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开张
初秋正午,碧空无云,犹如锦缎高悬在空。
难得休息日不碰上阴雨天,这样好的天气,拜伦本该去朗曼酒馆——裘塔最好的酒馆,那里的黑麦啤酒比罂粟花还令人上瘾。当然,其中自然少不了侍酒女郎的功劳。
在软香间捕吻嘻笑,最后沉醉酒香,这本应是他最佳的休憩时光。
结果杜克那家伙非得拉他去什么新酒馆,叽叽喳喳地夸耀,一通天花乱坠。
好吧,能像现在这样被拽着走,一部分原因出在拜伦自己身上。
杜克既是他的友人,也亏得他和自己一样,是个老饕。否则白白放弃朗曼的黑啤酒,简直是莫大的牺牲。
听杜克说,前不久他吃过一次路边摊贩卖的吃食,整整惦念两月有余。而拜伦那时候正被派遣护送贵族家的小女去冰息领地,回来时,莫说那点吃食,主城地面的变化就已让他瞠目结舌。
赶路,自然是以干粮为主。连日来嘴里的寡淡快要逼疯拜伦,去往新酒馆的路途上,他脑内止不住地开始畅想,究竟有何种吃食。
韭葱、葡萄酒与穴兔肉共同熬煮的炖菜?梨布丁或许应有,里头定要加上丁香、桂皮和肉豆蔻,红酒会让他们的滋味更为鲜甜。
到达目的地,望着一座造型古怪的竹木屋,拜伦傻眼了。
“我劝你趁早让我们的马调转方向,或是继续前进,总之不该停留在这里。”
“念华酒馆”……拜伦心里嘀咕,老板莫不是吸进黑胡椒粉冲晕脑袋,竟然起如此拗口的名字。
“就是这里。”杜克兴冲冲地下马,腮边消不下去的肉团让他看着还像个孩子。
拉着一张长脸,拜伦不情不愿地紧随其后,派扈从替他们守好马匹。
踏进酒馆的那一刻,拜伦觉得自己才像被黑胡椒粉冲昏头。
仿佛误入一片木竹林,雅致韵味扑面而来,袭裹全身,将他灵魂涤了又涤,松快不少。
四人桌,二人桌,整齐纵亘排列,墙边几株苍翠挺拔的盆栽穿插在座椅之间。
再走近深处,是一整面凹凸不平的石壁,而壁面挂有一只巨大扇子,模样与贵族小姐们常用的羽毛扇相仿,通体泛白;像纸,又不似皮纸,印着墨黑字迹。
拜伦原以为墨迹是画,仔细辨认一阵,没看出形状。大致轮廓四四方方,边缘又显得飘逸,更像某个种族的文字。
独特的装潢风格,看不懂的文字,自然营造出一种神秘氛围。
拜伦觉得,此处并不仿寻常酒馆:乱哄哄、嘈杂,一脚一滩酒液,“运气好”的话兴许还能踩到呕吐物。
这也是他为什么只喜欢去朗曼酒馆,因为那里如旅馆一般,有单独的小屋包厢。
但脚下所在的屋子,让他以为自己闯进了哪位异族大贵族的迎客厅。
他大气不敢多喘,行为不自觉收敛拘谨,心底因建筑风格而舒坦放松。冰火两重天,拜伦有点煎熬。
他此时才恍然回神,发现石壁前方有一张半围长桌,将里头一老一小包裹。
杜克似乎恰好与他们交涉完毕,得到手中木牌,拉着自己往一边拖。
“你手里的东西什么?“拜伦脑子好似糊一层酱,愣愣地跟随友人。
踏上较为宽敞的阶梯,杜克一边抚摸竹栏,一边跟他卖关子:“等下你就能知道了。”
闷沉脚步声,在迈去二楼时被几缕轻笑谈话声吞没。
原来楼上已经有人,拜伦不知道他们在哪,因为有数个木制屏风将整片二楼遮掩,雕花独特精美,必定出自哪位大师之手。
红棕色木林中行走几步,杜克忽然发现身后没有动静,他回头一看,友人的影子赫然无踪。
透过“层峦叠嶂”屏风的镂空,影影绰绰,他总算看到友人去哪了。
“我没想到,你这么一个比牛还壮的人,竟然能走丢。”杜克找到拜伦,调笑道。
拜伦却像被精怪摄走魂魄,眼珠子直勾勾地盯着一个方向。杜克顺着他视线望去,原来是两位穿着奇异的酒侍小姐,手中举着托盘,依次步入两道不同的房间。
“精灵也不过如此吧。”拜伦喃喃。
一个看见美人就双腿灌泥的骑士。杜克无奈摇头。
虽说方才两位酒侍小姐的确清雅动人,但这不足以吸引杜克的注意力,他心迷美食,就像拜伦心迷美人。
不过,念华酒馆的老板很有一番创意,竟然给手下的员工专程设计和酒馆风格匹配的服装。
魂拽不回来,至少□□可以。杜克一把勾过友人的脖子,跌跌撞撞地带入包厢门前。
