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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洛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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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月,凉风,白草,寒露

    一声低沉的角声,清冷的早晨被唤醒了,有些嘈杂,却也多了一丝生气。

    程心伸了伸懒腰,打着哈欠从帐篷里钻出来,看到钟默已经穿戴整齐负手而立,脑袋昏昏沉沉的程心说话含混不清,像是梦呓,哈欠没打完就开口询问“小灵呢?”

    “吱呀”女子推开门,脑袋同样有些沉,看起来和这清秋的霜露一样清冷,这绝尘的气质维持不过一瞬,她揉着眼睛“都醒了啊”,满是睡不醒的困倦,声音柔糯,初醒时话都不想说的感觉,听起来囔囔的,一下变回那个犯困的少女,别有一番难言的俏皮。

    侍卫们牵来三匹马,今天小灵要独自骑一匹了,钟默抱起小灵轻轻落在马背,等她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上马,一身男子常服看起来还有些英气。程心的困倦一样未退,无精打采地称赞着“不错不错”,似乎自己的还是之前那匹,程心上马动作熟练,骑在马背上一副倦容,甚至想伏在上面补个回笼觉,可能这就是心态吧。小灵的心可就是完全慌了,她猛地清醒过来,呆呆地坐着,一动也不敢动,英气是有一些,但现在更多的是紧张和滑稽。钟默拿起她的手握住缰绳“心情放松,别怕,这匹马是特意给你挑的,跟着我们慢慢走,不用担心。”小灵讷讷地点头,紧张的小手死死攥着缰绳,可她只是攥着手里的那一节,缰绳整体还是耷拉的曲线。

    钟默上马后就策马离去,一个面色黝黑的小将骑马赶来,“奉王令,末将秦朗护二位周全”三骑缓缓出发,大军行进时,他们与钟默有十几米的距离,能看到前方的常进还是气势汹汹地骂骂咧咧,只是听不到说了什么。

    军队以不紧不慢的速度行进着,太阳渐渐升起,金黄色的暖光照在山林之间,仿佛有一丝温度融入,成群的飞鸟被窸窣的马蹄声惊起,落入另一片树丛,而后是连绵的脚步声。

    程心想起了自己还没吃饭,摸出几块肉干来,递给小灵两块,瞟见一旁的秦朗也递出一块“哎,小秦,给”面对这么自来熟的程心,秦朗手足无措,面露难色,说话都有些磕巴“程、程先生,末将是奉命保护二位,这……这末将不能拿”秦朗的样子逗得程心发笑“没事没事,要是怕你们大王罚你,我去跟他说”秦朗连连摆手“不是不是,既然是奉命行事,末将只管做好本分,一定照看好二位,先生给的,末将不能要”程心只好作罢,收起肉干,周围的士兵眼巴巴地看着程心把肉干又揣了回去。

    又走了一段,军队停下来休整,程心扶着小灵下马,往路边的草丛一坐,看了看小灵,跑去搬了一块石头给小灵当凳子,如同兄妹一般自然。士兵们各自休息,吃些干粮,饮水。秦朗递过来一个水囊,程心接过来喝了一口问“小秦,多大了?”秦朗有些不好意思“二十”程心问“家里还有什么人吗?”秦朗答“还有一个老母亲和一个十二岁的妹妹”想起钟默所说的乱世纷争,秦朗大抵还算幸运的吧,至少他还活着,没有曝尸荒野,至少还有家人可以牵挂。程心试探地问道“能讲一讲你的故事吗?”秦朗很平静“先生想听,末将就说说”

    秦朗的父亲是个猎户,由于人口发展缓慢,许多自然区域还保留着没有人类足迹的纯净,也因此,他的父亲靠山吃山足以维持家里的生计。他还有个年长两岁的姐姐和一个小三岁的弟弟,在最小的妹妹出生后一家六口也能勉强度日。直到十岁那年,曾经以为很遥远的战火烧到了附近的小县城,县官全家被灭口,罪名是鱼肉乡里草菅人命,瘟神死了,却等来了个一群活阎王。他们把男人抓去当苦力或是排头兵,把女人抓走,目的不言自明,父亲和姐姐都被带走了。后来他的父亲死了,姐姐不知所踪,秦朗只能带着母亲和弟弟妹妹逃命,路上弟弟也饿死了。不知逃了多远,他把母亲和妹妹藏在一个漆黑的山洞里,每天自己出去找些树皮草根,带回去三人一起填填肚子,这时的他已经十六了。又和母亲妹妹躲了两年,他最后还是被人发现,抓了壮丁,仿佛一切都要完了。正当他在校场里绝望地刨着土块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兵祸,爆发了。原本他是想趁机逃跑的,结果却看到常将军拉着她妹妹的手,小女孩笑容满面地冲他招手……

    程心真想给自己俩嘴把子,这乱世的士兵百姓,哪一个不是苦命人,后面的故事他大概也能猜到了,用力拍了拍秦朗的肩膀“好了好了,对不起又勾起了你的伤心事”秦朗并没有表现得很悲戚,“这世道还活着就不错了,哪怕是死至少我母亲妹妹也过了几年安生日子,比起很多人这就是赚的了”程心又拿出肉干,秦朗还要拒绝,程心硬塞过去“你讲故事,我给报酬,再说你也能带回去给你母亲妹妹,她们也很久没吃过肉了吧?”秦朗仍旧犹豫不决,程心问“你们大王让你给我讲故事了吗?”秦朗摇头,程心继续道“那你讲故事是不是不在职责范围内?我让你讲故事是不是该给你报酬?”秦朗还在发愣,程心却已经和小灵一块起身上马了,秦朗赶紧追过去,小灵也摆摆手“没事没事”,秦朗默然。

