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新的挣钱路子
可能是因为我缺少母爱,对小冯这样“小鸟依人”的女孩完全没有感觉。
小冯没有挑明,我有求于人也就“似是而非”了。
但是我从来就没有”亏待“她,至少在钱财方面我同样会分一部分给她。
也正是有了她的”支持“,我挣的”外快“才能这么多。
手里有了钱内心自然是有些”飘飘然“
当时有个国产轻奢品牌叫“班尼路”
这个品牌的半袖t恤很流行,一件就要三四百。
这对真正的有钱人来讲不算什么,可对我们这样的年轻人就算很奢侈了。
我一次性就买了同款的所有颜色一共是五件。
蓝的、紫的、红的、白的还有黑的。
当时还没有mp3,但cd机却正流行,一台就要二三千。
买
看人家有钱人腰里挂着手机我心里同样是痒痒的。
那时正流行摩托罗拉v998翻盖手机,一部大约要七八千。
这点钱也不算什么,一两个月的”外快“就够了。
但这次芳姐却像”老妈“一样苦口婆心的劝我不要买。
说穿些好衣服听听cd这对年轻人来讲很正常。
可手机这东西与我的身份不符,这会引起别人的”非议“和妒忌。
芳姐说的没错。
你一个普通服务员哪来的手机?
在别人看来就算不是偷的那也不是好道来的。
当时我心里有些”愤愤不平“,心想用我自己挣的钱买手机别人有什么可”非议“的呀?
可仔细又一想我这些“外快”属于“灰色收入”
不低调些居然还要“招摇”,真要是追究起来这就够开除的了。
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听人劝从不一意孤行。
于是我打消了买手机的念头,把cd机也藏了起来。
我每个月都会给芳姐两千块钱,这笔钱使她有些“忐忑”,毕竟属于“灰色收入”。
所以时不时的就叮嘱我要“低调”
芳姐的生活多多少少得到了一些改善。
给瘫痪的老公买了按摩椅,给女儿报了补习班、、、、、、。
无形中我内心又产生了很强烈的“成就感”
感觉自己很“高大”,甚至就像救世主一般。
俗话说:温饱思淫欲!
这个时候我的内心多少有了些变化。
感觉客房服务员这个岗位有些“没面子”
然而前台这个岗位是“门面”,酒店的“精英”也都在集中在这里。
在这个岗位上班的姑娘也是一个比一个漂亮。
个个身高都在一米七以上,身材一个比一个“顺”
平时她们一见了我都是目不转睛相互嬉笑着窃窃私语。
我倒不是有什么“非分之想”,只是想证明自己也是“精英”
所以就有了去前台上班的想法。
前台的主管姓夏、夏天的夏,全名叫夏云端。
这个名字很好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又或者有什么寓意。
年龄二十八九岁,听说以前还是个“空姐”至今还是单身,性格那叫一个“豪放”
说实话,迄今为止我还真没见过比她还漂亮的女人。
可能是她的年龄比我大了不少,后来混熟了我每次我去前台送挂账单据的时候,她都像是逗小孩子一样。
“杨过站住,假装没看见姑姑吗?”
开始我还有些“羞涩”,慢慢的就开始贫嘴。
“小心我找来尹志平对付你”
这个时候她就会小声冲我耳语。
“我看你就是尹志平”
有一次在员工联谊会上她喝了酒居然当众半开玩笑的亲了我一口。
这一举动可给我无形中竖立了很多“敌人”
女同事看我的眼神中好像都带着一丝“哀怨”
男同事对我似乎都带着几分“敌意”
就连芳姐也好多天对我不冷不热的。
她想申请调我去前台工作,虽然我也有这个想法,但客房的工作既轻松又能挣“外快”
一时我又犹豫了!
也正因为我没去前台,这才真正的挣到了我人生的“第一桶金”
事情是这样的:
我所在的这座城市虽然不是旅游城市,但却有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在每年七八月份的时候过来旅游的人比较多。
二零零零年过后,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在满足了物质生活后,人们的追求有了些许变化。
也就是更重视“精神层面”
旅游一时就成了人们的热门首选。
有一部分人是选折跟团出游,还有一部分条件更好的就选择“自由出行”
然而有条件住四星级酒店的人,自然就是那部分“自由出行”的。
那时候网络还不是很发达,获取公共信息资源的途径很单一。
入住酒店后自然要咨询去草原旅游的各项事宜。
我每天上夜班虽然很轻松,但是在十二点前却要在楼层的服务台值班不能离开。
有些过来旅游的客人就会向我打听旅游相关的事情,要不就是了解当地的一些风俗习惯。
我本来值班就闲极无聊,还正想找人聊聊呢。
于是就滔滔不绝的开始“卖弄”
从城市的历史背景、文化古迹的来历、名人轶事、、、、、、
不管有没有历史依据,但却起码我能说出来。
这离不开酒店平时对我们的培训。
再一个,我本身对历史很感兴趣。
客人已经被我给“侃晕了”,也被我的“才华”所“折服”
其实人家并不是认为我多有文化,而是认为一个客房服务员能讲出这些不简单。
语言沟通交流是很重要的,这能增加彼此的了解与信任。
一般这个时候,客人就会想让我帮忙安排去草原的一切事宜。
比如:车辆、导游这些。
于是我就帮忙联系旅行社,开始的时候就是单纯的帮忙。
然而旅行社那边居然还按人数给我“介绍费”
我记得好像是每人一百,第一单“生意”是一家三口也就是三百。
然而旅行社才收了五百元的“团费”,还是单独安排了一台车和一个导游陪同。
当旅行社给我钱的时候,我还有些不好意思,更想不明白他们的利润来源。
过后我才知道,人家旅行社挣的是客人的“消费提成”
像什么在草原上骑马、吃手把肉、篝火晚会、住蒙古包、、、、、、回到市区又逛“民族特色商品店”
反正客人有任何消费旅行社都有提成。
而且提成的比例还不低。
就拿骑马来说,一小时一百元,旅行社就有七十块钱的提成、、、、、、
那个时候“社会风气”还是不错的,没有像现在这样“强制消费”
但是去了草原能不骑马吗?
能不尝尝”手把肉“感受一下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那种“豪放粗犷”吗?
酒喝好了能不参加“篝火晚会”吗?
出来旅游能不带点儿民族特色食品、纪念品吗?
主要还是能住的起四星级酒店的人根本就不差钱!
就这一圈儿消费下来,可想而知旅行社得拿多少提成。
然而旅行社给我那点所谓的“介绍费”又算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