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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你的温度让我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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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江曾经告诉我说,如果足够爱一个人,只需看一眼他的头发丝,感受他目光的温度,气息的流动,空气里存在的余韵,就能知道他是否来过,是否存在过。

    假如按照这样一种判断,那我当初绝对是不够爱曾安淳的,或许更确切的来说是还达不到“爱”这个阶段。

    怎么说呢?也不知道怎么说,或许从一开始来说最爱的那个人都不是我,是曾安淳吧,所以以至于到后来觉得难过,觉得可惜的那个人都是我。

    我一直认为,或许我爱的不是曾安淳而是一个“影子”,只是那个影子恰好刻着“曾安淳”三个字。

    有人曾说,被爱的人是有恃无恐的。这样的有恃无恐和总有人在爱里穷追不舍,总有人在爱里迷失自我和总有人理所应当的享受着别人的付出差不多吧。

    事实上,真的说起来我和曾安淳,我们谁都不欠谁。但我却总觉得有点……

    有点说不上来的遗憾感。

    好像并不曾圆满的青春一样。这样的好像感带来的遗憾就像是我当初并没有参加的那个大学毕业会一样吧。

    大学,我确确实实是没有毕业的。是个中途辍学的人,我没有拿毕业证,也没有照学士照。就这么义无反顾毅然决然的去了法国,然后辗转澳洲。整整七年,我漂泊在外,从居无定所到安一个家。

    没有过窘迫的人不会知道寄人篱下的苦楚,不曾流浪的人也不会懂得颠沛流离的辛酸。

    我不想告诉曾安淳,我经历过什么,我只想知道能不能够,能不能够再也不离开他。

    但或许这也是一种奢侈。

    因为本质上只是我不想离开他,或许他早已经另结新欢?

    昨天同米酒的约会,最后算是有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告别。我们都对商场的事情保持缄默不语。

    他好像懂得了什么,临别的时候欲言又止,但又最终没有说出口,好像羞于启齿一样。他没有说,但大致我也猜想到了是什么。

    无非是成年人的那点吧啦吧啦的破事?

    有点眼力见都能看得出来的东西,我又何必自斟自酌?

    这样说,感觉我好像有点坏心肠。我总是不啻于用最坏主意去揣度他人,就好像我是一个坏心肠的人一样。但其实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其实只是一个悲观主义的人。

    我习惯当一个事情还没有发生的时候,首先想到它最坏的一种情况。以至于我往往很有可能错失好的机会,因为我不相信好运会轻易降临在我头上。

    米酒跟我说下周一拿上简历再去金鹰杂志人事走一趟,打过招呼了,我这个“空降兵”也算是顺理成章了。

    想想今天也是周末了,不如出去逛一逛,买一些补给。省的下回邱女士来又要数落我不会照顾自己。

    窗外阳光炙热的、火辣的让人直想躲回冬天去。双手触上落地窗,一股灼烫的温度席卷上指尖、指肚、掌心进而落索全掌。

    整个过程进行的微妙,像是鱼水交融的过程,一点一点缓慢而又快速地演进。

    空气中漂浮着馥郁的花香。是今早预订的花,我随意插了几支在吊壶里面,打算挂去露台。

    推开窗,比邻街市的喧嚣刹那入眼。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间屋子。窗外的街巷像是老上海的小弄堂。修建的很别致,古朴又有韵味,好像随意在巷子里走几步就可以穿越回三十年代民国。

    邱女士早前就同景先生投了这块地皮,建好以后留了一套房子,算是偶尔她与景先生吵架以后的留宿之地。

    但其实她与景先生很少吵架,因为没得吵。所以,这样好的地段这样好的房子,倒是成了我的“狗窝”。倒真是很不错。

    我正准备换衣出门,才发现橱柜里仅有几件我从澳洲带来贴身衣服和几件夏衣。但现在鹿城的天气逐渐冷了,好像衣服也不太够用了。

    正想着是不是要把米江叫出来遛一遛,捞起矮桌上的手机,熟练地要拨通回国以来最熟悉的号码。

    不想一个电话进来打乱了我所有的思绪。

    来电显示的号码,未知区域,尾号14527……

    看着有点熟悉。

    难道是……

    他?!

    不可能,那个傻子不会追到中国来了吧?!

