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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现在,我只想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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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来的是阿布。

    后面的是却离,还有一个陌生人,是阿布的仆人,狐。

    阿布见温璇醒了,查看一番,感觉还好,估计就是中毒和不明原因的心情聚变。因此也非常开心。

    于是向二人介绍了自己的仆人狐。

    见狐一副老实恭敬的样子,李贤也就信了阿布四五分,心中的猜忌和防备也就淡了许多。这就是交往理论中的所谓在乎就反复证伪理论,我要么盲目相信,要么反复证明你在撒谎和不忠。

    狐在路上已经被阿布用暗语交代了一番,至于灰一和灰九,自有白青去将信息传递,另一方面是将山上的信息传递给山下的部队,做好下一步的应变准备。

    阿布采集的药草是什么?

    一支箭,学名叫瓶耳小草,江湖号称“草王”。是徒泰山温泉旁长生的一种植物,药效甚多,阿布记得的就是解毒、消炎和治疗yw什么的。

    解毒、消炎,可不就是对症么?

    这个时代,对一支箭的功效还没能被发掘,所以还没有滥采现象,先前阿布中毒的时候还没来得及想起,就被烈酒麻翻办了糊涂事。

    现在却是刚刚好。

    狐已经跟随阿布多日,对他的奇思妙想和处事做派那是理解甚深。因此,他到了帐中,也不多言,熟练地帮助阿布对药草清洗、处理,然后到帐外生火煎药。一番操作,让李贤的为卫队们大感新奇。对于他们两人从何而来、怎么又混入到这女儿国的事情都淡忘了。

    主要还是这个时代,对男女的防护界限还没有到宋那样的登峰造极、变态。

    来了就来了吧,有个养眼的帅哥和勤快干活的,有什么不好的!

    阿布又当了一回妇科圣手。

    不能说药到病除,但瓶耳小草的药效也不是盖的,能解蛇毒的似乎解这种玄幻毒也还不错。

    当带着淡淡清苦味道的药汤喝下去不久,温璇的眩晕感和异常的心跳慢慢平复下来,脸色重新恢复了红润白皙。

    李贤和一众女士们顿时对阿布刮目相看。

    古代的医学,特别是草药医学,讲究的是调理、慢工出细活,所以有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的说法。

    所以,在不了解瓶耳小草(一支箭)的神奇药效情况下,再加上温璇的病理本就是糊涂账(真良医也抓瞎),现在被阿布瞎猫碰到死耗子般的治疗下立显效果,就让大家对他青眼有加、感觉不凡来。

    傍晚时分,温璇便如常人无异。

    趁着这会功夫,阿布将昌鑫隆的事宜给狐交代一番,让他寻机安排。

    昌鑫隆,的确是王家的祖产,准确的说,是王蔻的嫁妆之一,明面上是祁县王家在国内城最大的产业。等王蔻入边,便成了粟末族的暗桩之一,自然是一个非常隐秘的情报据点。

    这次阿布本来没有计划到都国内城耍耍,而是急着赶回营州汇合老爹,一是安慰老爹,而是将自己和老妈的情况告知。

    因为剧烈的地震,山形道路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他那边再急也不会很快赶到陀太峪和他们相会。另外,与高句丽的剧烈冲突如箭在弦上,肯定也让老爹分身乏术。

    但是事赶事,既然到了山顶,遇上这么一群特殊的人马,走也不是那么容易,更何况阿布还有另外的想法。

    李贤一边着人将山上营地里的情况,告知了正在不远的山窝里烤羊肉喝美酒的王弟高建武,一边安排人准备第二日下山的准备。

    李贤是个很大方的人,毕竟现在也是一国之母,办事自有自己的一番讲究。虽然阿布的身份和来历可疑,但他毕竟帮自己和月儿解决了大麻烦。

    况且,也算是有了肌肤关系,再加上这插翅难飞的环境,也没有什么可担心大风浪的。这么两个人,这么一个年纪轻轻的小鲜肉,怕个锤子!

