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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字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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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陆望津刻苦用功,连身体都不顾了?”卫语卿将信将疑,他是用功没错,可也没到这种地步吧?一个人真能一夜之间就从一个流连烟花的浪子变成发奋勤学的书生?

    云泽野叹了口气:“不知他受什么刺激了,非得考个功名不可。但是他身体本就有顽疾,不可过度劳累,他这么拼命,我看还没到五月,他自己就得先走一步。”

    “他也不想去太学,只能关着门埋头苦读,也没个先生指导,我都怕他一个不对劲误入歧途走火入魔,这不就想过来搬你这个救兵么?”

    卫语卿心想,这话倒是没错。陆家失势,陆望津以前又太过招摇,肯定有很多人对他心生不满,只是碍于情面不好明着与他对着干。他若是再去太学,只有被轻视的份儿,对他更是不利。

    她忽然问:“忍冬,你现在还去太学么?”

    季忍冬恭敬答道:“我只能偶尔去旁听蹭课,没资格进去听先生授课的。”

    卫语卿若有所思。片刻过后,她大手一挥:“这事儿交给我了,云泽野,你帮忍冬看看他的眼睛到底怎么治。”

    季忍冬慌了:“这怎使得?卫将军,这个人情我还不起的。而且我已经叨扰多日,再住下去有损将军清誉。”

    云泽野想想也对,便提醒卫语卿:“治疗眼疾短时间无法见效,季公子长住将军府也不是个办法,京城人多嘴杂,你还是避避风头比较好。”

    季忍冬点点头:“将军放心,我不回季家,将军安排的那处小屋我时常去打扫居住,我可以在那里养病的。”

    那处小屋……卫语卿笑笑,难为他有心,不曾忘记她的嘱托。

    “那便如此吧,既然是眼疾,日常起居多有不便,青禾多过去帮帮季公子。”

    “小生怎敢劳烦青禾姑娘……”

    青禾眼眶又是一红。

    卫语卿恨他是块木头:“季忍冬你给我住口!”

    自从上次江风潜发了话,卫语卿不得不每天苦兮兮地早起上朝,一张脸皱得像根苦瓜。沈南乔见了她的模样乐得不行,少见地跟她开着玩笑,心情仿佛很是愉悦:“你呀,怎么还是跟以前念书的时候一样,贪睡贪玩,没个正形。”

    卫语卿耷拉着眼角,很豪爽地打着哈欠:“没想到我当了将军,还是躲不过早起,我怎么这么命苦……啊,国师大人,早啊。”

    她朝顾修晏招了招手,顾修晏对她点点头:“早。”

    沈南乔看着他们俩融洽地互道早安,感觉自己好像错过了什么重要情节。他眨眨眼,有些好奇:“你们……没事了?”

    卫语卿哥俩好地撞了一下顾修晏的肩膀,笑道:“国师大人泡的茶很好喝。”

    顾修晏抿着唇,眸中盛满了温软的笑意,不疾不徐地打着官腔:“卫将军喜欢就好,改日将军若有空再来国师府,顾某再为将军沏一壶好茶。”

    沈南乔伸手戳着顾修晏的心口,嗔怒道:“好你个顾修晏,你有没有良心?上次我去就得自己带酒,招待卫将军就是你亲自斟茶,实在是厚此薄彼。”

    顾修晏和卫语卿对视一眼,笑得没心没肺。

    世事沧桑变迁,已经有太多人离开。如今他们还能聚在一起说说笑笑,就已经是值得感激上苍的事情了,何必纠结于过去的恩怨,只会徒增伤感。

    “乔儿,怎的还不进殿?”那道声音清朗醇厚,带着不容忽视的威严肃穆。

    沈南乔低眉敛目:“父亲。”

    “身处大殿,你该唤我官称。”沈镜檀语调平缓,让人听不出情绪,“卫将军,国师大人,幸会。”

    顾修晏和卫语卿齐齐行礼:“见过丞相。”

    沈镜檀一身大红官袍,面容沉静,身姿挺拔。他是沈南乔和沈沐秋的父亲,江风潜的舅舅,不仅是顶级的皇亲国戚,还位极人臣,手握重权。他睿智谦逊,乐善好施,久居官场依然儒雅清正,子女又皆是人中龙凤,因此沈家在朝中享有盛誉。

