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29
专门带男人下地狱的李鱼现在心情好得不得了!
她哼着小曲儿出了门,连鞋也没穿,连头也没梳,她双颊红润,双眼发亮,好似一个刚出门野游、玩疯了似得小姑娘。
她一边走,一边用手指梳着自己的头发,捏着一小缕头发绕在指尖玩儿。她心里美滋滋的,想着一点红刚刚那个过于古怪、过于咬牙切齿的表情,简直开心得要命!
一只记仇的小狐狸,总归要翻来覆去地去玩|弄自己喜欢的男人的,他要拒绝她的时候,她就贴贴蹭蹭,好像一只温顺的小动物,他终于忍不住要贴上来的时候,李鱼就忽然变成了一只刺猬,冷不丁地在他身上扎一下。
活该,谁叫他误会她喜欢那臭和尚的,她一想到那个和尚,简直都快恨得心头滴血了,结果一点红那木头,还一本正经、字字泣血地说出他的联想……
李鱼:“噗嗤。”
她忍不住偷笑起来。
他也实在是太可爱了,自己内心给自己演了一出那么悲苦、那么难过的戏,这么多天,表面上竟丝毫没显出来,也不知道他看见那块玉佩挂在她腰上的时候,心里有多酸。
坏心眼的狐狸精一边想,一边只觉得满心的欢喜要溢出来了。
他昨晚吃了酒,又中了药性那样强烈的东西,整整痛苦了一晚上,现在想必已经饿了,她要去叫上一笼皮薄馅大的肉包子……听说这地方嗜酸,有一种肉包子,里头加了酸豇豆,与肉末一起剁细,吃起来鲜美开胃。
那就要这种吧!
再来两碗清粥,四样小菜,也好让他垫垫肚子。
李鱼被自己的贤惠和温柔感动得咯咯直笑。
她本就生得极美,只是简单的走个路,也有一种摇曳生姿的风情,她一步步地朝客栈一楼走,又伸出一拢头发,真可谓是青丝拢云,一头鸦羽似得长发倾泻而下,只令她的皮肤显得更白、令她的容颜显得更艳。
这光彩夺目的美人一从楼上下来,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丝毫不在乎,大大方方地露出她白嫩嫩的脚丫子,一步一跳地去跟掌柜的提要求去了。
美人心情很好,这是所有人都能瞧出来的事情。
这客栈里的许多人,都在欣赏李鱼。
但她这幅样子,落在一个人的眼中时,便显得格外刺眼了。
这个人,自然就是昨天给一点红的醒酒汤中下药的那恶毒少女了。
少女姓冯,名彩屏,乃是山西一刀堂冯家的大小姐,家中爹娘恩爱,又偏宠她,将她宠成了个极度骄纵的大小姐,却又不曾见过世间的险恶。
她一向眼高于顶,哪个男人也看不上,去岁在家,父亲找来名满天下的“七绝妙僧”无花大师讲经,冯彩屏本不屑一顾,但只见一眼,她就已被无花所吸引了。
这少年僧人唇红齿白、面容沉静,行事作风之中又自带一种江湖人的潇洒之意,偏偏他一点儿都不孟浪,反倒是沉静如娇花照水……这词语或许拿来描述男人有些奇异,可无花、可无花却偏偏就是个如此奇异的男子。
冯彩屏只觉得无花是这世上最好的男子,旁的凡夫俗子,她是一概不屑的。
说来她们也有缘分,她少女怀春,在花园里漫步之时,竟等上了无花抚琴。
后来,她就把自己整个身心都给了无花。
无花的确如一朵纯白无瑕的花,被红尘之中的女人所拉下了凡,惹得满身都是堕落。
冯彩屏开心极了。
她知道无花是僧人,不能与她成亲,不过江湖儿女,又为何要拘泥于此呢?
她大可以一辈子不结婚,成为他的秘密情人,或许以后,无花会成为少林寺的方丈,若是叫人晓得少林寺的方丈有一个秘不见人的爱人,那可真是……
直到无花失踪,她才从美梦之中惊醒,离家出走,去寻找无花。
她没有找到无花,却找到了无花留下的日记本。
这日记本上,自然记载着一些……很不堪入目的东西。
冯彩屏的那一页很短,只是写她腰窝处有一颗小痣,腰款款而摆的时候,别有一番滋味。
冯彩屏崩溃了。
她羞愤欲死,只恨不得立刻找到无花,一剑杀了他才解恨!
可她苦苦寻找无花数月未果之后,心中那恨也就消去了。只剩下了对无花的爱,那些肮脏的东西,她的大脑好似自动过滤了,只不断的给自己洗脑,你瞧,她的那页写的短,其他的女人写的那么长、用词又那么恶毒,想来无花对她,也的确有些真意的。
不得不说,一个人若是想要自己骗自己,脑子里就会生出许多奇形怪状的东西来。
最后,她已一厢情愿地想,不对,无花是那么的纯洁,那么的出尘,一定都是这些女人见了他才要勾引他的,一定不是他想要主动这么做的……这些贱女人、这些贱女人,全都该死!!!
