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023
【地主家的傻儿子(四)】
鹿淋雨翻了个白眼:“怎么能叫馊主意,这可是个绝好的主意,绝对两全其美。”
她说完,一边向上挑眉一边笑,看得王地主浑身起鸡皮疙瘩,总觉得她肚子里在憋什么坏水。
鹿淋雨双手抱臂:“你看,咱们换个人不就行了?这办法多好,还简单。”
王地主听见这主意,哼了两声:“可拉倒吧,这还好主意?我来了都两个月了,不是没撮合过他和其他人,但是他不喜欢,还闹。就那个孙小梅,他看见了才开心。为这事儿,我快愁死了。”
“这么难吗?”鹿淋雨摸着后脑勺,看来有些事情,真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是她见识浅薄了。
说起这件事,王地主就狂吐口水,诉说着自己这两个多月的辛酸,还很后悔接了这个任务。
鹿淋雨一边安慰他一边翻白眼,以前辛不辛酸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这件事情要怎么解决才好。
此刻,我有一丢丢想放弃任务了,但是瞧王地主的意思,他不想放弃也不让鹿淋雨放弃,这是在打什么算盘?是不想干了,顺便拉着另外一个公司倒闭吗?
他不至于这么损吧……
***
孙小梅多少有点后悔听他爹的话来王地主家做工了,每天提心吊胆的干活,就怕王二篓又冲过来。倒也不是说他能做什么越矩的事情,就是这家伙像个小孩子一样缠着她,就很令她苦恼。她平生最讨厌闹腾的小孩子,耽误她干活。
这不,她趁着周末回家,就和老孙抱怨了。这也是二十年来,她第一次和老孙抱怨。鹿淋雨没敢进屋,拿凳子坐在门外,等一个添油加醋的机会。
当听话了二十年的孙小梅忽然有了反抗意识的时候,那就说明鹿淋雨的任务更容易往前推进了。
一开始,老孙还给孙小梅解释。后来,老孙见孙小梅不听,直接怒了。眼看着他们两个要打起来了,好家伙,鹿淋雨赶紧冲进来劝架,可不能变成什么家庭伦理剧呀。
“孙叔,小梅,父女俩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讲!这动手可就不对了,你们要全村的人看笑话吗?都坐下都坐下。”她回忆着自己看过的那些家庭伦理剧,装模作样地说出这句话,还怪有那味儿。
老孙刚想开口,忽然打量起鹿淋雨,皱了皱眉:“诶,你不是那天在村口的那个小丫头吗?”
鹿淋雨咧嘴笑着,点了点头。
“爹,你在说什么呀?她是和我一起在王地主家做工的朋友,她从很远的村子来的,她们家人都没了,今天休息我就把她带家里来了。”
“哦,那你去做饭吧。”老孙冷不丁说了一句。
孙小梅哼了一声:“是的老爹,我去做饭,你们俩等着吃吧。”
鹿淋雨眨眨眼,看来刚才气得不轻,很好,这就是她想要的结果。
等孙小梅离开后,老孙让鹿淋雨坐下,说是有话给她说。但是两个人面对面坐着过了十分钟,老孙都没开口,只是眉头一直皱着,就像是用胶水粘住了。鹿淋雨觉得挺尴尬,她可不习惯和长辈面对面坐着,什么也不说的情景。
她叹了一口气,先开了口:“孙叔,你到底想说什么呀?再不说就要开饭了。”
老孙长叹一口气:“你和小梅……关系很好吗?”
“嗯,还可以吧,怎么了?”鹿淋雨双手托腮眨着眼睛。
这孙老头搞什么鬼?难道还以为我图他们家的什么吗?真的不是我嫌弃他们家,他们家有啥可图的?这院子这房子破破烂烂的,唉……如果他们家有地,我还可以图一下嗯,能卖不少钱呢。
老孙的目光摇摆不定,他握了握拳,犹豫再三还是开口了:“我有件事想和你商量一下,这件事你可能只有你能劝了。”
鹿淋雨有些摸不着头脑了,有什么事情还是她一个没认识几天的陌生人能劝的?这孙老头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会是在给她挖坑吧?难道是王地主突然反水?不想和谐地完成各自的任务了?
那时候王地主告诉鹿淋雨他早就搭上了老孙这条线,鹿淋雨心里五味杂陈,直呼好家伙。
然而接下来老孙的话当鹿淋雨大为震惊,甚至想给老孙两巴掌,这糗糗是个亲爹!