    他看着这两位曾经的故人之后,心中不免感慨万千。只叹那命运无常,哪怕强大如卫顾两家,也逃脱不了命运的捉弄。

    沈镜檀不禁红了眼眶:“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沈南乔与萧池雨的大婚定在了四月初九,还有不到二十天,卫语卿已经愁得头发都快白了。沈南乔对她的教养之恩深重如山,她绞尽脑汁也想不到应该送他什么样的贺礼合适。她好没形象地趴在桌子上晃着腿,时不时发出一声悲鸣,宛如一只灰扑扑的小狗打着滚儿嘤嘤嘤。

    华锦笑着看她撒泼,只觉得可爱:“礼轻情意重,您送什么沈公子都会喜欢的,将军莫愁。”

    卫语卿哀怨地看她,有气无力地说:“先不说这个,我之前跟你说的那件事,你到底答不答应我嘛?”

    华锦垂首不语,卫语卿叹了口气。

    她想着华锦才艺双绝,单论诗词歌赋,京城内鲜有对手。她博闻强记,静能谈古论今,又身怀绝技,动可舞震京城,若是她能帮陆望津和季忍冬补习,他们俩说不定还真能榜上有名。可惜华锦拒绝了这个请求,让她一时有些难办。

    华锦淡定地喝了口茶,说:“季公子的课业我定当尽心竭力,陆望津就算了。”她实在是看他不顺眼得很。

    卫语卿明白华锦对陆望津的厌恶,她也没抱多大希望,毕竟谁会相信一个多年的纨绔能在几天之内浪子回头呢?只不过她还是得厚着脸皮争取争取:“其实他也有苦衷,这不是幡然醒悟,想上进了么……”

    华锦放下茶杯,望向卫语卿的眼眸中有几分讥讽:“卫将军,您真的认为他能改过自新?”

    卫语卿一怔。

    “我自小沦落风尘,什么没见过?可这浪子回头,还真是头一回听说。”华锦蛾眉轻蹙,美目间满是看透世事的苍凉,“那些来寻欢的男人,有几个是把我们当人看的?高兴的时候哄上两句,花几两银子,不高兴的时候就翻脸无情,骂你是个勾引人的婊子。”

    她冷冷一笑:“男人骨子里的自私自利,阴险残忍,是改不了的。苦衷?博同情的鬼话罢了,觉得男人可怜,便自以为是去拯救他们的女人,有几个能善终?”

    卫语卿突然觉得膝盖中了一箭。

    她想,这种事情确实无法感同身受。她有卫家庇佑,出门总有卫奕鸣和沈南乔照拂,从未有过丝毫闪失。而华锦是被人一步一步逼到绝路上的,任谁都能踩上一脚啐几口唾沫。这样的人生,卫语卿在去庆州之前,是想也想不到的。如果她也像华锦一样,自小被人轻贱侮辱,她还能如此大言不惭么?

    但是……人总是会变的。陆望津再不成器,他现在想堂堂正正站起来,若能有人拉他一把,总是好的。

    卫语卿轻声说:“华锦,这句话你听了可能会生气,但我还是想说。”

    “陆望津和你的想法是一样的,甚至连说的话都分毫不差。”

    华锦愣住了。

    深夜,陆望津还在书案前挑灯夜战。他面无表情地翻着书,昏黄的烛光映照着他清瘦的脸庞,一双丹凤眼不悦地半眯,透露着一股子邪戾。

    娘的,这些圣人就不能说几句人话么?

    突然,房间的门被人一脚踹开,陆望津登时被狠狠吓了一跳。他抬头一看,卫语卿正怒气冲冲地闯进来,一把薅住了他的衣领。

    陆望津气极:“卫语卿!你没长手吗?会不会敲门啊?”

    卫语卿直接无视了他,恶狠狠地质问:“陆望津,你到底是真想读书,还是装的?”

    这叫什么话?他读书还有错了?陆望津瞪了回去:“如果我是装的,我现在应该在床上!”

    卫语卿把他甩到一边,拿出纸笔,又把他拽回来按在椅子上,冷冰冰地说:“我不信,你立个字据。”

    “你有病吧卫语卿!”陆望津简直不敢相信,她怎么每次大半夜来,都像喝了假酒一样,让他刷新一遍三观。

    “写!”卫语卿毫不留情,“你若是骗人,我就把你卖去不羡仙当小倌!”

