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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不被期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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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投胎是门技术活,沈沉鱼是抱着零分出生的。

    她的生母叫沈秀,是个心比天高的女人,穷极一生,试图通过攀附男人改变命运。

    沈沉鱼自懂事起,从未在她身上感受过亲情。

    如果不是养母石翠花,大舅石卫国,她的人生,大约只能在烂泥里打滚,永远也看不见天空和阳光。

    事情要从很久很久前说起。

    1980年。夏。

    沈秀年轻时在那个穷山沟里,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水灵。

    所谓一家有女百家求。

    沈家放话谁要娶沈秀,至少三转一响七十二条腿,那个勉强能吃饱饭的年代,这样的条件吓退了多少有心求娶的人家。

    可是那样美丽的花朵绽放在枝头,谁家少年郎不眼馋?

    媒婆们私底下也暗暗较劲,谁能做成沈家的亲事,在同行间也算有了吹嘘的资本。

    有了这些前提,哪怕沈家条件再苛刻,也有媒人踏破门槛。

    可惜沈秀不甘心留在穷乡僻壤,当一辈子村妇,背着家人偷摸跟了个城里来的夏知青。

    俩人在恋爱的时候,山盟海誓是有的,浓情蜜意也是有的,可惜结果总不尽如人意。

    政策下来,知青们都回城了。

    沈秀抱着夏知青的许诺,眼巴巴地等着他来接她离开,日复一日,直到她的肚皮鼓起来,事情彻底瞒不住了。

    这下别说三转一响了,村里最老实的男人也不愿意当接盘侠,替别人养孩子。

    沈家丢不起这个人,不顾沈秀的哭求,把大腹便便的她赶出家门。

    身无分文的沈秀拖着双身子走投无路,幸亏哥哥沈从文找到她,偷偷给她塞了十块钱,又把她安置在神婆家里,才不至于一尸两命。

    十月怀胎瓜熟蒂落,沈秀拼命生下孩子,是个玉雪可爱的女孩。

    她想起曾经,夏知青描述过古代四大美人的风采,说以后生个女儿,就从中挑一个给她取名。

    当时俩人何等浓情蜜意,沈秀依偎在他肩膀,畅想着未来给他多生几个孩子,一家人和和美美地生活在城里,不知多遭人羡慕嫉妒?

    可惜,如今给他生了女儿,他却当了负心汉,抛弃她们独自过好日子去了。

    往事不堪回首,沈秀看着襁褓里的婴儿悲从心来,她给孩子取名沈沉鱼,寄希望于父女天性,或许他看到这个孩子,会心软娶她进门。

    那时候,她要风光地回来,让这些时候嘲笑她的乡巴佬都羡慕她,让无知又愚昧的父母后悔这么对她。

    沈秀满怀期待,还未出月子就匆忙带着孩子去城里,期期艾艾地寻找夏知青的消息。

    城里招待所没有介绍信不让住,沈秀只好暂住在桥洞下,风餐露宿过得苦不说,万一被当成“盲流”逮住,少不得要被关盲管所。

    沈秀晚上战战兢兢地躲着,白天四处打听夏知青的消息,直到口袋里钱快花光了,也没打听到任何消息。

    沈秀数着仅剩的几毛钱,哭得不能自已,她这辈子完了,不如带着孩子去跳河。

    后来的日子,沈秀把一分钱掰成两半花,渴了喝点河水,饿了啃几口硬饼子,又坚持过了七八天,依旧一无所获。

    沈秀彻底失望了,村里回不去,她也不想回去,见识过城里的繁华,她打心眼里不想再回到那个贫瘠落后的地方。

    可城里不是说留就能留的,她连自己都养不活,还随时面临着被抓走的风险,这种情况下带着个喝奶的婴儿,根本没有生存的希望。

    必须找个稳妥的地方把孩子丢掉,兴许她还能有条活路。

    说干就干,沈秀抱着孩子上街,走着走着她又有点舍不得。

    哪怕恨夏知青毁了她一辈子,怨这个孩子来得不是时候,毕竟是十月怀胎生下来的,真到分别的时候,心口还是隐隐作痛。

    她躲进无人的小巷,想着送孩子离开前,再喂她最后一口奶。

    可惜孩子奋力吸吮,也榨不出半滴奶水,反而把沈秀嘬得生疼。

    也对,她从昨天到现在,半点水米未进,怎么会有奶水?

    这时,外面路边的汤粉铺,香味随着蒸腾的雾气飘出来,那味道就像钩子,勾住沈秀饥肠辘辘的胃。

    她紧紧抱着孩子,走到店门口,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云雾缭绕的大铁锅,唾液在口腔里分泌。

    好香!沈秀不由自主地吞咽口水。

    “妹儿,吃粉不?”

    老板娘注意到门口的客人,热情地招呼着。

    沈秀抬眼看去,老板娘是个中年女人,穿着红色小碎花短袖,皮肤有点黑,笑容很憨厚。

    她是跟她说话?

    回过神的沈秀,意识到她已经眼馋地看了许久,她又不是乞丐,怎么能做出这么丢人的事?