    再走到下午时,程心发现秦朗神色有些激动,问道“小秦,你这是怎么了?”秦朗先抱拳称谢“谢程先生关心,这马上就到洛安地界了,末将确实很激动,虽然离洛安城还有一段距离,但大抵今天是能到的。

    程心伸了伸懒腰,就想起那句“关中之地沃野千里”,虽然有些夸张,但也真实反映了当时关中地区的土地之肥沃,千里不千里难说。如今这洛安,地处天河中下游,正如三国关中之地一样,凭借河水从上游冲刷下来的泥沙在此堆积,形成大片的良田沃土,必然是兵家必争之地!同样的平原地区,没有山峦叠嶂,广袤而平坦,简直不要太适合农耕文明的发展!记忆里的中国文明,黄河流域,也正是靠着中下游堆积出的沃土,孕育出璀璨的中原文化,古都集群。可以想见,这条天河,会和中国的黄河一样,哺育出一代又一代的临河儿女,以母亲的身份孕育出矗立在河床上的繁荣富足,让人类文明在此起源,发展,一步步走向辉煌。

    看着这些杂草丰茂的沃野,程心暗自叹息,暴殄天物啊!这么肥沃的土地,不用来种庄稼,全生草了!我是真生草了!程心想起了昨晚的干粮,当时天太黑也只是垫垫肚子就没在意,现在赶紧从怀里拿出来,闻一闻,微微带一些油脂的香气。小饼的形状,掰下来一点用手指碾碎,还有一些水分,不算特别干。程心又掰下一块,放到嘴里细细咀嚼,除了油脂的淡淡香味和盐的咸味,似乎还有一丝丝的豆腥味,不确定,再尝尝,直到程心确实咬到了一小块豆粒瓣,他才终于确定,这种干粮的确是豆类制品。如果从咀嚼的口感、水分含量推测,这干粮感觉像是豆类从青色刚要转黄,还没有完全成熟脱水时,就收割回来,用少量的动物油脂煸去水分,经过打碎后再压成的小饼。至于为什么是动物油脂,程心确定,即使是已经出现了肥皂,但就凭这里的农业技术,油料作物近乎没有,豆类确实可以榨油,可现在豆子用做主粮,榨油未免太过奢侈,反而猎杀一些动物,把比较肥腻的油脂留下来煸豆做干粮,既能物尽其用,又能让干粮的味道进一步改善,还有就是大量的脂肪更能帮助士兵应对极端情况,扛冻又扛饿。钟默你小子有东西啊,程心想着,不过这种干粮也还是很奢侈的,难怪这么能打,两万干翻格力扎三万。一想到格力扎,又勾起程心一条思路,豆子大约在十月成熟(地球十月,中部地区),如果钟默赶着早的一批收割,然后煸干处理,做成饼,三四天的功夫够吗?这个水分含量也不可能放太久。按照当前的行军速度,大概将近两天,这是从洛安到禁地的时间,那就是大约一个星期前豆子刚刚成熟,这会儿应该还能看到一些还没割完的豆子。至于什么豆,这又不是地球,只能看看和什么豆比较像,估计会和大豆类似。那么,难道绵阳和洛安的距离只有四天的路程吗?如果急行军那不两天左右就到了?不对,以目前的情况来看,钟默准备的干粮绰绰有余,是备足了洛安到绵阳一个来回且可能围点打援的干粮,这么一想,程心脑海中闪过两个可能,一、格力扎还没等到收秋粮就出来拼死一搏了,因为他感受到了危机。二、钟默就是这个危机,短短几天内,他就有能力准备全军长时间消耗的口粮,物资十分充沛。程心心中是边叫骂边鼓掌,好小子,好小子,问你的时候你说不要小看了天下英雄,背地里你这后勤能力把人家吊起来打!玩的挺脏啊!

    很快,程心就证实了自己的猜想,当军队又行进一段距离,程心看到了土地上收割过的豆茬,再往前走陆陆续续见到一些快要熟透还未收割的豆子,叶片发黄,豆荚也是深黄色,这应该是最后留种或是过冬的储备粮,形态确实和大豆类似,从黄叶上看似乎细毛更加突出一点,也不知道和地球的大豆能不能杂交。不过要想这些东西可就多了,从藻类到苔藓、蕨类裸子植物被子植物,目前来看大抵还差不多,就像现在骑着的这匹马,它有一对牛角,但是地球也有角马,只是这样子怪怪的而已。既然整体的气候地质等多方面条件和地球大差不差,估计生物的演化进程也不会有太大区别。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程心突然感慨一句,小灵觉得莫名其妙,周围的将士也觉得不明所以,程心挠挠头“抱歉抱歉,自言自语”,看到这些豆田的状况,程心没控制住,陶渊明的诗脱口而出。可即便这么落后的种植管理,都能让钟默在粮食上领先其它势力一大截,真应了那句,全靠同行衬托。

    晚风拂过,衣袂翻飞,程心回想着地球的金秋,丰收的季节,那时吹来的风里都是果蔬的香气,农民丰收的喜悦。当他拿眼前的景象和记忆里的画面简单对比,无奈感慨,曾经吃到吐的豆撅子丝瓜子,以后也要成奢望了!

    程心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偶然瞥见一个黑点一闪而逝,立刻控制住自己的思绪,让自己从浮想联翩的状态之中抽离出来,清理掉之前那些不着边际的奇思异想。当他定睛看去,在视线的尽头,出现了一座城池―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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