    等等!他怎么知道我在鹿城?

    我忽然有种强烈的不安感,右眼皮开始有规律的一秒跳两下。

    闭了闭眼,轻嘘一口气。告诉自己,景懿,你要镇定……

    镇定!

    千万不要因为那个傻子影响自己的情绪!

    我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电话铃像催命符似的一直响,响到烦。索性一把关了手机。

    管它呢,反正他也找不来!我自信地以为。带着一颗张皇不安的心出了门。

    穿过坊街弄堂,出去就是一条宽敞大道,可以并行三四辆的轿车。再往前五十米左右便是小区的正南入口。

    惯常来说,小区里是不允许摆摊的,但是由于小区的特殊概念。只允许业主摆摊,或者外面的商人进驻租门面开商店。

    各种仿古式的小巷,倒真是有点像戴望舒笔下的“雨巷”只不过这个“雨巷”实在是太过热闹,都可以作为“烟花巷”了。我为自己有趣的想法而感到好笑。

    徒步走出去,发现正在我房子楼下二三百米的地方有一间花店。

    名字很有诗意“凉信&佳期”,是用木牌挂的,上头还写着有簪花小楷的题字。

    我仔细凑近看了看,发现原来学的东西还真是还给老师了,什么都忘记了,看这些东西还真是看不懂了。

    店铺口放着很多名贵品种的郁金香,牡丹,芍药,还有……

    曼珠沙华?是这个么?

    我凑过去看了看,那家伙开的正荼靡,红的艳浓,白的清纯。无枝无叶,亭亭净直地立在那。

    这使我忽然的想起一个人。

    那个人……

    怕是这辈子都见不到了……

    我收敛心绪,双手插兜,打算继续逛这个很有意思的花店。看看到底有多少奇异的花朵和不合时宜季节的花儿。

    风动,门上叮零作响,觉得像古时候的环佩交织的声音。

    一抬头,很别致的凤凰花风铃。赤色的凤凰花缠着白色的洋槐,一簇一簇中间加上铃铛。风吹过,轻盈可怜。倒真是赏心悦目!

    木格门中间镶嵌着磨砂玻璃。透过玻璃可以隐约瞧见里面的情形,我正想推门进去。

    里头被轰出一个人。是一个男人,看起来油头粉面的,穿着怪模怪样的,五颜六色的长衫套在身上像个唱戏的人。他抬起头看见我,就像是没看见一样,直接掠过,又想进屋子里去。

    一个年纪轻轻看起来很可爱的女孩拿着鸡毛掸子探出头来,出口的声音却是和相貌完全不相符的粗砺,像是男人样浑厚的声音,却又带着女人特有的尖细。

    “我告诉你,不要再来了!”

    她盯着男人,手里的鸡毛掸子一动一动,意味很明显。

    那男人仿佛不曾领略到女孩的嫌弃和赤|裸|裸地威胁,他手舞足蹈地嚷嚷道,“唉!你放心我明天还会再来的!”

    女孩翻了个白眼进屋去了。男人摆了摆阔袖,像个中举的秀才欢乐地走了。

    我笑着,觉得相逢上一个很有意思的事。

    “你在看什么?”

    突然来的声音吓了我一跳。一回头,女孩赫然站在我跟前。

    “你要买花儿么?”她问我,手里摆弄着一盆吊兰。

    我笑着点头,又忍不住问她,“那个男人经常来么?”

    女孩警惕地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抬起脚又跑进了屋里。

    我心里一凛,摸了摸鼻子,感觉自己是不是说错话了――

    触到别人霉头了?心里悻悻,瞬间看花的兴致也没有了。

    我正准备走,女孩忽然探出头来,“这里有新到的百合,小姐,要一朵么?”

    她的情绪变化的太快。令我始料未及,等我转念想时,人已经不由自主地走进了店里。

    女孩笑得很开心,张罗着插花,一支支百合在她手里灵巧地旋转,没有多久就扎成了捧花。

    她递给我,我顺手接过来。她忽然裂开嘴爽朗地笑,“就知道小姐喜欢百合!”