    这根本就是不平等条约!陆望津陡然升起一股阳刚之气,梗着脖子就是不写。

    “没完呢。”卫语卿继续说,“你要是好好准备,考中前三,我卫语卿就勉为其难认你这个朋友。”

    陆望津看着她认真的表情,不像是在耍他玩。

    “鬼才跟你闹着玩,写不写?”

    陆望津“切”了一声,不情不愿地提起笔:“写就写。”

    虽然语气很无所谓,但他下笔却带着郑重,一笔一划,把卫语卿刚才的话写了下来。

    卫语卿看着他写,心里默默地想,这货人不咋地,字还挺好看。

    “按个手印。”

    陆望津怒目而视:“你怎么不让我写个卖身契算了?”

    卫语卿瞪了回去:“你现在值几个钱?考中了再卖不迟,这笔账我还是会算的。”

    陆望津无语凝噎,最终还是签了字画了押。卫语卿拿着纸欢天喜地出了门,留陆望津一个人在房间里,半晌才缓过神来,想起自己做了一件多么傻逼的事情。

    他痛苦地抱住了头:“卫语卿我真是上辈子欠你的……”

    卫语卿拿着陆望津的卖身契出了门,交给了站在门边的华锦,笑吟吟地说:“交给你啦,华锦先生。”

    华锦拿着纸,看着上面苍劲有力的字迹,怔怔地点了点头。

    季忍冬的眼疾虽然难以根治,但还是可以调理的。云泽野每天除了在医馆接诊,去陆府看看陆望津死了没有,还多了一项任务——去竹林小屋帮季忍冬治疗眼睛。

    小云大夫依旧风流倜傥人见人爱,一路上收了好多糕点和水果,兜在怀里拿给季忍冬吃。

    他为季忍冬换了药,给眼睛蒙上纱布,啃着苹果问他:“你是怎么发现这间小屋的?”远离京城闹市中心,周边就是竹林,环境清幽,人迹罕至,还有小动物经常来讨食吃,简直就是他梦想中的居所。

    季忍冬淡然一笑:“是卫将军带我来的,借我暂住而已。”

    云泽野顿时对卫语卿的敬佩之情又多了一分,竟然连审美都如此合他心意,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榜样啊!

    他突然很好奇:“那你们又是怎么认识的?”

    季忍冬一怔,仿佛陷入了泛黄的久远记忆,周身都萦绕着松软温暖的气息。

    四年前,他十三岁。虽说是季家的庶子,可他年少失怙,从没人把他当少爷看待过。他天生患有眼疾,夜晚完全看不到东西,只能在白天日头好的时候看看书认认字。

    阳春三月,寒风依然料峭。宫中生变,听说卫家大小姐提着枪一路杀进大殿,挽救晋国于水火之中,被封为护国大将军,不日便要赴北疆驻守。

    接连下了几日的雨,把宫中传来的血腥气冲刷殆尽,阴霾的天空也被洗得清明。杏花枝头鼓了粉白的花苞,已经有耐不住性子的花悄悄绽开,枝条垂在墙头上,让人忍不住去采撷。

    到底是少年人,总有贪玩好动的时候。他踩着石头,几经波折才爬了上去。甫一探头,便看见一位清秀俊俏的小公子骑着白马,也伸着手去摘那朵杏花。

    都说他眼拙,可那次他偏偏一眼就看出她是位姑娘。

    初春的阳光澄亮,盛在她的眼眸中,便化成了一汪春水。她高高地束着马尾,鬓边的发丝被微风吹拂,软软地贴在了泛着水色的唇边。冰肌玉骨,姿容绝佳,质如清霜,香含春华。

    季忍冬从未见过如此精致漂亮的人,只见她眉间微蹙,蓄着淡淡愁思,像是一幅生动的水墨画。

    卫语卿注意到了他手上的冻疮,笑意温软,对他伸出手,说:“下来,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柳影花阴,墙头马上,季忍冬清晰分明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在胸腔中怦怦作响。他看到自己伸出手去,被她轻轻柔柔地握着,他就这么跌跌撞撞地奔向那个让他魂牵梦萦了整整四年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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