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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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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四点十五,丁字楼住户缺德流群——

    莲阿皎:各位醒了吗?听说灵哥带了个天使回来。

    狐狸精林祁州:天使?是我理解的那个意思?

    小锦鲤如意:开玩笑吧

    缢鬼昌怀:灵哥这是枯木逢春,看上哪家小娘子的阳气了?

    秀才郎桓:可有说从哪儿带回来的?

    莲阿胶:说了,派出所

    山灵小小:或许是灵哥日行一善,解救失足’少女也说不定

    秀才郎桓:莲阿皎,弥络原话怎么说的?

    莲阿皎:原话就说的天使

    狐狸精林祁州:卟嘶说嚆§唑彼此の天使?

    缢鬼昌怀:偶们蔸是天使……

    秀才郎桓:这又是,何种新兴文学?

    莲下鬼弥络:……

    莲下鬼弥络:收紧你们的皮子,我们快到了。

    菩萨李灵:。

    聊天群里静了静,丁字楼一众默契收声。

    唯有莲阿皎伶俐回复道:好的,老大~

    ——

    这厢,南挽之坐在车上,随着蜿蜒复杂的路线往石海镇深处走,一路好奇打量,果真像是个洋人,看什么都新奇,李灵见状也没打扰他。

    将近五点,日头西斜,各色人等纷纷归家,街道巷口无不热闹,南挽之被路边的彩虹棉花糖机器吸引住目光,直到车拐弯才有些意犹未尽地转过头来。

    这一眼,便望进一处不同寻常的地方。

    身后的热闹不知不觉消失,道路两侧缓缓倒退,一座半人高的旧石碑愈发接近,风霜留下的沟壑肃穆,只见上面刻着:罗刹巷。

    许多破败建筑上还残留着大红色的拆字,大约拆迁后还没来得及动工,整片区域都成了废墟,仿佛所有活物都默契地绕开此处,无人进也无人出。

    唯有尽头处一栋不高的民居小楼保留着。

    叮铃铃……

    有人骑着共享单车超过他们,明明前方没人,却一直不停按着车铃铛,仿佛给自己壮胆,叮铃铃……

    黑色奔驰缓缓跟在后面,直到自行车远去也不加速,悠然停在那栋楼外,南挽之还没反应过来。

    李灵看向窗外,“下车吧。”

    后者迟疑两秒,打开车门下去,怪事出现了,就在他脚沾地的一瞬间,清风拂面,方圆一里充满人声、车声、灶火声。

    南挽之鼻尖轻耸,闻到一阵饭香。

    “这就是我住的地方,”李灵对他说道,“你先将就将就。”

    南挽之笑:“我感谢还来不及,怎么会将就。”

    两人说着话,迎面一淡绿汉服女子从大门出来,笑意洋洋打了招呼:“哟,灵哥回来了?”

    李灵简短应声,女子又看向南挽之:“这位是,灵哥的朋友?”

    南挽之点点头,十分自信,“你好。”

    “进去吧。”李灵倒没否定这个说法,“别在门口站着。”

    明明不过两百米,南挽之遇上许多人,或老或少,或肥或瘦,无一不称李灵一声哥。

    弥络见他好奇,先一步解释:“这栋楼都是我老大的,打招呼的都是里头的租户。”

    南挽之点点头,十分淡定从容。

    三人停在楼下,李灵仰头看着大楼:“这儿原来叫陆和月亭,坐落在阎罗巷最内侧,周围的地方都拆迁重建了,就这地方拆不了。”

    “为什么?”

    弥络道:“平时只传些风言风语,可要来真的,一拆就出事儿,听说还见了不少血,所以久而久之,当地人就干脆给改了名字,叫丁字楼。”

    李灵想了想,问道:“你既然是神,看得出这栋楼有什么不同吗?”

    南挽之仰头扫了眼那些黑漆漆的窗户玻璃,摇摇头。

    他解释:“我的手艺在你们这儿暂时用不出来,就像,出国不是还得重新办张电话卡吗,我去找相关负责人,盖了章过明路才行。”

    弥络亦抬头,恰恰好和缢鬼昌怀对上眼。

    这楼里的住户,若要以真身比美,恐怕没几个能入得人眼,可若要去惊悚电影里谋份差事,却有不少天资夺目。

    昌怀尚在人世时是个颇懂经营的大财主,州府官不仁,瞧上了这座金山,劣势手段夺了昌怀的家产

    若他有血性,恐怕要落得个抗而剐之地下场,可昌怀凭着胆小怕事的性子,竟在混乱中活了下来。

    没成想他不惜命,失魂落魄地寻了个荒僻的地方,腰带一解,便做了那福薄的吊死鬼。

    死后尸身来不及腐坏,便被四周走兽撕扯吞噬,只留个狰狞的上半身。

    后不知被哪位好心人安葬,游魂归于丁字楼。

    老鬼如今活泼得很,朝他咧嘴一笑,特意转了一圈,显摆自己为了欢迎新客显露的真身。

    邻窗立了一朵巨大的白莲,莲花上的水正源源不断往下滴。

    再往旁,穿着一身家居服的男人倒还算正常,除却一张雌雄不辨的脸,只身后九条狐狸尾巴上下浮动着,也不是人。

    总之,楼内千奇百怪,无不有之。

    李灵摘下口罩,看向南挽之,说:“时间还早,出门上班的大多都还没回来,丁字楼租金便宜,租户多半是过苦日子的,如果你遇上古怪的人,别放在心上……”

    南挽之的视线落到他终于露出的下半张脸,并不让人失望,微丰的唇珠和眉眼相得益彰。

    他再看回到那颗眉心痣,不知是否是错觉,好像自打这人踩进丁字楼的地界,那颗痣的颜色越发艳了。

    青年察觉到他走神,适时停下。

    南挽之反应过来,忙说:“难怪你叫菩萨,原来真有一副菩萨心肠。”

    谁能想到,这小子顶了身脱俗的皮相,却是个顶油嘴滑舌的东西。

    好在他占尽天时地利,柔软的短发,浅淡的瞳色,白衣薄身,沐浴在阳光下好似会发光,甜言蜜语能捧进人心里去。

    有谁眼睛毒,终于在一众调笑里往缺德群发了条靠谱的:【好甜的乖乖,我闻到他的肉香了】

    李灵受了他的奉承,吝啬地勾了勾嘴角,“多谢。”

    说着,他们踏着台阶往丁字楼里走,弥络自诩体贴,插了句嘴:“老大,小南住哪儿啊?要我说,你旁边那间刚好空着,不……”

    李灵眼皮一抬,不明地信号给到,弥络一顿,清了清嗓子,“空倒是空着,就上一租客太不地道,把屋子弄得到处是垃圾,简直没地儿下脚,还没来得及请保洁——”

    他试探地看着李灵,“您那屋子挺宽敞,要不?”

    李灵大方地点点头,侧头看了眼南挽之,问:“和我将就将就,你介意吗?”

    后者半点不带怀疑的,毫不犹豫点头:“我住哪儿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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