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背后的隐名出资人
林春雅一页页地认真看着,不时用笔圈画。她全神贯注,刚点的奶茶都忘了喝。
赵天本想翻看一下自己的笔记本,分析一下案情,结果却心神不宁,时不时抬头看看朱小雨。
林春雅看完了纸质材料,又在手机上查着什么,道:“先说一个确定的事实,也算是基本常识了,估计你一眼也看得出来。
不管是融创地产的唐山,还是仁和制药的邓伟业,他们都只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绝对不是实际控制人和最大受益人。
你看,他们在公司里的股份占比,都不足以控制公司,只能算是摆在明面上的经营者和代言人吧。”
“那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谁?”
“实际控制人都不是自然人。从股权结构上来看,控制仁和制药的是无涯投资有限公司,控制融创地产的是铂金投资有限公司。
至于两家投资公司,我刚才查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又分别是两个自然人控股,一个叫吴张三,一个叫梁李四。
所以,表面上看不出两家公司的利益关系。”林春雅话锋一转:“不过,你给我看了这些资料以后,我又打听了一下同事。
我好像明白了,唐山为什么会让融创地产破产了。当然只是我瞎猜。”
“没事,你大胆推测。”
“之前我就听同事之间传言,融创地产破产之后,在建的楼盘会转手给耀阳地产。
我刚才看了一下公示信息,耀阳地产是由一家名叫耀阳的投资公司所控股的,耀阳投资公司的最大股东名叫江南烟。
耀阳地产和融创地产表面上看没有关系,控股他们的也属于两家不同的投资公司。
但问题就在于,无涯投资和耀阳投资,两家公司,可以查到五年前曾公开过一份股权置换协议。
我猜想,如果耀阳投资和无涯投资,背地里是一个利益集团的话,那唐山的破产便说得通了。”
“说来听听,为啥楼盖了一半就破产走人?”
“最近这两三年,暮雪花园是融创地产的核心项目,这个楼盘采用预售制,也就是卖期房,地产公司这么干也是为了快速回笼资金。
当初期房的价格是以六千元到七千元一平米不等的价格向外出售,我记得一六年底还搞了折扣活动。
而等到一七年夏季,天元市的房价经历了一波大涨。按照当时的楼市行情来看,暮雪花园全部建好了之后,至少可以卖到一万二每平米。”
林春雅把纸放到桌子中央,用笔在上面边写边说:“咱们来算一笔账哈。预售出去的房子,就按照最高价七千块算。
去年大涨后的房价,就按照最低价一万二算。一平米就要差出去五千块钱了。
暮雪花园那么多高层住宅,算上超大的公摊面积,我们直接取整数,一套房子一百平,这一套就相差了五十万。
一栋高层按照最少的两单元,十五层,每层一共四户来算,一栋高层就少卖了三千万。
暮雪花园当时因为预售大搞活动,卖出去了至少十栋高层的量。那就是三个亿了,这还是咱们用最保守的方式估计。”
“那唐山故意破产了,少卖的钱就回来了?”
“唐山看到了市场行情,肯定希望期房能收回来,建好了当现房卖。
他们这些人眼里只有利益,接下来的操作才是重点。资料里能看出来,唐山从去年夏天开始,就已经谋划着破产了。
财务上搞小动作,工程建设上放慢进度,破产之前绝对不能完工。
只要融创地产破产了,那么,购买期房的人,手里签的购房合同就无效了。”
“那些买了期房,等着住进新房的人,真被他坑惨了!凭什么?!” 赵天不禁想起那天在融创地产门口看见的,站在寒风里维权的人们。
“哎,这没有办法,购房者的合同是和融创地产签订的。等到那个时候,融创地产就已经不存在了。
至多政府出面协调,融创地产在破产清算的时候,利用账面余额,按照期房的原价返还购房者的购房本金。
然后未建设完工的楼盘,通过拍卖或者其他途径,转手给另一个地产公司。如果传言属实,计划接手的,应该就是阳耀地产。
阳耀地产接手,暮雪花园就已经不存在预售出去的期房了,直接继续施工,建设完成之后,按照当前市场价一万二每平米出售就可以了。”
赵天一拍脑门:“所以,表面上来看,创融地产和计划接手的阳耀地产没有关系。
但是控股他们的两家投资公司之间,如果有猫腻,或者本质上是一家。
那么暮雪花园这个楼盘,就相当于左手换到了右手,至少多卖出去三个亿。最后被坑的还是买房的老百姓。”
“对,而且你层层深入,会发现,地产公司背后是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控股的人,也可能不是真正的幕后主使。
我刚才又查了一下,仁和制药背后的无涯投资公司,很多年前和两家地产公司背后的投资公司也有业务往来,但都是完全正常且合法的行为。
这里面,最可怕的就是股权代持,隐名出资的问题。我有一个更加大胆的推测,这件事在理论上是可以操作的。
你也完全可以当做故事听,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听到林春雅如今谨慎的说法,赵天摆摆手。“放心大胆说出来。”
“咱们就简单用代号来说。仁和制药,融创地产和阳耀地产,三家实体经营的公司,控股他们的分别是a,b和c三家投资公司,三家投资公司平日里保持距离,显得毫不相关。
abc三家投资,又分别由甲乙丙三个人控股,三人追查起来也大概率毫无血缘关系。
目前为止,三条线都是平行的关系。但是,有一种情况是控制权追溯到甲乙丙还没有结束,这三个人的背后,还可能有隐名出资人,也可以叫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可以通过股权代持协议,提前签好字,但没有填写日期的股权转让协议等等手段,来利用别人的名义控制公司。总而言之,甲乙丙这三个人,有可能还只是一个傀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