分批入城,占领险要位置,好以掩护后续同胞。
还在地球的时候,周语便曾听过一个说法。如果一名新兵能在战场上活下来,那么他就成了一名老兵。且不论这句话是真是假,经过两场攻城战的磨砺,周语手下这些部落民着实已然有了默契与士气,攻入城后都不必周语下令,就知道该干些什么。
“快!快!快!占领巷口,占领巷口!”
一名什长冲自己的部下大吼,同时自己独自守在一条巷口,手持着骨刀严阵以待。这名什长本身就是打过两场攻城战的老兵,经验丰富,深知谁守住狭小的巷口谁就拿到了战场主动权。此刻刚刚入城,根本不敢大意,因为他曾亲眼看见一名同胞被从巷子杀出来的妖兵一刀枭首。
实话说,打过两场攻城战还是个什长,相比拥有同样履历的同胞已然称得上晋升缓慢。这名什长也是这么认为,他的同乡在打完上场攻城战后就凑齐了十颗妖族头颅,晋升成了百夫长,这让已然尝到权力滋味的他好不眼红。
“吗的!”想到此,什长恶狠狠往地上啐了一口,看向巷口那端的眼神都充满了凶性。一时,这什长竟是有些期待有妖兵杀来,好让他凑够十个头颅。
像是听到什长期盼似的,巷子那端真的出现了一队妖族。什长眼睛顿时一亮,立刻握紧了手中骨刀,站在巷口,杀气毫不掩饰的弥漫开来。
突然闯入巷子的妖族城巡兵也发现了什长,面对这名突然出现在城中的人族,这些胆小的麋族士兵先是有些慌乱,四处寻找着巫族踪迹,在确认没有巫族气息之后,才是缓过神来,看向什长的眼神开始充满凶光。
凶光与杀气在空中碰撞,什长察觉到了对方意图,立刻扯起嗓子怒骂:“来啊!你们这些四只蹄子的畜生!”
麋族士兵当然是听不懂人话的,但他们看清楚了什长眼中的挑衅,立刻勃然大怒。被卑微的两脚羊挑衅,这是任何一名妖族都接受不了的耻辱。
麋族士兵个个体型庞大,巷口又格外狭小,六名麋族士兵一拥而上,但到头来也只能有两名士兵并肩而行。什长面对高出自己半个身子的麋族士兵,丝毫不惧,眼底甚至还透出丝丝嘲弄。
冲在最前方的两名麋族士兵显然没把什长看在眼里,怒吼一声便加快步伐,如一辆大卡车挥动着石斧向什长撞去。然而越是接近什长,什长眼中的讥讽便越甚。
两名麋族士兵在届时才隐隐察觉到有些不对,麋族的天性胆怯让这两名士兵动作微微一滞,然而为时已晚。
什长的身体两侧突生异变!钻出四道人影,他们的长矛从一左一右分别杀出,陡然穿过两名麋族士兵胸口位置!
这两名麋族士兵几乎同时瞪大了双眼,难以置信低头看向插在自己胸腔的长矛。两根长矛还不足以置肉身强大的麋族于死地,但在战场上,身形的微微一滞都有可能要了命,更何况是被长矛制住在原地?
陡然间,什长两侧再次出现六道人影!连带最开始的四人拔出长矛,十根长矛合力前刺,直接是将这两名士兵插成了刺猬!胸腔都成了一团烂肉,就这样的伤势,再强大的种族也只会身死当场。
两名麋族士兵轰然倒地,什长心中略微叹惋。只可惜这巷子还是太大,否则他就不叫部下帮忙,而是一对一单挑了。
毕竟伟大的仁神有令,只有亲手斩下的妖族头颅才算作军功。
好在无论如何是他们这一什杀的,这功劳记在了集体上,作为什长,怎么也能分上点功劳。
初战告捷,什长信心更是大增,眼神火热看向巷口对面的四名麋族,仿佛看到了百夫长的位置在向自己招手。
麋族本就生性胆怯,见到自己的同族连一招都没撑过去就身死当场,更是被吓得魂飞魄散,此刻见到这些人族竟用看猎物的眼神盯着自己,这四名麋族士兵哪里还敢停留,连滚带爬的飞速逃去。
见到这四头长得挺高的妖族居然不战而逃,什长眼里不由充满了失望。以前怎么没有发现,这些妖族居然都如此胆小,见到同胞死在敌人刀下,不仅不怒,竟然还临战脱逃,真不知对面统帅是怎么想的,这种货色逃回去难道都不治罪的吗?
什长遗憾的摇了摇头,心想伟大的仁神果然说得没错,妖族都是不被“仁”庇护的野兽,只知杀戮而不知仁爱。
“走!去与其他人汇合,找那些长毛的杂碎决战!”
什长大手一挥,眼神决绝的朝大部队走去。根据前两次攻城战经验,像这种巷战不过是小打小闹,真要想夺下城池,就必须歼灭这座城池的有生力量。
像这名什长这样想的不在少数。除了出于战略上的判断,其实更深层原因还是在大战场上更好捞取军功,毕竟再怎么说人族的个体力量要远逊于妖族,单打独斗绝不是对手,只有陷入混战,个体才好浑水摸鱼。
而在另一边,却已然有一个方阵的士兵与妖族主力陷入大战。这是一整个成编制的方阵,由一名出身大仁本部的千夫长统领,下辖四个百夫长,集中装备了大量盔甲与青铜兵器,是周语手下最精锐的一支方队。
毫无疑问,这是周语有意要与妖族决战派出的主力,尤其是想要逼出情报中的那三百名狼兵。
然而狼兵没有逼出来,倒是越来越多的城巡兵赶了过来。周语皱着眉,他扫过战场,发现地面上的妖族尸体比人族的还多,便一眼断定这会是场大胜仗。
能打出1:1的战损比就很不容易,更不用说还在此之上。但周语仍是皱着眉,通过这些城巡兵相同的种族来看,这座城池应该是有一整个小部族驻扎在这,按道理讲防守实力已不算弱——当然,前提是要算上那三百名狼兵,否则就凭这些杂牌部落的手中兵器,他都不用出动这最精锐的一支方阵,随便一个都能轻松灭之。
要是抛开超自然力量,在冷兵器时代,有盔甲和没盔甲就是高达机甲与血肉之躯的差别。而这也正是让周语感到不安地方,这个小部族的装备实在太差,没有披甲的就不说了,用得居然还是木矛骨刀,甚至没有附上巫纹,往常都是他们面对妖族打得艰难,结果这一次直接攻守易型,打这些小部族士兵跟玩一样,和屠杀相比都没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