    (可是,明妃啊,你确实是把狼看成狗了啊,他可真的能飞走,真的能掀起恶风波啊)

    因为膝下无子、地位不稳,所以作为国母的明妃才能这样带着外甥女到处周游,也估计高大元也对子嗣死心和认命的缘故,现在的李贤真的放得开。

    什么母仪天下、身先垂范之类的,统统在她面前不灵。(估计历史上的武后就是这样炼成的)

    李贤设宴款待阿布。

    晚宴很丰富,让粗糙惯了的阿布契郎很是开了眼界。

    不顾形象的大快朵颐之后,有点酒意的阿布契郎就卖弄起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

    天上地下、过去未来。过去的讲史事轶闻奇谈,未来的讲臆想神话穿越(中国历史中关于穿越的记事非常久远,可查阅),只听得一众女生心之向往、心潮起伏、心旌神摇。

    阿布的口才好不好?

    请不要加“不”字好不好。

    这是纯纯的降维碾压!

    不说后世已经大行其道、家喻户晓、梳理清楚的史册经典,单就他自己那些经历过的最朴实的事情,只需稍微托词成梦游仙境、王婆托梦、武大郎三打白骨精等,那简直了!!!

    温璇心里直嘀咕,这阿布契郎听说少年英雄,现在看来,还是个妥妥地鬼话精,只就专讨女人欢喜这一项已经是登峰造极。是的,她也喜欢这样的英雄啊。

    李璇笑容满满,桃花色的皮肤,绽放得如同收到信风召唤的春树。这个臭小子,好个知情识趣、风流倜傥、诙谐幽默的少年郎啊,也是个十足十的偷心贼哦!如果,如果……她不由得偷偷叹气。

    却离、阿旗谷等人,差点被阿布的各种奇谭怪论、惊险刺激、风云宛转整得魂飞魄散。这狗贼,嘴皮子好生厉害啊,知道得又这么多,长得又这么帅,嘴又这么甜,简直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文曲星!

    所以看,多多少少,一顿晚宴下来,在座的姑娘们看他的目光,已经由怀疑、疏远、警惕、厌恶,变成了冒星星的花痴状。

    通过聊天,阿布才知道面前的这帮人,个个都是来头不凡。

    这个看着年纪甚轻的女人(26岁的妇女),竟然是粪土肥元的大妇(目前还就一个老婆),高句丽国的国母,怪不得这么大的阵仗!

    可可可,贵为国母,不应该……啊!粪土元,不怪我啊!全是……但是,没有但是。

    我和老元,天生就是敌对啊!

    现在,我都把筷子伸进他碗里还海吃了一口,那更真正是九十加一世共十世仇敌了!(按照固有历史演进路线,阿布这条线是加戏啊,生生把土元的帽子变颜色了)

    还不知情的粪土元,肯定是要往死里整我和我族,这也是高句丽既定的国策。现在,如果他知道了,肯定会把我和我的族搞得灰飞烟灭不可。

    所以啊所以,即使我不想搞天下任何人但也得被逼着搞他高大元,虽然我从穿越到现在一直都是被逼的,被逼的,被逼的!!!

    既然转世顶了人家阿布契郎的身份、肉体,那就得经历他所有未来得及经历的劫!

    没有选择,无法选择,不能选择!

    放开了的阿布,就像突然被脑袋里装上了大魔王智脑,疯狂而又心机万千。

    所以,他的思维和嘴皮子,就像开了挂的永动机,各种奇思妙想层出不穷,随机应变、溜须拍马的技艺能够把史上最著名的嘴皮子手东方朔超越好几个马位!

    宾主尽欢,飞花流觞,真滴是彻夜难眠奈何天!

    温璇瞅机会,要过阿布的金笛翻来覆去看了好久,也没多说什么话,然后就去歇息了。

    半夜里,李贤找阿布的时候,就问:

    “你老实说,你是谁?”

    “我就是王布啊,你就叫我阿布得了!”

    “骗鬼,快说!否则砍了喂狗!”

    阿布吓得一哆嗦,忙回应道:

    “知道了对你不好!”

    “你别管,尽管说!”

    “啊,好,好,我说还不行?”

    “我叫阿布契郎,是你们家肥元的十世死敌的少东家!”

    “是你!阿布契郎?”

    “哦,轻点!”

    “你不是……哦,你的胆子也太大了,竟敢……”

    “你怕了?”

    “我?我怕什么,你都不怕!”

    李贤象吃了兴奋剂一般,倒是显得异常开心。

    “天下之大,我阿布何处不能去?”

    阿布坦然自信的说。

    其实,来到这个世界一回,阿布除了担心不知名的疾病,几乎没什么人或者没什么地方值得他担心害怕的。

    即使是说到死,他前世都死过多少回连自己都记不清,这还不算穿越那次和这一世箭伤不治这次。

    “你得心真野真大,可惜,我就是个苦命的女儿身!”

