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本小爷不吃你的那一套
这男人跟女人其实就像两根正负极的电线,只要碰到一起就会产生火花。在自然界那叫自然现象,用在人身那叫生理现象。之所以有柳下惠是因为他有精神意志控住自己的欲望,一个人精神力越强,他的自我控制力也就越强。在男人与女人碰在一起的时候,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人能控制的住心中那股火焰。
要是换个地方,换个地点,曾建华一定坐起来把她推下去,然后责备她,你想干什么?你要是霸王硬上弓吗?可是本小爷不吃你这一套。
可这是施美珍的房间,所以她没有那么做,所以他以为装死忍耐就可以了。这正是他的内敛与忍耐往往会让人认为那是一种默认与允许。
这不感受到曾建华身上的热量与温度后的施美珍,立刻弯下身子把脸贴在他的耳朵边,然后喃喃细语的说道。
“曾建华,我让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
曾建华无动于衷的躺在沙发,心里不停嘀咕着。大胆,不要脸。你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你算老几。说真的施美珍跟曾建华以前的有过暧昧的女人比起来,没有一点可比性。她没有蒋斐媛、徐丽文的高挑性感,也没有洪霞、志英妹妹饱满,除了那娇小身材跟一个芭比娃娃似的可爱,他就找不找一丝可以令曾建华怦然心动的理由。但是施美珍的大胆却是能比蒋斐媛有的一拼的。他真想问一句,你凭什么做我的女朋友,就凭你的下贱与不要脸吗?
装什么清高,装什么正经,你看本小姐怎么收拾你。看着一言不发、无动于衷的曾建华,施美珍再一次放起了大招。
“你当我男朋友,我养你。”
这是施美珍对曾建华的一种承诺,也是她对爱的一种交换,也像是一桩买卖,这比年轻男女谈恋爱时说一千句、一万句我爱你更加实用,更符合现实,在这个社会里有多少倒在这句话下,变成对方的俘虏。这个条件对于一个农村孩子来说,这条件绝对优厚。
声音很轻犹如落尘,可是一字一句都钻进了曾建华世界。
对于一个农村来的孩子,也许这是天大的利好或是期待已久的生活。可是曾建华耳里却不是滋味,像对他的污蔑与耻辱。
“你养我,我当我是猫,还是狗,是猪,还是牛……”
他的心里不停的抗争,可是却没发一点声音。曾建华的世界很大,他可以忍耐包容一切。只是暂时被现实的生活困住了翅膀,他相信自己只要有一个方向,他就会逃离现在的洼谷,到达一定高度。“你养我,你养的起。”
他的内心强烈抗拒,可是他肢体却没有发出一点动作。他不是不敢,而是害怕。害怕万一自己的声音吵到还在床上的施小晓,他害怕现在这种事情让别人知道,那他真的是又丢人丢到家了。
同时也是害怕施小晓没有睡着,他可有过种尴尬憋屈的日子。深夜听着宿舍的里床铺发出不和谐的声音,他的心里真的是恨不得挖个地洞钻下去,同时也是诅咒不断。恨不得把那些狗男女的祖宗十八代都骂过遍。
这就是曾建华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会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
曾建华没有反抗,也没有抗争。他以为这样施美珍就会适可而止,望而止步,知难而退。就像他刚到天池宾馆那会一样。
“你个榆木疙瘩,怎么这么不解风情,难怪你没有女朋友。”话一甩,然后人跑的比兔子还快。
这是曾建华第一天上班,被何小玉调戏甩下的话语。那一天他坐在员工通道值勤,在二餐厅培训后何小玉走了下来。
“哎哟!今天累死了,小保安借你的腿坐坐。”话音刚落就一屁股的坐在他腿上。
害的曾建华心惊肉跳如坐针毡的站了起来,把她甩出老远,面红耳赤的只想骂她神经病。
在整个保安部里比起那些老帮菜,曾建华算是艳福洪天的了,除了大胆的何小玉,还有唯唯喏喏的洪霞,隔三差五的给他买早餐,送牛奶,后面又有胆大往上拱的将斐媛。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可是曾建华就是接受不了别人的橄榄枝。最后女人泛起花朵,都在他无声沉默中凋零死去。他不是不想去谈恋爱,只是他没有遇上自己喜欢的人。在他的眼里那些女人都是俗姿庸粉,他根本看不上眼。他的要求很高,也很有苛刻,不是自己喜欢的女人,他仍愿打一辈子光棍,也不去将就一个女人。
可是施美珍比他见过所有的女人都大胆,看着曾建华没有反抗,也不支声。他反而认为是一种默许,变得更加胆大与肆意妄为,直接伸手去解他的皮带。
手一碰到曾建华的裤腰带,曾建华就有反应,立刻双手像闪电一样的伸了出去,紧紧的抓住施美珍不让她动手。
四手相接如电带刺,可是曾建华仍然紧紧握住施美珍的手不肯松手,他怕自己一松手自己的最后一道防线就被她攻破。
这是一个男人贞操,曾建华把它视作自己的第二生命,他发誓一定要把献给自己最爱的女人。
两人一下子僵在那里,施美珍攻,曾建华守,推推搡搡一直僵持在那里。
看着曾建华誓死不从的样子,施美珍暂停了一会在心里暗付起来。“你进了老娘的房,老娘还能放过你。就这样让走去我的门,老娘以后的面子搁哪里?”
“再说就算老娘放你出去,到了外面谁又会相信我跟你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