    沈秀羞郝地想离开,但脚实在挪不动道。

    对于饿了一天一夜的人,汤粉的味道太过诱人,她低下头,涨红了脸,声音如蚊虫般讷讷地说道:“我……我没钱,能不能……能不能先欠着,我回头再给你。”

    “呦,这年头什么人都有,没钱还来吃粉,也是稀罕,大乞丐带着小乞丐来乞讨。”

    粉铺老板娘还没说话,从店里走出来个浓妆艳抹的顾客,满脸鄙夷地看着沈秀,尖酸刻薄的话像刀子一样扎进沈秀心里。

    店铺里其他食客,也纷纷投来看热闹的目光,沈秀难堪地攥紧襁褓,却不小心捏疼沈沉鱼,小猫似的婴儿啼哭声顿时响起。

    “呦,小妹儿,你没钱就别在门口站着了,影响我生意。”

    老板娘见事态不妙,忙解下围裙擦了擦手,边喊老板招呼顾客,悄悄把沈秀拉到店铺后面的楼房里。

    “妹儿,你看孩子这么哭,是不是饿了?”

    沈秀闻言鼻头酸楚,眼泪花子在眼眶里打转,经过刚才的难堪,她也算豁出去了。

    天大地大五脏庙最大,人都快饿死了还讲究啥脸面,于是将自己的遭遇一五一十讲了。

    “可不得了,这种始乱终弃的陈世美,应该举报把他抓起来,妹儿你也真是,大人饿两顿没事,娃跟着你遭罪,就刚才哭的那两声,跟小奶猫似的,你先在这坐着,我去去就回。”

    老板娘啧啧惊叹世风日下,拿走奶瓶给孩子泡了糖水,又去张罗端来碗热腾腾的粉。

    眼见沈秀尽管被烫得面红耳赤,却风卷残云地吃完,老板娘眼睛里流露出怜悯的神色。

    “妹儿,你想过没,接下来日子可怎么办?”

    沈秀吃得七八分饱,正小口抿着滚烫的粉汤,听这话缓缓放下碗,抹泪说:“不瞒姐姐说,我实在没地去了,孩子跟着我遭罪,如果不是你给我这口吃食,我和孩子可能都活不成了,我也不知该怎么办?孩子,估计也养不住了。”

    沈秀说完这一番话,泪眼朦胧,可怜巴巴地看着她,想要博取同情,就得立坚强母亲的人设。

    对方也是女人,孩子是最容易引起共鸣,这时候,她当然不会提要把孩子丢掉的事。

    老板娘闻言神色一动,她上下打量着沈秀,又靠近襁褓看了眼孩子。

    孩子刚吃饱了糖水,正吐着泡泡玩,小脸白净可爱,别提有多招人稀罕。

    “妹儿,我家从政策放开后,就在这边盘了个铺做买卖,我叫石翠花,我那口子姓李,我们俩都是本分人,所以生意很不错,你要不嫌弃,我管你吃住,你就偶尔在我们忙不过来的时候帮帮忙就行。”

    “真的?”沈秀不敢置信地看着石翠花。

    “那还有假?你看你带着孩子,也没处去,可怜遭罪啊,再说了,我跟你李大哥年龄都大了,这汤粉铺实在也忙不过来,反正有空房间,收拾收拾就能住,无非就是多张嘴吃饭,我们开的就是吃食,最不在乎这些。”

    石翠花满脸诚恳。

    沈秀心底却不以为然,她虽然生在农村,因从小就长得漂亮,家里也是娇惯长大的,洗洗刷刷的事情本就做的少。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虽说汤粉铺的活脏兮兮,但眼下的当务之急是吃饱饭,暂且过了这关再说。

    于是沈秀露出欣喜若狂的神色,抱着孩子站起来千恩万谢。

    石翠花把母女二人领进屋安置好,又匆匆忙忙地去汤粉铺忙活。

    晌午过后,汤粉铺顾客少了些,石翠花就跟李民华商量沈秀这事。

    李民华瞪大双眼,不赞成地看着石翠花。

    “家里也不算富裕,你怎么能雇个带娃的伙计?虽说不要工钱,但也干不了多少活计,还要多养活一张半的嘴,哎……你怎么想的。”

    李民华声音有点大,石翠花眼见几个人朝这边张望,悄悄撞了下他的胳膊,把他拉到旁边轻声细语。

    “你这个人,话没说完你急赤白脸的干啥。”

    石翠花又左右看了眼,瞧着没人才低声说:“我开始也就是可怜她,想着给她顿饭吃,就当行善积德,可那孩子一看就招人喜欢,我想着咱俩年纪都不小了,也没下一儿半女承欢膝下,眼看现在日子越过越红火,孩子总归是我的心病,赚再多钱有什么盼头?沈秀她男人不要她了,她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怎么活的下去,她如果还想有别的出路,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孩子留给我们,再说了,就她们母女能吃多少口粮?大不了我辛苦些,汤粉铺再开晚点,我做梦都想要个孩子,你都没看见那孩子的小脸,那眼睛跟葡萄似的滴溜溜地转。”

    李民华看着石翠花抹眼泪,她是陪着他苦过来的,周围人私底下都嘲笑她是不下蛋的母鸡。

    事实是他年轻的时候伤了底子,才要不了孩子。

    石翠花替他承担这么多年骂名,他对不起她,收养个孩子也好,省的百年后无人养老送终。

    于是沈秀留下的事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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