门前已有人守着,二人同时注意到,这位男性酒侍服装同样新奇。他相貌平平,衣服衬托下,莫名一股潇洒俊逸的气质,让他整个人英俊许多。
服务员精神面貌不错,必然多少能让顾客感到心情愉快。
男酒侍携领二人进入小包厢,一株绿植静坐角落,木窗微敞,清风吹拂绿叶,轻而缓地摇摆。
邀请入座,拜伦双臂支撑扶手,颠一颠臀部,发现竹编椅子挺舒适;尤其有略微弧度的靠背,有些凉,比硬邦邦地木椅要舒适很多。
酒侍交给他们一本羊皮纸穿编成册的“书”,翻开内页,娓娓道来地为他们介绍内容。
期间,拜伦和杜克只会频频点头,听得懂或听不懂,都忘记开口询问。
因为要问的、不认识的实在太多,挑不出一两个起头。
当酒侍介绍完,空气凝滞良久,杜克深吸气,干脆道:“把你们的招牌推荐全来一份。”
“好的,二位先生请稍等。”酒侍打躬行礼,微笑着撤去屏风外。
一股名为“震撼”的无形尘粒残余飘扬着。
他们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眼,话在嘴边,仿若遭到一团堵住,怎么都吐不出。
还是杜克最先发起话头:“那个什么花的,呃,啤酒,和米酒,咱们好像没喝过。”
何止,拜伦内心仍在震颤,除了常规精酿啤外,一切他们连听都没听说过。
“或许只是名字取得花里胡哨,吃个噱头罢了。”拜伦勉强地牵动嘴角,耸耸肩,倒向椅背。
这话其实说得没错,正因他俩自认为爱尝、爱吃,曾经甚至为了一处地方特色,不惜牺牲一年一度的短暂休息日,去往那处尝新。
遗落岛上大大小小的地方,走街串巷,他们基本都对当地食物情况了如指掌——哪家有真本事,哪家挂羊头卖狗肉。
所以,他们同时经历过不少因刻意买人吹嘘起来的“美食”,抑或除却食物以外,其他方面皆做得花里胡哨的餐馆酒馆。
杜克作为尝过这家老板亲手制作的食物的人,原本底气十足,现在听友人这么一说,结合以往经历,也不免产生几分动摇。
生硬地将话题一转,二人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谈。
……
“听说矮人族已经来跟多诺万领主交涉,想获得水泥的配方。”
“不止,我送巴特子爵的小女前往冰息领地,回来路上遇见精灵族的商人,他们一听我是裘塔的骑士,直追着询问水泥地。我那时候才回来,怎么知道水泥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
二人从东扯到西,从城市变化聊到近况,杜克被拜伦路途上的一些有趣事迹笑得人仰马翻,气氛逐渐热络,菜品亦是此时陆续上桌。
拜伦双眼发直,目不转睛地看着呈菜上桌的女性混血兽人酒侍。
按平时来说,这般目光实在有些冒犯,除非身处妓院,或者美艳酒侍女主动贴上来,拜伦绝不会直勾勾地盯着一名女性。
他发誓,他对两位酒侍没有任何欲念,纯粹地因美而欣赏。
她们宛如从淳朴自然中诞生,脱俗而清丽;是你漫步池边,嗅着荷叶水汽的清新,偶然间察觉池面矗立的一朵荷花。
酒侍的自身素养也非常好,她们正在尝试接受别人炙热的注视,知晓自己现下与众不同,依旧强作镇定,脖根却藏不住红。
这让她们看起来更为可爱纯真,清雅到一定地步,只会觉得升起某些邪念,是一种可耻的罪行,万不可玷污这份纯洁美好。
是啊,好似荷花,周围若有似无地飘着荷叶清香……等等,好像他真的能闻到有荷叶香气。
什么魔法能做到这种地步?拜伦疑惑回神,终于注意到桌上有一包荷叶包裹的菜,此时正被杜克两眼放光地拆散开。
拜伦:……他好像从友人身上看到自己对美人时的模样,不得不说,真有点嫌弃。
本应由她拆菜的服务员也看愣了,旋即迅速反应过来,赶紧上前帮忙,接着一一介绍。
“刚才用荷叶片包裹的,是荷叶盐焗鸡。”她摊手指向另一道白中夹紫的方形甜点,继续道,“这是紫薯米糕。”
接着,女酒侍为他们一人斟上一小杯微浊的透明液体:“本店今日招牌酒,有米酒和桂花啤。我们专门为二位提供了四只酒杯,所以不用担心因酒不同,而发生串味。”
