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狗眼看人01
叶槐这次变成了一条狗,德国狐狸犬,也就是博美。
浑身雪白,眼睛乌溜溜的,非常可爱。
女主人唐糖棠是个三十岁的妇女,还没有孩子。
唐糖棠每天早晚都带原主去散步,经常,还会拿手机拍原主,给原主换各种衣服、首饰、耳夹什么的。
还每天浪费很多时间,在原主脸上化妆。
拍下的短视频传到网上,给她收获了几万粉丝。
她打算把视频号长久地经营下去,作为一笔额外收入。
为此,她不仅在家里安装了好多个摄像头,还专门聘请了一个女性的专业摄影师,随时记录原主的可爱反应。
随着粉丝越来越多,唐糖棠已经不满足于单纯拍摄原主的趣味日常了,她立志要把原主训练的多才多艺。
叶槐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她当然不想作为一只单纯的宠物,每天拍视频供人欣赏取乐。
那天,刚好唐糖棠翻着汉语词典,想给她取一个新的名字,而不是随丈夫的姓,随口叫“叶小白”。
叶槐于是积极地伸着爪子,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给自己取名叶槐。
也是在这时,有一个特别壕的粉丝,极其喜爱叶槐这只狗,联系唐糖棠,想把她买走。
唐糖棠正在犹豫中。
一是她和原主还有一点感情,二是她还没找到叶槐的替身,三是她想吊那个粉丝一段时间,好提价。
但仍旧保持着早晚带叶槐出门散步的习惯。
叶槐则是自粉丝联系唐糖棠之后的连续几天,都表现地很焦躁,每次出门都大声叫唤,很不配合。
还不愿意训练了。
唐糖棠愈发觉得她通人性,肯定是听懂了两人之间的谈话,心生不安才会如此表现。
粉丝看了叶槐前后变化的视频,也啧啧称奇,表示愿意把原来的价码提高一倍。
唐糖棠推托她要考虑考虑。
有一天傍晚,唐糖棠带叶槐踏入家门,就见她的丈夫叶博彦手上捏着张卡片,阴沉着脸,冷冷地剐了唐糖棠一眼。
但因为在此之前,叶槐脏兮兮的爪子,踩在她的裙摆上,唐糖棠有些不开心,因此没有注意到丈夫的眼神。
叶槐眼尖地看到了卡片上的内容。
【早上五点,情深缘浅,我走了,日后不必再见。】
她猜,叶博彦肯定是误会了。
唐糖棠每天早晚五点钟,分明就只是带着她出去散步而已,围绕着小区外的那条河走上一个来回。
一个小时总是有了。
每天天不亮,就有老大爷在河岸空地上抽陀螺,还有老大爷甩鞭子,因此,并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但叶博彦很难让人生孩子,而唐糖棠又玩心重,有过出轨的先例,信用度太低。
于是,第二天,给唐糖棠牛奶里加了安眠药,趁她睡午觉的时候,叶博彦牵着叶槐,把她高价卖给了壕粉李俊峰。
在此之前,叶博彦试图往她脖子上套狗绳,没有得逞。
甚至还想踹叶槐几脚,被灵活躲开,还扒拉着餐桌没洗的刀叉,统统甩在了他的脸上和兄弟处。
让叶博彦见识了一番功夫博美,李俊峰的秘书一来,叶槐就乖乖跟人家走了。
秘书把叶槐交给李俊峰的时候,还把她夸得天花乱坠。
李俊峰没当回事儿,把叶槐带回家,心血来潮想让她表演几个节目,叶槐拒不配合,他也就放弃了。
心想,如果是在森林里,他手上恰好有把猎枪,肯定把这小畜生打得脑袋开花。
但现在还不行。
于是,李俊峰只拍下了她的照片,发给了微信中的某个女人。
然后就漠不关心,把叶槐交给保姆妥善照顾。
好在叶槐不是真的狗的灵魂,对唐糖棠没有任何感情,对谁照顾它也不在乎,每天专注于修炼,想要早日修炼成人。
几日后,李俊峰搂着一个女人回来,两人一进门就上演十八禁。
叶槐一看,那个女人不是住唐糖棠楼下的邻居吗?
