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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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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临轩去公园玩耍,走到一个人多的地方,竟然发现林淑文在路边摆起了地摊,卖奶茶。

    临轩灵机一动,弓着腰,压低声音,走过去问:“小姑娘,这奶茶怎么卖的啊?”

    林淑文一眼就瞧出了他是临轩,便递过去一杯奶茶:“看在你长这么帅的份儿上,这杯奶茶就施舍给你, 不要钱。”

    临轩一听这话,知道对方认出了自己,只得直起身来,笑容满面道:“你们家好歹也是城里的大户,不缺这一点儿钱吧?”

    林淑文小嘴一撇:“怎么,瞧不起摆地摊的啊?”

    “不是……我只是想不到,你竟然会来摆地摊,你不缺这一点钱吧?何况这也很耽误时间,你还不如拿这些时间看书呢。”临轩说得小心翼翼,生怕说错了话,惹对方不高兴。

    “这不,我上次考试没考好,我妈没收了我所有的零花钱,所以我才来摆地摊,赚点外快。反正在家多半也是闲着,还不如出来找点儿事做,不影响学习的。”林淑文一边说,一边把一杯奶茶递给了一个前来买奶茶的小姑娘。

    临轩笑了笑:“如果我是安徒生,我就写一个卖奶茶的小姑娘。”

    林淑文的生意很好,她都来不及回答临轩了。

    “我们一起卖奶茶吧,我帮你。”临轩也把奶茶打包,给了一个买奶茶的小伙子。

    二人忙了两个小时,把奶茶卖完了。

    一共赚了一百五十块钱,林淑文要分一些钱给临轩,临轩坚持不要:“你要是拿我当朋友的话,就不要用金钱来衡量我们只见的友谊。你若真把我当朋友,就把好看的书借我看一下吧。”

    林淑文看着临轩求书若渴的样子,微微一笑:“没问题,你这个书呆子!”

    二人一起走了一段距离,很快到了分道扬镳的地方,二人都有话要对对方说,可话到嘴边,还是咽了下去,所有的话都化为简单的“再见”两个字。

    不得不说,临轩的人生感悟还真多,他的小说里,出现了一句很耐人寻味的话——艺术是一种欺骗人感情的东西。他一句话否定了艺术,可他没有想到,他的这句话本就是一种艺术,也是一种欺骗人感情的文字。这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些日子,成匪缘尝尽了单相思的苦楚,心血来潮之下,在笔记本的天头写了一句话:我们的爱情像冷饮,中间缺了一种味道叫缘分。

    成匪缘对待林淑文就像癞蛤蟆对待天鹅,食之不得,弃之可惜。

    有的时候,他很恨临轩,他在暗地里扎了一个草人,在草人上标着临轩的名字,用刀子把草人捅得遍体鳞伤,这还不解气,还在草人上尿了一泡尿,拉了一泡屎。还好,他不会巫术,不然临轩可要遭殃了。

    可有的时候,他也很恨自己,为什么自己不敢和陆临轩大张旗鼓地追求林淑文呢,自己又不比任何一个男孩差,自己又没有比别人少一只手少一个鼻子。

    成匪缘对着镜子照了照,面对自己的几何脸,再和临轩比一比,淡淡的自卑像冷风拂面一样,这是成匪缘不可磨灭的隐痛,也是事实。

    自己没有陆临轩英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承认了这个公认的事实。

    成匪缘感觉心里很不舒服,他是真的很喜欢林淑文,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了骨子里。

    可他不明白的是,临轩喜欢林淑文,也是喜欢到了骨子里的。

    而林淑文喜欢临轩,不仅仅是因为他长得很英俊,还因为他有才华而不张扬。

    而临轩的这两个长处,是成匪缘所没有的。也因为临轩的这两个长处,使他在初中的一年半时间获得了异性的十几封情书,可因为林淑文的缘故,这些情书殊途同归——进了垃圾桶里。