“什么?你让我劝小梅和王二篓多接触多相处培养感情?”鹿淋雨站起来,那一刻,她差点把桌子掀起来,“孙叔,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是想把小梅嫁给那个傻子?好家伙,那可是你亲闺女!”
老孙脸不红心不跳很淡定,微微抬头说:“你坐下,那么激动干什么?这件事你就不懂了。虽然他傻,但他们家有钱啊。有钱就行了,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来说,钱胜过一切。没有钱咱们怎么活?放心,只要你能劝得动小梅,到时候我在聘礼里挪出一些钱给你。”
鹿淋雨双手叉腰,翻着白眼:“孙叔,我敬你是个长辈。这事儿是用钱能解决的吗?你说的真好,为了一时的钱把你闺女这辈子都害了。不得不怀疑你闺女是你你捡来的,这哪是一个亲爹该做的事情!”
她说这些话不仅是因为生气,更多是为了任务更好的完成。刚好孙老头在这个时候提出让她劝孙小梅,她寻思刚好利用这件事情,让老孙把这个想法扼杀在摇篮里,这样她的第一步任务就彻底完成,然后再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劝说孙老头站在她这一边,一起劝说孙小梅好好读书,离开村子去外面工作。这样就能完美的完成任务,接下来再帮王地主给他所谓的儿子找一个对象,嗯,两全其美,她真“聪明”。
鹿淋雨想到这里,有些得意,还不小心显露到了脸上。
老孙瞅着她,皱起眉头:“你笑什么?刚才不是很生气吗?怎么又忽然笑?小姑娘,你这样挺渗人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被什么东西附身了。不过我还是那句话,这件事情你真的要好好考虑一下,对你我都好。有钱大家一起赚。你现在是想着我在害我闺女,可是你要知道,如果她以后嫁的穷了会更怪我的。那傻子估计也活不了几年,以后他们家的钱还不都是我闺女的。就他那大儿子估计也不会回来的,人家在城里过的那日子美滋滋,才不会想念这里。”
“好家伙,他不是还有个闺女吗?”鹿淋雨双手抱臂,踮着脚瞥他。
这孙老头的如意算盘打的真好,绝了。他不应该在这里种地,他应该去城里做生意,唬得人一愣一愣的,早就发财了,楼都不知道盖了几栋了。哪像现在,还在这儿寻思这种破事儿,服了。
老孙还想说什么,却被孙小梅的一声“吃饭了”给打断。他们俩看孙小梅进来,不约而同的都换成了笑脸,孙小梅看见了这一幕还一脸惊讶,问他们在聊什么那么开心。
两个人又是摇头,又是拜手说没聊什么。这一刻,他们很默契地不想让孙小梅知道刚才的事情。
老孙是怕闺女知道了,和他吵起来。鹿林雨是觉得还不是时候,先吃顿饱饭再说……
***
“阿嚏——阿嚏——”
省城的师范大学的门口,一个穿着灰色风衣,戴着眼镜的男人连打了两个喷嚏。
这时,走过来一个拿着书的短发女孩:“一朋,你怎么了?”
他摇摇头:“不知道,可能是家里人想我了吧。”
“又在想你弟弟?”少女轻轻叹气,“你弟弟这病挺难治的,你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对了,这里有你一封信,好像是从你家寄来的。”
她说完,从书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他。他看了眼信封,上面写着“王一朋收”。
王一朋,就是他。
其实他的本命叫王一捧,他有个痴傻的弟弟叫王二篓,还有个小妹叫王三树。他来到省城读大学以后,觉得以前的名字太不是回事儿了,就自己改了名字,把“捧”改为了“朋”,显得像个认真取的名字。一开始王地主不愿意,后来还是妥协了。
用王一朋的话来讲,就是他爹没有什么文化,就随随便便取了几个名字。不过当他打开这封信一看,觉得不对劲。这信的字里行间根本不像他爹能说出来的话,很像一个读过书的人。看来他真的要回家一趟了。不知道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女孩见他目光呆滞,抬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怎么了?是家里出什么事情了吗?”
“我要回家一趟。”王一朋收起信眯了眯眼,“你也跟我回家吧,钰蓝。”
这个短发女孩叫郑钰蓝,是王一朋的同班同学,也是他的女朋友。跟王一朋不同的是,这个女孩儿的家里是书香世家,而王一朋他们家是地主出身。不过,女孩儿的父母并没有因此瞧不起他,反而很喜欢这个未来的女婿,可能是因为王一朋长得英俊,又有才华。
郑钰蓝点点头,挽住他的胳膊,二人渐渐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