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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十:年代锦鲤的克星(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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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树山涉及多起重大刑事案件,为了争取减刑,他主动将苟青波当年和他的交易交代得一清二楚,还拿出了这些年来苟青波给他汇款的单据。

    虽然只跟苟青波打过这么一次交道,彭树山却印象深刻。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贴着钱把大姑娘往他那里送,而且还每年都给钱的那一种。

    彭树山交出来的汇款单据上的时间和金额跟徐喜妹前面所说苟青波每年所动用的钱银刚好能够对上号。

    从韩青玉,徐喜妹和易宸,再到现在的彭树山,所有的证词和证物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苟青波不知所措,他明白现在已经不是他狡辩就能够逃脱得了的。

    周律师哑然,现在已经是铁证如山,辩无可辩。

    旁听席上的人的也都意识到了什么,苟永志面如土色,无力地瘫坐着,林兰花整个人都开始颤抖了起来。

    苟青芳眼眶通红,死死地咬紧了牙关。

    韩氏族人则是激动异常,迟到的正义终于要来了!

    短暂的休庭过后,苟青波的另一个案子也开审了。

    这个案子都是苟青波近些年所为,查起来的难度较小,相关人证物证齐全。

    苟青波已经无力反驳,实在也是无可辩驳。最后,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周律师知道大势已去,虽然觉得用处不大,可他还是尽职地为苟青波做了罪轻辩护。事已至此,只能够尽人事,听天命。

    两案并罚,主审法官综合了所有的因素,最终判了苟青波有期徒刑三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并向受害人韩青玉支付五万元整作为赔偿。

    宣判之后,苟青波就被两名公安带了下去。

    听到这个宣判结果,林兰花嚎啕大哭。

    三十年啊,她儿子已经快四十岁了,三十年后出来已经是个老头了。

    苟永志虽然撑着没哭,可整个人像是突然老了十几岁。

    苟青芳心里也不好受,她勉力撑起身子,和苟永志一左一右搀着林兰花出去。

    韩氏族人这边则个个喜笑颜开,一边向韩青玉道喜一边欢天喜地地簇拥着她们一家走出法院。

    许弘毅坐在办公室里,他刚刚收到苟青波的消息。虽然早就猜到了会对苟青波从重量刑,却没想到会判得这么重。

    最初的时候,出于所有人的利益着想,许弘毅确实想要委屈韩青玉,帮苟青波这个大舅子摆平这件事情。

    可是从韩青玉不管不顾地报了案开始,这件事情的性质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时的情况已经开始让他束手束脚了。

    慢慢地,事情越发展,就越是失去了控制。许弘毅自己不敢动,也警告过苟青芳。

    最讽刺的是,当初他打算以一套城里的房子,一个苟青波的铺子作为条件,希望韩青玉可以撤诉。

    可韩青玉拒绝了,坚决起诉。如今她不仅如愿让苟青波入狱,还拿到了五万的赔偿款。这早就超过那套房子和铺子的价值了。

    许弘毅的心情有些复杂,他说不清自己心里现在是什么感觉。

    但是不管怎么样,苟青波的事情已经成定局,他只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告一段落。

    想了想,许弘毅拨出了一个电话。

    只要陵南市的主流媒体愿意配合,苟青波的事情就到此为止了,不会再给他们一家的生活造成影响。

    ……

    苟青波获刑,林兰花不仅对韩青玉一家恨之入骨,对出庭作证的徐喜妹也是恨得牙痒痒。

    出了法院,林兰花越想越气,冲回家想要大骂徐喜妹一顿,却发现徐家人陪着徐喜妹收拾好了东西,要带着她回娘家。

    林兰花气得指着徐喜妹破口大骂,说她无情无义,上赶着作证害自己的丈夫。

    徐喜妹也不是吃素的,她当着街坊邻居的面将苟青波为了苟青芳做的那些事全都抖了出来。离开前还扬言她不仅要跟苟青波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也会拿到手。

    徐喜妹看不惯苟青芳很久了,这一次出庭作证她是自愿的。

    苟青波不管任何时候都将苟青芳摆在第一位,平时有什么好东西也是第一时间想到她。

    为了苟青芳,他什么杀人放火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就算这一次不出事,下次也要出事。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既然苟青波半点都没有为自己和两个孩子着想,那凭什么要她为苟家牺牲?