    咳……咳……

    这一句话听的我不上不下忽然噎在那里。忽然地想起那天的陈可端。顿时觉得有点毛骨悚然。

    我讪笑着,摸了摸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不好说话。

    女孩见我迟疑,嘴角的笑仍是没放下,感觉像是很久不见的老顾客一样,“我那天看见你一个人抱着百合走进巷子里,还以为我看错了人。没想到真的是你啊,喜欢百合的习惯还真是没变!”

    我听的云里雾里,我都不记得我什么时候买过百合,抱着花从街口走过。

    这个女孩……

    我狐疑地看着女孩,她的眼里依旧有着灿亮的光,笑容很灿烂。可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女孩见我很久不开口,问到,“你怎么了?”

    “呃……”

    我正想开口。

    门上的风铃忽然动了。外头燠热的秋老虎到来的热意迎面扑来。一抹嫩绿色的裙摆闪进眼底。

    是一位很静的女子,五官很淡,没什么表情。手里抱着一株白色的山茶。

    她看见我,微微扬了扬嘴角。我也对她笑了笑,以为她也是客人,整好解了我的围。没曾想她一开口却是对着女孩说。

    “你怎么又缠着客人送百合了?”

    女人放下山茶花,走到我们近处的花架旁。女孩听见她的声音蹦蹦跳跳想要跑过去。一往前,身子在平地里扑了个底朝天。

    我很疑惑看看女孩又看看女子。女子对着我抱歉地笑了笑,“她就是这样,客人不要介意。”

    那一刻我才恍然地有些明白,女孩其实是看不见的。

    有时候生活就是有诸多的奇妙,我们会途径很多路,听很多的故事,看很多的人。

    但于此同时我们又要对我们所看到的、听到的保持“守口如瓶”,因为那是别人的故事。是以不可以妄加的揣测,也不能多加的去干预。只能选择,听过、看过,记得、又忘掉。

    耳边是环绕的立体音箱,正播放着陈奕迅的《因为爱情》。

    指肚划过一张张唱片,眼底里闪过一张张面孔和一个个或熟悉或陌生的歌手名字。

    心里浮现出诸多的感慨,现在的音乐专辑店真的是很难找了。尤其是像这样一家,我抬头看了看四周主打原木色的精致装潢。心里忽然怀念起大学旁边到处卖碟的小卖铺。

    指尖忽然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低头看,指边被划破了一道口子,渗出了点点血丝。

    我把指尖含在口腔里,又蓦然想起自己随身的包里搁了一包酒精纸。觉得自己实在是有点傻。

    放开的指尖暴露在冷凉的空调里,有点儿抽抽地痛。我撕开酒精纸,迫不及待地把纸片裹挟在伤口上。

    又忽然的想起某些人的言语。消毒之前应该先清理干净手指。

    我抬了抬手,又有点犹豫,到底是消毒还是洗手。

    瞬间的迟疑,人流涌动的狭窄货架间忽然有一个人重重地擦身而过。

    我条件反射地以为有人袭击,根据多年学习近身格斗的身体经验判断,抬起手将来人狠狠地掼在地上,是一个漂亮的过肩摔!

    当然是没有人给我拍手叫好的,随着货架不堪重负地倒在地上,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聚焦。

    我看见面前的人颓然倒地,灰色的polo衫被撩过后腰,长腿蜷曲着,膝盖处蹭破了一块。

    他低垂着脸,鬓边的碎发散落开。下颌的线条很锐利……

    我还未完全看清“肇事”对象。有一个短发的年轻女人快步冲过来,嘴里窜出的尖声叫嚷。

    含含糊糊的喧哗声起,我听得不清。但却实实在在的听到了三个字——

    那三个字,我敢确定的说,绝对不是现在的我想听的!

    我大脑能想到的只是逃,哪怕像一条落水的狗一样,我也要逃开。逃离这个是非之地,逃离我刚才的所作所为。

    我转身迅速地迈开一步,耳朵里却忍不住的钻进声音。我想捂起耳朵,不听不听王八念经。可声音传播的速度还是快过我捂耳朵的速度。

    “景懿,你撞了我,要走了?”

    九个字,加个上扬的语音语调,一字不落地传进我的耳朵里。

    看来他曾安淳真他|妈的是惜字如金啊!

    我闭着眼,僵着身子,不敢做声。

    寂静的空间里陈奕迅温暖的嗓音依旧在流淌。

    “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

    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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