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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人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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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自家大哥那里得到景家最近被针对的消息, 金淮暄想起来自己回来时,船还停在景家码头。

    万一被波及就糟了,上面的东西几乎是当前贫穷的奇货居的全部家当, 金淮暄作为二股东很有责任心地来了。

    但是,金淮暄站在空荡荡的景家码头,懵了。

    船呢?那么大一艘、载了一万匹丝绸的船呢!

    后知后觉, 金淮暄想起,自己离开之时, 只是酷酷地留下了秦邺等人找自己的方式, 却忘了问秦邺这么联系他们。

    淦!

    这肯定不是他的错,全是秦邺那混蛋的问题。

    要说短短时间秦邺连人带船被袭击直接沉底了, 金淮暄是不信的。好吧, 其实是他也朝水里看了一下, 没发现下头有沉船的痕迹。

    金淮暄寻摸到码头的办事处,门上落锁了, 从窗洞往里看去,屋内看起来整理过一番,似有兵戈的痕迹。

    百米外一片落叶被踩踏, 金淮暄身为修真者,这点耳力还是有的, 当即身形一隐,暗中观察起来。

    来人是个年逾三十多留着乱糟糟胡须的男人, 身后跟着一群拿着棍棒的打手,气势嚣张极了。

    他们到了近前, 就四处查探起来,不一会儿又聚集在一起,向当中那人汇报。

    “屋里没人。”

    “周围也没有。”

    “我这边也没有。”

    “奇怪。”那胡子道, “难道提前接到消息跑了?”

    这人诨名丁胡子,表面上是个地痞无赖,但实际上是于家管家丁经年的远房亲戚。于家身为大家族,就算想抢生意也是要脸的,这丁胡子就专门替于家背地里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等了一天派出的杀手和眼线都没有回来,丁经年决定破罐子破摔,叫丁胡子多带点人来闹事,反正这处码头,家主是下过命令一定要拿下的。

    “这处骨头也是硬,都死了一个老东西了,还不肯乖乖挪地方。”

    一人提议道:“反正他们不在,咱们不若把这里烧了,明日便说那姓季的和几个随从烧死在里头了,咱们重建,这地方就是咱们的了……”那随从抬了抬手中火把。

    立即便有一人附和:“他们要是回来,便说他们已经被烧死,回来的是假冒的!”

    丁胡子也正有此意:“嘿,谁能想到昔日不可一世的景家,如今会落到这幅田地呢?”

    忽然,四下寂静,除了火把“哧哧”的声响,静得落针可闻。

    “我也没想到,煌煌崇明府,天一黑下来,竟然有人做这种杀人放火的勾当。”不知从哪里传来的声响让人惊惧。

    紧接着,一声荡人心魄的巨大金属敲击之声,震得几人手心发麻,几乎握不住手中火把。想捂住耳朵,才发现手脚都无力地抬不起来了。

    也是这群人该,商量坏事,还凑得这么近,直接被金淮暄一波控制了。

    暮色里,金淮暄走进火把光照的范围,他一身华丽衣袍,步态悠然,说不出的矜傲。

    “你是何人?”不能动弹,丁经年色厉内荏,“你知道我是谁吗?”

    “宵小之辈,我把你们绑起来,丢在集市上放几天,谁来领走你们,我就知道你们是谁了。”

    几人一听这嚣张的语气就知道不对劲了,在崇明府能有这些莫测手段,脾气还这么横的,寥寥无几。

    这样年轻的小公子,丁经年心中立即有了一个可怕的猜测。

    “你……你难道是金家那个?”

    只能说金淮暄的相貌鲜为人知,脾气却广为流传。

    “呵呵。”金淮暄一看这丁经年的表情,就知道这人觉得他是他哥的私生子,只是不敢当面说罢了。

    当即也不废话,袖中飞出金丝绳索,将那凑做一堆的几人绑了个结实。

    那几人本就被镇魂铃控制,不能动弹,这一下绑狠了,手中火把跌落,有几根落到自己人身上,火光立即扬了起来,尖叫声不绝于耳。

    金淮暄没想草菅人命,拿出水火葫芦直接大水漫灌过去。

    ——自从那次在秦邺船上,误以为起火,但是半天找不到自己葫芦以致大失颜面之后,金淮暄就很注意把法器放在固定位置了。

    可惜一直没有机会展示自己的靠谱。

    丁经年等人一身焦黑,头发胡子都烧了大半,此时全身湿透,一阵凉风吹过,几人齐齐一抖,凄凉的不成样子。

    “你……你……”

    “我什么我?撞到我手里,你们惨了!”金淮暄把玩着手中的葫芦,“我这葫芦不仅能吐水也能喷火,老实交代,白天停在这里的船呢?被你们弄哪儿去了?”

    “什么船?我们现在才来,如何能知道白天的事?”丁经年做过不少没良心的事,但绝不接受金淮暄现在栽赃在他头上的这一条!

