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颠覆
“咳, 我就是觉得你这一下子做太多,虽然崇明府买的起的人不少,但不是所有人都会买你的衣服啊。若是积压在手中, 难免亏损。”
被秦邺看的不自在,金淮宇率先切回正题。
说起来秦邺在析州买进一万匹丝绸,金淮宇是不觉得多的, 因为丝绸不止可做衣服,手帕、刺绣、床单绸被等等都用得上, 作为原材料, 一万匹丝绸对崇明府来说,不算什么。
但是全部用来做衣服, 这就有些冒险了。
“怎么会卖不出去?光崇明府主城就有七八十万人口, 整个崇明府便是数百万人, 若是崇明府还吃不下,再销往外地便是, 总能脱手的。”
“销往外地?”金淮宇一愣,瞬间便明白过来了秦邺的意思。
过去走商,都是运陶瓷、茶叶、盐、铁、布匹, 或是时鲜干货等等,货物在一地富余便宜, 在另一地稀少昂贵,商人便有利可图, 运货物贩卖赚取差价。
成衣是鲜少销往远地的。
首先没有形成工场,加工时间长, 加工成本高,而且随做随穿,鲜有富余。其次便是, 无论哪里人都是会做衣服的,富人家里喜欢量身定做,普通人自然便宜的更好,而外地运来的衣服成本上加了运费。
这样一来,便是两头都不吃香。
但有了制衣工场之后,工人们的效率大大提高,衣物的成本被显著降低了。因此,销往外地依旧有利可图。
更令人热血沸腾的是,既然销往外地依旧有利润,无形之中,市场就扩大了无数倍。
等到了外地,依旧可以仿照着崇明府的样式办工场,直接在当地生产,以更加低廉的价格抢占市场。
可以说谁最先拥有工场,谁便拥有了市场的话语权。
而工场,并不仅仅可以用来做衣服。
金淮宇呼吸一窒,终于明白秦邺把怎样的商机送到了他的手上。
这一切,秦邺自然是早有成算的。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们总以为只有数学、物理、化学这些是科学,其实分工协作这种看似很基本的东西,也属于人文社会科学,凝聚无数人的智慧总结出来的制度会带给这个看起来还很原始的世界一场空前的风暴。
更廉价易得的商品,更高的生活品质,更富裕的钱财,更好的教育……然后,他想要的五十万能断文识字的员工就有指望了!
“我想原本我们商议的合办工场的利润分成需要重新谈谈了。”金淮宇道。
“金大哥说的哪里话,我同小金交情匪浅,他是我奇货居首席炼器大师,你是他的兄长,分成你多得些实属平常。”秦邺推辞的样子异常诚恳反而可疑。
金淮宇坚持道:“不,之前是我考虑不周,条款我们重新拟,利润我们可以对半分,但你得答应一些条件……”
原本两人的商议里,秦邺拿15的利润分成,金家85,这是金淮宇知道奇货居的股份分成之后,故意臊秦邺的。
而今重新划分,不是金淮宇品德高尚,而是,他忽然意识到,这样的机遇,秦邺明明精明至极,却拱手相让,是不是意味着,他还留有后手?所谓工场还有进一步升级的可能?
若到时候他金家将工场开遍大江南北,纵横商场,立于南大陆顶峰,结果一转眼,秦邺办起了工场的进化版,那么前头做的一切,全成了为他人做嫁衣裳。
若不把秦邺拉到一条船上坐稳,他寝食难安!
“唉,盛情难却。”
秦邺“迫于无奈”签下了新的契约,搓搓手等着分钱。
难怪金家稳坐景家之下的第一把交椅,金淮宇确实是个有卓越洞察力的人,居然预见了工场还有升级版机器大工厂,直接用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将自己捆绑的做法也实在是有魄力。
不过担心他背后捅刀,真是太不信任他的人品了。
怎么这样?他是那样的人吗?他最多到时候叫人研制出各种机器,然后轮番推销给金淮宇,帮他升级到机器大工厂,顺便一轮一轮的收专利费和维修费啊。
没法享受割韭菜的快乐,秦邺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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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路上,余霄跟在秦邺身边,心情却沉重。
秦邺有所察觉:“怎么了?”
“制衣场做出来的衣服,公子能不能做主不要低价售卖?”
秦邺回身看他:“怎么这么说?”
“公子的主意很好,一个制衣场便能生产大量的衣服,往后金家肯定会开更多的制衣场,越来越多的衣服被生产出来,如果都比普通衣服便宜的话……”余霄握紧了剑,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私心,“那原本售卖衣服的店铺,做这些生意的人们该怎么办呢?”
