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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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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主家的傻儿子(五)】

    “王一朋要回来了。”王地主一边拿起茶杯一边对鹿淋雨说,“我写了封信,想把他喊回来想想办法。”

    鹿淋雨歪着脑袋,眨眨眼:“王一朋是谁?”

    “哦,忘了告诉你了,是这家伙的大儿子。”王地主指了指自己,“本来叫王一捧,捧起来的捧,后来大儿子嫌名字不好听就把‘捧’改成了‘朋’,这老家伙还有个女儿叫王三树。”

    鹿淋雨摇了下手:“害,我还以为这大儿子叫王一篓,不过这王地主取名真是随意,也不怕孩子们长大了埋怨他。”

    “大儿子去了省城上学,几乎不回来,小闺女在镇上也不回家。就这个傻儿子在家,这不很明显他被埋怨了。”王地主耸了耸肩膀,“很快你就能见到完整的一家四口人了,到时候家里铁定热闹,又有好戏看了。”

    鹿淋雨噗嗤一笑:“瞧瞧你这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样子。别忘了你现在可是这个家的主人,万一他们回来闹上一闹,我看你还安不安生。要是再耽误咱们俩完成任务才搞笑呢,都回家领盒饭得了。”

    这王地主把他们叫来也没什么用,难道还能让他们拐个媳妇回来?这怎么可能?鹿淋雨感觉他们来了只会添乱。不过说起来她也想见见王地主家的另外两个儿女,同一个爹生的,怎么就老二是个傻子呢?

    王地主说他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这一点原作者并没有交代,不过等王家老大和老三回来之后,倒是可以侧面朝他们打听一下。

    ***

    省城师大对面的一栋居民楼的顶层,是郑钰蓝的家。郑钰蓝的父亲是师大的老师,母亲是个作家。她和王一朋大一开始谈恋爱,现在大四快毕业了,有些事情也得提上日程了。

    “一朋啊,这次回家,要和你父亲商量一下你和钰蓝的婚事了。”郑父放下手中的毛笔,从书房走到了客厅,“你们快毕业了,我打算你们毕了业就把婚礼办了,这样我和你伯母也了却了一桩心事。你们小两口到时候就搬出去过自己的日子,反正也不远。”

    郑钰蓝撇撇嘴,冲父母撒娇:“爸妈,你们现在就开始嫌弃我要把我往外撵了嘛,人家还不想结婚呢,人家还想在你们身边多生活几年。”

    “胡闹,你已经是个大人了,要有自己的生活,怎么能一辈子待在父母身边呢?再说了,就上两层楼的距离,想回来还不是随时能回来吗?你又不是住的很远。”郑父轻轻敲了敲她的脑袋,“也让我和你妈享受一下二人世界。”

    “放心吧,伯父,我一回到家就会给我爸提我和钰蓝的婚事,早点把这事儿提上日程。我也想着早点把钰蓝娶回家呢。”王一朋脸上乐开了花,“刚好这次我把钰蓝带回家,见见我的家人们。”

    记得一开始他遇见郑钰蓝的时候都不敢正眼看她。郑钰蓝长得又美,家世又好,而他虽然家里也不缺钱,但那时候刚从农村进城,多少有点腼腆。

    一开始他是有点自卑的,但是后来在郑钰蓝的开导下,他渐渐变得自信起来。那时候他就感觉郑钰蓝是上天派给他的天使,他这辈子一定要加倍的对钰蓝好,可不能做书本子上的那种陈世美。

    ***

    不得不说,老大的基因是真的好。

    这是当鹿淋雨见到王一朋的时候,发出的感慨。可能老大才是捡来的,一点儿都不像王地主。

    “诶,你怎么站在门口不进去?”

    鹿淋雨抬头一看,一张略显稚嫩的脸眨眼盯着她,身高却比她高了一头。她怔了怔,这是刚才一直徘徊的小丫头,这么仔细一看,这小丫头的衣着打扮像是从城里来的,难道这就是老三?好家伙,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都比她,难过呀!