    “苦命,不要搞笑了,姑娘。你都是整个高句丽最大,最大的女人了。”

    “最大,又怎样?死活还不是大当家的一句话!”

    于是,李贤絮絮叨叨的悄悄将宫廷里面的龌龊挑拣一二给阿布讲。

    阿布听了,不由搂紧怀中有些哆嗦的女人,才知道这个地位赫赫的明妃李贤,过得多么步步惊心了。

    据李贤了解,她前面的熹妃、安妃,都是因为常年不孕就那样不知所终,对外尽是恶疾暴毙不得明发,所以死了亲人连个衣角也见不着!

    宫廷,宫廷,从来都是千红一库(哭)的地方,见不得阳光,因为神秘王权这玩意儿本身就得在阴影里存在。

    “说说,我能帮你什么?”(还好,不是你要什么或者我能给你什么)

    李贤痴情的问。

    “你一个女人,我能要你帮什么,照顾自个儿最好!”

    “等我发达了,就把你从肥元手里接回去!”(记住,是接回去,而不是夺回去,多么理直气壮)

    阿布又在放肥诺。(后来,他真的堂而皇之地将他的这个“明”接回到身边)

    李贤闭上眼睛,将头埋在阿布的胸膛上,吻着那个日形烙印,像一条沉在水底的鱼一样说:

    “人生短,且尽欢。低首问良人,心可曾安?”

    “我要马,许许多多的战马!”

    “战马,干什么?”

    “傻瓜,争地盘啊!隋与高句丽、高句丽与我,皆有连绵大战!”

    “我料想,真正的乱世,即将到来!”

    “趁这暴风雨来之前的短暂平静,我要做好天下大争的准备,所以,”

    “所以,你需要壮大自己,保存自己,以图时机?”

    “是啊,只有那样,我才能好好地爱护你们保护你们!”(说得有多无耻,又多有道理啊)

    “其实,咱们安安静静的这样,多好?”

    “打打杀杀,有什么好?“

    李贤幽幽地说,抱紧阿布。

    唉,男人和女人想要的总是那么不同!

    “现在,我只想要马!”

    阿布装作生气地推开李贤的胳臂,翻身留给女人一个光光的脊背。

    第二天,阿布早晨醒来的时候,徒泰山头的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

    他穿好衣服,走出暖烘烘的帐子。

    周围的树上、山石上、地面上落了一层厚厚的白霜。加上先前没法消融的积雪,到处白花花的异常刺眼。

    阿布也不矫情,直接找黑锅灰,在眼皮底下划了个眼影,显得非常怪异和另类。(雪地生存技能之一)

    除了温泉,那些自然形成的溪流远远地结了一层薄薄的冰,但薄冰下面还是汩汩的散发着余温的流水。

    徒泰山的白土,丁点儿也看不见。其实,此行阿布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希望自己抵达山顶之后亲自确认一下,关于《山海经》中不咸山得名的真假。

    唉,女人误事啊!

    阿布前后左右看去,发现昨天还随风喧闹的营区物件,已经被收拾起来捆扎好了。

    阿布不想打扰任何人,也示意要跟上来的狐不要管自己。便一路顺着缓坡走到谷底小溪边,撩水洗脸,水稳稳的,有股子硫磺和什么的骚气。

    金笛一吹,白青就落下来了。

    阿布打开竹筒里的布条,看了看,笑了。

    只见上面一行小字:

    “信收已接渠帅使者兵做两部一部营州一部路国内城胡”

    阿布,想了想,掏出自己用石墨和粘土混合试验出来的铅笔(徒泰山中石墨矿丰富,可查),在纸条背后刷刷写下回信,卷好,装好。

    白青,又像一道白光一样飞走了。

    直看得周围那些女兵们流口水,羡慕妒忌恨啊!好帅的白鸟好帅的人!

    “王先生,娘娘和郡主请您上路!“

    此话一讲,阿布心头一惊,愕然地回头看着很有礼貌的却离姑娘。

    “上路?上哪个路”

    “还上哪个路?还有飞下去的路不成?下山!走了!“

    本来是好脸色的却离,见阿布问得莫名其妙,不由恼火地说,也不再辛苦装淑女了!

    “上路,上路,我还以为上天呢!”

    阿布自嘲地说完,然后就跟在却离的背后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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