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我为宿主举大旗,发家致富无人敌 > 第34章 董伯伯得加钱

第34章 董伯伯得加钱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董记成衣铺共有两层,一层卖成衣,二层是厢房,专门用来招待贵客。

    董掌柜让田秀儿带着儿女,先去二楼的第一间厢房等着。

    推开隔扇门,田秀儿愣住。

    这是她见过最精美的屋子。

    正对着门的是两扇开窗,四月底的春风温柔又多情,撩拨着月白色的窗幔,与之共舞。阳光跃过窗棂,闯进屋内,将屋子照得亮亮堂堂。

    东西两侧的陈列架上,摆满各色布匹。

    董掌柜极具审美,很会搭配,布料颜色虽多,却杂而不乱,看起来很和谐。

    最中间则摆放了一张枣红色的月桌,桌上还放着一套白瓷茶具。

    路二虎恰巧有些渴了,抬手就想倒水喝。

    “二虎!”

    田秀儿的声音,因紧张而有些颤抖:“别乱动,先忍忍,待会娘带你们去茶棚喝糖水。”

    万一碰碎了,是要赔钱的。

    思及此,田秀儿坐立不安,局促地踱着步子,并警惕地盯着儿子,防止他乱摸乱碰。

    路雁回被她转得头晕:“娘,坐下歇一会儿吧。

    “圆凳结实,坐不坏。”

    “哦。”田秀儿想想也是,一屁股坐下。

    “娘,董伯伯一定很中意您的绣活吧!”路雁回手托着下巴,趴在月桌上,试图把话题引到工钱上来。

    她亮晶晶的眼神中,满是孺慕和赞叹。

    田秀儿腼腆地笑了笑:“应该是吧?”

    “肯定是!不然董伯伯也不会主动给您加工钱呀!”

    路雁回双手合十,满脸期待:“独家绣娘听起来就很厉害,工钱一定会有更多吧?

    “娘觉得一个月多少合适?”

    田秀儿低头思索片刻:“八百文?”

    她绣一把团扇,用了二十天,挣了七百文。

    一个月,再加一百文,就是八百文。

    相当于宽哥扛八十天麻包。

    田秀儿很满足。

    路雁回恨铁不成钢,掰着手指头算道:“娘做一把团扇,需要二十天。一个月三十天,能做一把半。

    “至少也得一两银!”

    田秀儿想想,觉得有道理。

    “行!待会娘跟董掌柜说,一个月至少一两工钱。”

    “娘,您先别急。”路雁回急忙阻止。

    “董伯伯说想聘请您当独家绣娘,也就是说娘以后只能给他们家做绣活,万一再有别家给价更高呢?”

    田秀儿犹豫:“那我再去找价格高的那家?”

    “”

    路雁回沉默一瞬,才道:“娘,董伯伯肯定会跟上次一样,跟你签契约,请官爷见证。

    “您若违约,不仅要赔钱,还要挨板子。”

    一听说挨板子,路二虎来了劲:“我还没见过官爷打板子嘞!”

    他想以后考武举,当官爷!

    如果娘要挨板子,他肯定得去看看,提前学习一下。

    不过

    “娘,听说挨板子还要脱裤子,会把屁股打开花。您还是别犯法吧。

    “实在忍不住的话,不知道能不能母债子还,我替您挨?”

    顺便近距离感受下

    田秀儿被吓到了,先拍了他一巴掌:“胡说什么?”

    又连忙对雁雁说:“娘如果答应了做董记的独家绣娘,就不再考虑别家了。”

    她不想光屁股挨板子!

    路雁回了解,循循善诱道:“所以,要么不做独家绣娘,要么待遇足够好!”

    一两银子不够搞垄断,董伯伯得加钱!

    她只是一个六岁的女娃,人前出头,未必是好。

    是故,她想先跟娘商量好。

    待会儿才能放心地看大人谈事。

    田秀儿觉得女儿说得有道理。

    “要不,我一个月要二两?”

    二两银子,相当于宽哥扛二百天麻包。

    在路家村,已经算不少了。

    更何况,还不要扎本钱。

    路雁回笑眯眯道:“娘真厉害!二两银子能买好多糖葫芦呀~”

    “小馋猫。”田秀儿宠溺地刮了刮她的鼻子。

    第一次登古代的二楼,路雁回有些好奇。

    了却心事之后,就坐不住了。

    她从圆凳上秃噜下来,蹬蹬跑到窗前,扒着窗沿,踮起脚尖,俯视着人头攒动的丰攘街。

    接着目光抬起,平视对面的小楼。

    斜对面是一座茶楼。

    二楼雅间内有人点了琵琶女,有人叫了说书先生。

    总归都是有钱人家,不屑于在大堂内与人挤,想听什么直接单点。

    丰攘街算不上开阔,两座楼相距不远。路雁回在对面二楼,也能蹭上几耳朵。

    小弦切切如私语,琵琶声和缓幽细。

    相较之下,隔壁的说声先生则声音洪亮许多。

    即使隔着一条街,路雁回也能听得清晰。

    “话说这红衣剑客楼弃,墨发总高高束起,一袭红衣似血,宛如催命邪神。

    “一张神秘的银狼面具遮住大半张脸,让人看不清具体模样。亦或者,看过他脸之人,皆已亡于他剑下。

    “楼弃初出江湖时,个头不高,江湖人还以为他是个侏儒。

    “却不想两年不见,窜了一头,兴许是个少年人。

    “江湖总是代有能人出。

    “红衣少年楼弃,就是近百年来最彪悍的强者。

    “一柄剑,一个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诸位也不必惊慌,少年虽冷若冰霜,却也有侠义心肠。

    “一把青霜剑,只斩作恶人!”

    这种大侠故事,路雁回最喜欢听啦。

    她可是看金庸先生的书长大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她都看过。

    对于说书先生口中的红衣剑客楼弃,她也满满向往。

    谁不想当个纵横江湖的剑侠呢?

    她!也!想!

    真羡慕这位大英雄。

    只听说书先生醒木一拍,又道:

    “前阵子,画舫被屠一案闹得沸沸扬扬。官爷抓捕时,有六条漏网之鱼。

    “各位爷猜,怎么着?”

    简单卖了一个关子,说声先生接着道:“楼弃出手了!

    “少年将他们的脑袋串成一串,提溜进县衙,把玩着大半锭金子,潇洒地晃荡出来!

    “画舫遇害的学子家人,围着他想叩谢恩公,他却不甚在意。

    “只行善,不求名!楼弃高义!”

    路雁回心道,确实不求名,估计求得是那大半锭金子。

    别问她为什么这么了解,因为她也想要。

    没想到这位叫楼弃的少年,下手如此迅速。

    用前世的说法,也许楼弃是个赏金猎人?

    果不其然。

    说书先生又开始讲,楼弃以前“热心”帮官府捉通缉犯的义举。

    听得路雁回羡慕得摩拳擦掌。

    路二虎也跟着重新调整了人生目标。

    如果当不了官爷,当个江湖剑客似乎也不错?

    但溪县治安太好,通缉犯太少,也许他得背井离乡,去歹徒多的地方

    兄妹两人各怀心思。

    直到房门吱呀一声,打断了他们的沉思。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