    英俊就已经很吸引人了,还这么有才,老天似乎格外眷顾临轩啊。

    长处是一种资本,可临轩是当局者迷,他对于长处,就像一个人无法看到他的面目一样,他丝毫意识不到自己有这些长处。

    天渐渐热了起来,校园里的樱花肆无忌惮地开着,以摧枯拉朽之势从教学楼一直开到了操场,把校园装点得风光优美,宛如一片花的海洋。

    林淑文格外喜欢这些樱花,每到下课,总要去樱花树下坐一阵子,闻一会儿樱花的香味。

    樱花是风景,林淑文也是风景,风景与风景互相映衬,相得益彰。风景本就很美,风景映衬风景,美得一发不可收拾。

    临轩发现了她这个脾性,于是去樱花树上挑了几片好看的樱花花瓣,夹在书里,做成了书签。等樱花开过后,临轩把樱花书签送给了林淑文。

    林淑文当然很喜欢,她接了过来,夹进了自己最喜欢的书里。

    这让临轩明白,礼物不一定要昂贵,但要有意义。

    文学社最近换了一个指导老师,这老师戴个夹鼻眼镜,满头银发,看起来似乎很有文化。但这也仅仅看起来而已,这老师是个淳朴的老人,年轻时候锋芒毕露,在社会上碰了不少钉子,后来看尽世态炎凉,领悟到“去奢从雅,舍华归真”的真谛,决定秉承中庸之道,说人生百味,唯清淡味最堪咀嚼。他把自己的作风带到教书上来,说作文章要平白朴实,最忌堆砌词藻,连篇废话,一定要像孔圣人说的“辞达而已矣”那样,可见他的确是一个身体力行的老头。但这样一来,他的人生观念未免有点儿“于阑珊处看风景”的颓废成分,任何激进造作的思想都在他那里站不住脚。

    以他的观念,文章只要表达好中心思想就好了,任何华丽的表达形式都是多余的。

    这老师一上阵就给社员们布置了一个任务,写一篇美文。

    社员们写文章是没什么问题,但要让他们写美文嘛,无异于是赶鸭子上架。

    写文章好比人打扮,美的人只需略施脂粉就美若天仙,而不美的人就算浓妆艳抹也美不起来。就像会写文章的人,下笔成文,略加润色就是美文。而不会写文章的人,绞尽脑汁写出来的东西也和美占不到边。

    对于写文章,就算是练练笔,临轩也不想让它成为败笔,所以,老师一布下任务,他就认真地写了一篇自以为羚羊挂角的美文。

    可把美文交给老师后,临轩在等待想象中老师的夸奖,可等了几天,想象中的夸奖泥牛入海,好不容易再次看到自己的文章,只见文章末尾有一句批语:君子有好本质就行啦,要文采做什么呢。

    临轩忽然想到这老师对于文章的见解,颇有墨子的风格,临轩大叹一声,真想跟那老师争一句:只有质朴和文饰配合恰当,然后才可以成为君子。

    临轩看着自己的文章,大失所望,恨老师不识货。而另一个写生活琐事的人却成为老师的宠臣,老师还让他把自己的文章在社里读了读,里面写的尽是些刷牙穿鞋子洗脚等等的小事情,如果这人是老人还情有可原。作为一个青少年,就这么没有激情,,是一件很不值得提倡的事情。

    唉,这老师完全是把自己的人生观强加给学生,难道他就不懂得孔老夫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

    现在的中学生,写起文章来,都喜欢风花雪月,剑走偏锋,反弹琵琶。可这样的文章在老师一人独大的文学社里,却一再被打压。就这样,本就沉闷不堪的文学社,忽然变得更加死气沉沉。

    整个文学社,文章的风格立刻由多元变成单一,一家独大,不少社员对此颇有微词,怀念以前的老师,那老师再怎么不济,至少懂得百花齐放的道理。

    有社员纠集同学,向学校建言换一个指导老师,说什么:新来的辅导老师学问了得,是教授一类的人才。可是我们才识普通,属于愚笨的一类。老师教的,我们理解不了。所以请老师教聪明的学生,才对得起老师的才华,我们只需要普通的老师就可以了。如果学校能略微听听我们的话,那就万幸了。

    倡言书交上去后,校领导半天才搞明白什么意思。

    可是校领导明白,在这个没有文化的小城里,在文学面前,这些老师都是初窥门径,恐怕满足不了学生们对于文学的渴求。

    最后,学校只得以学校老师资源匮乏为理由,说这个老师人如赤金,艺如箕斗,说这老师学识广博,是一个大善类,不是有句古话说“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吗,大家和他在一起久了,一定会被他的文化气潜移默化的。

    从前的老师,虽然自己写文章不行,但至少看文章的本领还是有的。而现在这个老师,写文章像流水账,欣赏文章的本领也是烂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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