所以,她就开始一个个的逼死日记本上的这些女人了。
这法子屡试不爽,已让冯彩屏的心里产生了一种变态的快乐。而且,看着那些女人因为无花的日记本而崩溃大哭,她也快乐得很。
怎么说呢,自己跌倒的地方,要是别人也狠狠得摔上一跤,那就有种令人愉悦的感觉,如果别人不摔,她才觉得不自在呢!
这种心理,本也正常,只要不过分,心里想一想倒是也没什么,只可惜这冯彩屏胆大包天,又视人命如草芥,逼死了这许多人,还意图用一种腌臜龌龊的法子去伤害李鱼!
但……李鱼竟然没有被伤害到!
只见她满面含春,一双如水的眸子里,柔情蜜意是止也止不住地往出流。
她迅速地朝客栈的楼梯口看了一眼,又迅速地把眼神收了回去,捂着嘴轻笑起来。
二楼的楼梯口处,已出现了一个黑衣人。
这黑衣人穿着一件紧身地黑色劲装,腰间别着一柄比正常的剑更轻、更薄、更窄的长剑。
这人看起来像个杀神,冷峻的五官之上,却有一种无奈的神色,他立在那里,定定地看着这个不好好穿鞋、也不好好梳头的美人儿,手上还提了一双绣花鞋。
他一步步地走下来,那倚靠在柜台边上的美人却连瞧也不瞧他。
她一会儿去看外头鸟笼子里的鸟,一会儿去看别的食客桌子上摆的吃食,反正就是一眼都不瞧他。
可她虽然不瞧他,脸上荡起的笑容却是越来越大,她的一双如银河般美丽的眼睛,也越来越亮了。
任谁也看得出,这个漂亮姑娘现在心情好得很呢。
那黑衣的冷峻男人已走了下来,在她面前站定了。
他挡住了李鱼的视线,李鱼就低下头看自己的脚指头。
忽然,他已脱下了自己的外衣,裹在了李鱼的身上。
如今正是秋天,虽说今日的阳光很灿烂,可今日的秋风却也萧瑟,却也发冷。
李鱼身着寝衣,就跑出来了。
她一定冷的。
李鱼被裹在他的衣裳里,轻轻地嗅了嗅。
他身上的味道其实很好闻的。
他不是一个花里胡哨的人,从来也不会在身上佩戴香囊一类的东西,即使是再灵敏的鼻子,也绝不可能在三丈之外的距离,闻到他身上的味道。
他身上的味道,是一种皂角的清香,这是衣服浆洗之时留下的味道,被他身上的体温蒸得温热,形成一种独特而隐秘的清香,只有在一丈之内、被他紧紧搂在怀里的时候,才能闻得到。
在他心绪浮动之时,也不知道是错觉还是狐狸独有的直觉,她就会觉得这味道更馥郁了几分。
现在,她整个人都已被裹进了他的衣裳里,整个人都被那种温热的皂角味所俘虏。
一点红又垂下了头。
他忽然缓缓地半跪了下去,一只手将他手上提着的那绣花鞋放下,另一只手将她白生生的脚丫子捏在了手中。
李鱼忽然咯咯地笑了起来。
她得寸进尺,过分地要命,那只脚丫子就好像一条会动的白鱼一样,忽然从一点红的手里跳了出去,然后又去踩他的手,他一动,她就踩。
一点红有一双很好的手。
这并不是说,他的手长得有多么的漂亮,他的肤色过于的惨白,青紫色的青筋永远都能从皮肤上透出来,好似一些可怕的伤痕。他的手骨节还有些大,厚茧也有些多,无论如何,也算不上一双漂亮的手。
但这双手,却是一个剑术高手的手。
他的手能稳稳地握住剑,他的剑本就比一般的剑更难以控制,可只要一点红想,他甚至能在须臾之间将剑身的鸣颤都给停下,他说要进三分,就绝不可能进三分一厘。
这是一双对力道控制非常得当的手,也算得上是一门精妙的兵器了。
江湖人的臭脾气本就很多,一点红的脾气更怪、更偏激。
他引以为傲的一只手,被女人踩在脚底下,还被满屋子的人看见,他的心里却连一丝火气都提不起来。
他只觉得她实在是可爱。
一点红抬头看了她一眼,只见她双眼亮晶晶、双颊红扑扑,像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一般。
他心中一动,反手一抓,已牢牢地抓住了她的脚,他力气很大,这一下用了三分力气,李鱼再想作乱,那就是不可能得了。
李鱼乖乖地倚在柜台上,乖乖地等着自己的男人给自己穿上绣花鞋。
她的两只脚都套上鞋子之后,就故意倚着不走,还拖长声音道:“我怎么觉得我的脚软得很呢。”
一点红闻弦知雅意,从善如流,一把将她横抱起来,只对那掌柜的说了一句:“刚刚她点的东西,送到天字一号房来。”
掌柜的早看待了,此刻浑身一个激灵,这才回过神来,连忙点头称是。
李鱼窝在他怀里,有一下没一下的翘着两只脚,被一点红抱走了。
而这一幕落在冯彩屏的眼里,她已快气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