    徐喜妹离开后,在街坊邻居异样的眼神和议论声中,林兰花当场晕倒了,苟家人再次手忙脚乱。

    ……

    许弘毅自以为打过招呼了就不会有报纸报道,可他还是放心地太早了。

    苟青波被判刑的第二日一大早,天才朦朦亮,各大报社的报纸已经运出,分发到各个点,再由专人拿去贩卖或是送到已经订购了报纸的居民手上。

    这些报纸似乎和往常一样,也没什么新鲜的。突然,翻着翻着,大家发现了一个比寻常粗了至少三倍的标题,顿时浑身一震,一种惊悚的酥麻感从尾脊往上窜。

    这个新闻讲的是昨天法院判的一个案子,罪犯苟青波为助亲妹抢夫上位,竟然拐卖了原配堂妹,真相大白后,被判有期徒刑三十年。

    正文开篇就直接点明了报道中所有主人公的头衔和他们之间的关系,紧接着便以叙事和对比的手法描述了整件事的经过。韩青玉一家的悲惨和苟青芳一家的幸福美满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当读到苟永志原来还是韩家的养子时,多少人恨得牙痒痒,恨不得亲手将这一家子黑心肝的掐死。

    文末还特别强调,苟青波实为累犯,观其行事对法律法规极其蔑视。是不是因为身后有什么保护伞,所以他如此才肆无忌惮?

    大家看完报道,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一时间唏嘘不已。

    苟青芳作为苟青波犯罪的最大受益者,却毫发无伤,仍旧是光鲜的部长夫人,还是妇联工作者。

    在大家看来,苟青芳并不无辜。因为从她亲嫂子徐喜妹的供词来看,苟青芳早就相中了自己的堂姐夫。甚至为了能够嫁给堂姐夫,时不时地在自己亲哥面前表明心迹。

    这样一个其身不正,上赶着抢别人男人的人,怎么还可以待在妇联工作呢?

    可怜那被拐卖的原配韩青玉,哪怕赢了官司,却并不代表就讨回了公道。她那受尽折磨的十年,被抢走的丈夫和儿子,又该如何算呢?

    还有许弘毅,苟青波能够欺行霸市,是不是也有他的原因在呢?即使他没有以权谋私,那是不是有其他人看在许弘毅的份上为苟青波大开方便之门呢?

    在电视机都少见的年代,八卦消息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精神粮食。

    这篇报道几乎集齐了各种能够刺激人神经的人伦元素:姐妹争夺一夫,兄长为了亲妹夺堂妹夫而犯罪……

    还有那些夺人眼球的头衔:军官,部长,妇联主任

    很快,这篇报道便火了起来。

    一时间,大家都在讨论组织部长许弘毅的家事。

    “你知道吗?原来许弘毅现在的大舅子是个罪犯,刚判了刑。”

    “我知道啊,那报道我也看了。一家子都不是好东西,亲哥卖了人家,亲妹立刻抢了人家丈夫。”

    “嗨,我认识新林村的人。听说啊,当初许弘毅跟前妻还没离婚,就和现在这个办了婚礼,差点把前妻的父母气死。后来为了什么,又去求人家,老人不知道怎么心软了,这才离的婚。”

    “这不是未婚苟合吗?那现妻的父亲还是前妻家的养子呢,合着收养了一家子毒蛇?老天无眼啊。”

    “就是啊,这样子的人家,谁敢跟他们做亲戚,跟他们走得近啊?指不定有什么好东西就会被他们暗中惦记上,一不小心就会被害了。”

    “而且啊,据说那前妻回来后报了案,许弘毅还逼她咽下这个委屈,去警察局撤案。”

    “呸。那许弘毅也真不是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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