她一手揭开一屉扁笼,热气蒸腾而出,诱人肉香倾泻扑鼻:“这是小笼包,推荐二位搭配旁边的姜醋汁,蘸取食用,会有不同风味。”
杜克感觉嘴巴快要兜不住口水了,可他仍然凭借自身强大的意志力,克服直接上手的冲动,听完酒侍叙述。
先前有水盆专门给他们洗手,现在酒侍走了,手也干净,杜克眼疾手快,抓来一块荷叶盐焗鸡,放进嘴里。
属于植物独有的香气,在炒过的盐沐浴下,深深烙进鸡肉里。抓起时,汁水滴落,一部分附着肉里,一部分淌进焦荷叶上。
鸡皮焦黄,入口鲜香软烂,咸味不多不少,刚刚好;独属于鸡肉的味道,此刻与荷香交缠,于口中弥散。
杜克本想连吃几块,见友人拿着小笼包一脸陶醉,指尖一抖,转向包子。
这小玩意外形精巧可爱,浑圆白胖的身子,不知是用何种手法捏造,头顶螺旋,指尖触感绵软,令人有些不忍下口。
最终,还是自己打败了自己——香气太过诱人,压外形一头,杜克狠狠心,一口咬下。
他未曾料到小笼包竟然如此柔软,以至于险些用力过猛,咬到舌头。
面皮外表白嫩,内里浸透肉汁,在舌尖绽放。肉馅浓郁,和松软无比的“面包”一中和,叫人欲罢不能。
被“好吃”二字塞满头脑,缝隙中,杜克回想起酒侍说的,可以尝试蘸料。
一叠小扁盘,中央呈着一点清透液体,姜丝静卧水面。
他捏着面皮蜻蜓点水,伸舌舔尝,像果醋的酸,和姜丝的微辛,宛若火舌燎去舌尖。
不再犹豫,蘸取部分姜醋汁,一口吞下半只包子。
姜蒜将肉馅香彻底激发,鲜上加鲜,稍不留神,都能把舌头连带吞进腹中。
拜伦吃得忘乎所以,直到嘴中因为小笼包嚼得有些干涩,他下意识握来酒杯,灌入口。
……这是怎样的一种酒?携着米香,清甜爽口,他恍惚间感觉自己喝下一碗米,味道比纯米要来得独特。
米酒因为发酵,酒精味不似葡萄酒浓重,甚至像部分啤酒,有小气泡在舌上迸裂。
配上软糯细腻的紫薯米糕,很适合赏着夜月,度过一晚轻松愉悦的休憩时光。
桂花啤则更适合为荷花盐焗鸡与小笼包解腻——即便他们二人都觉得,自己需要吃上五六份才会觉得腻。
喝过果啤,却从未喝过带着花香的啤酒。拜伦认为,黑啤固然刺激,但手中这杯桂花啤,让他头一回发觉,啤酒竟能带给他平静。
他们顾不得说话,再要了几份同样的菜,直到胃里填满,再塞不下,才堪堪住嘴,留肚品酒。
不知是什么时候,楼下已经传来嘈杂声,也许一楼开放了,周围亦是有人声交谈。
无需他们仔细聆听,隔壁已经有人克制不住地惊呼夸赞米酒,似乎后又惊觉自己失态,再没听见大声地叫嚷。
二人相视一笑,实际上,他们也原是咋呼的性子。可在这竹屋里头,品着酒,偶尔吃点下酒菜,慢慢地,灵魂深处的躁动消失不见。
仿佛真的置身竹林,一片世外桃源。喧嚣就在身侧,但他们内心非常宁静。
说着说着,谈及这些做出佳肴美酒的老板,他们突然想见一见,老板究竟是何人。
话音刚落,屏风传过叩响,拜伦起身去迎,就见一位黑发绿眸的少年,面带春风般的笑容,向他问好。
少年仿佛和竹屋浑然一体,翠眸深处是竹叶,黑发若夜空。
“你好,冒昧打扰,我叫霍利,是这家酒馆的老板。”
拜伦难得失礼,连着杜克一并愣了一会,缓神之后热情邀人入座。
交谈几句,他们方才明白,原来霍利老板是想了解他们对菜品酒饮、服务与用餐环境的体验。
杜克手舞足蹈地比划,拜伦比先前杜克邀他来吃饭时还要夸张地夸赞。
一通彩虹屁狂轰乱炸,霍利老板面色不改,像早就习惯,却依旧认真倾听着他们的言语。
二人对谦逊有礼,几句闲谈又逗得他们开怀大笑的小老板好感大增,对方要走时,甚至溢出点依依不舍。
——就像此时,他们耗到天色昏暗,恋恋不舍地离开酒馆。
“明天还来吗?”杜克一句问话,轻飘飘地荡去风里。
“明天咱们没时间。”拜伦失魂落魄的回答。
他像是经历一场相亲,本来不抱任何希望,结果相亲对象远远超出预期的好。一夜畅谈,心已动,可不得不分离。
流连花丛中的他,初恋对象是一家酒馆,头一回尝到那甜蜜且痛苦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