    此刻她好后悔小时候不好好运动,说不定以前勇一勇自己还能长高十厘米。

    “三……小姐?”鹿淋雨不确定的问了句好,“我是家里新来的做工的,东家和大少爷在里面谈话,我不方便进去。等他们谈完了我再和东家说事情。”

    她装模作样的解释了一番,仔细打量着这个三小姐。好好的一个小姑娘长得那么水灵,偏偏这个名字拉垮了。不过也是奇怪,她为什么没想改名字,难道是觉得这个名字还凑合?不得不说,王地主这三个儿女恐怕只有老二随他了,之前还觉得老二是捡来的。唉,她现在觉得老大和老三才是捡来的。

    老大和老三的基因明显比王地主高了几个档次,也许是去城里念书的缘故吧。一个人的知识增加了,肚子里的墨水多了,气质自然而然也跟着增长,看来他们俩没有死读书读死书。

    “嗯?”王三树有点惊讶,瞅着鹿淋雨,“你那么娇小,居然是做工的,你能做什么呀?还没我高呢!你看起来也比我小。爹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这么小的孩子都要招进来做工。”

    越来越不像话了?这话给鹿淋雨搞蒙了。据她所知,王地主的名声一直都很好,从不苛待谁,也不吝啬。看来果然是如她猜想的那样,有些人表里不一,表面一副好人的样子,背地里可能奸诈得很。

    鹿淋雨想到这里不自觉地打了个哆嗦,幸亏现在的王地主是她的同行,要不然她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意外之事。

    鹿淋雨尴尬地笑了笑:“三小姐,我比你大很多岁,只是看起来年纪比较小。主要是因为以前家里穷嘛,没吃过一顿饱饭。对了,三小姐你为什么不进去和东家聊天呢。父女俩许久未见,总会有很多话要讲吧?”

    她说这话也不是凭空说的,自打王一朋和他女朋友进去,这小丫头来来回回在门口徘徊很多次。一副想进又不不敢进的样子,或者是犹豫要不要进的样子。鹿淋雨在不远处躲着看了半天都替她着急。但是她又想听王地主和王一朋聊什么,最后咬咬牙还是走到了门前,就低着头玩弄自己的手指,假装不在意。直到王三树给她讲话的时候,她才确认这是老三。

    王三树眨眨眼,看向屋内:“啊……也没什么可讲的。等大哥讲完再说,他们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鹿淋雨陪着笑脸,重要的事情?那无非就是你大哥和你大嫂的婚事。鹿淋雨站在门口听了半天,知道了王一朋回来是想把婚事提上日程。不过他这个女朋友长得真好看,谈吐举止优雅,应该是个家世优越的大小姐。虽然王一朋长得也很好看,但总感觉他们配在一起莫名其妙的别扭。

    诶,为什么有种凤凰男的感觉?希望这个老大不是凤凰男。

    ***

    “你们的婚事你做主就行,你也不是小孩子了,早点结婚也挺好。”王地主瞅了瞅了瞅郑钰蓝,满意地点点头,又看向王一朋,“老大,你看你的婚姻事有着落了,你那傻弟弟的婚事八字没有一撇呢,你得想想办法呀。就他这个脑子这种情况没办法一个人生活的,你又不在家,等我走了,谁照顾他?估计到时候家里的仆人工人看他是个傻子,就卷钱跑了。”

    王一朋愣了,他很明显的感觉到眼前的这个爹讲话和以前的非常不一样。难道是之前生的那场大病导致他像是换了一个人?

    但是有一点还是没变,那就是给他那傻弟弟找个媳妇儿,这也是他一直反对的。

    “爹,这件事我之前就跟您说过,咱们不能做那祸害人的事情。我弟什么样子大家都知道,你怎么能去找一个好人家的闺女给我弟当媳妇,那是害了人家姑娘一辈子。”王一朋面色严肃地看着王地主,“我听说,你之前打算把村里一个叫孙小梅的姑娘买来给我弟当媳妇,有没有这回事?”

    王地主睁大眼睛,一脸惊讶:“你远在省城怎么知道这件事情?难道是家里有人偷偷告诉你的?”

    他皱了皱眉,天呐,看来这个王地主的家庭关系真的是不简单,亲儿子在家里安插眼线,监视着老爹的一举一动,真是妙啊。他就说为什么王地主找他来办这个任务,按理说王地主明明可以用钱直接摆平,原来是真的有人拦着他。可是按照鹿淋雨的说法,这件事明明成功了,要不然鹿淋雨也不可能出现在这里了。

    这事儿看来越来越精彩了,八成一时半会儿是完不成了,只能在任务最大的期限内,擦线搞定它了。

    “爹,你别管我怎么知道的,既然我知道了这件事,就不可能让你去祸害人家小姑娘。”王一朋说着,握了握拳,“不过我有个问题比较好奇,您你一向不喜欢读书,为什么你给我写的信里感觉这个文采好了很多,你怎么忽然转了性子开始读书了?”

    王一朋之前偶然听说过一些关于快穿公司的事情,他结合了他爹这个情况,有点怀疑他爹已经不是他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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