共情普普通通开裁缝店的生意人,因为余霄清楚自己本也只是个普通人。
学剑十数年,认定的道理便是勤勉就能不断提高自己的剑术,然而一朝看到世间还有修者的存在,灵根有无,天堑之别。
金淮暄只是因为依赖法力疏于锻体,又不喜欢仗着法器伤人,才会败于他手,换了别的修者,例如景家门前那个老人,余霄远不是对方的对手。
而就算是金淮暄,等他修为更进一步,凭借肉身力量一样能压制住仅仅炼体七级的余霄。
这种原本认定的规律崩塌,个人意志无法战胜更高一层的规则的感觉,让人窒息。
余霄道:“我听胡全说,公子曾经做出白糖,白糖虽然受人追捧,但是价格高,红糖的销量就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了。”
一如现在的修真者鲜少出现在人前,稀少而高傲,于是如他这样的普通武者有了一席之地。
那么这次的制衣场能否依同此例?
“你担心的很有道理。我当初在邺城的时候,研制出白糖,就是特意让白糖价格远高于红糖,以免冲击红糖的市场。但是,余霄——”秦邺认真道,“进步是没有错的。”
秦邺拒绝了。
余霄顿时站在了原地,无力感油然而生,仿佛能看到将来无数普通的店铺因为没有生意纷纷破产,竟不敢再跟随秦邺往前。
“我……”
“你能想到这些,真是非同寻常。这说明你很聪明,有前瞻性,而且心地很好。但是不妨先来听听我的道理怎么样?”秦邺释放善意,语气温和。
“人活一世,无非吃饱穿暖,若有余力,就向往更好的生活,我所说的‘进步是没有错的’便是因此而来。
“工场的产生,可以降低货物的成本,售卖出去,价格更低,无数人们会因此受益。比如农户,每年过冬,御寒的衣物必不可少,往年一件棉袄需要三百铜币,今年,若是金兄那边赶得及,或许花两百铜币就能买到品质一样的棉袄。多出来的钱,买一把农具,明年劳作就能省力一些;买些平日里舍不得买的吃食,过年时,便能满足许多;而若是省下钱给家中孩子买些纸笔,说不定家中便能因此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至于你所担心的原本做这些生意的店铺——人不是一成不变的,此路不通,换做其他的便是。做不成衣服了,可以刺绣;可以投身工场,一同参与制衣;可以设计新式的衣服,改变人们的风尚;可以转行其他的事,开创出前人未有之业……凡此种种,认定一个人一生只能做一件事才是谬论。
“而且,工场的存在,也并非是完美无缺的。工场只能快速生产一模一样的东西,在细处无法做到匠心独具,而单独的手工业者,却能依靠工匠精神,将每行每业都做到极致。
“少而优质则贵,多而普通则廉。工场的存在与普通的店铺之间,总会达到平衡的。”
工场以及未来工厂的存在,注定会对手工业造成冲击,但是只要梳理得当,这些冲击不会达到无可转圜的地步。反而会释放大量的劳动力,去研究和发展新的产业,促成整个时代的进步。
这其中的道理很多,余霄担心的,秦邺解释的,都并非全貌,只是已经无需秦邺解释更多了。
“多谢公子指点。”
“不必挂心这些事,我会处理好的。”秦邺道,“可还有疑问?”
余霄摇头。
于是两人继续往回走,秦邺在前,余霄在后。
看着他的背影,余霄从未如此清晰的意识到,这个不到十五岁的少年,有颠覆这个世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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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淮宇回到金府,破天荒的,自己那成天不着家的弟弟居然对自己翘首以盼。
“哥,你可算回来了。我今天……”金淮暄张口想说什么,但又有顾忌,只能上手拉金淮宇,“你跟我来,家里有客人了。”
金淮宇疑惑不已,在金家有什么不能说的?
进了密室,一个身量修长、一身缟素的姑娘正默默垂泪,金淮宇一见她就大惊。
“景希,你怎么在这里?”见她身旁只有一个护卫,金淮宇顿感不妙,“景望呢?”
“我正是为此事而来,景望他,不见了。”
金淮暄补充道:“你之前不是让我护送他们姐弟二人去璃安吗?今天就是我们约定好出发的日子,结果我去找他们,发现景望不见了,不得已,我只好先带景希回来了。”
景希道:“景望一直不愿随我离开,他想报仇,这几日其实一直偷偷出去,很晚才回来,我以为等离开了崇明府便好了,谁知道他昨日出去,到现在都未回来。”
金淮宇看金淮暄也束手无策的样子,大感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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