    “呵。”金淮暄又是一声冷笑,开始低头从自己储物袋里翻东西。

    被绑住的众人想到自己被烧的坑坑洼洼的头发,想到天寒地冻自己等人衣衫湿透,想到明天被丢到市井大街,被人唾骂,于家还未必会来认领,委屈地哭出了声。

    -

    秦邺买下的宅子里,第二天一早,众人就都行动了起来。

    招募人手交给旁人去办即可,但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挣钱,还是要秦邺自己想办法。

    现在秦邺手上能用来生财的两项依仗是下布石和丝绸。下布石潜力大,但肯定不是短期内能够售卖的起来的,那么就只能在丝绸上做文章了。

    打定主意,秦邺找了本地人做向导,借口自己是个初来乍到的行商,打听崇明府的市场情况。

    “客官您找我,可算是找对人了!”

    向导名王小,一开口说话就笑眯眯的,十分讨喜。

    崇明府幅员辽阔,土地平旷,位于水陆交汇之处,水路陆路四通八达,注定是四方财源汇聚之处。

    这里的大户远超常人想象,起初秦邺还担心过自己运来的一万匹丝绸或许会对本地丝绸生意造成影响。王小介绍过后,秦邺才意识到自己是想多了。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诗圣的《忆昔》中的诗句完全可以套用到崇明府中来。

    在其他地方,丝绸或许只有大户人家才能消费的起,但是在崇明府,尤其是在将近有七十万人口的崇明府主城,几乎家家户户过年过节的时候,都舍得买上一身俏丽衣服。

    当然,这也不是说秦邺带来的丝绸就一定畅销无阻了,越是繁华的地方,竞争也就越大。

    秦邺带来的丝绸已经是析州产出的丝绸中比较好的了,但是析州产出的丝绸却并非全天下最好的。

    年关将近,竞争对手只会比平常更多。想要在有无数竞品情况下,卖出高价,就需要好好运作一番。

    对崇明府的情况有了初步了解之后,秦邺心里总算有了些思路。

    既然崇明府百姓消费的起,秦邺决定将丝绸配合其他布料制成成衣,挂牌出售。毕竟衣服总比布料价格高。

    那么人们凭什么来买你的衣服呢?这就需要广告与品牌加持了。广告嘛,史上最大最精美的织锦图够不够响亮?至于品牌,析州衫从今日始扬名也不是不可以的。

    做成轻奢品牌,定位面向普通人,但需要普通人花稍稍心疼的钱才能买下的精美衣物,以及必须使买到衣服的人很有满足感……

    秦邺听着王小的介绍,一边跟他在崇明府街头行走,一边年将自己的想法一条条理出来。

    忽然走到一个路口,前头人群一阵骚动。

    “怎么?这里有什么热闹可看吗?”秦邺好奇的问。

    这种事属于突发事件,自然不是王小能够解答的。他朝秦邺一笑:“小的这就去为公子打听清楚。”

    说罢,仗着身板小,飞快挤入人群中,很快发出来“哇”的一声惊呼。

    回来便带了消息:“有十几人被绑了丢在哪儿,他们形容狼狈,听人们说似乎昨晚就在这儿了,不过每个路过的人,都忍不住上去骂两句,久而久之,人就聚集的多了。”

    “是犯了什么事吗?”秦邺好奇的问。

    “他们身上贴了罪状,不过我不认识字。”王小不好意思地道,“听说是想要纵火被抓了。”

    纵火,秦邺面色立即严肃起来,这里房屋多是木质结构,一处起火,少说也会牵连十几家,难怪人们群情激奋了。

    正要提步上前去看看,忽然一道金丝角度刁钻地自下往上袭来,眼看就要卷住秦邺的脚脖子,秦邺运起身法连连后撤,将自己纳入余霄的保护范围。

    王小本来不是金丝的攻击对象,但看秦邺躲避的那么艰难,仿佛那金丝也缠到了他脚踝上,当即左脚绊右脚,原地扑倒。

    好在金淮暄及时现身,手快地扶了王小一把,免于他脸朝下摔到懵。

    “学了点武功果然就不一样了,都不需要别人救了。”金淮暄扶着王小,阴阳怪气地收了金丝。

    秦邺:……

    “我错了。”虽然不知道怎么又惹到他了,但秦邺决定先认个错。

    “哼。”虽然不知道秦邺认的是哪个错,但是金淮暄宽宏大量的接受了。

    于是两人亲切友好地交流了起来,从“你知不知道我昨晚看到你们都不在担心死了”到“街头恶霸的抓捕全过程”,话题反转之快,气氛之和谐,与之前暗算开局形成鲜明对比。

    王小目瞪口呆,看向同样保持沉默的余霄:“啊这……这位是?”

    余霄想了想说:“是朋友,人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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