女人叫沈若澜,和丈夫程浩一月一大吵,半月一小吵,每次吵完就回娘家,然后隔几天再自己回去。
合着,每次回娘家,就是来情郎家里啊!
完事儿后,沈若澜匆匆洗了个澡,就来看毛发蓬松、可可爱爱的叶槐,得意不已:“那个贱女人!我不就想摸摸这个小狗狗吗?她倒好,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子,我能给她摸死还是怎么样啊!现在,还不是随便我摸?”
说着,又在叶槐头上呼噜了几把。
把正在养精蓄锐的叶槐给吵醒了。
叶槐不想浪费自己的时间和修为,只能暗暗把仇记下,不一会儿,远远跑开了。
李俊峰带着沈若澜疯玩了几天,赛车、打猎,他还吹嘘自己在半山腰后的森林里,打伤过白狐。
刺激又浪漫。
但这次回家的时候,沈若澜恋恋不舍,竟然想把叶槐抱回去养。
李俊峰大学时期就暗恋沈若澜,一直求而不得,目前好不容易得到了她,对她没有不答应的。
而且,他内心还有着自己的算计,想把曾经女神的婚姻给搅黄了。
毕竟,即使是月亮,落入泥潭里,他也嫌她脏。
见她过得不如意,只有落井下石的份儿,玩玩而已,算是终结了自己青涩的大学时期的一个梦。
李俊峰如此宠溺,更让沈若澜暗恨自己嫁错了人。
……叶槐又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小区,和熟悉的电梯,熟悉的走廊与楼道。
“妈,我们家要养狗吗?”
沈若澜的七岁儿子程世彬,看着被妈妈带进门的叶槐,眼睛里闪过一抹恐惧。
“我借朋友家的狗玩几天,过几天就送回去。”沈若澜可没那个心力,伺候完一家子,再去伺候狗。
程世彬踹了踹沙发,回房间写作业去了。
当天傍晚,沈若澜为了向唐糖棠炫耀,也掐着点带着叶槐出门散步。
电梯门一开,正好碰见了抱着另一只白色博美狗的唐糖棠,沈若澜在唐糖棠惊疑不定的目光下,气定神闲地进了电梯。
还微笑着叫她原来的名字:“小白,乖啊,一会儿不许对别的阿姨、叔叔摇尾巴。”
叶槐当然不会摇尾巴了,叶槐对谁都不摇尾巴。
心满意足地溜达了一圈,沈若澜回到家,程浩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屏幕里播放着新闻,漂亮的播音员字正腔圆,播报最近两年发生的很多诡异的案件。
莫名其妙就有人死于非命。
且找不到任何规律。
看到妻子抱着只狗,打量了叶槐几眼,随口道:“那么小只,还不够塞牙缝的呢。”
沈若澜面露惊恐。
“开玩笑、开玩笑!哪来的狗啊?”
程浩无奈地笑笑,然后不听回答就对沈若澜道:“赶快去做饭吧。”
沈若澜好心情荡然无存。
再一次想要离婚。
但还是把狗绳放下,让程浩帮她系上围裙,洗手作羹汤。
程浩则望着坐在角落里的叶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对程浩刚才的目光,叶槐心里极度不适,她感觉程浩不像在开玩笑。
心想反正今晚就能成功修炼成人形,干脆探了下程浩和程世彬的记忆。
原来,在程世彬五六岁的时候,沈若澜还没跟李俊峰勾搭上,当时程母来家中暂住,沈若澜与其矛盾重重,第一次离家出走,回了娘家。
当时程母还活着,就阻止了打算去岳父岳母家认错,并且把妻子接回来的程浩,还说孩子都有了,你越把她当回事儿,她越蹬鼻子上脸。
不用管她,过几天自己就回来了。
程浩一听,觉得程母的话非常有道理。
当天下午,程母从外面抱回来一只小狗,当时是夏天,不知道怎么一只博美迷路了,在灌木丛里哼哼唧唧,程母把它用外套一包,抱回了自己的家。
然后给它摁住抹了脖子。
热水一烫,毛一刮,剁吧下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